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字辨誤

「加勉」、「嘉勉」有別

 

                                         文/林政華

 

 常聽得長輩對晚輩勸勉有加的說道:「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一般人多半把「加勉」寫成了「嘉勉」,以為是「嘉獎勉勵」的意思。

  其實,「嘉獎勉勵」一語,如果要濃縮成兩個字,應作「獎勵」,最 多可作「獎勉」,而不宜作「嘉勉」;因為「嘉獎」,指的是「獎其表現 嘉良」。它的動詞或說最主要的詞義,是在「獎」字,而不在「嘉」字。 可見「嘉勉」並不是「嘉獎勉勵」的縮寫;它更不是「加勉」之意。

加勉,指的是:更加的勉勵自己。一般人都引常讀,甚至必讀的朱熹 《論語集注》學而篇第四章,即「曾子三省章」,朱子注說:「曾子以此 三者日省其身,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其自治誠切如此。」以為曾子 天天以忠、信、習等要求自己,如做不到,則趕快改正;如已做到了,也 要精益求精,更加勉勵自己做得盡善盡美。

在朱子之前的程頤所著的《易傳》中,已有這種說法,無疑是他的四 傳弟子朱熹所本。程氏注《周易》 卦大象傳「山上有水, ;君子以反 身脩德」時,說:「有所未善,則改之;無歉於心,則加勉:乃自修其德 也。」將程、朱之說配起來看,原來朱注的「有」指「有所未善」,「無 」指「無歉於心」;朱注是節引程說的。    由上所述,「加勉」自然和所謂「嘉勉」一詞大大的不同了。要使用 「加勉」才對。(本文作者為國立臺北師院語教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