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泛論(十六)

                                                                                                               原著:宇井伯壽  中譯:釋依觀

第四節 輪迴、業與煩惱

  第一 有情世間

  七十五法因為因果律的結合積聚而形成器世間與有情世間。但是,七十五法

只不過是觀念性的分析性的元素。實際上,並沒有這樣的法存在,從現實來看,

是從結果而瞭解其元素,而不是從元素探求世間之成立。這一點必須常加以留意

。但是由於注意力集中在分析觀,因而常作顛倒的思考。顛倒的思考就是迷。佛

教一般所說的迷,未必是指錯誤,認為是指錯誤,本身就是錯。正確的思考時,

如實顯現二種世間的實狀,才是事實。

  此中,器世間稱為依報,有情世間稱為正報,這是基於將現在完全視為果而

來的。是將吾人的業視為因果的果。器世間就是環境世界,正確的說法是指與吾

人有關的範圍。然而為了詳細論述而作客觀性的觀察,終於有宇宙論這樣的觀念

產生。從而將器世間與古神話的欲、色、無色等三界說結合,後來更結合了像須

彌山那樣的印度神話,詳細說來,不出於六道說等。

  諸如三界說等,顯然是佛教興起以前或興起當時的外道所論,其中某些東西

與耆那教所說共通,不過並不是完全相同,因此三界說等在印度不是一般性的。

又,六道說是在闡明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天等六道的存在與狀態,

但自利教的有宗不認為阿修羅為獨立的一道,所以此宗說的是五道。不論是五道

說或六道說,不要說是現今,就是在古時,也有不認為它是實在的,因此有時是

作精神性的解釋。然而由於原先並非將之解釋為精神性的,所以如果作這樣的解

釋,顯然就是不相信此說。儘管如此,在述說教義時,不能捨之不談,必須完完

全全的論述。總之,談到信仰,講述理論的學者,態度甚不徹底。事實上,阿修

羅道若存在的話,就不可能有把它算在內或不算在內的異說存在,所以由此就可

以瞭解這不是基於事實而說的。實際上,吾人今生若發真摯的求道心,則應知要

到了天界的來世才修行,以及認為沒有必要於今生多作考究者,就是今生緩於實

踐與怠於證理。就是今生沒有空閒實踐。更進一步思考,天界與地獄等,非吾人

實際經驗所現,至少不出於推論或想像。但是推論因根據的處理方式而有不同的

結論,而想像也不可能憑空而現,必然是受限於當時的文化程度。就這一點而言

,三界說、須彌山說未必能一概斥之。從而隨著人類智能的進展,而有不同的型

態。此下係以現今的程度,就古來之說略加取捨,並不是原封不動的祖述古說。

至少對於天上的世界儘量避免過份論及。

  有情 (眾生)可分為卵生、胎生、濕生、化生等四生。卵生指鳥類等,胎生

指人類及大部分的動物,濕生指由濕氣而生的下等動物,但是就現今而言,此說

沒有根據。化生是指無所托附,忽然而生。亦即生於地獄及天界者,初生之時,

已呈幼兒形態,不須母胎孕育,是忽然而現,是與吾人無關之神話。是故雖說四

生,但是只提卵、胎二生就已足夠。進而也可不說卵生,只說胎生也無妨。甚至

只就人類來談就已足夠。

  就人而論時,說是四有,「有」的原意為存在生存,也有狀態之義。四有是

生有、本有、死有、中有。生有是指託生之初剎那,其性為染;本有指從生有之

後至死有之間的一生,其性通善惡無記;死有指命終之剎那,其性通三性;中有

指從死有至下一次的生有之間,其性也通三性。由於佛教中某些部派不承認中有

的存在,因此只是一種要求而已。

  對於中有,或說沒有一定的期間,或說長則七七四十九日間,或說短則只有

七日之間,實際上是很短的時刻。由於原是想像性的信仰,因此,與神話結合之

外,別無他法。從而根據印度古代健達縛 (gandharva)神話,說中有以香為食

,其相狀同於本有,大如五、六歲幼童,六根齊全。其六根係淨色所成,非吾人

肉眼可見,然其同類可互見,能自由遊於各處,無所障蔽,常求生緣,及至生處

,對父母生起愛異性、憎同性的顛倒心,依此顛倒心而中有沒,託生於母胎,成

為生有。這樣的觀念實際上也進入日本人的一般生活中,每當有人過世,就在忌

日之間作佛事,即使在現代還是一般慣例。而其原義也完全被忘記。通常是七天

之中轉生,若頭七天沒有轉生,還有二七乃至七七,至七七時必定要轉生,因此

七七是滿中陰。七七之後的忌日,在印度佛教中找不到典據。像一年、三年、七

年的忌日是根據中國的習俗而來的;而七年忌之後的忌日,則完全是日本獨有的

表達追思供養誠意的美風。中有也有稱為中陰的,這是因為是於中間受陰身。

  從生有至死有之間,又分為胎內五位與胎外五位。

  所謂胎內五位,是將在母胎期間分為五期。第一是從託胎初剎那開始的七日

之間,此名為羯邏籃 (kalalam),譯為凝結或凝滑。字尾的,表示此語是中性單

數主格,因此就單字的語幹而言,舊譯「柯羅邏」的音譯才是正確。也有義譯為

雜穢或和合的,由於不容易譯出其義,因此保留其音譯,可以想像此階段就像凝

乳等那樣。第二個七日間稱為安部曇 (arbudam),同樣的,稱為安部陀較為恰

