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10.30講于法雲文教協會


法句經講記(五十六)

釋傳道主講

          北傳〈華香品第十二〉十有七章
          南傳〈華品第四〉四四∼五九偈


二、釋頌義及因緣

    【北傳】
        8.不務觀彼 作與不作
          常自省身 知正不正
    【南傳】
       50.不觀他人過 不觀作不作
          但觀自身行 作也與未作

 

    此對偈頌,偈意上其實已一目瞭然,故僅略加數句,以突顯全偈意涵。北傳第八章說:「不」應將心思放在從事(「務」,致力、從事之意)「觀」察「彼」人不應作而「作」,「與」應作而「不作」的言語行為上;而應「常自」反「省」諸「身」,如實了「知」自己起心動念與言語行為的善惡與「正」當「不正」當。應有而未有的善念善行,當促進其產生,已產生的善念善行,當促令其增長;不應有而有的惡念惡行,當促使其淨除,尚未生起的惡念惡行,當使令其不生。
  南傳五○頌說:「不」應將心思放在「觀」察「他人」的「過」惡上,也「不」應去「觀」察他人不應作而「作」,與應作而「不作」的言語行為;而應「但觀自身」的起心動念與言語身「行」,是否不應有的惡念惡行已起、已「作」,「與」應有的善念善行是否未起、「未作」。從而令已生起的惡念惡行斷除,未生起的惡念惡行不生;已生起的善念善行增廣,未生起的善念善行令生。
  南傳五○頌有一則因緣,題為『不要理睬別人的詛咒』。這是說舍衛城中有一位富婆,是裸形外道潘諦格的信徒。由於她信仰的心真誠懇切,因此投射到潘諦格身上,便對他呵護得有如自己的兒子一般。她有很多街坊鄰居和朋友,都是佛陀的信徒,這些朋友經常就到祇樹給孤獨園去聽聞佛陀說法。每當她聽到朋友們讚歎佛陀,分享法喜,她就也很想去到佛陀座前,親聞佛陀開示法義;但是幾度都為潘諦格所攔阻。
  既然無法如願地去到祇園精舍,她想,那就讓兒子去禮請佛陀到家裡來應供好了。於是她特別準備了一些食物來供養佛陀及隨行弟子;應供之後,佛陀也就隨喜宣講佛法要義。善根深厚的富婆一聽到這甚深微妙的法義,身心頓覺法喜盈滿,並且不自覺衷心地發出讚歎!
  這讚歎聲恰好為隔壁的潘諦格聽見了,一種莫名的羞辱與濃濃的妒意陡然在他內心升起。他想:此婦已不再是我的弟子了!於是他憤怒地走出房間,開始向佛陀及富婆咒罵,並且就這樣一路詛咒著離開富婆家。
  面對潘諦格的無禮與怒罵,富婆當然是十分難堪的,她沒想到就只是單純地供佛、請佛說法,就把潘諦格的煩惱給引發了出來。內心一面覺得無比遺憾,一面又覺得愧對佛陀,他居然連佛陀都罵了進去,真是無理至極!害得她一時再也無心聽佛說法。佛陀知道她的起心動念,就勸她不要理睬那些詛咒與恐嚇,而應該正知自己心行的善惡,並時時憶念正法以對治,因而宣說此頌:
  「不觀他人過,不觀作不作,
   但觀自身行,作也與未作。」
  富婆在諦聽佛陀開示後,宿世所植的善根因此成熟,斷身見、戒禁取見與懷疑,證入初果。
※  ※  ※  ※  ※
  這一頌講的是獨處內觀的修行方法。修行,可分獨處與共處二方面說。獨處時,當觀察自己是否可以沉靜下來面對自己、省察自己,或者妄念紛飛、惶惶難安。與人共處、共事,則當觀察自己的身口行為是否合理、合情、合乎身分;又是否能捨棄自我中心的主宰支配,做到不障礙他、不令他起煩惱而能和合無諍。
  凡夫的價值標準是多重的,衡量自己的是一套,衡量別人的又是一套;衡量所愛的是一套,衡量所惡的又是一套,而且自動轉換,鮮少出錯。因而寬以待己(與己所愛)、嚴以律人(與己所惡),便成為凡夫的特性。所以很多人靜下來,不是在反省自己,而是在檢討別人,較量自他作多、作少,得多、得少,把自己弄得像個悶燒罐,不斷累積能量,然後擇日爆炸。自處時是如此,與人共處,則由自己悶燒發展到黨同伐異,也就不足為奇了!
  為什麼在上述釋義中,將「作與不作」解說為不應作而「作」,「與」應作而「不作」的言語行為呢?因為凡夫眾生以自我為中心的緣故,多數看不到別人的優點,也看不到自己的缺點(即使看到了,也永遠有很多理由);尤其對立場、思想、行事風格不同於己者,更是只見其惡,不見其善。不管這是事實也好,誤解、曲解也好;是刻意也罷,不經意也罷,人前人後總要損他個幾句,好讓自己的內心取得平衡。對此,在他個人或許只是宣洩不滿,沒什麼大不了的;但在團體中,這未始不是要人選邊站,隱然製造對立!試想:團體中若人人如此,焉能不走向分崩離析!
  團體中,人人個性不同、表達不同,展現出來的行事風格必然也不同,這本是極自然的事。如不能認知這一點,卻只一味用放大鏡來批判別人,這何嘗不是一種強人同己的支配欲與恃己凌他的憍慢心呢!臺灣有一句俚語說:『喙子(嘴巴)紅紅,卜(要)講人』,意思是說自己不肯承認自己的缺點,卻光會指責別人、取笑別人。結果別人才三個缺點,你自己卻有一百個缺點!對這種人,還有一句諺語形容說:『家己(自己)四兩(ng2)子毛(無)除,卜(要)予人除一斤。』所以認識自己難,面對自己、反

