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心雜誌87期

《勸發菩提心集》講記(二)


唐•慧沼大師撰 傳道法師審定 呂姝貞講述


貳、釋文

        《勸發菩提心集》,是唐代法相宗第三祖慧沼大師(650∼714)闡述「發菩提心、行菩薩道」的重要著作。內容共分上、中、下三卷,六十門。以下將依序講解說明(經文以楷體標示;筆者所加之科判、語譯等相關內容,則皆以明體標示)。

勸發菩提心集卷上
    翻經沙門 慧沼大師 撰
    一、明菩薩種姓相門 
    二、明發心因緣門 
    三、顯勝負論門 
    四、譬喻讚歎門 
    五、勸發勝劣重廣門 
    六、立誓發願門 
    七、復說發心及哀愍門 
    八、雜明修行及退不退門
    九、依《觀普賢菩薩經》懺悔受戒門

        卷上是以勸發菩提心為主,慧沼大師以九門分別解說:

一、明菩薩種姓相門(出《瑜伽》 三十五)

        卷上〈一、明菩薩種姓相門〉的內容,是明引增刪自《瑜伽師地論》卷第三十五.本地分中菩薩地第十五初持瑜伽處〈種姓品第一〉(大正30.479a11480b22),以闡明菩薩所具備的六種特性,及影響菩薩成就無上菩提之四隨煩惱,與未能速證菩提之四因。

(一)種姓
   1.明種姓相
  (1)總說
        菩薩有六波羅蜜多種姓相;由此相故,令他了知真是菩薩。

        菩薩為「以智上求無上菩提、以悲下化眾生」,精勤修學六度,因而必須具備六種特性,即「六波羅蜜多種姓相」。這六種特性,除可提供眾生明確識知真正的菩薩之外,亦可讓立志學菩薩行的人,先檢視自己是否已具足菩薩的特質?並於不足之處,可再做進一步的加強。如同我們欲從事某一份工作之前,一定要先了解這份工作所須具備的知識與能力,如此才能勝任;或雖有不足之處,透過加強相關知能,亦能迎頭趕上。
        所謂菩薩的六種特性──「六波羅蜜多種姓相」,即:布施、持戒、忍辱、精進、靜慮、智慧。為何應具備這六種特性?因為六度是大乘佛教中菩薩欲悲濟眾生而成就佛道,所應實踐對治惡習的六種德目,即:
  1.布施波羅蜜:包含財施、法施、無畏施等廣造布施福田及廣結善緣;以對治慳貪,並消除貧窮。
  2.持戒波羅蜜:由持守戒律,並經常反躬自省,檢視自己內心的貪、瞋、癡、驕慢、嫉妒等;以對治惡業,使身心清涼自在。
  3.忍辱波羅蜜:藉由慈悲安忍迫害,來對治瞋恚,使心安住菩提道中。
  4.精進波羅蜜:由於實踐其他五種德目時,須精勤不懈、不屈不撓;以對治懈怠,增長善法。
  5.靜慮波羅蜜:由於修習禪觀,能對治亂意、散亂心,使心安定於止觀,專注不浮躁。
  6.智慧波羅蜜:能對治愚癡,破除我見、我所見,開真實之智慧,進而把握生命的真諦。
        這六種特性,又被戒定慧三學所統攝。根據《解深密經》卷四(大正16.705a)所載:「當知初三但是增上戒學所攝,靜慮一種但是增上心學所攝,慧是增上慧學所攝。……精進遍於一切。……若增上戒學所攝者,是名福德資糧所攝;若增上慧學所攝者,是名智慧資糧所攝。……精進靜慮二種遍於一切。」所以,施、戒、忍三波羅蜜為增上戒學所攝,靜慮波羅蜜為增上心(定)學所攝,慧波羅蜜為增上慧學所攝,精進波羅蜜則為三學所攝;詳如下表:
                                        布施──檀那波羅蜜 →對治慳貪
                           戒         持戒──尸羅波羅蜜 →對治惡業
                                        忍辱──羼提波羅蜜 →對治瞋恚
                                        精進──毘梨耶波羅蜜 →對治懈怠
                           定         靜慮──禪定波羅蜜 →對治亂意
                           慧         智慧──般若波羅蜜 →對治愚癡

