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9月5日 妙心寺成長教育講座

拒絕電磁輻射──給孩子全方位的防護(下)

陳椒華老師主講 妙心寫作讀書會整理

陸、電磁輻射的傷害舉隅

一、霧峰
霧峰是921地震的受災區,原本有變電所,921地震後,台電要蓋更多的高壓電塔,但都沒有事先告知居民,害他們把所有的積蓄都投入災後重建後,才發現高壓電塔的威脅,結果住也不是,撤也不是,求訴無門。目前霧峰所有的住宅都超過10mG以上,很多人都生病了,好可憐。

二、七股鹽埕村
七股鹽埕村的雷達電磁波為2836MHz高頻率,這個比3G基地台還高,頻率愈高能量愈強。這邊有60幾個漁民,其中有10幾個得癌症,20幾個殘障;為什麼這麼嚴重,因為漁民都是在附近空曠的漁塭工作,沒有遮蔽。可見最危險的電磁輻射,是我們不容易避開的。如:雷達站、高壓電纜、高壓電塔、變電箱等。

七股氣象雷達站的工作人員說:我們在這裡工作很久了,我們都很健康。我告訴他們,你們站裡的電磁波都很低,是外面很高啊!漁民工作都是露天的,整天暴露幾千倍幾萬倍,很多漁民都得癌症、高血壓、中風。住在靠近雷達站的那戶民宅,三個小孩都是智障,要他們遷居,他們還是不遷,因為這裡是他們土生土長的地方,這個問題要怎麼處理呢?雖然我們很願意幫忙七股的自救行動;但是到目前為止,氣象局就說:「你不能證明他們的生病是跟雷達有關?」還說:「氣象雷達站都在標準值1,000萬倍以下,都是合法的。」我們也給他們一些國外因雷達生病的例子,但是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辦法要求拆遷。為了溝通雷達站遷移的問題,我們遇到的事情其實很荒謬:氣象局曾經答應要遷,但是基地台業者好像去遊說王○平說:不可以遷,遷了恐怕會形成連鎖反應,會影響住戶對基地台的抗爭,這實在是令人生氣的怪現象!

三、雲林台塑發電廠的電塔
雲林台塑發電廠的電塔,通過興華國小,他們比較幸運,台塑為了形象讓興華國小遷到另外一邊。

四、學校電纜
很多學校的電纜隨便拉,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我們的政府沒有立法規範。歐洲很多國家都有規定住宅只能有0.7mG,瑞士規定電纜進到住宅區量測不可以超過10mG。德國也有高壓電纜進入住宅的限制,但臺灣都沒有規範,所以電纜等都可以隨意架設,只要不超過他的環境建議值。像楊梅16.1萬伏特的電纜離住宅就要45公尺,但我們能做到嗎?

又如:臺北巿中山女中高壓電纜拉到教室外面,我們在教室裡面測到超過70mG。想想看,如果你的孩子唸書的地方是這樣,你會不會擔心?「射頻」的環境建議值是900萬倍∼1,000萬倍;「極低頻」的是833倍(mG),所以台電就說833以下是安全。我跟我們的政府和專家講:「你們都說沒有危險,為什麼歐洲的住宅裡面都那麼低呢?為什麼人家要去訂這些規範?假如沒關係,我們也要求訂規範,我們這樣要求有過分嗎?」我想我們沒有過分,因為國際上都是這樣在做的;但是現在像我這樣講話的聲音很弱,沒有人在幫忙講話,講話的人也很少。

五、高鐵
高鐵的電磁波也很強,你們坐高鐵,會不會頭痛?我第一次坐高鐵,頭痛到吃了普拿疼才好。第二次,我帶著儀器去量,發現靠窗的座位極低頻很高,可能因為外面有高壓電纜。有一些車廂距離電壓器發電的設備較近,可能就比較強;不過因為高雄到臺北短短100分鐘,可能還沒有感覺,就抵達了,但是敏感的人可能會頭痛、心悸。列車未啟動前,我曾經去測,會有高低波動,初步研判可能在固定位置裝有微波擴大器,讓手機通訊比較方便使用,若你剛好坐在微波擴大器附近,可能電磁波比較強。

