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時《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二》P388

  

  (一)謂佛教教法的流通有三期之變遷︰即正法時、像法時、末法時三時期。具稱正像末三時。
  根據吉藏《十二門論疏》卷上(本)、窺基《法苑義林章》卷六(本)所說,所謂正法時之「正」即是「證」,指具足教行證三法的時期。所謂像法時,「像」是相似之義,指無證果者,但教行二法尚存,即指與正法時類似的時期。末法時則指唯有教而無行證的末代微劣時期。過此三時,教法皆無,是為法滅。
  此三時不僅單指釋迦佛的教法,他佛之教法亦然。如《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十六〈月藏分•法滅盡品〉謂(大正13•379c)︰「過去諸如來,依壽而滅度。彼於七日後,正法皆隱沒。」《賢劫經》卷七〈千佛興立品〉說拘留孫佛的正法住世八萬歲,拘那含牟尼佛的正法存立千歲等,皆是其例。有關釋迦佛的三時之說,末法是在正像之後一萬年,諸說大概一致;但關於正、像二時的時限則有四說︰
  (1)正法五百年、像法一千年說︰〈月藏分•法滅盡品〉云(大正13•379c)︰「今我涅槃後,正法五百年,住在於世間,眾生煩惱盡,精進諸菩薩,得滿於六度,行者速能入,無漏安隱城。像法住於世,限滿一千年,剃頭著袈裟,持戒及毀禁,天人所供養,常令無所乏。」《摩訶摩耶經》卷下的說法亦同,道宣的《釋迦譜》卷九也引用此說。其他《大方便佛報恩經》卷一、《毗尼母論》卷三等亦屬此說。
  (2)正法千年,像法五百年說︰《悲華經》卷七〈諸菩薩受記品〉云(大正3•211b)︰「般涅槃後,所有正法住世千歲,像法住世滿五百歲。」
  (3)正像各五百年說︰《大乘三聚懺悔經》云(大正24•1094a)︰「我涅槃後正法當住於五百歲,像法亦復住五百歲。」《賢劫經》卷七千佛興立品〉亦同。
  (4)正像各千年說︰懷感的《淨土群疑論》卷三,依《大悲經》而作此說,即(大正47•48c)︰「經道滅盡,依大悲經,正法千年,像法千年,末法萬年,萬年之後經道滅盡。」吉藏《中論疏》卷一(末),引用「古涅槃經」之附記,說祇園精舍之銘亦作此說。
  此外,有關正法時的增減,依《毗尼母論》卷三、《善見律毗婆沙》卷十八等所說,原本是千年,因允許婦人出家,故其數減半;其後,因為制比丘尼八敬戒,故又回復原數。
  (二)指初、昔、今三時︰乃法相宗的三時教判,即初時說有教(初),第二時說空教(昔),第三時說中道教(今)。
  (三)指過去、現在、未來三時︰在論說一切事法時,均透過過去、現在、未來三時而論,此稱為三時論門。
  (四)於晝夜六時中選定三時作為每日修行的時間︰晝夜六時即晝三︰晨朝、日中、日沒,夜三︰初夜、中夜、後夜,合為一日一夜。行者於此六時中或選晨朝、日中、初夜三時,或選初夜、後夜、日中三時,於該三時中或修念佛,或修經行,或修禪坐,或修誦經,或修持咒。


 

三世《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二》P365

  

  指過去、現在、未來三者。略為過現未或去來現,也作前世、現世、來世,又稱前際、中際、後際。已過去的時間為過去,現在的時間為現在,未來的時間為未來。世有隔別、遷流之義,時間遷流有過、現、未的隔別,故稱世。
  但從佛教各宗派的通說「時無別體,依法而立」,可知佛教並不承認時間有別體,而說時間乃依據法的狀態而分。即法產生且有作用是為現在,法已消滅或作用停止稱為過去,未生也未有作用時,則稱為未來。《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卷三(大正26•378c)︰
  「過去世云何?答︰諸行已起已等起,已生已等生,已轉已現轉,已聚集已出現,落謝過去盡滅離變,過去性、過去類、過去世攝,是謂過去世。未來世云何?答︰諸行未已起未已等起,未已生未已等生,未已轉未已現轉,未聚集未出現,未來性、未來類、未來世攝,是謂未來世。現在世云何?答︰諸行已起已等起,已生已等生,已轉已現轉,聚集出現,住未已謝,未已盡滅,未已離變和合現前,現在性、現在類、現在世攝,是謂現在世。」
  《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三所說亦同。又,若更廣論之,三世所指的時間,長短並不一定。或以剎那來分,則一剎那為現在,其前為過去,其後是未來;或以一生來分,現所存在的這一生是現在,其前是過去,其後是未來;或更以永劫來分,如稱過去莊嚴劫、現在賢劫、未來星宿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