(2)隨別解釋

      以下就菩薩的六種特性──六波羅蜜多種姓相,再詳細說明如下:

       1.施種姓相
     且施種姓相者:

        所謂菩薩在布施方面的種類與特質,如下所述:
          A.辨三施
            a.明菩薩習性樂施

        謂諸菩薩本性樂施:於現堪施,無間平等。

        首先,必須瞭解菩薩由於累生行施的習性,成就了樂善好施的悲濟行:對於自己現在所擁有的一切,凡是可以作為布施的物品,都會恆常無間斷地去布施,不論是多或少,內心不但不貪著;且皆能無間斷地平等普施眾生,永遠不會感到厭倦。
        B.對境能行
          a.明財施
        至於菩薩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實踐布施,以下將先說明悲田行施,再說明敬田行施。而悲田行施中,先說明有財施,再說明無財施。至於財施中,則說多財施後,再解釋少財施。以上詳如下表所列:

       Ⅰ.悲田行施
    (Ⅰ)有財施

        喜施無悔,雖少能均,廣大非小;若無物施,深懷慚恥。
        菩薩能於各種機會,力行三種布施──財施、法施、無畏施。首先,闡明悲田行施的有財施。由於菩薩內心喜好施與:在布施前與布施時,內心皆歡喜不已,且在布施後也沒有後悔之意;即使布施的物品不多,也能平均分配,使惠施的層面更加廣大,而不是只侷限於狹小的範圍;若沒有財物惠施大眾,內心則會因此而深深地感到慚愧羞恥。

         (Ⅱ)無財施
    於他常好,讚勸令施,見能愛悅。

        菩薩經常喜好對他人讚歎布施的功德,以及勸人布施。若看見能布施者,內心不但隨喜讚歎並且滿懷喜悅。

   Ⅱ.敬田行施
    於應供養,恭敬奉施。

        接著,談敬田行施。即以身業敬重供養年高德劭的人、法師、師長、父母等。例如:看見上述所應供養者,內心歡喜雀躍不已,並起座讓位,且恭敬的親自奉施。

    b.辨法施
    於此、他世,無罪利事,若請不請,如理為說。

        此句辨明法施。若有人來問今世、後世如法之事,不論有請求或沒有請求,凡對眾生三世離惡行善事、無罪利益事中,皆以慈悲心,如理為眾生說明。

    c.無畏施

    若有怖於王、賊、水、火,施以無畏;能於極怖,隨力拔濟。

        此句說明無畏施。若有眾生陷入怖畏於國王、盜賊、惡知識等之有情難,及水、火災等之無情難等種種恐怖中,菩薩皆能挺身而出,給予無畏;隨力所能,在眾生最驚怖之時,予以拔苦濟生,以報眾生恩。

        b.菩薩財施特性
      a.有信

        受他寄物,未嘗差違;若負他債,終不抵拒。

        接著,以有信、有義、不貪著等三句,以凸顯菩薩財施之特性。
        此為第一、有信。由於菩薩對於自己的物品,心無吝惜,因此凡是可以食用、穿著的物品,皆能惠施於人。所以,對別人寄放的物品,也不曾存貪著之心,或移作他用。即使菩薩有積欠別人債務,菩薩也始終不會抵賴,或拒絕償還。

      (b)有義
   於共財所,無欺網
1心。

        此說明第二、有義。菩薩若和別人共同擁有財物時,沒有欺騙蒙蔽之心2

    c.不貪著
   得大財寶,尚不貪著,何況小利?

       此說明第三、不貪著。菩薩雖獲得龐大的財富寶藏,尚且不會生起貪喜之心,更何況是小利?當然不會!此以大況小,以豁顯菩薩絕無雜染貪著之潔淨心行。

    C.總結
   如是等,名施種姓相。

        以上所述,為菩薩在布施方面的三種特性。

     2戒種姓相
      a.解
       (a)耎品不善

        戒種姓相者,謂諸菩薩,本性成就,耎3品不善身、語、意業,不極暴惡:

