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發菩提心集》講記(十)

九、依《觀普賢菩薩經》懺悔受戒門(下)

唐‧慧沼大師撰 呂姝貞講述

五、懺悔身、意二根
        次,身心懺悔。云:身者,殺、盜、婬;心者,念諸不善,造十惡業及五無間,猶如猿猴,亦如幫膠,處處貪著,遍至一切六情根中。此六根業,枝條華葉,悉滿三界二十五有一切生處;亦能增上無明……老、死十二苦事;八邪、八難,無不逕中。汝今應當懺悔如是惡不善業。
        接著,應當要懺悔身根和意根所做的惡業。《觀普賢菩薩行法經》說:身根是會造殺生、偷盜、邪婬等行為的軀體;心的意念主宰我們的一切行為,由於想念種種壞事,甚至造作十惡業以及墮入無間地獄的五逆重罪;就如同猿猴攀樹那樣,突然在這裡,又突然在那裡,散亂不定而不住一處的狀態那樣;也像黐膠會黏住飛鳥一般,處處貪著,執著於迷惑。此貪著會砟及所有的六情根裡去形成染汙的業識,他日會像枝條、花葉的生長而完全布滿三界一切眾生所出生的地方。這個染識也會在緣生法當中,從無明到老死,由於感官接受外境之後,透過根境識三和合接觸,而由意念驅使我們造作一切的行為,使你在生死輪迴中受苦,害你走砟所有的八邪和八難而不得出離。因此,你現在應當要懺悔像這種會引起惡報的不善業。
        此中,二十五有,是指眾生輪迴生死的二十五種存在境界。也就是將三界有情的異熟果體分類為二十五種:1.地獄有,2.畜生有,3.餓鬼有,4.阿修羅有,5.弗婆提有,6.瞿耶尼有,7.鬱單越有,8.閻浮提有,9.四天處有,10.三十三天處有,11.炎摩天有,12.兜率天有,13.化樂天有,14.他化自在天有,15.初禪有,16.大梵天有,17.二禪有,18.三禪有,19.四禪有,20.無想有,21.淨居阿那含有,22.空處有,23.識處有,24.不用處有,25.非想非非想處有。(詳見《妙心雜誌》第95期,頁20-21
        十二緣起,又稱為十二有支、十二因緣;是印度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的核心理論,是為探求有情生死苦惱的緣起而設立的,包含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等十二支。其流轉過程中,為有情所遭遇的苦因和苦果。
        今依水野弘元《佛教要語的基礎知識》一書所載,略述如下:
         1.無明:即對四諦、緣起的道理無知;不了解佛教根本思想的世界觀及人生觀。無明的反面,即八正道中的正見。
         2.行:即身、語、意三行,也稱為三業。行是因無知而產生錯誤的身、語、意三業。此行,不只是指錯誤的行為,也包含行為餘力的習慣力。我們的所有行為經驗,均會留下餘力被蓄積起來,而成為知能、性格等素質。
         3.識:如說明五蘊、十八界的識,識即六識,是指「認識作用」或「認識主觀」而言。此處指認識主觀的六識。《阿含經》中,將「緣識有名色」的識,分為:入胎的識、在胎的識、出胎後的識三種。若僅將十二緣起中的識,解釋為入胎的識(結生識),就成為三世兩重因果說的胎生學見解。
