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惠洪、張商英《法華經合論》的釋經方法與特色(四)

 

陳穎蓁

 

 

(三)融通精神的展現

 

        《法華合論》中,惠洪和張商英充分展現其對儒、道兩家的包容與融通之態度;而對於不同的大乘經論、宗派學說以及對於釋經方式,亦體現可相互融通,相互補充的觀點。此種融通精神,乃深受北宋一代佛教學術文化環境的影響,所展現出來的成果。

        本小節擬通過惠洪和張商英的釋經方法、經典之融通以及諸宗之融通等,展現彼等的融通精神。

 

1﹒釋經方法之融通

       惠洪在釋經方法的融通上,隨文展現出靈活和豐富的景象,往往在各段中,或融通設問、引用,或融通設問、譬喻、引用;……不一而足;充分展現其文學造詣與寫作技巧。舉例於下:

    〈序品〉:「是八王子,威德自在,各領四天下。[199]惠洪的解釋是:

 

            經言「八王子各領四天下」者,何也?曰:本識、執識、分別事識及眼、

      耳、鼻、舌、身之五識為八種,皆依地、水、火、風四大軀命而住。八王

      子者,八識也。四天下者,四大也。《圓覺經》曰:「四緣假合,妄有六根。

      六根、四大中外合成,妄有緣氣,於中積聚,似有緣相,假名為心。」[200]

 

此段引文具有融通設問與引用的釋經方式。引文以八識表「八王子」,四大表「四天下」,猶如《圓覺經》之文,所說眾生藉四大、六根因緣假合而成。

       又如:〈譬喻品〉:「釋提桓因、梵天王等,與無數天子,亦以天妙衣、天曼陀羅華、摩訶曼陀羅華等,供養於佛——所散天衣,住虛空中,而自迴轉;諸天伎樂百千萬種,於虛空中一時俱作,雨眾天華。[201]惠洪的解釋是:

 

         諸天所脫上妙之衣,於虗空而自回轉者,欲示回而隨順殊勝淨妙之國之象

      也。何以知之?《維摩經》曰「慚愧上服」,豈非諸天以其耽著三界火

      宅之久,而聞舍利弗成佛之國嚴淨,競生慚愧乎?不然,何天樂自奏,天

      華自雨,而衣獨迴轉耶?[202]

 

引文融通譬喻、提問、引用、激問以及疑問的方式,解說諸天沉溺三界火宅,起慚愧心的情形。

 

2﹒經典之融通

       關於經典的融通,惠洪注解《法華經》,分別參閱了《華嚴經》、《新華嚴經論》、《大智度論》、《圓覺經》、《楞嚴經》、《楞伽經》、《維摩詰經》等典籍,以及智顗、窺基等人的《法華經》疏解。也參閱了《周易》、《論語》等外典。張商英注解《法華經》,則參閱了《圓覺經》、李通玄的著作,以及《尚書》、《莊子》等典籍。藉由這些典籍來探索《法華經》的旨趣,充分顯現其融通經典的精神。在經典的融通上,分述內典之融通,以及內、外典之融通二項,例述如下:

 

1)內典之融通

       關於內典之融通,《法華合論》多有發揮,如:

     〈方便品〉:佛告舍利弗:「如是妙法,諸佛如來時乃說之,如優曇缽華,時一現耳。[203]惠洪解「如是妙法」,說:

 

            十方三世微塵數佛,以無礙辯才,於此經不能增一字;以無量三昧,於此

      經不能增一毫。葢辯才無所施其巧,三昧無所施其力,巧力絕矣。而名如

      是玅法者,如夜半正明,天曉不露也。譬如射者,射至百步,力也;射中

      百步,巧也。至於箭鋒相直,則非巧力所能及也。維摩詰聞三十二菩薩談

      不二法門竟,於是文殊師利問維摩詰曰:「我等各自說已,仁者當說何等

      是菩薩入不二法門?」時維摩詰默然無言。而文殊師利歎以為是真入不二

      法門。龍勝菩薩聞迦那提婆來,過將及門,遣侍者以滿鉢水置座前,提婆

      既見,以針投之。於是龍勝欣然付以祖位。夫文殊師利之歎維摩詰,迦那

      提婆之契龍勝菩薩,箭鋒相直也,豈有法可傳哉?優曇鉢,此言瑞應,三

      千歲乃華,華必金輪王應世。佛以況第一希有之法,故經言「諸佛如來時

      乃說之」也。[204]