        關於菩薩在持戒方面的特性:因菩薩習性清淨柔軟,常行饒益有情善業;即使短暫失卻正念而生起惡業,也只是成就軟弱下等不善的身、語、意業,並不會過度惡劣。

    b.不殺

        於諸有情,不極損惱;雖作惡業,速疾能悔;常行恥愧,不生歡喜;不以刀等,惱害有情;性常慈愛。

        此說明菩薩能持攝善法戒,即以慈悲心修十善等一切善法之不殺業。
        菩薩對有情眾生,不起惡心、怨恨、憤怒、妒忌之心。若即使因客塵諸煩惱等造作眾罪,作了之後,很快就會懺悔過錯,而得清淨;並且對自己不當的言行,感到羞恥而生起慚愧之心;進而發露懺悔,所以不會心生歡喜。又,由於對眾生起憐愍心,且把眾生視為己出,因此,始終不會用手、刀、杖、石塊等,加害於眾生身上,而惱害眾生;因此,對於一切眾生,常保有慈愛之心。

    c.和敬
    於所應敬,現前禮拜。修和敬業,機捷不愚。

        菩薩經常用心尋覓真善知識,且立志歡喜供養父母、師長等應恭敬供養的人。因此,對於所應尊敬的人,會恭聆教誨,虔誠承事,親近禮拜,如法受持。菩薩修和敬業,所作的皆非常機靈敏捷,而不是愚鈍的。

    d.四善語
    善順他心,常先含笑,舒顏平視,遠離顰蹙,先言問訊。

        此離口四過,即四善語。菩薩擅長恆順眾生的心,且經常面帶笑容,和顏悅色,不高傲,主動打招呼,問候眾生;而沒有一絲皺眉、憂愁、憍慢的神情。

    e.不貪瞋
    知恩報恩;來求質直,不以諂謝。如法求財,不以非法
4,不以卒暴。

        此說明不貪及不瞋。對有恩於己的眾生,菩薩皆能知恩知報;對於來乞求者,菩薩發揮平常心,正直對待;拒絕時,也不用奉承巴結、說謊欺騙的態度來推辭;因此,菩薩如法求財,既不用非法 的手段,更不會巧取豪奪。

    f.正見業道
    喜樂修福,尚獎勸他,況不自為?

        此說明「正見業道」。菩薩生生世世喜好修集一切福業功德,尚且能進一步獎勵勸導眾生修福,怎麼會不身體力行?

    g.畏苦因
    聞他種種苦所逼切,過於自身,少罪深怖,何況多罪?

        此說明畏苦因。菩薩常懷慈愍,若看見或聽聞眾生所受的種種苦迫(如:被殺、捆綁、割截、捶打、訶毀、迫脅、飢渴、寒熱等苦),皆能感同身受,甚至更感苦痛。對於輕微毀犯所招感少小之罪報,尚且深感害怕,何況其餘更多大惡的重罪?當然更加戒慎而不犯。這是以他比自,以少況多的惡因苦果,說明菩薩不忍眾生苦的悲愍不害,進而怖畏苦因而不造惡業的所以然。

    h.同事
    一切如法,悉與同事;非法不隨。

        接著,說明攝眾生戒中之同事攝。
        由於菩薩能以十善教化眾生,不樂見聞諸惡眾生鬥諍責罵。因此,所有身、口、意三業,經常為眾生,始終不為自己之利益著想。
        若有眾生具足戒、忍、慧,於一切如法所應作的事務,菩薩皆樂與一同參與。
此外,菩薩對自己或眾生無意義也無利益等一切非法之事,皆不參與。

    i.利行
    惡心不續,隨生隨捨。

        此說明四攝之利行。由於菩薩的內心溫和、純淨,普潤眾生,因此,絕不會生忌妒、傷害之心。菩薩之心常敬重一切戒德,因此,即使有一惡念生起,即立刻捨除。

    j.愛語
    賢善尊重,實語不誑。於己僕使,尚不苦言,況於他所?

        此說明愛語,即不妄語、不兩舌、不綺語、不惡口四善業。菩薩起賢善心,敬愛有德,如實讚歎,尊重實語,不誑惑眾生,因而不說妄語、綺語、挑撥離間及無意義的言語。菩薩對於自己的僮僕、下屬,尚且不加苦惡之言,何況對其他眾生?