很多人也曾問我台鐵的情形,我想台鐵沒有像高鐵票價高,需要增強車內通訊品質以方便乘客。我現在不太敢坐高鐵,因為身體開過很多次刀。在高壓電磁波的環境下,敏感腫瘤會長大,雖然都是良性,但我也不敢大意,深怕哪一天變成惡性,所以若搭乘高鐵,我都要帶防電磁波的布把頭、胸部裹起來,以防萬一。

六、臺南縣大內鄉
臺南縣大內鄉有一位婦人長期頭痛,我們的義工去瞭解發現:這個地方有很多高壓電塔,電磁場很強(極低頻)。村子裡的小孩大多是領養來的,因為很多孕婦都流產,要孩子只好去領養;此外,很多老人家住在這裡,也都長期頭痛。

在生活中,我們要怎麼樣杜絕電磁波的存在?這大概很難!除非你有像我這樣的敏感,譬如我走在路上,若感覺頭暈、頭痛,我立刻拿出檢測器檢測,大概都測得到,所以我先生不得不相信我是敏感者。大部份的人,不會像我這樣敏感,都要測測看才知道;你們要測住家或辦公室附近,可以先打電話到環保聯盟預約借用,除了押金外,一天大概50元租金,他們會教你怎麼操作。

在臺灣,環境的災難有時候必須等到你親身經歷了,你才會去承認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就像大家慢慢發覺蜜蜂少了,蜜蜂不見了,工蜂飛不回巢了,才感覺是不是跟電磁波的影響有關,因為基地台是這一、二十年來才有,臺灣這一、二十來年癌症比率逐年升高,多多少少跟基地台的設立有關。我在《漫長苦行──對抗電磁輻射公害之路》裡也有記錄一些傷害的例子,就因為看到這麼多傷害,我自己才覺得這個議題很重要。

柒、建議兒童及青少年勿使用手機

至於一般人使用手機可能有什麼危險?2008年9月25日美國匹茲堡大學癌症中心主任Dr.RonaldHerberman與阿爾巴尼大學健康與環境中心主任Dr.David Carpenter到美國國會參加手機使用國內政策聽證會,會中他們認同瑞典歐瑞寶大學Dr.Lennart Hardell的研究:使用手機罹患腦瘤比率增加二倍,及二十歲以下青少年使用手機,罹患腦瘤將增加為一般人的五倍。

Herberman 也表示,電磁波穿透深入五歲孩童的腦部比成人更容易。他說現在雖然還無法證明使用手機會得腦瘤,但已經有很多相關研究報告,所以大人使用手機盡量縮短時間,長話短說,不要超過3分鐘,而且要兩邊耳朵互相交替使用,不要長期使用同一側耳朵,最好使用耳機比較安全,很多人都說不方便,久了大概就習慣了。

再者,二十歲以下的青少年尤其是兒童,最好不要用手機,因為孩童腦殼發育還沒有完全,腦殼比較薄而且腦血管的屏蔽比較弱,手機的電磁波容易使腦細胞的血管屏蔽受傷,有毒的物質就會比較容易穿透,這是癌症專家們的建議。

除了專家的建議外,也有愈來愈多的國家政府,呼籲小孩子盡量不要用手機。像瑞典的Hardell就有非常多篇的報告,提出手機跟腦瘤的關係。臺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的網站上,也都可以連結到國外的一些研究,各位有興趣可以上網查閱。

捌、全方位的防護

電磁波對人體的傷害,最主要是運動神經傷害和老人癡呆症。這是學術研究提出非常可能和電磁波有關的傷害報告。所以,一般人尤其是老人、孕婦、小孩,在長久停留的住宅、校園中,要盡量注意在安全背景值以下的地方。假如我們家的背景值已經很高了而不知道,住久了,有可能就會生病。

在一些危害的研究報告,如美國加州國際研究所所提出可能的致癌物中,「極低頻」電磁場已經歸類是可能。他們提出警告,若長期暴露易得白血病、腦瘤、流產、運動傷害,甚至有自殺傾向等憂鬱症症狀。因此,面對與日俱增的電磁輻射,我們應該嚴肅面對,做好全方位的防護,已是刻不容緩的事。

