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心覺生平事蹟析論

伍麗滿撰

前言
        妙心寺的開山住持心覺老和尚(1900~1969)1,是一位頗具傳奇性的人物。在青年時期,先後參加臺灣文化協會、臺灣民眾黨,並積極投入抗日運動。戰後,更曾任中國國民黨南 市支會執行委員、佛教會分會常務理事,且參加臺南市議員選舉,及接受政府表揚為「抗日志士」。中年後為何選擇出家、創立妙心寺?學界對其所涉及之爭議事件及其人格的探討,有著迥異的評價,引發筆者一探究竟的想法。筆者參閱一手資料並走訪釋心覺的後代,嘗試從不同的角度解讀釋心覺傳奇的人生。以下略述其生平事蹟並針對其爭議事件加以探析。
一、生平事蹟
        釋心覺,俗姓梁,名加升,字拓荒,又字少滄,筆名霜梧,臺南市人。190015日(農曆1899125 日)出生。小學畢業後,赴中國廈門同文書院就讀,旋赴日本就讀早稻田大學經濟科。畢業後回臺積極投入爭取臺籍人士權益的社會運動。曾先後參加臺灣文化協會2、臺灣民眾黨3等團體。192787日,臺灣民眾黨臺南支部正式宣告成立,並輔導成立臺灣工友總聯盟臺南區,其下設有機械、木材(木工)、土水(泥水匠)、印刷、店員、理髮、線香、臺南勞工會、安平勞工會等九個工友會,會員有二千多人4。此外,氏不但出任臺灣民眾黨臺南支部書記5,又任臺灣工友總聯盟臺南區主席61928年高雄淺野水泥公司發生勞資糾紛,臺籍工人群情激憤。為抗議公司的不平等待遇,氏被指派為罷工團副團長兼糾察隊長;4月初參與抗爭,531日日本總督府以「暴力行為取締法」下令拘捕7。被捕期間,臺灣民眾黨於107日召開中央執行委員會,議決通過「政治經濟勞農委員會章程」,並選出委員,氏被選為「勞農委員會」委員8。嗣後經同志的奔走及買通,同年1227日獲判無罪。氏獲釋後,更積極的參與民眾黨臺南支部的黨務工作。臺南支部舉辦的多場講演會,也曾擔任辯士(即講演者),所參與講演會有:反對普度講演會9、第六次議員改選批評政談講演會,講題「官選的地方自治與工人」101931年五一節紀念大講演會,演題「由○○得來的勝利才是真正的勝利」1119312月,氏被選為臺灣民眾黨中央執行委員。當時,「(1931年)218日,臺灣民眾黨召開第四次黨員大會,……就在此際,臺北警察署長突然出現會場,民眾黨主幹陳其昌交付『結社禁止命令』,並當場聲明臺灣民眾黨業已被取締,故命其集會解散,同時將蔣渭水、陳其昌、許胡、盧丙丁、梁加升……等16人加以逮捕,送往警察局拘押,翌日始予釋放。」1219323月,氏進入《臺灣新民報》工作13。離職後,旋赴中國福建、廣東、香港、澳門等地經商,並擔任旅粵臺灣同鄉會理事長。日本戰敗後(1945年),被日本徵召之臺灣軍伕及護士(慰安婦)滯留中國,氏為同胞回臺而奔走,於1129日搭昌明輪船赴澳門交涉船隻安排事宜。回程時,行至 珠江口被日人安置之水雷炸沉,同船百餘人,僅他一人倖存,在水上漂流多時,終為龍穴島漁民救起14。歷經這一大難而能倖活,氏對生命頓有感悟;戰後即返回臺灣且開始信仰 佛教15,並加入中國國民黨,當選第一屆執行委員。1950年,參選臺南市第一屆市議員落選。16195262日,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臺灣省分會臺南市支會正式成立,氏任該會常務理事,並擔任主任幹事之職。