         4.名色:指識所緣的六境(色、聲、香、味、觸、法);亦即緣起經中所言「內識身,外名色」的名色一詞。
         5.六處(六入、六入處):指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意即感覺、知覺的能力。
         6.觸:即根(六根)、境(六境)、識(六識)三者和合而有感覺,與由知覺而成立認識條件。
         7.受:和五蘊中的「受」相同;意指苦樂等感受,即眼觸以至意觸所生的六受。而六受又各有苦、樂、不苦不樂等三受。這些都是認識(觸)後產生的苦樂感受。但對同一事物的認識,又有很大的差別,如:貪欲者是樂的感受,瞋恚者則是苦的感受;此是由於認識主觀的識,含有緣於過去的無明、行所生的貪欲、瞋恚等性質。
         8.愛:也譯為渴愛;意指如渴者求水般激烈的欲求。可分為色愛以至法愛的六愛,或欲愛、有愛、無有愛的三愛。緣認識而起的苦樂等感受一產生,對苦受就有憎避的強烈欲求;對樂受就有愛求的熱望。這些強烈的欲求或熱望,也就是以愛來表示對苦樂受所產生的愛憎之念。
         9.取:有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等四取。取,是對愛念生捨取的實際行動,指「愛則奪取,憎則捨棄、傷害」;或是由於身語的取捨選擇行為,包括殺生、偷盜、邪淫,或妄語、惡口、兩舌、綺語等身語業。
       10.有:即存在。包括欲有、色有、無色有等三有。廣義的說:有,是現象的存在,與行、有為一樣,意指一切的存在。因十二支皆是有,所以也稱為十二有支。有,可分為業有與報有:業有,是指善惡業的存在;報有,是指善惡業果報的存在。業有包含了身、語、意三業,及其殘留的餘力;而殘留的餘力會形成知能、性格等素質。它不但是過去行為習慣的蓄積,也限定了未來行為的發展,所以,「有」之下為「生」。
        取與有二支,可說相當於行支。愛支則相當無明支;也就是自無明產生行,而行之中含有實際行為的餘力。自愛產生的實際行為就是取;而自取產生餘力就是有。
       11.生:指有情生於某一有情的部類,或指日常生活有某種經驗產生。前者,是指擔負有情過去全部經驗的餘力(即知能、性格、體質等)而生;所以,每個人均具有一定的素質。後者,是指以人的素質(有)為基礎,而有新的經驗產生。總之,二者均是自「有」產生新的經驗(「生」)。
       12.老死:在緣起經中,在老死之後加上了愁、悲、苦、憂、惱。認為生以後會產生老死等苦,而以老死代表一切的苦惱。
        總之,無明、行與愛、取、有等錯誤的思想與行為,一定會遭受到苦惱。以此次序構成「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的相依相對的因果關係。而以十二緣起為首的種種緣起說,具體說明三界輪迴的一切苦惱,即是由於無明、渴愛等煩惱及行、取、有等業因,而產生的。
        到了部派佛教時期,就將十二支彼此間的關係說成三世兩重因果。最初的無明、行二支是過去世的二因,識、名色、六處、觸、受五支是現在世的五果;並以這些來說過去與現在的一重因果。愛、取、有三支是現在世的三因,最後的生、老死二支是未來世的二果;並以這些來說現在與未來的一重因果。今列表如下:

 

 

 











 

       

 

 

        說一切有部、南方佛教與後世大乘佛教,皆把十二緣起解釋為三世兩重因果,其內容為:1.無明:指過去的無明諸煩惱。2.行:是過去所造的善、惡諸業。3.識:是在母胎內最初一剎那的五蘊。4.名色:是胎內五位(羯剌藍、額部曇、閉戶、健南、缽羅奢法──五週以後至出生)中的前四位。5.六處:是指在胎內第五位,即在母胎中完成眼等六根之位。6.觸:是出胎後至二、三歲生起單純的觸(認識)的作用,尚未識別苦樂。7.受:是四、五歲至十三、四歲間,起單純苦樂感受作用。8.愛:是十四、五歲以後,貪著財產、愛欲之位。9.取:是增長前支貪著之位。10.有:是愛欲、取著之善惡業,成為習慣力而引起未來果報。11.生:是生出未來果報之位。12.老死:是未來受生後,與名色、六處、觸、受一起發生之位。
        但是瑜伽行派的法相宗(護法系統),把十二緣起解釋為二世一重因果,即從無明至有等十支為因(如:過去世、現在世),生和老死二支為果(如:現在世、未來世)。因此,「十因二果,定不同世」18
        《俱舍論》對十二因緣的狀態,分成:1.剎那緣起:是表示十二支作用於同一剎那之「同時的論理關係」。2.連縛緣起:是說明做為肉體、精神現象的十二緣起,時時刻刻在進展變化,而我們日常經驗的身心活動即是依據此種緣起關係產生的。3.分位緣起:是指將十二支分為過去、現在、未來等的三世兩重因果。4.遠續緣起:謂十二支不僅表示三世,而是在說明久遠的過去至遙遠的未來的關係。
        此外,印順導師更表示:「無明緣行到生緣老死……不是直線的前後,螺旋式的前後,是如環無端的前後。經中說此十二支,主要即說明惑、業、苦三:惑是煩惱,業是身口意三業。由惑業而引生苦果,依苦果而又起煩惱,又造業,又要招感苦果,惑業苦三者是這樣的流轉無端,故說生死是無始的,有情一直在這惑、業、苦的軌道上走。人世間的相續流轉,有前後的因果相生,卻又找不到始終。……佛在這環形的因果相續中,悟到了因果間的迴環性,所以說生死無始。故因與果,是前後必然而又無始終的。……佛說『生死無始』,掃盡了創造的神話、一元進化等謬說。」19
        關於「八邪」一詞,又稱為八邪支、八邪法、八邪行;是「八正道」的對稱。也就是身、語、意等所犯之八種誤謬,為凡夫外道所常行。《維摩義記》卷二(本):「言八邪者,番〔翻〕八正說八邪,邪見、邪思、邪語、邪業,乃至邪定。」20即:1.邪見:指不信因果、功德、父母、聖人等的見解。2.邪志:又稱為邪思惟;指貪欲、瞋恚、傷害等的思惟。3.邪語:指妄語、兩舌、惡口、綺語等。4.邪業:指殺生、不與取、邪淫等。5.邪命:指不如法的生活。6.邪方便:又稱為邪精進;指為惡事所作的方便精勤。7.邪念:指不如法的觀念。8.邪定:指非正定的定。
        八難:指不得遇佛、無法聽聞教法的八種障難,又稱為八難處。即:地獄、畜生、餓鬼、長壽天、邊地、盲聾瘖啞、世智辯聰、佛前佛後。(詳見《妙心雜誌》102期,頁18)
        次云:爾時,行者聞此語已,聞空中聲:「我今何處行懺悔法?」時空中聲即說是語:「釋迦牟尼名毘盧舍那遍一切處。其佛住處常寂光:常波羅蜜所攝成處、我波羅蜜所安住處、淨波羅蜜滅有相處、樂波羅蜜不住身心相處,不見有無諸法相處。如寂解脫,乃至般若波羅蜜,是色常住法故,如是應當觀十方佛。」
        接著,修行者聽到空中聲告訴他應懺悔身、心二根的話之後,向空中問:「我現在要向什麼地方做這種懺悔法呢?」此時,空中有聲音告訴他:「釋迦牟尼佛的法體是毘盧遮那,意義為砟一切處。這位佛所常住的地方是法身、般若、解脫三德所成的地方,稱為常寂光的大涅槃佛土:是由不遷不變的常波羅蜜所包攝而成的地方;是由自在無礙的我波羅蜜所安置建立的地方;是在於離垢無染的淨波羅蜜滅盡了心性作用而無眾苦的地方;是舒適安穩的樂波羅蜜不執著於身、心二相,且無任何惑染的地方;對於諸法之相不偏見於有相(假觀)或無相(空觀),且如實妙觀實相的地方。總之,是像這樣如實體會法界真實之面貌,而解脫塵世的煩惱,由此到達彼岸的真智世界。因為佛的實色身是常住在真理的世界,所以應當要觀想常住法界的十方佛而向十方佛行懺悔吧。」