一、立法訂定安全規範
我們期待政府立法訂定安全規範,譬如說:電纜離住宅有一定的距離,讓我們家裡住的──長期停留的地方,要在安全背景值以下。美國加州定有這樣的規範,其他的州也都有訂定,所以我們希望政府能參考國外訂定「環境建議值」的安全標準。

目前我們政府或者是業者把「安全建議值」視為安全,這是有必要請專家鑑定的。

此外,要求行政院推動手機低電磁波認證標章,因為目前國內民眾使用手機的普及率,已將近人手一支的地步,其電磁波影響國人的健康至鉅,為保障國人健康,我們建議政府師法德國的藍天使環保標章,推動手機低電磁波認證,進而推動具有環保概念無污染的產品,例如:不含鉛的電池、低電磁波SAR值的電子產品,讓消費者安心使用。目前我們透過立委,與立委結合來推動,因為要立法通過很難,所以我們先針對一些簡單的,與民生用品相關的,以及和業者利益比較沒有衝突的,先來推動。

二、建立「環境建議值」不等於「安全值」的正確觀念
這個正確的觀念,需要大家來普傳。「背景值」本來是沒有的,但是今天有了;有的就變成2mG、3mG、5mG(毫高斯)。以前我是因為辦公室是幾十毫高斯,我家超過3mG,我才注意到這個議題。

射頻就是高頻率的電磁波,如基地台。倘若基地台射頻輻射增加到1,000倍、10,000倍……,到底會怎樣?原來的環境是沒有基地台的,沒有基地台的背景值,理論上是小於1μW/m2,現在設有基地台,基地台會發出強大電磁波,各國政府就設定一個限制值叫「環境建議值」,限制基地台不可以超過這一數值。

臺灣2G是用900萬μW/m2(微瓦),3G就是變成1,000萬μW/m2,和美、英等國或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所定的都差不多。但,您們說這個會不會有問題?譬如說這裡的背景值本來是1以下,設了基地台以後它發出900萬倍、1,000萬倍電磁,這樣對生活環境會不會有影響?

七股雷達站的電磁波,我們在地面上測得最高是超過2萬倍、3萬倍,但是只有3萬倍也還沒超過900萬倍、1,000萬倍是否就安全?你只要訪一趟七股自救會大概就可以得到答案。所以,我們要認真思考900萬倍、1,000萬倍到底對人或生物會不會影響?這是我們要去了解的。

但是,我們發現有的國家,其基地台、雷達、廣播電台的環境建議值定得比較低,例如:義大利、比利時、瑞士、俄羅斯等歐洲的國家,薩爾斯堡定得更低,不能超過1μW/m2。目前臺灣的所有基地台、廣播電台輸出電磁波的強度,只要不超過環保署定的環境建議值,就是合法的。所以,所有居民對基地台電磁波的抗爭,NCC去測電磁波的結果,100%、200%都不會超過,他們會跟你說:「這個值沒有高於標準,都在標準值以下,所以是安全的。」我們跟他說:「這個標準值不是安全的!這個不是安全值,這個叫做環境建議值。」一般我們看到很多這類有關的廣告,什麼都是安全的,他們的所謂安全,都是用環境建議值──900萬倍、1,000萬倍的值,但我們要去思考這樣真的安全嗎?

臺大公共衛生研究所王榮德教授公開澄清「環境建議值」不是「安全值」,相信這一澄清必有一定程度的作用。至於什麼是安全值?有一些學者說基地台愈來愈多,住宅要達到「安全值」很難,所以他們建議射頻方面住宅外面不要超過1,000倍,這樣宅裡面就不會超過100倍,室內極低頻則不要超過1mG。

三、建立「預警原則」的觀念
「預警」就是你雖然不能確定它有毒害,但是有一些報告說它有毒害的時候,我們就要小心!能避免就盡量去避免,就像不是每一個人抽煙都會得肺癌,但如果我們了解「抽煙會得肺癌」的觀念,又能運用預警原則,就能避免一些危害。