        1955831日,由於氏之小兒子梁培疏因涉白色恐怖被槍決,令氏內心百感交集,頓覺生命無常。此乃引發他出家為僧的主因。17故於同年的11月於高雄縣大崗山禮超峰寺住持開照為剃度師,正式出家為僧,法名「心覺」。19551122日前往臺中寶覺寺受戒。1958年,於大崗山創設靜心覺苑,栽臘梅千株,以為清修之所。1959年將靜心覺苑奉獻給超峰寺接管。1960年得其親戚之助,在臺南縣永康鄉(今永康市)開創小東山妙心寺。1963年接受政府表揚為「抗日志士」。196811月完成妙心寺大雄寶殿大部分的工程,並舉辦大雄寶殿落成佛陀聖像開光暨釋心覺陞座大典。次年127日辭世,享年70歲,僧臘14年,戒臘14年。
二、釋心覺倍受爭議之事件探討
         釋心覺所處的時代背景,歷經了兩個政權的統治:一為日治時期,二為國民政府時期。在日治時期,他積極參與爭取同胞權益的抗爭運動。戰後,除了加入國民黨,從事黨務工作外,也擔任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臺南市支會常務理事兼幹事之職。從他的生平事略,可以看出他是一個熱心關懷社會、政治,又能身體力行的人。然而由於高執德事件,卻讓他一生呈現兩極化的評價。
        有關探討釋心覺行事的著述中,有兩位學者各持相反的看法:一為黃文樹在「大高雄地區歷史與文化學術研討會」中發表〈大崗山派心覺法師行述〉一文,對釋心覺有深入完整的探討;然而,文獻引用有些許錯誤及遺漏註記,但整體而言,對於釋心覺是予以正面的評價。另一為吳老擇,對釋心覺的評價卻是負面的,可能因吳氏憑其記憶,未能充分參考相關文獻,所以,有幾處的推測是有待商榷的。以下針對二者有爭議、貽誤之部分做進一步的探討。
(一)林慧雲事件
        吳老擇受訪時,提到釋心覺曾向日本警方檢舉中國來臺的出家人林慧雲涉諜事18;但其推論卻沒有依據。而江燦騰也有此一說,其訊息來自釋慧嶽19,而釋慧嶽又是從釋西定而聞20;這經輾轉傳聞而來的訊息,是有待商榷的。筆者參閱相關文獻,及訪談釋心覺的兒子,得知有所出入。因為林慧雲是在1934年受邀參加開元寺落成受戒法會,1936年被檢舉涉諜;這與釋心覺信仰佛教的時間是有出入的,根據筆者訪問釋心覺的二兒子梁南坤(1921~2004),表示:
        父親從大陸回來後(1945年),因發生二次大戰,美國總統指使發射原子彈,炸日本的長崎和廣島,日本死了好多人。美國總統是基督徒,對於一個教徒,竟然做出這樣的事情感到厭惡,從那時候開始信仰佛教。21
        此外:
        抗戰勝利,日本投降,日軍竟置前被徵召之軍夫及護士等遣送返臺於不理,是時他極力奔走四方,雇用民船渡臺胞歸返故鄉,使久在異鄉奴役之同胞重得溫暖。曾一次坐船赴澳門交涉船隻,行至珠江口竟被日本安置水雷撞沈,同船百餘人,僅他一人倖存。在水上漂流11小時,終為龍穴島漁民救起,至此頓悟善有善報,啟開他的佛性的淵源。22
從上述得知,釋心覺是在戰後,才與佛教有深層的接觸及信仰。在日治時期,他接觸的宗教是基督教,在其出家回憶文章也提到:
        我原是接近基督教,而一旦一百八十度的轉變,信仰佛陀;出家摩頂,繼而受戒。大部的親友認為奇特。23
        釋心覺之孫子梁百煜也提到:
        聽爸爸說:爺爺差一點成為基督教的傳教士。24
由此證實,他在信仰佛教之前,曾有一段時間接近基督教;他深交的朋友同志中,有不少是基督徒,包括韓石泉、蔡培火、王受祿等皆是。所以,親友對於他接觸佛教而後出家,才會覺得很驚奇!
