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佛教辭典»選刊                 編輯部

法華寺碑

  台南市法華寺所立的石碑,共有七種。碑文如下所列:

(一)火神廟記                              宋永清(鳳山令)

  嘗稽燧人氏上觀星辰下察五木,以為火。炎帝以火官,而為火師。陶唐氏有

火正,曰祝融。《周禮》:「夏官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時變國火以救時災」

。故凡州邑,皆置神而崇祀焉。

  予宰斯土,見祭爟之義,闕焉不講;而居民廛舍時或遭回祿者,毋亦出納之

違時,抑亦所以祀之者未有寧宇也?因與同寅李諸羅集諸衿,捐俸樂輸;有不足

者,一一肩之。擇爽塏於府治東南僧舍,易其制而高大之;固以磚瓦、施以丹漆

,命工肖像,而致時享。中堂祀大士,後院洎兩傍搆列禪室;繞以竹木、間以花

果、背山面流,巍煥幽深,亦招提一大觀也。因顏其寺曰「法華」,仍令僧徹空

主之。

(二)重修法華寺碑記                                  劉良璧

  天下有竭 以殫乃職、積累而成厥功,此非立品高而矢志篤者,不能與也;

乃如之人,雖緇流也,亦足傳云。臺之永康里,有寺曰「法華」,即志所稱隱士

李菩薩之「夢蝶園」也;後人因其處募建為寺,郡守蔣公毓英、鳳令宋公永清,

先後成之;置香火資,足供住持用。地幽靜,竹木森環,亦海外一名剎也。

  康熙六十年地震,佛堂坍塌,廊廡傾頹。其僧曰伯夫者,慮其為墟也,與同

儕心覺、心慧,節口縮腹,積十數年羨餘,漸次修葺。既竣前後二堂、新塑神像

,復拓其舊址,重構兩廊為休憩所。計費四百餘金,一瓦一木,不募諸施,皆僧

人粒積而就。此其品其志,洵卓然矣!

  夫僧為寺守,僧而修寺,僧之職也。然往往藉以殖貨者,募百費十,苟且塞

責;幾見有如伯夫積十數年之儉 、而梵宇煥然一新乎?夫人惟自奉不能儉約,

所以不能無取於人;惟不能堅其志以有為,所以事不克有濟。誠竭 而積累焉,

又何職之弗殫、而功之弗成哉?如僧伯夫者,可以風矣!

  寺僧以記請,因執筆而為之傳,且取為世訓焉。

  隱士李茂春,字青正,漳之龍溪人,明鄉進士。航海結茅居此,與僧日往來

,人稱李菩薩。卒葬新昌里,舊無記,因併及之,以著其權輿;而隱士亦以不泯

云。

  乾隆八年歲次癸亥仲夏穀旦,賜進士出身、中憲大夫、福建分巡臺灣道、按

察使司副使、加二級劉良璧撰。

(三)重建火神廟碑記                                  蔣允焄

  城南法華寺,舊夢蝶園址,郡名勝也。康熙四十七年,鳳邑令宋公永清改前

殿,祀熒星火神。余惟南方之傾,地勢之下,巽已之間,火星所屬,見諸郭璞《

爾雅注》。臺宅嵎夷,下窮南紀,位界離明、次躔鶉尾,蓋祀典不可缺者,而堂

廡隘陋弗稱。余自癸未(乾隆二十八年)量移茲郡,鬱攸為災,循例展謁,討論

舊典。思夫古者司爟、祭爟,季春出火、季秋納火。火政之脩,與土穀之神並重

。春秋時四國災,鄭子產為民請命,使郊人除於國北,禳火於元冥、回祿。蓋古

者事神,即所以治民,幽明貫通一理;固不獨燧人氏修火之利,范金合土功在後

世,為所宜報已也。爰集匠氏,廓而新之;經始於甲申(乾隆二十九年)四月,

越明年乙酉(三十年)二月工竣,計費番鏹若干兩。法象莊嚴,簷牙高敞;即內

殿浮屠焚修所,為郡名勝,亦恢前緒,繚以垣牆,加以丹 ,俾改觀焉。繼自今

崇祀有所、報享有時,妥靈揭虔,致其肸蠁,於以導迎善氣,孚佑下民,氣著昭

明,民無坻伏,斯足答靈貺於無窮也已。是役也,參其議者臺邑陶尹、贊其成者

司馬徐公,均有勞焉。既礱石,例得並書。

(四)夢蝶園記               明鄭•諮議參軍陳永華撰

  嘉慶五年,裔孫李夢瓊、宗寅等,蒙府憲吳准將鳳邑主宋暨前府憲蔣原建陳

永華所撰碑記,重給勒石。

  昔莊周為漆園吏,夢而化為蝴蝶,栩栩然蝶也。人皆謂莊生善寐,余獨謂不

然。夫心閒則意適,達生可以觀化,故處山林而不寂,入朝市而不棼;醒何必不

夢,夢何必不蝶哉?