像有一報告說:「不同的頻率(極低頻、高頻、射頻)對不同的人、不同細胞組織的影響不一樣。」我們也發現電磁波在某一個頻率對某些人真的有影響。有一個朋友就這樣告訴我:「對呀!我也覺得很奇怪,面對電磁波,我的一些感覺好像某一個方面的。」

在凡事講究科學證據的今天,有些東西科學沒辦法解釋,我們很遺憾的是政府所聘用的一些專家都說:「什麼都依科學為主,科學不能證明,就是沒有。」其實這個邏輯是有問題的。

一般研究報告還不是很確定,因為研究調查一定要很多案例來做統計分析,但是統計分析呈現出顯著,也還沒有證明一定會,譬如說1,000 人有 4人會得白血病,有時候1,000 人只有 2人,這樣的比較,只是得知可能的危害。所以,目前研究電磁場,大概都是統計分析,要做到生物性的確認,大概還要很久的時間。

我們舉DDT的例子,DDT是從1874年被合成,1939年被用作殺蟲劑,1940年被大量使用,1948年PaulMuller因其在1939年的發現而榮獲諾貝爾醫學獎。那時候大家都很開心,覺得DDT是非常好的,用了DDT,蟲都死光了,但後來卻發現,愈來愈多畸形兒、不孕症、癌症的病例發生。在1947年被公認為有效且安全的東西,到了1967年卻被禁用了,你看要經過幾年?

我問過一位留德的成大教授,他說:德國人的民族性不同於我們,他們認為新的不一定是好的,有新的科技產品發明,他們都會懷疑這個東西到底安全、不安全。反觀在我們國內,對於新的發明或新的科技,大家趨之若鶩;有時候我們的呼籲,大家都聽不太進去。所以,一個新的發明,它可能有一些好處或者一些迷失,是要經過一段很長時間的考驗,才被證明原本是不能用,所以我們以預警原則來看待。

再進一步說,預警原則就是沒有看到危害,並不等於沒有;面對可能的危害,我們的「預警」就是保守的、健康至上、最佳技術、舉證對換的原則。譬如:七股自救會要去告氣象局雷達站,但是沒辦法證明村民的疾病是雷達站造成的,當然就告不成。所以運用「舉證對換」的原則,我們要求對換,就是氣象局要證明雷達站沒有危害。可惜,目前我們的法律沒有站在受害者這邊,所以政府在公害防治上沒有去認定「預警原則」的。但睽諸國際,2005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曾對預警原則下了定義:人類活動可能導致道德上不可接受的危害,在科學上可能的,但不確定時,我們應採取行動避免或減少危害的發生。

什麼是道德上不可接受之危害?就是未經完善的思考而強加於他人,以致對其人權造成影響。譬如對面大樓設基地台,業者根本就不用問你,只要他們大樓同意就好了。我就曾聽過我同事說:「『基地台怎麼會設在你們這裡?』他說:『業者說如果不設在這裡,就要設在對面』。」所以,他們才答應設基地台。因為基地台的電磁波是射到對面的,設置基地台的一方比較安全,大樓本身怕對面搭設,所以自己設比別人設安全。很可憐!雖然我們覺得這是違反道德,但是他們只好選擇保護自己。因此,我認為基地台、雷達、高壓電纜附近的民眾,都是「未經完善的思考而強加於他人,以致對其人權造成影響」的受害人。

至於何種情況下須採取預警原則?科學上具不確定性,可能造成的危害在科學上是合理的、可能的,且對現代或子孫是嚴重或不可逆的,或是道德上不可接受的,均須採取預警原則。例如:七股氣象雷達站外100公尺的那戶人家,三個孩子都得智障,各位可能會說他們可能遺傳,但是經調查鑑定他們的八個兄姊都很正常;我們驗得他媽媽的DNA,並沒有找到跟遺傳先天性疾病有關,所以他們的智障確定和遺傳是沒有關係,三個孩子都是雷達設立之後,才形成智障的。

對於電磁波的防護,瑞士在2000年立法採預警原則。他們在電磁波防護立法說明中提到:針對射頻輻射(發送設施)來說:ICNIRP(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的限值0.45MW/Cm2,僅保護人體溫度不至過高,ICNIRP的限值不考慮所謂的非熱效應。然而,在人體方面,實驗證實在14V/m時,會干擾睡眠;在老鼠實驗中,曝露於強度在ICNIRP限值範圍內的無線電話之下,也發現有更多淋巴瘤發生的機會。這是瑞士政府採預警原則立法的理由,而且他們的立法也經過公民投票贊成後實施。反觀臺灣政府不接受立法,也不採取預警原則,人民想要自求多福,也沒有能力,你說可憐不可憐?