當。義譯為胞。第三個七日之間,稱為閉尸 ,義譯為血肉,因此是指血肉顯現的

時期。第四個七日間,稱為鍵南(ghanam),同樣,也是舊譯的伽那為勝,義譯

為堅肉,因此是肉呈堅硬的時期。第五是指第四之後至生產的三十四個七日之

間,此稱缽羅奢怯 ,義譯為支節,因此是肢節齊具完備的時期。

  此胎內五位是在三十八週的期間,計有二六六日,此為標準天數,此外也有

一些出入。顯然這是採用自印度古代醫學,絕非佛教專論,也非改良之說,但是

現今印度的醫書,並非完完全全地說此五位。無庸贅言,五位的名稱是獨立或一

二個結合著的使用,而不是五個合在一起用,因此顯然在印度,一般已失傳此說

。印度的醫學早在西元前五、六世紀已會作解剖,已進步到講求實證的程度,從

有內科、外科等專門性的分類,其發達程度非常高看來,五位說應該不是只是想

像的。其後由於宗教因素,禁止傷害身體,醫學遂逐漸退化,不再有進步。

  胎外五位是指(1)出生以後至六歲前的嬰兒期,(2)十五歲之前的童子,

(3)三十歲之前的少年,(4)四十歲之前的盛年,以及(5)四十歲之後的老

年等五個時期,而大體以五十歲為標準。在現在來看,是有些不恰當,但是印度

人就是持這種看法。就佛教比丘的標準而言,盛年是被稱為上座或長老的年輩,

是被尊敬的時期。從而在少年的二十歲時,是成為比丘之時期,而這也可說是青

年或壯年的時期。最後的老年期則相當於死有。

  第二 輪迴

  既然說四有,顯然就是認為有輪迴轉生。一般觀念中,認為有一實體我在經

迴四有,但是佛教說無我,不承認有我體存在。從而只是因為業與煩惱而有五蘊

相續。五蘊是剎那生滅而相續,由於業的關係而期間有長短之別。不過生有與死

有只是短短的一剎那,沒有長短,只有中有與本有有期間。但是對於中有也有多

種異說,期間也不確定,因此只能說本有有期間。在此本有期間又有煩惱與業,

所以輪轉不息。「輪迴」一詞譯自於「流」,因此也有譯之為流轉的。輪迴,不

外是指如同此世,延續生存之流。

  輪迴說是印度一般的信仰,其他國家不能說沒有這種思想,但是沒有一個國

家像印度這樣普遍而且浸潤於實際生活。輪迴說取自於印度古時的靈魂信仰,但

是輪迴說的根據則是出自於宗教性的、道德性的要求,也是吾人正義心、道德感

情的要求與養成。

  從本有來看,善人未必有榮報,惡人未必有衰報,反而是善人遭困厄,惡人

享安樂的情形屢見不鮮。對於善人與惡人,吾人是對善人寬大,對惡人嚴格。不

作惡的話,其人就是善人,但是對於不為善者,卻不能稱為惡人,必定是積極作

了惡事,才能稱為惡人,這是日常的慣例。善事難為,然而卻是行善事者遭受困

頓,而惡人順順利利地過生活,對此,吾人不能只是旁觀者而已。正義心必然會

發動。此即良心的命令。當然這絕非功利心,而是任何時刻不得不要求善人榮顯

,惡人衰頹。若非如此,吾人的日常生活不得安全,人生的任務不能完成,因而

喪失人生的意義。又,在宗教修行中,真摯地注予一生心血,若不能實現其所望

時,不應認為是不得已,應是終有實現之時日,若無法期待給予他人安全感,則

無進趣之途。因此不得不要求有與此生存相同的生存。由於相信這點,吾人的正

義心與良心的命令得以滿足。所以必然有來世的生存。在印度一般人的觀念中,

並不認為終極點與大自在天那樣的最高神有關。最高神雖是全知全能,卻與人類

的業因業果沒有關涉,而且也不能予以左右。因此業是造作者自己的責任,任何

情況下都不能免除。從而終將受其報,絕無任何例外。而受報時應與為業時的生

存狀態同樣,所以需要有同種的生存。輪迴說於是成立。輪迴是指業與報,加以

窮究的話,必然是無始無終,從而吾人此生,也只是輪迴之一點。結果輪迴就是

吾人的日常生活,對此佛教屢屢以「生死」一語表之。常常想到「報」,是很重

要的,此與佛教三世因果的趣意一致,這也成為輪迴說。將日常的經驗都當作報

而反省時,就會有道德生活的運作,一切事物並非偶然,世界都是道德性的,宗

教性的。

  使輪迴存在的,是業,是煩惱,其中實際上有種種性質、種類。如果認為「

報」是單純的,就不能說因與果相當。從而來世的生存需要有種種類別,種種場

所。因此與六道說(或五道說)相結合,甚至與三界說與須彌山說結合。然此等

皆是神話,並非印度一般常談,只是一分所論,雖然如此,但是在進入佛教以後

,至今還持續流傳著。六道說之中,畜生道是動物,在日常經驗上是實有其物,

而天界等存在於人類一般信仰之中,而其他的三道或四道也被認為是實在的。

  輪迴說的性質是這樣,有這樣的意義,因此不能隨便斥之為俗信。一般人所

思者為何?認真探討人生問題者,對於這種問題,會有一些反省,不重視此問題

者,即不以此為問題。一般人可能不以此為意,又不能從經驗上知道來世,因此

不將之視為切要的問題。從而以之為問題或不以之為問題之間有相當大的差別,

因而後者不能隨便責罵或排斥前者。這是受個人性向或境遇等其他條件所制約,

不可能一樣,想要同樣視之,可以說是錯誤的,至少是過份的。人們不會甘於醉

生夢死,如果只是天天忙於事業就能滿足,那也無妨,但是若仔細深思五十年的

努力,日後將是什麼景況時,就會有不同的境地出現,就會想要完成人生的真正

意義,因此即使受到他人的強制,也不會很痛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