 

引文分別以曹洞宗禪詩、《維摩詰經》之經文以及禪宗公案,闡述「如是妙法」。所謂「如是妙法」,即無有譬喻言辭可形容,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是超越言說的局限性與相對性;從實踐的方法上說,屬於頓教的教法。惠洪先以曹洞宗的禪詩,喻「如是妙法」。夜半正明,指暗中有明;天曉不露,指明中有暗。在洞山五位中,「夜半」、「不露」,相當於正位,有平等之意;「正明」、「天曉」,相當於偏位,有差別性之意。因此,「夜半正明」與「天曉不露」,表示真如法性與森羅萬法彼此相入,互為一體之狀態。[205]「夜半正明,天曉不露」與「箭鋒相直」之語,分別出自〈寶鏡三昧歌〉,[206]為唐代曹洞宗祖洞山良价(807869)所撰。次引證《維摩詰經》的「不二法門」以及「以針投缽」之公案。文殊師利之歎維摩詰,迦那提婆之契龍勝菩薩,箭鋒相直也,豈法可傳?[207]「不二法門」之語,出自《維摩詰經》卷中。[208]「以針投缽」,則出自《大唐西域記》卷十。[209]另,《景德傳燈錄》卷二,《傳法正宗記》卷三,《五燈會元》卷一,《宗門統要正續集》卷二,[210]亦均有載。

        在釋經技巧上,惠洪不僅兼融了譬喻與引用,亦體現內典之融通,更見宗門之融通。明末四大高僧之ㄧ的紫柏真可於〈重刻智證傳引〉一文中,謂惠洪「乃離合宗教,引事比類,折衷五家宗旨」,撰成《智證傳》。其「離合宗教,引事比類」,指的是從事經典之融通;「折衷五家宗旨」,則指融通禪門五宗。本引文則見融通曹洞和臨濟宗門。

       張商英「附論」中,亦兼融內典與釋經方法者。如:〈法師品〉:「爾時世尊因藥王菩薩,告八萬大士:『藥王!汝見是大眾中,無量諸天、龍王、夜叉、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睺羅伽、人與非人,及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求聲聞者、求辟支佛者、求佛道者,如是等類,咸於佛前,聞《妙法華經》一偈一句,乃至一念隨喜者,我皆與授記,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211]張商英的解釋是:

 

            聲聞弟子授記作佛則不疑矣,諸天、龍王、夜叉、乾闥婆、阿修羅、迦樓

      羅、緊那羅、摩睺羅伽、人、非人,如是等類,皆與授記,何也?曰:是

      皆圍繞佛會聽法之眾,非有恭敬心、歡喜心、信受心、隨順心,則豈能在

      此?佛不云乎:「我滅度後,能竊為一人說《法華經》,乃至一句,當知是

      人則如來使,如來所遣,行如來事。」又曰:「若人在空閑,我遣天、龍

      王、夜叉、鬼神等,為作聽法眾。」以此佛語審諦推尋,則我等人趣也,

      所知者人趣而已。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則天、龍、鬼神授

      記,復何疑哉?裴休曰:「修羅方瞋,諸天正樂,鬼神沉幽愁之苦,鳥獸

      懷獝狘之悲。整心慮,趣菩提,唯人能為。」裴休之言,讚《圓覺經》則

      美矣,於諸佛之慈悲智願無量無邊,未之盡也。[212]

 