  吾友正青善寐,而喜莊氏書。晚年能自解脫,擇地於州治之東,伐茅闢圃;

臨流而坐,日與二三小童,植蔬種竹,滋藥弄卉,卜處其中;而求名於余。

  夫正青曠者也,其胸懷瀟灑無物者也。無物則無不物,故雖郊邑 火之所比

鄰,遊客樵夫之所闐咽,而翛然自遠,竹籬茅舍,若在世外;閒花野草,時供枕

席,則君真栩栩然蝶矣!不夢,夢也;夢,尤夢也。余慕其景而未能自脫,且羨

君之先得,因名其室曰「夢蝶處」,而為文記之。

(五)李茂春塋域勒禁侵佔告示碑

  特調福建臺灣府臺灣縣正堂、加三級、紀錄四次周為墾恩給示勒禁侵佔事。

  據生員李夢瓊、拔貢李宗寅、耆老李圭璋,具呈詞稱:緣瓊等祖李茂春,係

漳州府龍溪縣人,登明末鄉薦。居臺永康里,築夢蝶園一處,讀書其中,法華寺

地,即園故基。為人富著述,樂道義,時稱曰李菩薩。逝後卜葬南城外新昌里。

經蒙巡憲御史張六,及海防憲孫賦詩題贈,建設神位,奉祀法華寺左。生平遺蹟

墳塋,坐址詳載《臺灣府縣誌》中確據。但瓊等祖之葬於臺也,百有餘年矣,時

序既遠,覬覦漸生。邇來多有豪強等輩,狡圖侵佔,或乘夤夜而盜葬,或拾瓦棺

以偷埋,禍端波起,力阻靡寧。切思瓊等祖,名列賢書,蹟載紀傳,遺蹤疊蒙憲

賞,抔土忍令橫傷?興其臨時角較,動費天心,曷若未雨綢繆,懇請嚴示!謹將

誌內所載事蹟,詩序、碑記,抄粘呈電,恩准給示,以便勒石,等情據此,除批

示外,合行給示,曉諭為此,示仰闔邑里莊、軍民衿庶人等知悉,嗣後毋許在於

該處前後左右希圖侵佔,或盜葬偷埋漸生覬覦,如有違犯不遵許,既指名稟,究

決不寬貸,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嘉慶五年十一月缺日給

   標生 光翰 和記 裕義 悟使 應望 誠實

   德章 邦基 永川 寬柔 真是 崑山 瑞金

   赫定 赫惠 赫祿 永竹 赫虎 君正 永絨

   三江 救光 熊羆 永尚 永清 赫祖 赫騰

   赫佐 赫畝 赫希 桓并 永吟 永標 永成

   赫純 咸正 端昭 赫江 赫秋

(六)法華寺放生池示禁碑記                            洪毓琛

  欽命按察使銜臺澎兵備道加提督學政洪示:寺前池內,鱗介放生。嚴禁住持

,附近軍民,不許捕捉,永遠遵行!如敢故違,立拿重懲!

  同治二年(缺)月(缺)日泐石。

(七)法華寺天王殿重建記                                善昌

  夫興隆聖教,非莊嚴殿宇無以壯其觀瞻。而十方善信亦從遂其觀想哉。本禪

寺歷史悠久,雖幾經滄桑猶屹然,魯殿靈光,允為古都勝跡。惟四天王殿遭乙酉

兵燹,與三寶、南極兩殿,同被炸毀。光復後老衲為恢宏舊業,呼籲十方,廣結

善緣,經各界發心捐集巨額淨金,得以先建大雄寶殿,金碧輝煌,美侖美奐。而

四天王殿猶付厥如,乃於中華民國乙未夏得陳樹根、陳伯陽、吳海淡、蔡麗蓉諸

居士之經始,及諸善信之發心,與錢六印氏之匡勷,得力經之營之。至丁酉八月

歷四星霜,而厥功告成,富麗堂皇,莊嚴佛淨土。值茲落成稱慶,為永誌各界紳

商、居士、檀越、善信,無量功德於不朽,是為記。法華寺住持釋善昌謹識。中

華民國四十八年已亥陽月吉旦。

東本願寺  

  日據時代淨土真宗大谷派設在台北的全台弘法總部。正式名稱是「真宗大谷

派本願寺台北別院」。寺址在當時的台北市壽町二丁目(在今之西門町內)。

  真宗大谷派初傳入台灣時,僅在台北市大稻埕設立說教所,其後迭有改建。

1928年,在芳原政信主持台灣法務期間,曾建設一座甚為壯觀的本堂(大殿),

可惜二年後即遭火焚燬。1936年,新任法務主持人木下萬溪所策劃改建的印度式

大殿重建落成,這棟大殿也是當時全台首屈一指的著名佛教建築。

        本寺在1930年代之後的台灣佛教界,具有相當重要的弘法與文化地位。本寺

不祇是真宗大谷派在台灣傳教的決策中心,而且也是佛教界甚多重要活動的集會

場所。不過,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本寺曾被日本憲兵隊用作拘留偵訊機構。

光復初期,日本真宗大谷派撤離台灣之後,本寺也曾被國民黨政府用來做為特務

機構。之後,輾轉演化,本寺舊址被改建成百貨公司,舊有風貌已經盪然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