    B.結
    如是等類,名戒種相。

        以上所述種種,即是菩薩在持戒方面的特性。

    3.忍種姓相
     a.解

        忍種姓相者,謂諸菩薩性,於他所遭不饒益,無恚害心,亦不反報。若他諫謝,速能納受;終不結恨,不久懷惡。

        菩薩在安忍方面的特性,是菩薩遭遇到眾生對己無饒益之事,仍能坦然接受,不存恚害之心,不以更加惡劣的方法來報復傷害眾生。為什麼呢?因為菩薩認為自己的身體是和合身,由於是因緣和合而成,所以,在和合中,身體小部份被打,而大部份沒有受損。既然大部份沒有受損,為什麼不歡喜呢?此外,若和合者打和合受者,是誰打誰受?又,若看見有打罵者,應把這個人當作是自己的孩子,心無怨恨。
        譬如:二物相觸出聲,若菩薩瞋怒,則應當瞋怒自己,因為以業緣感得此身,而遭受此種楚毒。
        又如:有人以箭射菩薩,菩薩若增長瞋心,則不能觀察善惡等法。若不能觀察善惡法而造惡業的人,必定墮入三惡道中。因這樣的緣故,若菩薩被打或被罵,則不應對別人生起瞋恨心。
        若別人用言語或行動來認錯,菩薩馬上就能納受,絕不會因懷恨而不理;因此,菩薩始終不結怨恨,也「不念舊惡,不憎惡人」。

    b.結
    如是等類,名為忍相。

        以上所說種種,即是菩薩在安忍方面的特性。

    4.精進種姓相
     A.解
      a.勤勞勇決

    精進相者,謂諸菩薩性自翹勤,夙興夜寐,不樂睡眠。所作勇決,樂為不忘5

        菩薩在精進方面的特性,是:由於菩薩串習生性特別勤勞、精進,早起晚睡,不喜好眠睡偃臥。對所作事,皆抱持勇決歡喜之心,歡喜精進而不懈怠。

    b.堅固究竟
    所為事業,堅固究竟,終不間廢。

        此說明菩薩對事業的堅固之心。菩薩對所作的一切事業,不論是世間事或出世間事,必定堅固決心,勇往直前,未達目的,絕不半途而廢。

    c.大義無怯
    大義無怯,不自輕蔑,有力能證;難行事業,無畏無憚,能引義利。大事務中,尚無深倦;何況小事?

        於諸廣大第一義中,心不怯弱退沒,也不會藐視自己的能力,對於所作的事情,皆能勇猛,證明自己可以達成;對諸餘苦事,世間其他種種難為之事業,不但內心沒有畏懼,且始終不退縮,並能引發義利。菩薩既然能在處理廣大事務時,尚且不倦怠;何況是小事?

    b.結
    如是等類,名精進相。

        以上種種,就是菩薩所具的精進特性。

    5.靜慮種姓相
     A.解
      a.修禪方便

    靜慮相者,謂諸菩薩性,於法義能審思惟,無多散亂。見聞若6、山巖、林邊具,人不狎習,離惡眾生,隨順宴默,便生愛樂。性薄煩惱,至遠離處,思量自義,心不極為諸惡尋思之所纏擾。

        菩薩在靜慮(止觀)方面的特性是指:由於菩薩養成善對法義精審思考的特性,所以沒有許多散亂心。且菩薩喜歡居住在寂靜及無人之處,因此,當看見或聽說阿蘭若或高峻的山崖、草木茂盛之地旁等寂靜處,少有人親近,因此可以遠離塵囂與濁惡眾生,安然寂靜地離諸昏亂不安,所以深切地生起愛慕喜好之心。
        此外,菩薩少有煩惱,即使暫時生起,也能立即除滅。因此,若到遠離人群等僻靜的地方,則會仔細縝密思惟法義,並勤加修學,增長善法,因而內心不會受不好的念頭所攪擾。

      b.福果
   於怨尚慈,況親、中庸?見苦生悲,隨力拔濟。

        菩薩於怨憎之處,尚且視怨如子,立即修集慈心,何況對於其他非常親近的人或非怨非親(中庸)的一般人?菩薩若看見或聽聞眾生受大苦惱,被種種苦所逼惱,隨即生起大悲心,隨願隨力,方便拔濟,求諸眾生離眾苦得安隱快樂。

      c.慧果聞持
    性聰敏,於法能受、能持、思念;久事既憶,亦令他憶。

        菩薩由於廣學多聞,熏習成就的聰敏特性,至心樂觀諸法的實義,即使生於憂苦之時,也能以專心聽法、書寫、憶持、讀誦、解說、供養、留傳、披讀、思惟、修習等十法受持經典。因此於法能受、能持、能思惟憶念;即使對於久遠以前所修所作所說的事中,不但能自記憶受持,也能幫助他人憶念不忘。若他人忘失,皆能主動加以闡釋。以這樣的至心因緣,能於後世中,不忘法界。