此段引文,在釋經方法上,是兼融提問、引用,以及激問三種方式;就經典的引用言,則是內典的融通。「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出自《維摩詰所說經》卷上〈佛國品〉。[213]裴休(797870)之言,出自《圓覺經序注》。[214]裴休,字公美,唐代孟州濟源(河南濟源)人,一作河東聞喜(山西聞喜)人。是唐宣宗時的宰相,宣宗嘗稱其為「真儒者」。休性寬惠,善為文。家世奉佛,尤深於釋典。中年後,不食葷血,常齋戒,摒嗜慾,香爐貝典,不離齋中,詠歌贊唄,以為法樂。[215]世稱「河東大士」。與宗密禪師往來甚親,是宗密禪思想的主要追隨者和扶植者,在士大夫中,是倡導禪、教統一,納教入禪,促進佛教禪宗化最有力的人物。[216]有著作:《黃檗山斷際禪師傳心法要》一卷,〈禪源諸詮集都序敘〉、〈注華嚴法界觀門序〉、〈大方廣圓覺經疏序〉等。

       引文主要闡述聽聞《法華經》的功德,分四個要點說明之:其一,諸天、龍王、夜叉、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睺羅伽、人、非人等,皆是圍繞佛會聽法之眾,均具恭敬心、歡喜心、信受心、隨順心,因如是因緣,故得以授記。其二,導出人乘與佛乘的分野。其三,佛陀之教說平等無二無別,眾生則各以機類之別,隨其所聞,各得受益。其四,修羅以瞋業好戰,何暇進修?諸天耽樂,不了妙覺明心,福盡尚墮。鬼神,指的是地獄、餓鬼二道,其常沒於幽暗哀愁之苦趣。獝者,鳥驚恐飛散的樣子。狘者,獸驚走的樣子。畜生道中,唯知畏死貪生,何由出離?上五不可;休苦心勞慮,攝歸正念,趣向菩提,唯人界可行。因此,裴休《圓覺經序注》云:「六道皆為苦趣,然作佛作祖亦從人道。」[217]

       關乎此,張商英認為,裴休之言,如讚嘆《圓覺經》,足矣,但對於《法華經》中諸佛無量無邊之慈悲智願,則未盡也。因《法華經》中之諸佛,對於四眾以及天龍八部,聞《妙法華經》一偈一句,乃至一念隨喜者,則皆能得到未來成佛的授記。由此可知,《法華經》中之諸佛具無量無邊之慈悲智願。

 

2)內、外典之融通

    《法華合論》中,往往可探出惠洪和張商英,其融通儒、釋或融通儒、釋、道三教的線索。如:〈方便品〉:「舍利弗!若我弟子,自謂阿羅漢、辟支佛者,不聞不知諸佛如來,但教化菩薩事,此非佛弟子,非阿羅漢,非辟支佛。又,舍利弗!是諸比丘、比丘尼,自謂已得阿羅漢,是最後身,究竟涅槃,便不復志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當知此輩皆是增上慢人。所以者何。若有比丘、實得阿羅漢,若不信此法,無有是處。[218]惠洪的解釋是:

 

         此一佛乘,如來知見,唯佛與佛乃能究竟。若二乘、阿羅漢、辟支佛之知 

      見,則不能知也。……《圓覺經》曰:「眾生有妄業故,妄見流轉。厭流

      轉者,妄見涅槃,是故不能入清淨覺,非覺違拒諸能入者。有諸能入,非

      覺入故。」非覺入故,猶言非入覺故。非覺違拒諸能入者,則經言「於

      化菩薩事,不聞不知」者類也。有諸能入,非覺入故者,則經言「實得阿

      羅漢,而不信此法」者類也,《易》曰:「仁者見之謂之仁,智者見之謂之

      智,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鮮矣。」[219]

 

引文闡明如來知見,唯佛與佛乃能究竟,若二乘、阿羅漢、辟支佛則不能知。次,援引《圓覺經》和《周易.繫辭》之文作解,說明一佛乘之法,即在日用之間,眾生日用而不自知。所謂「佛法在日用處,在行住坐臥處,喫茶喫飯處,語言相問處。所作所為,舉心動念,又卻不是也」[220]。但眾生卻日用而不知,背覺合塵,狂迷諸趣,眾生起惑造業,二乘沉空滯寂,故不能入清淨覺。其不入之因,非覺違拒諸能入也,乃因其「於教化菩薩事,不聞不知」。至於「有諸能入,非覺入故」,即能入者亦非覺使之入,亦即如經之言:「實得阿羅漢,而不信此法」之類。《易》指的是《周易.繫辭》上;[221]「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眾生、二乘各依自己的觀點,體認了道的奧妙,但各自的執著不同,妄見流轉或妄見涅槃,「妄想執著而不能證得」,自然不能與佛性相應。這種吸取內、外典籍的精義,融通儒、釋的思想,充分體現惠洪融通內外典的精神。