        「釋迦牟尼名毘盧舍那遍一切處……乃至般若波羅蜜,是色常住法故」的經文,稱為「法華結成之文」。天台大師根據此段,認為《觀普賢菩薩行法經》是《法華經》之結經。
        「常樂我淨」,又稱為涅槃四德。是指大乘涅槃與如來法身所具足的四德。達涅槃境界的覺悟為永遠不變的覺悟,稱為常;因此,常波羅蜜是「不遷不變的涅槃世界」。樂波羅蜜,其境界舒適而安穩,稱為樂;苦、集之相來自「受、想」等心性作用,心性作用滅了之後,苦就熄滅了。自由自在,毫無拘束,稱為我;「我波羅蜜」就是「遠離有我、無我二種妄執而自在無礙的大我」。離垢無染、無煩惱的染污,稱為淨。
        時,十方佛各申右手,摩行者頂,作如是語:「善哉,善哉。善男子!汝讀誦大乘故,十方諸佛說懺悔法。菩薩所行,不斷結使,不住使海,觀心無心。從顛倒想起,如此相心從妄想起,如空中風,無依止處。如是法相不生不沒。何者是罪,何者是福?我心自空,罪福無主。一切法如是,無住無壞。」如是懺悔,觀身無、法不住法中,諸法解脫,滅諦寂靜。
        此時,十方佛各伸出他們的右手,撫摸著修行者的頭說:「很好,很好。善男子!由於你讀誦大乘經典,所以十方諸佛說懺悔法給你聽。菩薩所做的修行,是不斷煩惱的,但是不被煩惱海所淹沒;對於心性的觀察,要以真心離妄念的。煩惱是從虛妄分別心而產生的,而這種虛妄分別心是從妄想產生的,就如同空中的風一樣,沒有停靠的地方。像這樣,一切法的現象是「非實生、非實滅」,而是由因緣所假生的。所以,到底要以什麼為罪過,以什麼為福報呢?我的心本來是無實體的,所以,罪過和福報,也就沒有可依附的「我心」這個主人了。一切事物的真相也都是如此,其真相是隨緣而起住滅的。依照真相懺悔,觀想「心無自性可得的真理」,不染著於世間塵欲的有為法當中,便可證得諸法無實體的道理,解開煩惱的束縛而得到身心的自在,到達涅槃寂靜的理想境地。
        如是相者,名大懺悔,名大莊嚴懺悔,名無罪相懺悔,名破壞心識〔懺悔〕。行此懺悔者,身心清淨,不住法中,猶如流水。念念之中,得見普賢菩薩及十方佛。
        像這樣的觀想方法,稱為大懺悔法、最完美的懺悔法、破我執的懺悔法、破壞妄心染識的懺悔法。做這種懺悔的人,身心清淨,不染著於世間塵欲的有為法中,就像流水一般地清澈。在念念之中,能夠看見普賢菩薩及十方諸佛。
        次云:作此懺悔,得滅百萬億劫阿僧祇生死重罪。
        接著說:若作此懺悔,可滅除在無限長的過去年代裡所發生的生死輪迴之罪業。
        由於一切惡業皆由貪、瞋、痴,而引發身、語、意所造作。此六根懺悔法之意義,主要在實際生活中,掌握我們的心念。若能行此六根懺悔,則可得身心清淨。六根包含身體的感官,即:視覺的眼睛、聽覺的耳朵、嗅覺的鼻子、味覺的舌頭,以及造作各種行為的身體、意念。前四種,是屬於生理現象的身體之感官。佛教更重視意念、身體,尤其是「意」念。
        從上述的內容可知,《觀普賢菩薩行法經》之六根懺悔文,實為僧俗二眾在實際修行生活上最實用的懺悔法門。
參、大乘菩薩戒法
    一、奉請諸佛菩薩授三歸戒法
        爾時,行者若欲具足菩薩戒者,應當合掌,在空閑處,遍禮十方佛;懺悔諸罪,自說己過。然後,靜處向十方佛,而作是言:「諸佛世尊,常住在世。我業障故,雖信方等,見佛不了。今歸依佛,唯願釋迦牟尼正遍知世尊,為我和上。文殊師利具大悲(慧)者,願以智慧授我清淨諸菩薩法。彌勒菩薩勝大慈行,憐愍我故,亦應聽我受菩薩法。十方諸佛,現為我證,諸大菩薩,各稱其名;是勝大士覆護眾生,助護我等。
        此時,修行者如果想要具足菩薩戒,應當在清靜的地方,雙手合掌,砟向各方敬禮十方佛;懺悔種種罪業,說出自己的過失。然後,也在安靜的地方,向十方諸佛說:「諸佛世尊,是常住在世間的。可是我由於業障的關係,雖然信奉大乘經典,卻不能見佛。我現在重新再歸依佛;真正地砟知一切法的世上最尊貴的釋迦牟尼佛啊!但願您做我的授戒和尚。具有大智慧的文殊師利菩薩啊!請運用您的智慧,傳授給我清淨的種種菩薩戒法。具有像太陽那樣充滿著大慈愛的彌勒菩薩啊!依憑您憐憫疼惜我的緣故,也請您答應聽許我接受菩薩的戒法。十方諸佛啊!請顯現出來做我的尊證教授;諸大菩薩啊!我分別地稱呼您的名號;您是保護眾生的殊勝大士,請幫助我們,守護我們吧!