    B.結
    如是等類,名靜慮種相。

        上述種種,即為菩薩在靜慮(止觀)方面的特性。

    6.慧種姓相
     a.解
    慧種姓相者,謂諸菩薩,成俱生慧,能入一切明處境界;性不鈍昧,於放逸處,有力思擇。

        關於菩薩在智慧方面的特性,是因為菩薩累生多聞熏習之與生俱來的智慧,再加上今生精勤廣學的聞思修慧,能善巧運用因明、聲明、工巧明、醫方明、內明等一切明處境界,成就義利,饒益眾生,離苦得樂;所以,其生性絕不會駑鈍或闇鈍,且於放逸之處,有能力思惟抉擇,進而遠離。

     b.結
    如是等類,名慧種姓。

       以上種種,是菩薩在智慧方面的特性。

    2.總結姓相
    由諸菩薩所有種姓,與如是等功德相應,成就賢善諸白淨法;是故與難得、無上如來果位,為證得因。

        由於諸菩薩所具足的六種特性,與上述的功德相應,便能成就真實賢善諸清淨善法。所以,此六種特性,為證得難得、最勝、不可思議、無上諸佛菩薩覺悟境地果位之因。
        根據《論記》所載:以上是菩薩所具備的外在特性。至於其內在的動機、心態等,則只有像佛世尊那樣圓滿修證的聖者,才可以究竟徹知。

(二)隨義分別
    1.明種姓處相所有白法起時不定
      乃至未為「白法相違四隨煩惱,若具、不具」之所染污,白法
7相應;若沒8染污,如是白法皆不顯現。

       說到菩薩的種姓特性,未被「與清淨善法相違背的具足或不具足的四隨煩惱」所染污,則能與菩薩的六度相應;若被四隨煩惱所染污,則六度皆不能顯現。

    2.辨白法相違四隨煩惱
     (1)問
    何如「白法相違四惑」?
    什麼是「與白法相違的四種隨煩惱9」?
     (2)答
     1放逸成習
    謂放逸者,由先串習諸煩惱故,性成猛利長時煩惱:是名第一。

        所謂「放逸」,是由於久習成性的放逸等諸煩惱的緣故,以致於習性形成猛利長時的煩惱,此稱為第一隨煩惱性。此即說明煩惱的常恆性。

     2依附惡友
    又,愚癡者、不善巧者,依附惡友:是名第二。

        接著,愚癡無智者不能分辨善惡,不善巧抉擇者不知親近善友,於是乎盲目依附惡友,向惡知識學習,稱為第二隨煩惱性。此說明遠離善友而親近惡友的煩惱過失。

     3內心迷亂
    又,為尊長、夫主、王、賊、怨敵等拘,不得自在,心迷亂:是名第三。

        又,若為尊敬的長輩、夫主、國王、盜賊及怨敵等所拘逼迫者,不能自在修道,致使其心迷亂,稱為第三隨煩惱性。此說明身體被繫屬之煩惱。

     4顧戀身命
    又,資生具有匱乏者,顧戀身命:是名第四隨煩惱性。

        又,因資生用具匱乏的人,為顧戀身命而造作諸惡法:稱為第四隨煩惱性。
        以上說明,雖徒具菩薩種姓,但因受具足或不具足的四隨煩惱染汙,終究無法成就無上菩提。

    3.未能速證菩提之四因:明證菩提有其遲速
    (1)明種姓人證有遲速
       1問
    雖具種姓,由四因緣,不能速證無上菩提。何等為四?

        雖然已具足菩薩的特性,但由以下四種因緣,導致不能速證無上菩提。是哪四種因緣呢?