       張商英「附論」中,亦具兼融內外典及釋經方法者。如:〈藥草喻品〉:「譬如大雲,起於世間,遍覆一切;慧雲含潤,電光晃曜,雷聲遠震,……其雨普等,四方俱下,……其雲所出,一味之水,草木叢林,隨分受潤。一切諸樹,上中下等,稱其大小,各得生長,根莖枝葉,華果光色,一雨所及,皆得鮮澤。如其體相,性分大小,所潤是一,而各滋茂。佛亦如是,出現於世,譬如大雲,普覆一切。既出于世,為諸眾生,分別演說,諸法之實。[222]張商英的解釋是:

 

         示之以一相一味之法。譬如大雲遍覆一切,則孰為先後?孰為廣狹?「電

      光晃曜」,劉虬所謂類應身之顯知見。「雷聲遠震」,劉虬所謂類應身之發

      鴻唱。「其雨普等,四方俱下。其雲所出,一味之水」者,以明解脫相、

      離相、滅相、究竟涅槃相、常寂滅相,何法不爾?卉木、藥草,上、中、

      下樹各得生長,根、莖、枝、葉各得滋茂。潤於人華,各得成實生長之,

      茂盛之,成實之。所稟各異,所潤是同,斯則無一趣而不攝,無一類而不

      度,無一法而不周,非若貧子得財之喻,鄙先心而存二見也[223]

 

引文有三個重點:其一,就融通的角度言,分兩個面向探之。一,由釋經的方法觀之,則兼融設問、引用與譬喻三種方式;二,由援引經典的方法觀之,則屬內外典之融通。劉蚪(438495),根據《南齊書》卷五十四〈劉虯傳〉的記載:「劉虯(《南齊書》:「蚪」作「虯」),字靈預,南陽涅陽人也。少而抗節好學,須得祿便隱。宋泰始中,仕至晉平王驃騎記室,當陽令。罷官歸家,靜處斷穀,餌朮及胡麻。精信釋氏,衣麤布衣,禮佛長齋。注《法華經》,是一親自講述佛學的隱士。現存著書有:〈無量義經序〉。建武二年,詔徵國子博士,不就。當年冬天,虯病,正晝有白雲徘徊檐戶之內,又有香氣及磬聲,其日卒。年五十八。」[224]可知,劉虯之學思歷程,亦儒亦佛。張商英引其說解《法華》經義,即為融通內外典之舉。

        其二,佛陀藉〈藥草喻品〉闡述「一相一味」之法義。所謂「一相一味」者,一相,指眾生之心體,詮一實之真如。一味,指如來之教法,詮一實之理。亦即張商英所謂「大雲遍覆一切,則孰為先後?孰為廣狹?」指的是一雨之均霑萬物。至於「電光晃曜」、「雷聲遠震」,劉虯分別以「類應身之顯知見」、「類應身之發鴻唱」作解。所謂「類應身」,即隨著眾生之種類和根基,應現種種之身去化度。即如一雨之普潤,其下之上、中、下樹,卉木、藥草,各依其種性而隨順滋長。換言之,佛陀之教法,一味,眾生各因根機而受化。亦即「所稟各異,所潤是同」。張商英由此說明所謂「解脫相、離相、滅相、究竟涅槃相、常寂滅相」之各異。

       其三,張商英把〈藥草喻品〉「一相一味之法」與〈信解品〉「窮子喻」中之義理相比對,得出:一相一味之法「非若」貧子得財之喻,因貧子「鄙先心而存二見」。

       其次,在張商英的「附論」中,其解〈見寶塔品〉:「大樂說!我分身諸佛——在於十方世界說法者,今應當集。」[225]釋為:

 

         「或曰:佛說往古日月燈明、多寶諸佛,何其佛之多名也?曰:《莊子》

        云:『容或氏、大庭氏、柏皇氏、中央氏、栗陸氏、驪畜氏、赫胥氏。』

        管仲云:『封泰山,禪梁父者,七十二君子。』能以傳記之所聞,攷之乎?