SAGE 提預警原則建議值:射頻戶外:1,000μW/m2、射頻戶內:100μW/m2;極低頻戶內:1mG。這是國際學者的一個建議,我們現在也要推動降低住宅區環境建議值;瑞士、以色列、義大利他們的法令,也已把住宅及人多且長期停留的地方列入,稱為「敏感區」。

最近,環保署正在研議降低「敏感區」環境建議值的可能性。他們請了六位專家組成評估小組,贊成降低的,只有我一個人,其他有兩位堅持反對,有兩位不講話,因為他們拿了政府很多計畫,政府要什麼,他們就給什麼?有一位不說反對,也不贊成。可見目前我們處境還很困難,有很多專家是在替業者背書,或者他們根本也不是醫學方面的學者。

此外,我們也建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採用歐美先進國家已行之有年的標準,如瑞士、以色列、義大利、俄羅斯、奧地利、澳大利亞、加拿大、德國等國家或地區之相關行動電話基地台電磁場暴露標準,並以預警原則訂定安全之電磁波暴露標準,以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及生活品質。

玖、結語

在現代的生活中,我們難以不用手機,然而使用手機,又避免不了電磁輻射的危害,很多國家也面臨同樣的問題,所以手機和基地台,尤其是基地台的設置規範,便是一個很重要的課題。很多人說我要通訊好,所以一定要有基地台;然而基地台設了,住在周圍的人免不了受害。因此,這是一個道德性的問題,一定要有法令去規範,面對此一問題,我們希望比照國外的。我不知道是不是巧合,但我們環保聯盟的義工,陸陸續續調查發現,有的廣播電台、基地台、高壓電纜的暴露,好像都發生在一般人的住家附近,政府辦公處所、房舍幾乎不曾聽聞。

至於電磁波是否對人體有危害,看氣象局的建築,就可略知一二。你看氣象局有一個雷達放在建築物外面,因此氣象局大樓都沒有窗戶,我們到裡面測都很安全,所以我說他們是「以鄰為壑」,「別人的孩子死不完」。氣象局宿舍的牆壁超過30cm厚,他們主任辦公室是設在離雷達最遠的1樓,最低最安全;他們的隔壁是北一女、台北教育大學,對面是弘道國中,四周都是學校。台北教育大學的學生有抱怨頭痛,雷磁波症狀,他們的宿舍外面就是雷達,我們去幫他們測得背景值12,000倍;北一女教室背景值為4,572倍,結果我到氣象局1樓去測是0。

臺灣沒有電磁輻射防治法,我們希望這個法令及早立法,規範架設高壓電纜、低壓電纜要離住家或密集人群多遠、要埋多深?這個是要大家來要求的。像台電以前沒有人抗爭,他們就埋地下1公尺深,幾經抗爭之後,他們願意埋2.5公尺。

在臺灣對不利環境的抗爭中最常見的,可以說是對行動電話基地台的抗爭,幾乎各縣巿都有這些抗爭。有很多事,是你還沒遭遇到傷害,所以沒有立即的感覺,或是基地台設在你看不到的地方,你根本不知道你的身體已受它的影響,因此不夠重視它的問題嚴重性。目前政府已經停止了一些計畫,譬如前些年,臺北巿計劃幾十所學校架設無線上網基地台叫WIMAX,結果在北一女中測得增加幾千倍,光復樓外測得2,892倍,環保局測北一女校園增加20,800倍,成淵高中更增加 181,700倍。現在NCC可能有定法令,高中以下學校不要設基地台,所以我們的努力還是有一點成效,希望大家能夠重視,並多支持。

