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佛教辭典》選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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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來庵事件
  日據時代之抗日事件。由於該事件之領導人為余清芳,因此又稱為「余
清芳事件」。事件發生後的主要戰場在 吧年(玉井),因此也稱為「吧年
事件」。至於西來庵,則是此一事件籌備、發起的場所,原址在今之台南市
青年路,舊地名為「亭仔腳」。光復後,在台南市正興街所建的西來庵,並
非原址。
  此一事件發生於1915年。當時的西來庵,是一座有扶鸞等活動的齋堂。
1915年,余清芳等人以該堂為抗日籌備處,密謀起義。並以「大明慈悲國」
為國號,企圖推翻日本殖民政府。其後由於事跡敗露,乃逃入台南玉井山中
,並襲擊甲仙埔及附近派出所。因而促使日軍捕殺大量無辜村民。此役史稱
「 吧哖大屠殺」或u 吧哖慘案」。其後,余清芳、江定、羅俊等抗日份子
多人先後被捕處死。事件終告失敗。
  西來庵事件之後,頗引起齋教徒之恐慌,不少齋教徒或齋堂負責人為避
免遭受株連,乃紛紛設法表態,並與日本在台佛教組織建立密切關係。另一
方面,日本政府亦因而覺察到宗教發展與殖民統治政策之相關性,因此,乃
在1915年秋展開台灣全島的宗教調查。整個調查過程,歷時三年,再由丸井
圭治郎撰寫調查報告,其成果即《台灣宗教調查報告書》(第一卷)的出版
  整體而言,西來庵事件這一抗日活動,引起日本統治當局對台灣宗教的
關注與考察,其結果不惟為日據時代初期的台灣佛教留下不少重要的史料,
而且也對其後台灣佛教的發展(如:南瀛佛教會的成立與台灣佛教的日本化
等),有直接或間接的影響。(《台灣省通志稿》卷九;江燦騰《台灣佛教
百年史之研究》)
自然平權宣言
  1998年四月,宗教界、生態學界與文化界之若干關懷自然生態體系的成
員,在高雄所發表的維護自然界生態平權理念的宣言。參與者有:台灣生態
研究中心主持人陳玉峰、佛教•關懷生命協會祕書長悟泓、基督教高雄聖保
羅堂牧師陳宏行、印度教阿蘭達瑪加生態村指導老師、佛教•台南妙心寺住
持傳道,以及民眾日報主筆兼綠色協會理事吳錦發等人。宣言之全文如下所
列:
自然平權宣言 
   基於土地文化、自然倫理以及世界宗教的終極關懷,為復育台灣自然生
態體系、保育天然基因庫、防治環境及生物性災變、深沉反省文明與文化,
並楬櫫生界萬物平權觀,在此世紀交替之際,奉人類時代的良知,我們宣示
「自然平權宣言」。
我們認知:
  一、任何生命體皆為宇宙的唯一且無可替代,此為自然平權的根本原則
   二、生命歧異度本身即為善,任何生命個體及其族群擁有維持及增進其
        自然歧異度的天賦生存權。
  三、生命與生命、生命與環境之間皆為密不可分的關係網,更且,整體
        永遠大於部分的總和,人類對此全知識仍屬無知,有待謙虛的向自
        然學習。
  四、任何生命過程皆為不可逆,小至個體發生、發育,大至地球變遷,
        無有任何生命過程可資重覆,更且,此一流變的道理即生命的終極
        道理,生命演化的趨勢即在於探究此一本質性的究竟之道。
   五、人類天性中存有與任何地球上其他生命之遠、近、親、疏的關係,
        此等時空網的依存關係,正是人類價值之所在,它存在於深邃的心
        靈記憶,有待內省而開發。
我們主張:
  一、除了自然律食物鏈的運作原則之外,任何生命不得對其他生命擁有
        宰制、奴役、虐待、操控生死的權力;萬物各有自主性,依演化複
        雜洪流,各自逕行其生存策略。
  二、承認任何生物對地球資源的使用及保育權。人類必須在國土規劃中
        制訂特定比例的下限,保留給後代生命,圓滿「後代生命資源使用
        的選擇權」,不僅在國內制訂於法規,更須推展國際結盟與執行。
  三、台灣亟須依據自然維生生態系健全運作的下限,制訂人口及資源使
        用的適度承載量,且為任何自然生命設立保育區。 
   四、關於已經遭受開發、破壞的台灣原生生態系,必須規劃天然復育之
        措施,復育則遵循自然演替法則而進行,成就莊嚴國土及美麗家園
  五、深入學習自然善知,培育本命土的文化意識,結合並推動全球生命
        共同體的長程目標。
  今後我們將以出世的超然、入世的精進,從認知土地生界到社會人文關