        子以為駕說乎?」[226]

 

引文徵引《莊子》之言與管仲之言,詮釋「佛之多名」。《莊子》之言出自《莊子》卷四〈胠篋〉,[227]指稱古代的帝王。管仲之說,出自《史記》卷二十八〈封禪書〉,[228]指稱欲行封禪大典的王者。此為兼以道家之言及歷史史傳解經。在釋經的方法上,張商英融合提問、激問與引用等方式解釋經文。在引用方法上,屬於明引,指出經典名稱與指出語者。在釋經的風格上,張商英採用外典傳記之所聞,考證內典「多佛之名」,表現了融通儒、釋、道三教的精神。

 

3﹒諸宗之融通

        諸宗之融通在北宋佛教學術發展史上,已經形成主流。惠洪《法華合論》的融通觀點,不僅展現在經典的融通上,亦展現在諸宗的融通上。惠洪注解《法華經》,經常援引《華嚴經》、李通玄的《新華嚴經論》等華嚴經論;並援引禪宗典籍,如:《圓覺經》、《楞伽經》、《金剛般若經》,以及《維摩詰經》等,展現其融通禪教的精神。在注解〈序品〉:「佛放眉間白毫相光,照東方萬八千世界,靡不周遍」[229]段,惠洪援引《華嚴論》和《圓覺經》之說,道:

 

      《華嚴論》曰:「一剎那際,三世互參」,乃至「無量劫海,依今而住」,

      不移時也。一切聖賢知此而得道,情想妄見三世者,不知智為先導,則能

      知之。由是以觀,則十方器界皆顛倒所持,三世根身皆情想所見。所謂無

      上妙覺徧諸十方,出生如來與一切法同體者,固自若也。[230]

 

《華嚴論》指的是李通玄的《新華嚴經論》,「所謂無上妙覺徧諸十方,出生如來與一切法同體者,固自若也。」,出自《圓覺經》。惠洪由華嚴與禪宗的觀點理解《法華》的宗趣。

    〈化城喻品〉:「大通智勝佛,十劫坐道場,佛法不現前,不得成佛道[231]段,惠洪解道:

 

             ……曰:一佛乘唯論知見,唯以佛之知見開悟眾生,故鄙陋功力取證也。

      《華嚴經》曰:「如來常愍會中一切諸大菩薩求覔普賢,不見其身及座」

      者,以功力取證者也。又曰「令各生想念,殷勤三禮,普賢菩薩方以神通

      力,如應現化」者,以知見之力了達者也。……。《金剛般若經》曰:「應

      無所住而生其心」,若心有住,即為非住。[232]

 

以《華嚴經》分別就「功力取證」以及「知見力之了達」做了解釋;又以《金剛般若經》說明以知見之力了達的方法。(待續)


[199] 見《妙法蓮華經》卷一,《大正新脩大藏經》第九冊,頁4上。

[200] 見《妙法蓮華經合論》卷一,《卍新纂續藏經》第三十冊,頁367下。

[201] 見《妙法蓮華經》卷二,《大正新脩大藏經》第九冊,頁12上。

[202] 見《妙法蓮華經合論》卷一,《卍新纂續藏經》第三十冊,頁378中–下。

[203] 見《妙法蓮華經》卷一,《大正新脩大藏經》第九冊,頁7上。

[204] 見《妙法蓮華經合論》卷一,《卍新纂續藏經》第三十冊,頁373上。

[205] 見今人吳言生著:《經典與禪詩》,(臺北市:東大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頁102