       2答
        a.未聞正法
    謂諸菩薩,先未值遇諸佛、菩薩、真善知識,為說菩提無顛倒道:是名第一因。

        是說諸菩薩,先前未值遇諸佛、菩薩、真善知識,為其宣說菩提無顛倒義理,以致不能增長智慧:是為第一因緣。此時係指尚未發心之時。

        b.顛倒修學
    又,諸菩薩雖遇善友為說正道;而顛倒執,於所正學中顛倒修學:名第二因。

        再者,諸菩薩雖遇善友、佛及菩薩善說法者,為說正道法義;但,卻錯謬解義受學,或不學菩薩所有禁戒:是為第二因緣。此說明雖聞說發心,卻顛倒修學。

        c.加行慢緩
    又,諸菩薩雖遇善友為說正道,能正修學;而於加行方便慢緩,不能勇猛熾然精進:名第三因。

        接著,若諸菩薩雖值遇善友、佛及菩薩善說法者為說正確的道理,且能於諸菩薩教誡中正確修學;但,因對加行善巧方便,沒有賡續勇猛精進,進度緩慢,因而不能速證無上菩提:是為第三因緣。此說明雖說無顛倒修學,但加行慢緩,亦無法成就無上菩提。

        d.資糧未圓
    又,諸菩薩雖遇善友為說正道,加行勇猛;善根未熟,資糧未圓,未長時修菩提分法:名第四因。

        又諸菩薩,雖遇善友、佛及菩薩善說法者為說正確的道理,且於諸菩薩正所學中無顛倒修學,加行勇猛,精進勤修方便;但,諸善根尚未成熟,資糧未得圓滿,亦即未長時修習所有菩提分法,仍然不能速證無上菩提:是為第四因緣。

(三)總結

        由上述可知,菩薩雖具有菩薩種姓,但因緣未具足,終究不能速證無上菩提;若具足因緣,便能速證。此外,若遠離妨害速證菩提之四種因緣,即能速證無上菩提;反之,若遠離四隨煩惱,但因無菩薩種姓,也是無法證得無上菩提。
因此,欲證得無上菩提,除須具備菩薩之六種特性,尚須遠離四隨煩惱及妨害速證菩提之四因緣,才可以成辦。
注釋:
1.《瑜伽師地論》(T30.479a):作「罔」;「罔」、「網」互為異體字。其義有二:(1)誣衊、陷害。《論語.雍也》:「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可欺也,不可罔也。」《孟子.梁惠王上》:「及陷於罪,然後從而刑之,是罔民也。」(2)欺騙、蒙蔽。《漢書.郊祀志下》:「知萬物之情,不可罔以非類。」《三國志.魏書.武帝紀》:「此皆以白為黑,欺天罔君者也。」
2.譬如:兄弟分財,皆能平等分配,沒有二心。又如:共營事業,必然財物帳目明確公開,沒有欺瞞,股東分紅均等無私。
3.《瑜伽師地論》(T30.479b5):作「軟」。耎,音ㄖㄨㄢˇ,柔弱、柔軟。通「軟」。《漢書.司馬遷傳》:「僕雖怯耎欲苟活,亦頗識去就之分矣。」唐.李賀〈南園詩〉十三首之九:「泉沙耎臥鴛鴦暖,曲岸迴篙舴艋遲。」
4.非法,係指不為營生,而從事與國家法律、佛教律制所不許可的職業。
5.《大正藏》校勘欄:忘=怠。
6.若,即阿蘭若,是比丘的住處。又作阿練若、阿蘭那、阿蘭拏、阿練茹、阿蘭攘,略稱蘭若、練若。意譯無諍、無諍聲、無諍行、空寂,或最閑處,為森林、原野、沙磧等之義。由於離聚落不遠,僧眾、信徒往來不困難,又因不近村,故最適宜修梵行。
7.《論記》,窺基大師云:「此中白法謂前六度。」
8.《大正藏》校勘欄:沒=被。
9.在四隨煩惱中,此論(《瑜伽師地論》)多說十種煩惱,名根本;纏垢,名隨。《對法》說:一切煩惱,皆名為隨,以展轉相因而生,並名為隨,今此所明業之與報,因煩惱起,並名隨煩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