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09.1809.25講于法雲文教協會

法句經講記(三十三)

釋傳道

〈言語品第八〉十有二章
 

貳、釋頌義及因緣
     4.諍為少利 如掩失財 
       從彼致諍 令意向惡
       諍,音(爭)cheng1精經切
       掩,音(揜)iam2英檢切
       彼,音(比)pi2邊己切

        吾人若僅「為」了得到「少」分名「利」、權位,便與人共「諍」,那就「如」同「掩」藏財物,而終究會「失」去這些「財」物一般。一旦有了「從彼」諍勝而牟取己利的一念心,那便會為自他招「致」無邊的煩惱「諍」鬥,也會「令」彼此的身口在「意」業的主導下造作諸惡,而「向」於「惡」趣。
        關於本偈,在《出曜經》中敘述了如下的一段因緣:1
        依佛制:比丘當常行托缽以為食,所以每日一到托缽的時間,眾比丘就會著衣持缽出去乞食。這一日也不例外,正當比丘們走在往舍衛城乞食的路上,就見到數十個賭徒兩兩對坐,在那賭博。其中有一人勝了對方,得勝的這人就一把抓起賭輸他的人,剝光他的衣服,還以五種酷刑來凌虐他。雖然這賭輸之人因疼痛難忍,而面露劇苦;但眾比丘也只能愛莫能助地繼續往舍衛城走。
        待一行人回到精舍,食畢,收攝好衣缽,又各自整頓了儀容之後,就來到釋尊跟前,頭面頂禮,卻坐一旁,順便將今日在托缽途中所見之事,具實地稟告釋尊。釋尊因此對他們開示說:『為少利而諍,所謂少利,就如從大海取一滴水,將須彌山減一芥子高,從大地掘取一米粒土,將虛空減損一蚊虻大小那樣的微不足道,諸比丘,這可說少到極微了吧!』
        眾比丘回稟釋尊說:『是的!世尊所言,確實甚少。』
        釋尊接著又說:『賭博也是如此啊!儘管投擲的采金再少,然而養成好賭的性習,其下場之慘,又何止百倍、千倍、萬倍、巨億萬倍可以說盡的呢?所以,諸比丘啊!小惡會盈累而成大惡,更會導致諍訟纏身、親友交惡,乃至骨肉離索的悲劇。若復有人誹謗賢聖、持戒比丘,及諸佛菩薩以不實的謊言,則其未來所受的罪報,亦將無邊!故說:諍為少利,如掩失財,從彼致諍,令意向惡。
        5.譽惡惡所譽 是二俱為惡
       好以口快鬥 是後皆無安
       譽,音【有】u7英遽切
       俱,音【龜】ku1求居切
       好,音(貨)hon3
       口,音(苦)kho2去古切
       鬥,音(妒)to3地故切
       後,音(戶)ho7喜度切

 