[206] 分別見(日本)慧印校:《筠州洞山悟本禪師語錄》,《大正新脩大藏經》第四十七冊,頁515上;515

        中。(宋)智昭集:《人天眼目》卷三,《大正新脩大藏經》第四十八冊,頁321上;321中。

[207] 見《妙法蓮華經合論》卷一,《卍新纂續藏經》第三十冊,頁373上。

[208] 見(姚秦)鳩摩羅什譯:《維摩詰所說經》卷中,《大正新脩大藏經》第十四冊,頁551中–下。

[209] 見(唐)玄奘譯,辯機撰:《大唐西域記》卷十,《大正新脩大藏經》第五十一冊,頁929上–中。

[210] 分別見(宋)道原纂:《景德傳燈錄》卷二,《大正新脩大藏經》第五十一冊,頁211中。(宋)契嵩

       編:《傳法正宗記》卷三,《大正新脩大藏經》第五十一冊,頁27下。(宋)普濟集:《五燈會元》卷

      一,《卍新纂續藏經》第八十冊,頁35中。(宋)宗永集(元)清茂續集:《宗門統要正續集》卷一,

     《永樂北藏》第一五四冊,頁503中。

[211] 見《妙法蓮華經》卷四,《大正新脩大藏經》第九冊,頁30下。

[212] 見《妙法蓮華經合論》卷四,《卍新纂續藏經》第三十冊,頁399中–下。

[213] 見(姚秦)鳩摩羅什譯:〈佛國品〉,《維摩詰所說經》卷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十四冊,頁538

       上。

[214] 見(唐)裴休撰:《圓覺經序注》,《卍新纂續藏經》第十冊,頁435上。

[215] 見(後晉)劉昫撰:《舊唐書》卷一七七〈裴休傳〉,(臺北市:藝文印書館,1958年),頁2299

        2300

[216] 見杜繼文、魏道儒著:《中國禪宗通史》,(江蘇:江蘇古籍出版社,1995年),頁300301

[217] 見(唐)裴休撰:《圓覺經序注》,《卍新纂續藏經》第十冊,頁435上。

[218] 見《妙法蓮華經》卷一,《大正新脩大藏經》第九冊,頁7中–下。

[219] 見《妙法蓮華經合論》卷一,《卍新纂續藏經》第三十冊,頁374上。

[220] 見(宋)洪覺範:《林間錄》卷一,《卍新纂續藏經》第八十七冊,頁245下。

[221] 見(魏)王弼 韓康伯注 (唐)孔穎達等正義:〈繫辭〉上,《周易正義》卷七,《十三經注疏》,

      (臺北縣:藝文印書館,1985年),頁148

[222] 見《妙法蓮華經》卷三,《大正新脩大藏經》第九冊,頁19下–20上。

[223] 見《妙法蓮華經合論》卷三,《卍新纂續藏經》第三十冊,頁389上–中。

[224] 見(梁)蕭子顯撰:〈劉虯傳〉,《南齊書》第三冊,(北京:中華書局出版,1972年),頁939

[225] 見《妙法蓮華經》卷四,《大正新脩大藏經》第九冊,頁30下。

[226] 見《妙法蓮華經合論》卷四,《卍新纂續藏經》第三十冊,頁401中。

[227] 全文是:「容成氏、大庭氏、伯皇氏、中央氏、栗陸氏、驪畜氏、軒轅氏、赫胥氏、尊盧氏、祝融氏、

       伏戲氏、神農氏」,見郭象子玄注 陸德明音義:《莊子十卷》,(上海市:中華書局,1936年),頁

       13

[228] 「管仲曰:『古者封泰山禪梁父者七十二家,而夷吾所記者十有二焉。』」見(日本)瀧川龜太郎著:

     《史記會注考證》卷二十八〈封禪書〉,(台北市:洪氏出版社,1986年),頁499上。

[229] 見《妙法蓮華經》卷一,《大正新脩大藏經》第九冊,頁2中。

[230] 見《妙法蓮華經合論》卷一,《卍新纂續藏經》第三十冊,頁365下。

[231] 見《妙法蓮華經》卷三,《大正新脩大藏經》第九冊,頁26上。

[232] 見《妙法蓮華經合論》卷三,《卍新纂續藏經》第三十冊,頁395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