懷從科學知識、生活藝術到覺知教育,從人性、人道到眾生平權,奠定環境
守望、山林監測、土地倫理與自然情操的基本涵養,並且以此善根,為台灣
土地、全球生靈,傳播「生態中心」的理念與實踐。無論何時、何地、何事
、何物之境遇,期待得以具備高度的內觀智能,看得見這社會尚未存在的善
與是,且竭盡心力促成美夢成真;慈眼透視這社會既存的惡與非,且以善巧
方便如法力挽狂瀾。
印順呂澂佛學辭典 
   專供查索印順與呂澂之佛學論述的工具書。藍吉富編。2000年台南•中
華佛教百科文獻基金會出版。全書共三冊,十六開本。
  印順與呂澂是當代華文佛學界的兩大碩學。本辭典即以他們的著作為詮
解各條目的取材來源。辭典中所有詮釋文字,全部摘錄自他們的著作,並未
加上編者的任何說明。因此,本辭典是可以快速查出兩位碩學在各方面看法
的索引式工具書。
  卷首附有編者所撰簡介印順與呂澂之學術成就的二篇文章。全書索引有
筆畫、注音、分類三種。
印度佛教思想史 
   書名,印順著。1988年台北•正聞出版社初版。
  全書共分十章,自第一章「佛法」,論述至第十章「祕密大乘佛法」。
這是一部具有獨特看法的印度佛教思想史。其中之有異於一般同類書籍者,
除了散載在各章之中的論述之外,下列幾項是較為引人注意的:
  一、作者不用「原始佛教」、「部派佛教」、「大乘佛教」與「密教」
的分期方式,而另行研擬出獨特的分期術語。他以「佛法」總括原始佛教與
部派佛教的佛教信仰內涵,其次,則以「大乘佛法」與「祕密大乘佛法」二
詞表徵大乘佛教與密教的信仰內涵。從作者對這三個詞彙的設計,可以看出
印度佛教思想的階梯式發展。亦即「佛法」是「大乘佛法」的基礎,而「大
乘佛法」又是下一階段的「祕密大乘佛法」的基礎。
  二、作者在第四、第七與第八之三章中,為大乘佛教思想所作的三系教
判(亦即將大乘佛教哲學分為:性空唯名論、虛妄唯識論與真常唯心論),
也與尋常學術界之「僅論述中觀學派與瑜伽行派」不同。
  三、作者以「佛涅槃後,佛弟子對佛的永恆懷念」作為印度佛教思想發
展的主要線索,也是前所未見的看法。他認為透過這一線索,我們才較能如
實地理解「佛法」為何會演變成「大乘佛法」;以及「大乘佛法」為何會演
變為「祕密大乘佛法」。
西華堂
  台南市古剎。係齋教金幢派翁文峰系來臺傳教所設之唯一齋堂。位於台
南市北區西華街。1750年(清•乾隆十五年)創建。1798年(嘉慶三年)重
修。1866年(同治五年)再修。1894年(光緒二十年)另購現址改建。二次
世界大戰時,堂宇毀於戰火。1961年再度重建。堂內主祀釋迦牟尼佛、三寶
佛。
   本堂自民國元年以來之住持依次為林順治、林神叔、柳姑及現任住持(
1996)戒淨。戒淨俗名莊吟純,台南市人。1933年於西華堂出家。1940年接
任本堂住持。 
   目前本堂已被台南市政府審定為古蹟。堂內保存有清代光緒20年之「西
華祖堂碑」。建築物及祭器(香爐、花瓶等)也具有傳統藝術特質。
西雲禪寺 
   台北縣古剎。位於台北縣五股鄉西雲路。昔稱獅頭巖、大士觀。原名西
雲巖。又作大觀寺、栖雲寺。1752年(清•乾隆十七年)福建鼓山僧省源結
茅蓬於此。1768年(乾隆三十三年)閩籍貢生胡焯猷獻地建寺。1811年(清
•嘉慶十六年),地方人士林阿成、劉建昌等捐資獻地擴建。1883年(清•
光緒九年)重新修建。1914年覺淨接掌住持後,重新擴建修復,歷時二十餘
年始告完工,1941年易名靈龜山西雲禪寺。1970年悟明繼最妙晉山住持後,
首先築路,後增建大佛殿、禪堂、經堂等。
  本寺供奉觀世音菩薩。寺之右側有塔三座。此外,有風動石及相傳可治
目疾之清泉。本寺由於歷史悠久,在日據時代又香火鼎盛,因此,與基隆靈
泉寺、苗栗法雲寺、台南開元寺被當時人稱為台灣之四大佛教聖地。
  又,日據時代,日僧曾在本寺通往觀音山凌雲禪寺之步道旁,豎立一○
八塊刻有千手千眼觀音佛像之石碣,二次大戰後,部分石碣為遣返日本之日
僧攜回。其後數十年間,石碣亦失竊殆盡。
西嶼浮圖
  澎湖縣西嶼鄉之七級佛塔。落成於清代乾隆44年(1779)。為台灣府知
府蔣元樞與澎湖通判謝維祺等人所倡建。原意在以之為導引附近船隻之燈塔
,並擬藉佛塔之宗教力量以保佑附近行船者之安全。然倡議者並非正信佛教
徒,故於塔前置一「西嶼塔院」供奉天后媽祖。其後,塔院頻遭風災,廟宇
傾頹。道光三年(1823)重修,仍供天后。有關此事經緯,蔣元樞、謝維祺
及道光年間倡議重修之蔣鏞等人,皆撰有碑記。碑存於西嶼鄉外垵村外垵宮
。碑文亦載於黃典權所輯之《台灣南部碑文集成》(2)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