《勸發菩提心集》講記(二)
《勸發菩提心集》,是唐代法相宗第三祖慧沼大師(650∼714)闡述「發菩提心、行菩薩道」的重要著作。內容共分上、中、下三卷,六十門。以下將依序講解說明(經文以楷體標示;筆者所加之科判、語譯等相關內容,則皆以明體標示)。 勸發菩提心集卷上
卷上是以勸發菩提心為主,慧沼大師以九門分別解說: 一、明菩薩種姓相門(出《瑜伽》 三十五) 卷上〈一、明菩薩種姓相門〉的內容,是明引增刪自《瑜伽師地論》卷第三十五.本地分中菩薩地第十五初持瑜伽處〈種姓品第一〉(大正30.479a11∼480b22),以闡明菩薩所具備的六種特性,及影響菩薩成就無上菩提之四隨煩惱,與未能速證菩提之四因。 (一)種姓
(2)隨別解釋 以下就菩薩的六種特性──六波羅蜜多種姓相,再詳細說明如下:
1.施種姓相
所謂菩薩在布施方面的種類與特質,如下所述: 謂諸菩薩本性樂施:於現堪施,無間平等。
首先,必須瞭解菩薩由於累生行施的習性,成就了樂善好施的悲濟行:對於自己現在所擁有的一切,凡是可以作為布施的物品,都會恆常無間斷地去布施,不論是多或少,內心不但不貪著;且皆能無間斷地平等普施眾生,永遠不會感到厭倦。
Ⅰ.悲田行施
喜施無悔,雖少能均,廣大非小;若無物施,深懷慚恥。
(Ⅱ)無財施 菩薩經常喜好對他人讚歎布施的功德,以及勸人布施。若看見能布施者,內心不但隨喜讚歎並且滿懷喜悅。 Ⅱ.敬田行施 接著,談敬田行施。即以身業敬重供養年高德劭的人、法師、師長、父母等。例如:看見上述所應供養者,內心歡喜雀躍不已,並起座讓位,且恭敬的親自奉施。
b.辨法施 此句辨明法施。若有人來問今世、後世如法之事,不論有請求或沒有請求,凡對眾生三世離惡行善事、無罪利益事中,皆以慈悲心,如理為眾生說明。 c.無畏施 若有怖於王、賊、水、火,施以無畏;能於極怖,隨力拔濟。 此句說明無畏施。若有眾生陷入怖畏於國王、盜賊、惡知識等之有情難,及水、火災等之無情難等種種恐怖中,菩薩皆能挺身而出,給予無畏;隨力所能,在眾生最驚怖之時,予以拔苦濟生,以報眾生恩。
b.菩薩財施特性 受他寄物,未嘗差違;若負他債,終不抵拒。
接著,以有信、有義、不貪著等三句,以凸顯菩薩財施之特性。
(b)有義 此說明第二、有義。菩薩若和別人共同擁有財物時,沒有欺騙蒙蔽之心2。
c.不貪著 此說明第三、不貪著。菩薩雖獲得龐大的財富寶藏,尚且不會生起貪喜之心,更何況是小利?當然不會!此以大況小,以豁顯菩薩絕無雜染貪著之潔淨心行。
C.總結 以上所述,為菩薩在布施方面的三種特性。 2戒種姓相 戒種姓相者,謂諸菩薩,本性成就,耎3品不善身、語、意業,不極暴惡: 關於菩薩在持戒方面的特性:因菩薩習性清淨柔軟,常行饒益有情善業;即使短暫失卻正念而生起惡業,也只是成就軟弱下等不善的身、語、意業,並不會過度惡劣。 b.不殺 於諸有情,不極損惱;雖作惡業,速疾能悔;常行恥愧,不生歡喜;不以刀等,惱害有情;性常慈愛。
此說明菩薩能持攝善法戒,即以慈悲心修十善等一切善法之不殺業。
c.和敬 菩薩經常用心尋覓真善知識,且立志歡喜供養父母、師長等應恭敬供養的人。因此,對於所應尊敬的人,會恭聆教誨,虔誠承事,親近禮拜,如法受持。菩薩修和敬業,所作的皆非常機靈敏捷,而不是愚鈍的。
d.四善語 此離口四過,即四善語。菩薩擅長恆順眾生的心,且經常面帶笑容,和顏悅色,不高傲,主動打招呼,問候眾生;而沒有一絲皺眉、憂愁、憍慢的神情。
e.不貪瞋 此說明不貪及不瞋。對有恩於己的眾生,菩薩皆能知恩知報;對於來乞求者,菩薩發揮平常心,正直對待;拒絕時,也不用奉承巴結、說謊欺騙的態度來推辭;因此,菩薩如法求財,既不用非法 的手段,更不會巧取豪奪。
f.正見業道 此說明「正見業道」。菩薩生生世世喜好修集一切福業功德,尚且能進一步獎勵勸導眾生修福,怎麼會不身體力行?