        今受持方等經典,乃至捨命,設墮地獄,受無量苦,終不毀謗諸佛正法。以是因緣、功德力故,今釋迦牟尼佛,為我和上;文殊師利,為我阿闍梨;當來彌勒,願授我法;十方諸佛,願證知我;大德諸菩薩,願為我伴。我今依大乘經典甚深妙義,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如是三說。
        今天我既然受持了大乘的經典,即使到了喪失生命,甚至於墮入地獄而受無量的痛苦,也終究不毀謗諸佛所說的真正教法。由於這個因緣和功德力的關係,現在釋迦牟尼佛要擔任我的授戒和尚;文殊師利菩薩要擔任我的傳戒教授;未來佛的彌勒菩薩願意教授我菩薩戒法;十方諸佛願意證明我攝受正法;行滿位高的眾菩薩們願意陪伴我修道。我現在依止大乘經典所說的深遠奧妙的道理,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依這樣的內容說三遍。
    二、自誓受戒法
        歸依三寶已,次當自誓受六重法。
        加深了歸依三寶的信念之後,接著就自我發誓要接受不殺生、不偷盜、不妄語、不邪淫、不說四眾過、不飲酒等六種重戒。
        受六重法已,次當勤修無礙梵行,發廣濟心,受八重法。
        受六種重戒之後,接著就要勤修能使心安而得自在的清淨戒行,為發廣大的救濟心,進一步又攝受八種重戒。
        八重法,又稱為八種法,為「八種重戒」之意。大乘佛教有「十重戒」。其前六項和《優婆戒經》所舉的「六重法」一樣。七到十項則分別為:7.自讚毀他戒,8.慳惜加毀戒、9.瞋心不受悔戒,10.毀謗三寶戒。「八種法」就是「十重戒」的前八項,和「八關齋戒」不同。「八重戒」通用於四眾的戒法,而「八關齋」是在家眾通常在齋日所舉行的不定期之二十四小時齋戒法。
        立此誓已,於空閑處,燒眾名香、散華,供養一切諸佛及諸菩薩、大乘方等,而作是言:「我於今日,發菩提心;以此功德,普度一切。」作是語已,復更頂禮一切諸佛及諸菩薩,思方等義。
        發了上述的誓願之後,就在無人所到的安靜地方,點燃種種名香、散花,供養一切諸佛、眾菩薩,以及大乘經典,然後說:「我現在已發求道心,希望能夠藉此發心的功德來普砟地救濟一切眾生。」說完此話後,就再度又向諸佛以及眾菩薩作五體投地的敬禮,深思大乘經典的道理。
    三、在家居士的懺悔罪法
        復,剎利居士有五懺悔法,如前鈔說。
        又,王種(剎利)居士有五種懺悔罪法,如《觀普賢菩薩行法經》中所說。
        剎利(kSatriya):又稱為剎利麗、剎帝利,譯稱為田主,又稱剎利種,別稱王種(rAjanya)。指國王及武士階級,位於四姓的第二位。但是,佛典多以其為第一位,掌管政治及軍事。此語源自有支配之義的 ksi 。其所修內容略述如下:
        這個懺悔方法是要把心扶正而不偏頗,不毀謗佛法僧三寶,不阻礙出家人的修行,不要故意向修淨行的人找麻煩;應當要用心修習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的六念法;也要對修持大乘的行者供給日常生活必需品,並給予讚歎、恭敬,至於繁縟的禮節則可不必。此外,應當憶念意義深遠的經法、最究竟的中道實相之道理。思念以上所說的這些道理,是「王種(剎利)居士」修持的第一懺悔法。
        第二懺悔法,是孝養父母、恭敬師長。
        第三懺悔法,是以正法治國,不以邪法冤枉人民。
        第四懺悔法,是於六齋日對管轄的國土境內各地發布命令,在力量所及的範圍內,盡力不殺生。