        隨喜稱「譽」他人之「惡」業者,亦必為造此「惡」業者「所」稱「譽」,此正所謂同聲相應、同氣相求。彼此既因心性、利益之某種共同而結合,於是互相奧援、顛倒黑白,此(「是」,此之意)「二」者當然「俱」皆「為惡」。愛「好以口」舌逞一時之「快」,來作言語諍「鬥」之人,因為久熏成習,嘴上就是饒不了人,到處招怨樹敵的結果,不管現生(「是」,指此生)或「後」世,在在處處「皆」不受人歡迎,這對自己的立身處世也好,學佛修行也好,都是一大障礙,非但所做之事難以成辦,內心上更「無」法獲得祥和平「安」。
                                                    ※      ※      ※      ※      ※      ※      ※      ※      ※      ※
        讀到偈中所說的:「譽惡惡所譽,是二俱為惡。」不由想起韓愈在〈原毀〉一文,也有類此的觀點。他說,他曾在大眾當中,試著稱譽某人說:某人,是一個賢良的人啊!某人,真是一個賢良的人!依他的觀察:那隨聲應和的,必是與此人同類之人(僅稱同類,而不言善不善)2;要不然就是與他疏遠,彼此沒有利害關係,或是畏懼他之人(應該也有馬屁精之流)。否則,強勢一點的,必然會在言詞上給以強烈的反駁,而懦弱的雖然嘴上不說,也會面露慍色(這顯然對某人相當不滿,而卻不足為某人非良士之證明)
        他又曾經當著大眾批評某人說:某人,不是一個賢良的人啊!某人,實在不是一個賢良的人!依他的解讀:那不隨聲應和的,必是與此人同類之人(應該也有明哲保身,不願介入雙方諍鬥之人);要不然,就是與他疏遠,彼此沒有利害關係,或是畏懼他之人(應該也有不滿他,任他惡名昭彰之流)。否則,強勢的必然會大表贊同,而懦弱的也會喜形於色(這僅能表示與某人站在敵對的立場,而不能作為某人果非良士之證明)。
        二者一對照,顯見評人之惡,竟然還比較容易得到共鳴呢!為什麼?因為凡夫本就是如此不圓滿的啊!問題出在哪裡?問題就出在我們每一個人的好惡分別心,『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3;出在不耐他榮的嫉妒與不求上進的怠惰。此所以,韓愈在作了以上的分析之後,得到的結論是:『是故事修而謗興,德高而毀來』!雖然自己力不足逮,但至少也可以努力地遮住別人的光芒吧!於是事修者、德高者,也只好打落凡塵,狠狠地批鬥他一番了!難怪以恢復儒家道統、力黜佛老為己任的韓愈,要大嘆:『士之處此世,而望名譽之光,道德之行,難已!
        然而,我們不禁要反問:沒有名譽之光,難道就不能有道德之行嗎?別人的稱譽與肯定,在某些時候的確有著激勵自己的力量;但相對的,也會形成某種約制與羈絆,一旦沒有了這些,自己也就失去了動力,而了無興趣了!佛法所教我們的,是去超越這世俗的利、衰、毀、譽、稱、譏、苦、樂;超越得這些,那才能真正擺脫得讓自己裹足不前的阻力,而勇敢地向佛道漸進。
        所以,我幾度在上課中引用印順導師的話來與大家共勉:
       其實,受到讚歎,是對自己的一種同情的鼓勵;受到批評,是對自己的一種有益的鞭策。鼓勵、鞭策,一順一逆的增上緣,會激發自己的精進;修正自己、充實自己,不斷地向前邁進。4
        請大家一定要牢記這些話啊!當自己春風得意、意氣風發之時,請記起這些話;當自己從雲端跌落,水裡來、火裡去的時候,也請記起這些話。並且,在或順或逆的歷練當中,一定要記得不斷修正自己、充實自己,向前邁進!當你經歷過一些波折,再回頭來看這段話,看導師那種淡然,真會令人動容的!是的,那時候之於理想的堅持,才是真正的堅持吧!
        這是自己在面對稱譽與批評時,應當學習的態度,我嘗作譬喻說:如果我們插了一盆花,一個完全不懂花藝的人讚美你插得好,那或許是禮貌上的應酬語,不妨看作是對自己的善意與關懷。如果是一位教授花藝的老師稱讚你,這個來自行家的肯定,才是真正有價值的,應當引為激勵自己再上層樓的動力!所以,聽到人家的讚美,別高興得太早!趕緊虛心地問問自己,自己是否就此滿足?自己的理想是否就此而已?
        我常常這樣想:如果我只有三分的優點,人家給了我五分的稱讚,那表示他對我充滿友善與同情,我衷心感謝!但如果我有三分,對方卻給了滿分的溢美之辭,那他不是刻意奉承,就是別有所圖。如果我只有三分的缺點,對方卻講成五分,那是可以理解的,畢竟他不是我自己,可能我在表現的方式上,大有改進的空間(當然也可能遭嫉而誇大我的缺點)。但如果我只有三分,對方卻把我評得一文不值,我想,他是對我極度的厭惡與不滿了!或許在其他領域,我冒犯了他,也或許,我踩了他的痛處,才讓他以這種方式來表達。在自我反省之後,我也會設法找到對方不滿的真正原因。
        所以,最重要的,還是要善知自己啊!否則一天到晚被這八風5東邊吹來西邊倒,西邊吹來東邊倒,什麼事都不可能成辦!而其實,不管自己是不是主角,從旁人對人、對事的毀譽評斷之中,都可以找到了解他心性、志趣的線索。假使一個人所稱歎的,盡是那些耍權謀、玩手段、爾虞我詐的機巧,可以想見,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欲,他日若有相同的機緣,他也會做出同樣的惡行來。一葉知秋,見微知著,這裡且舉《世說新語》中『割席絕交』的故事為例:
        一日,管寧與華歆二人同在園中鋤菜,忽在土中掘出了一片黃金,管寧只當是一般的瓦石,未加理會,而華歆則刻意地撿起這片黃金,再把它丟到別處去。又一日,二人同席讀書,忽聞外面人聲喧鬧,原來是有達官顯貴的轎輿從窗外經過;管寧還是讀著自己的書,而華歆就按捺不住地放下書本,跑出去看熱鬧了!管寧因此而說:子非吾友也!遂與華歆割席絕交。
        這一則典故是不妨以故事視之的,因為也有近人根據《三國誌》所記,而譽華歆為廉節有守的清官。姑不論事實如何,若單就此故事的內容來探討,或者我們可以說管寧反應太過;或者,我們也可以說管寧是反應遲鈍。說他反應太過,是因為他忘了孔夫子說過的:『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6似也不必斷然與人畫清界線吧!說他反應遲鈍,是因為:難道二人同窗共讀,從來不曾有過討論,也不曾談及各自的理想嗎?否則在言談之間,早該了知對方的心性、志向與價值觀念所在,何以平日渾然不覺,要等到行為露出端倪了,才猛然醒轉:此人非吾友!似又遲鈍了些!
        人,任誰都不是全能,定然各有所長,也各有所短,以己之所長而要求人人與我一樣,那是苛求;以己之所短而對別人之所能加以輕鄙,那是卑慢作祟!人,也任誰都不是聖賢,定然各有其善惡之不同面向,以己為純然良善,而人皆罪惡醜陋,那是未能認識別人,更不了解自己!
        誠然,為惡者、譽惡者俱皆為惡,但是,請容我再次重申:當我們能正確的看清楚別人的惡,並不意謂著自己就比對方高明,或者可以從此鄙棄他,甚至用不屑的眼光殺死他!而應當警醒自己:自己是否也有著同樣的惡的因子?假使具足同樣的因緣,自己是否也會表現出那樣的惡來?若我是他,我又會如何將自己從彼惡中拔出來?將彼因、彼緣、彼果都思惟清楚了,那對於自己,我們會多一分確定,確定自己不會蹈別人的覆轍──不是因為我比他優越,而是我不想要這樣做,我也不會這樣做!因為,我是如此的確定自己會怎樣去做!
           6.無道墮惡道 自增地獄苦
       遠愚修忍意 念諦則無犯
       墮,音(道)t 7地賀切
       增,音(晶)cheng1精經切
       獄,音(玉)giok8語局切
       遠,音(袁)oan7喻勸切
       愚,音【牛】gu5語渠切
       諦,音(帝)te3地計切