g.畏苦因 此說明畏苦因。菩薩常懷慈愍,若看見或聽聞眾生所受的種種苦迫(如:被殺、捆綁、割截、捶打、訶毀、迫脅、飢渴、寒熱等苦),皆能感同身受,甚至更感苦痛。對於輕微毀犯所招感少小之罪報,尚且深感害怕,何況其餘更多大惡的重罪?當然更加戒慎而不犯。這是以他比自,以少況多的惡因苦果,說明菩薩不忍眾生苦的悲愍不害,進而怖畏苦因而不造惡業的所以然。
h.同事
接著,說明攝眾生戒中之同事攝。
i.利行 此說明四攝之利行。由於菩薩的內心溫和、純淨,普潤眾生,因此,絕不會生忌妒、傷害之心。菩薩之心常敬重一切戒德,因此,即使有一惡念生起,即立刻捨除。
j.愛語 此說明愛語,即不妄語、不兩舌、不綺語、不惡口四善業。菩薩起賢善心,敬愛有德,如實讚歎,尊重實語,不誑惑眾生,因而不說妄語、綺語、挑撥離間及無意義的言語。菩薩對於自己的僮僕、下屬,尚且不加苦惡之言,何況對其他眾生?
B.結 以上所述種種,即是菩薩在持戒方面的特性。
3.忍種姓相 忍種姓相者,謂諸菩薩性,於他所遭不饒益,無恚害心,亦不反報。若他諫謝,速能納受;終不結恨,不久懷惡。
菩薩在安忍方面的特性,是菩薩遭遇到眾生對己無饒益之事,仍能坦然接受,不存恚害之心,不以更加惡劣的方法來報復傷害眾生。為什麼呢?因為菩薩認為自己的身體是和合身,由於是因緣和合而成,所以,在和合中,身體小部份被打,而大部份沒有受損。既然大部份沒有受損,為什麼不歡喜呢?此外,若和合者打和合受者,是誰打誰受?又,若看見有打罵者,應把這個人當作是自己的孩子,心無怨恨。
b.結 以上所說種種,即是菩薩在安忍方面的特性。
4.精進種姓相 精進相者,謂諸菩薩性自翹勤,夙興夜寐,不樂睡眠。所作勇決,樂為不忘5。 菩薩在精進方面的特性,是:由於菩薩串習生性特別勤勞、精進,早起晚睡,不喜好眠睡偃臥。對所作事,皆抱持勇決歡喜之心,歡喜精進而不懈怠。
b.堅固究竟 此說明菩薩對事業的堅固之心。菩薩對所作的一切事業,不論是世間事或出世間事,必定堅固決心,勇往直前,未達目的,絕不半途而廢。
c.大義無怯 於諸廣大第一義中,心不怯弱退沒,也不會藐視自己的能力,對於所作的事情,皆能勇猛,證明自己可以達成;對諸餘苦事,世間其他種種難為之事業,不但內心沒有畏懼,且始終不退縮,並能引發義利。菩薩既然能在處理廣大事務時,尚且不倦怠;何況是小事?