省自己,更難!人人檢點自己、包容別人,那團體才能在和諧中運作與發展!
  凡夫的認知,是不離自我情見的;但大多數人卻選擇相信自己,即使是自己的臆測

、附會與偏見。的確,世間是不公平的,每個人累生累世所造的善惡業各自不同,所結的善惡緣各自不同,與眾生的因緣深淺也各自不同,果報如何能相同?如果要人人皆同才叫公平,這如何可能公平!
  我沒見你種善因,卻見你得樂果,這不公平,所以我拒絕為善!我見你種了惡因,卻沒見你受苦果,這不公平,所以我也要縱容自己為惡!為什麼你作少、得多,我卻作多、得少?這不公平,所以我乾脆什麼好事都不做!正當自己自以為聰明地在沾沾自喜之餘,不知錯失了多少造福修善、服務別人的機會,世間有比這更傻的人嗎!
  所以佛法的實踐,非從建立深信因果的正見中來不可!儘管因果業系錯綜複雜,並非單純的一加一等於二;然而種如是因、加上如是緣,成就如是果,悉皆由己不由他,這一點卻是人人平等,沒有人可以例外的,這才是真正的公平!深信因緣果報,自然就「不務觀彼」作了什麼、沒作什麼,得了什麼、免除了什麼;而會將目光放在「常自省身,知正不正」上。深信因緣果報,就會為自己的起心動念與身語行為徹底負責、勇於受報;而不會在受福樂時得意忘形、嘗苦果時呼天搶地!
  人的一生太短促了!不論別人所作與未作的是什麼,都自有他的因緣果報,我們無由置喙。如果不是主管出於職務上的必要、師長出於教育上的考量,或者同參道友間以善意規勸、引為己鑑作出發點而外,將心思花費在無謂的較量上,其實沒有意義!何妨以別人為鏡,藉此認識自己、警惕自己,並且把握當下,將全副心力投注在發揮自己所長,用在利樂人群、增長德學上呢!自己的生命豐富了、視野寬闊了,不管別人作與不作,自己就是如分地站在自己的崗位上,單純地為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而付出,你會發現

,生命是如此單純而美好!(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