 

        對於佛法真理「無」所見、無所聞,對於世間善惡因果事理亦無所知,既不能好行善「道」,又多造諸惡,結果必是「墮」落「惡道」,長夜受苦。這個苦果不是來自上天的懲罰,不是來自先人的餘殃,不是命中註定,也不是無因的偶然;而是自己的身口意三業行傷人、損人,在人間造了惡因、結了惡緣,因緣成熟,所以才為「自」己「增」益了至「地獄」、餓鬼、畜生受「苦」的罪報,全然怨不得天,怪不得人。
        要能「遠」離貪、瞋、「愚」癡等不善,及因之造惡所招感的苦果,必得親近善士而多聞正法,「修」習佛法的智慧而堅定安「忍」的「意」志,克制自己拒絕再受罪惡誘惑,克制自己即使利益遭損,都能憶「念諦」實真理(「諦」,真理之謂)、不思報復,如此,「則」能「無犯」惡行,漸漸跳脫罪苦的輪迴而向於解脫之道。
     7.從善得解脫 為惡不得解
       解者為賢 是為脫惡惱
       得,音(德)tek4地激切
       惱,音(老)l 2柳稿切

 

        一般佛教徒對於佛法的理解未深,總以為佛教也如其他宗教一樣,就是勸人為善,反正『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種善因、就得善果,種惡因、就嘗惡果,所謂的宗教,大概也就是如此吧!但佛法別異於世間其他宗教之處,就在:依於般若智慧徹見緣起無我,即能「從」造作諸「善」的成就感與優越感中超越,而「得解脫」於三界六道的無盡輪迴。
「為惡」者因為煩惱無明所纏,而造惡業、受苦果「不得解」脫,這是常人所可以信解的;但為善也不能得解脫,有些人可能就覺得難以置信了。要知道:生死輪迴的根本,是來自我們深細潛隱的自我感。因為這種無明我愛,表現在見解上的,就是我的意見最優越,所以別人理當服從於我;而表現在物欲上的,則是我要享受最好的,所以一切理當從屬於我。
作善而不得解脫,就是因為這個對自我的愛執並未勘破,所以還要在三善道輪迴而不得出離。必得止惡、行善而又能清淨自心──與無我空慧相應,那才能從為善不著而得解脫。修學佛法而能「善解」此理,並依此奉行「者」,終能證入自性空、成「為賢」聖,「是為」永「脫」下墮「惡」趣之「惱」患的確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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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夫眾生的通病就是如此,作小善、小執著,作大善、就大執著,連走起路來都虎虎生風、不可一世!這本是人人必經的成長歷程,只要不一直停留在這裡就得。一個從來沒有成就過的人,一有了點什麼小成就,必然歡喜踴躍,恨不得舉世盡知的;等到成就的事多了,那種歡喜踴躍的強度,自然就會隨之遞減。只是遞減之後,這美其名為『自我實現』的成就感與優越感,又潛藏而加深了我們原有的慢習。同樣一種煩惱,在不同的時空,與不同的塵境遭遇,就現為種種不同的面貌,這就是凡夫啊!
        但是真心想要修學佛法的,就不能動輒以凡夫為由來原諒自己了;而應當學習在成功與挫敗之中,運用佛法善觀其中之所以成、所以敗的因緣。慢慢地,也就會發現在自己強而有力的主因之外,其實還有著眾多的因緣來助其成、促其毀;離了這些,光憑自己一人之力,是不足以成毀的。看清楚這一層,當能功成而不居、事敗而不餒,不爭功、不諉過;然最重要的,還是要學會放捨:從小成功之中、習得小放捨,從大成功之中、習得大放捨,這才算真正將佛法的智慧化為滋益自己生命的養分,也才能真正的「從善得解脫」。 (待續)
【註釋】:
1.《出曜經》卷一0(大正4.665b、c)。
2.以下括弧中的楷體字,為筆者所加註之另類思考。
3.《論語.顏淵第十二》。
4.印順導師,《教制教典與教學》頁200201
5.八風:即利、譽、稱、樂(四順風);衰、毀、譏、苦(四逆風)。
6.《論語.述而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