b.結 以上種種,就是菩薩所具的精進特性。
5.靜慮種姓相 靜慮相者,謂諸菩薩性,於法義能審思惟,無多散亂。見聞若6、山巖、林邊具,人不狎習,離惡眾生,隨順宴默,便生愛樂。性薄煩惱,至遠離處,思量自義,心不極為諸惡尋思之所纏擾。
菩薩在靜慮(止觀)方面的特性是指:由於菩薩養成善對法義精審思考的特性,所以沒有許多散亂心。且菩薩喜歡居住在寂靜及無人之處,因此,當看見或聽說阿蘭若或高峻的山崖、草木茂盛之地旁等寂靜處,少有人親近,因此可以遠離塵囂與濁惡眾生,安然寂靜地離諸昏亂不安,所以深切地生起愛慕喜好之心。
b.福果 菩薩於怨憎之處,尚且視怨如子,立即修集慈心,何況對於其他非常親近的人或非怨非親(中庸)的一般人?菩薩若看見或聽聞眾生受大苦惱,被種種苦所逼惱,隨即生起大悲心,隨願隨力,方便拔濟,求諸眾生離眾苦得安隱快樂。
c.慧果聞持 菩薩由於廣學多聞,熏習成就的聰敏特性,至心樂觀諸法的實義,即使生於憂苦之時,也能以專心聽法、書寫、憶持、讀誦、解說、供養、留傳、披讀、思惟、修習等十法受持經典。因此於法能受、能持、能思惟憶念;即使對於久遠以前所修所作所說的事中,不但能自記憶受持,也能幫助他人憶念不忘。若他人忘失,皆能主動加以闡釋。以這樣的至心因緣,能於後世中,不忘法界。
B.結 上述種種,即為菩薩在靜慮(止觀)方面的特性。
6.慧種姓相 關於菩薩在智慧方面的特性,是因為菩薩累生多聞熏習之與生俱來的智慧,再加上今生精勤廣學的聞思修慧,能善巧運用因明、聲明、工巧明、醫方明、內明等一切明處境界,成就義利,饒益眾生,離苦得樂;所以,其生性絕不會駑鈍或闇鈍,且於放逸之處,有能力思惟抉擇,進而遠離。
b.結 以上種種,是菩薩在智慧方面的特性。
2.總結姓相
由於諸菩薩所具足的六種特性,與上述的功德相應,便能成就真實賢善諸清淨善法。所以,此六種特性,為證得難得、最勝、不可思議、無上諸佛菩薩覺悟境地果位之因。 (二)隨義分別 說到菩薩的種姓特性,未被「與清淨善法相違背的具足或不具足的四隨煩惱」所染污,則能與菩薩的六度相應;若被四隨煩惱所染污,則六度皆不能顯現。
2.辨白法相違四隨煩惱 所謂「放逸」,是由於久習成性的放逸等諸煩惱的緣故,以致於習性形成猛利長時的煩惱,此稱為第一隨煩惱性。此即說明煩惱的常恆性。
2依附惡友 接著,愚癡無智者不能分辨善惡,不善巧抉擇者不知親近善友,於是乎盲目依附惡友,向惡知識學習,稱為第二隨煩惱性。此說明遠離善友而親近惡友的煩惱過失。
3內心迷亂 又,若為尊敬的長輩、夫主、國王、盜賊及怨敵等所拘逼迫者,不能自在修道,致使其心迷亂,稱為第三隨煩惱性。此說明身體被繫屬之煩惱。
4顧戀身命
又,因資生用具匱乏的人,為顧戀身命而造作諸惡法:稱為第四隨煩惱性。
3.未能速證菩提之四因:明證菩提有其遲速 雖然已具足菩薩的特性,但由以下四種因緣,導致不能速證無上菩提。是哪四種因緣呢?
2答 是說諸菩薩,先前未值遇諸佛、菩薩、真善知識,為其宣說菩提無顛倒義理,以致不能增長智慧:是為第一因緣。此時係指尚未發心之時。
b.顛倒修學 再者,諸菩薩雖遇善友、佛及菩薩善說法者,為說正道法義;但,卻錯謬解義受學,或不學菩薩所有禁戒:是為第二因緣。此說明雖聞說發心,卻顛倒修學。
c.加行慢緩 接著,若諸菩薩雖值遇善友、佛及菩薩善說法者為說正確的道理,且能於諸菩薩教誡中正確修學;但,因對加行善巧方便,沒有賡續勇猛精進,進度緩慢,因而不能速證無上菩提:是為第三因緣。此說明雖說無顛倒修學,但加行慢緩,亦無法成就無上菩提。
d.資糧未圓 又諸菩薩,雖遇善友、佛及菩薩善說法者為說正確的道理,且於諸菩薩正所學中無顛倒修學,加行勇猛,精進勤修方便;但,諸善根尚未成熟,資糧未得圓滿,亦即未長時修習所有菩提分法,仍然不能速證無上菩提:是為第四因緣。 (三)總結
由上述可知,菩薩雖具有菩薩種姓,但因緣未具足,終究不能速證無上菩提;若具足因緣,便能速證。此外,若遠離妨害速證菩提之四種因緣,即能速證無上菩提;反之,若遠離四隨煩惱,但因無菩薩種姓,也是無法證得無上菩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