        第五懺悔法,是要深信因緣果報,確信諸法實相的道理,藉此了知佛常住於實相法界而具有久遠不滅之無量壽命的事實。
        其中「六念」一詞,又稱為六隨念或六念處。為佛教徒的修行方法之一;指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其內容如下述:
        1.念佛:指憶念佛具足十號、大慈大悲、智慧光明、神通無量、能拔眾苦;我等以清淨質直之心,能與佛相同。
        2.念法:指憶念法是如來所有的功德(即十力、四無所畏等);我等能以清淨質直之心證法,施與眾生。
        3.念僧:指憶念僧是如來的弟子,得無漏法,具足戒定慧,能為世間眾生作福田;我等能以清淨質直的心修僧行。
        4.念戒:指憶念諸戒能遮諸惡煩惱;我等能以清淨質直的心,精進護持。
        5.念施:指憶念施行有大功德,能除世間為慳嫉所覆;我等能以布施攝取眾生。
        6.念天:指憶念因往昔的戒、施等善根,而生欲界六天,乃至色界、無色界等諸天,享受快樂果報;我等今也能以如是戒、施,而生諸天。
        《雜阿含經》卷三十三:「若比丘在於學地,求所未得……,當修六念,乃至進得涅槃。譬如:飢人身體羸瘦,得美味食,身體肥澤。」21《觀無量壽經》:「修行六念,迴向發願,願生彼佛國。」22善導大師說:「言念佛者,即專念阿彌陀佛口業功德、身業功德、意業功德,一切諸佛亦如是。又一心專念諸佛所證之法,並諸眷屬菩薩僧。又念諸佛之戒,及念過去諸佛、現在菩薩等難作能作,難捨能捨,內捨外捨,內外捨。此等菩薩,但欲念法不惜身財,行者等既念知此事,即須常作仰學前賢後聖捨身命意也。又念天者,即是最後身十地之菩薩。」23
        此外,《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五、《別譯雜阿含經》卷九、《觀佛三昧海經》卷六、《大智度論》卷二十二、《大乘義章》卷十二也都提到六念,其中《大乘義章》更開釋名義、開合辨相、隨別廣釋、次第、念之所為等五門解釋六念。
        又「六齋日」一詞,指每月行為特別檢點,且清淨持戒的六日。在印度,一個月分成白月、黑月二部份。六齋日即白月的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及黑月的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等六日。又根據《長阿含經》卷二十記載:八日(二十三日),由四天王的使者巡行世間,觀察萬民是否孝順父母,敬順沙門、婆羅門,宗事長老,齋戒布施,救濟窮乏者,然後向四天王報告;十四日(二十九日),由四天王的太子巡行;十五日(三十日)則由四天王親自巡行。24且《大智度論》:「有一日戒,六齋日持,功德無量。」夎因此,自古以來就有是日應受持八齋戒(即一日戒)的說法。
注釋:
18.護法等菩薩造,玄奘譯,《成唯識論》卷八,《大正藏》第31冊,頁44b。
19.印順導師,《佛法概論.第十一章緣起法》(新竹縣竹北市:正聞,民8910月),頁152153
20.慧遠撰,《維摩義記》卷二,《大正藏》第38冊,頁450a。
21.宋.求那跋陀羅譯,《雜阿含經》卷三十三,《大正藏》第2冊,頁237c。
22.宋.啄良耶舍譯,《佛說觀無量壽佛經》,《大正藏》第12冊,頁344c。
23.唐.善導集記,《觀經正宗分散善義》卷四,《大正藏》第37冊,頁273c。
24.後秦.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譯,《長阿含經》卷二十,《大正藏》第1冊,頁134b~135a。
25.龍樹菩薩造,後秦.鳩摩羅什譯,《大智度論.釋初品中戒相義第二十二之一(卷十三)》,《大正藏》第25冊,頁15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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