此外,基地台的設計是網狀的,所以這邊打,透過網狀的傳輸,如果設置點距離比較遠,它的發射強度就要更強。

雖然理論上,基地台是可以共用,但是因為商業競爭、利益關係,所以中華電信就不給其他業者用,而且我們也反對Hinet發很多張執照,譬如說:他發給五家,每一家都要去裝新的基地台,我們又要去反對,他們又要花很多錢去設,每一家都要設,這樣是不是重覆又浪費。我們指出英國那麼大的一個範圍,他們也只發兩張執照,為什麼小小一個臺灣連北部、中部、南部,共發六張區執照,然後過2年,又要發全區執照。

我們也發現用鉛或鐵絲網做的紗窗,可以阻隔一些輻射,但是那個對極低頻是沒用的,你家也不能用鋁把它全部擋住,會沒有風和光線,所以我們才會去想用布來阻隔。首先,你必須知道發射源在哪裡?因為發射源的強度多少,你就要去判斷怎麼阻隔,最後發現最便宜的方式,就是遠離,能夠遠離,就盡量遠離,如果很強的話,就很難阻隔。

例如:「高壓電纜」,國外發現它的磁場,根本擋不了,連水泥、鐵都擋不了,要很貴的稀有元素,所以根本沒辦法擋它們,才會去定規範,所以距離離愈遠,愈便宜。

電波是水泥就可以擋,雷達可能很強,所以氣象局的人員就知道防護,連玻璃門都是很重的鉛玻璃門,臺北氣象局的玻璃門也都很重、很厚。我在想愈來愈多單位去參觀他們的建築等,或許不勝其煩就遷走了,搞不好我們可以採用另外一個方式,就是大家來關心,告訴他們這裡有住家,你們最好搬到遠一點。因為我們沒有法令,它沒有必要遷走,因為他會跟你說是833mG以下很安全。如果你的房間靠近它就很強,多強就要測測看,因為它裡面有時候是22,000伏特,有的69,000伏特。臺灣有其他的都卜勒氣象雷達,是設在人數很少或是山上,根本是設在沒有人住的地方。

何況,遷走不一定有用。因為,現在都是地下電纜,所以遷走可能還是有,要了解電路是怎麼裝的。像我自己的家在臺中豐原,我公公生病了,我也沒辦法抗爭,因為太遠了,只好請他們不要再住那裡,先躲、先逃,一定有用。七股他們抗爭,到現在都沒有用,所以推動立法很重要。

拾、師父回應

我們先感謝陳老師的介紹,最重要的是公民參與;如果我們沒有請老師來介紹,我們也不知道,都只聽官員及業者的一面之辭,可見公民參與可以正確瞭解自己身處的環境。

當年我們抗議臺南縣仁德鄉某石化廠,我們要求他們改善設備、解決問題,但沒有得到結果。某石化周邊三個里,平均約十人之中有六人罹患癌症,業者辯稱沒有直接的關係。對!你要怎麼證明,真的很難,但經過多次抗爭,到最後也有效,他們遷走了。

不幸的是,現在那邊得癌比率提高到十人之中,就有八人罹患。這些不利環境的危害,當我們參與了解之後,業者又不改善,我們只有抗爭一途。

抗爭的最好時機,就是選舉之前,對於我們的訴求,候選人的回應,符合我們的理念,支持我們的議題的,我們就投票給他,請他去推動立法,沒有立法,是沒有辦法的。

剛才陳老師說國外的地下電纜都是埋在地下6公尺深,我們這裡只有1公尺,最多是2.5公尺。走在地面沒有看到、沒有感覺,但是經常從上面走過,久了之後,一些毛病都出來了,有的肌肉萎縮,他們卻說你沒有證明。

當年我們抗爭核四,最沒道德良心的是核廢料決定要放在大武山下和牡丹社原住民那邊,他們說有50億的回饋金分次給他們,以後那邊的子孫會畸形怪狀。當年我說核能廠建廠10年,只能用25年,產生出來的核廢料─鈽要25萬年才半衰竭,所以要n次的25萬年才可能不再有危害,這樣是沒有辦法解決的。所以我支持立法規範,我們可以支持有這種共識的人進立法院,如此才有可能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