        另外,當時臺灣文化協會,為配合「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25,徵求臺灣島內募集請願人,收集連署請願書工作,以便於讓臺灣代表,能攜帶請願書到日本帝國議會請願,當時釋心覺被派任募集的工作,並兼任各地的運動聯絡員,經常四處奔走。在他的文章提到:
        和各地警察打游擊。為遮蔽身份,時而以老神(紳)士派頭出現,時而以菜販、工人、土地測量員變裝易容出現,箱籠中除了請願書外,別無長物,出門祇一擔皓月,歸來只兩袖清風。26
由上述可知,從釋心覺熱心公眾事務,全心投入黨務工作的精神,幾乎沒有多餘的時間再接觸佛教,雖然這期間,曾與革命僧林秋梧(1903~1934)有所接觸,但雙方應是共同推行黨務工作的同志、朋友關係,因為林秋梧同是臺灣民眾黨臺南支部的黨員。當時臺灣民眾黨臺南支部所屬的團體有「臺灣工友總聯盟臺南區」、「赤崁勞動青年會」、「安平讀書會」、「臺南文化劇團」。釋心覺與林秋梧曾參與193084日「赤崁勞動青年會」發起的「反對中元普渡」講習會27。而林秋梧病故後,釋心覺雖名列60餘位「親戚友侶」之
一,出席拈香,28但這也是人之常情,居於同志、朋友的關係,不足以佐證釋心覺在日治時期為開元寺的檀越。
        另外,有一點值得思考的問題:釋心覺在1926~1931年期間,加入臺灣文化協會。退出臺灣文化協會後,復加入臺灣民眾黨。這些團體都是反對日本對臺灣同胞的不平等待遇,以爭取臺灣人應有的權益為行動訴求。而釋心覺曾在19284月,參與臺灣民眾黨支持的高雄淺野水泥抗爭事件,531日被捕入獄,在他的文章中提到:
        當高雄淺野水泥爭議進入罷工決戰狀態,余收到中央黨部密電令,「赴高協助黃(即黃賜)領導工友爭取勝利達成任務為止留高」之命令,決心誓死以赴。29
由上述可知,釋心覺是一位願意為同胞爭取權益,不惜犧牲性命向日方政府抗爭到底的人,足見他對於日本政府極度的不滿。這樣的情懷,怎可能向敵方密報來陷害自己的同胞呢?這與其理念是相違背的。
        高雄淺野水泥事件,日本政府以違反「暴力行為取締法」,將釋心覺等人逮捕入獄,囚禁兩百十七天。但吳老擇認為不足採信,並提出:
        經查日據時期各種社會組織都需事先向日本政府提出申請,未經許可而暗中進行,其首謀者,若不是如霧社、西來安(庵)事件的匪亂罪,就只是違反治安警察法,最多判刑4個月,囚禁80天就得假釋出獄。所謂「身繫囹圄凡七閱月(200多天)」,實不合常理。30
        但據梁南坤表示:
        父親被抓時,日本政府以不理睬的方式,故意拖延審問。經民眾黨黨員多方的奔走,買通法官,也請律師團為其辯護,經過三審才被判無罪。父親在臺南看守所被關了七個多月。這事件是我在六、七歲時發生,父親入獄的那七個月(黨部有送補給也好,沒送也好),我母親含辛茹苦的靠著裁縫、幫人家洗衣來維持生計。她大部份的時間都在裁縫衣服上,忙得不可開交,於是將裁縫機挪到火爐旁,教我們如何煮飯。哥哥放學回來,就負責收衣服、摺衣服,將洗好的衣服分送給客戶,然後再帶回待洗的衣服。那七個月母親真的是很辛苦,獨立的撫養我們。31
從以上得知,釋心覺因日本政府拖延審問,以致被囚禁了七個多月,並非被判刑入獄,獲釋時還拍照紀念。
        1931218日臺灣民眾黨遭禁後,釋心覺在19323月曾進入《臺灣新民報》32工作。而釋心覺是在何時離職,及離開臺灣到廈門、香港?梁南坤並沒有主動提起,僅提到全家旅居的年代:
        全家旅居到香港是在1939年。33
        由此可知在黃文樹的文章中,引述聯合報之部分報導,是值得商榷的。因為報導者未能標明釋心覺離臺的年代,因此,過於簡略的報導與事實不符。其文中有一段提到高雄淺野水泥事件,內容是:
        他與黃賜等三十八人被起訴,但在法院審判時,志士們多方奔走,以金錢買通法官,……同年(1928)十二月二十七日,他們被保釋出獄,然後經過十次申請,始被日本政府核准「放逐」到廈門、廣東等地,……以他當時只有二十一歲的兒子梁南坤的名義,在香港開了一間南大公司香港支店。34
        實際上,這事件之後,釋心覺還是繼續參與臺灣民眾黨的抗日運動,並沒有離開臺灣,這一點黃文樹並沒有採納報導之內容,他提出釋心覺是在臺灣民眾黨解散後,才離開臺灣,但其他部分則採用報導的內容:
        臺灣民眾黨被解散後,心覺法師被日人放逐離台,那期間,他以當時只有二十一歲的兒子梁南坤的名義,在香港開設了一間南大公司香港支店。35
        這一段內容吳老擇卻覺得有矛盾之處,他說:
        臺灣民眾黨在1931年2月18日被解散,此時梁氏剛32歲,他的兒子21歲,那氏應該在11歲就生下梁南坤了。再退一步,就算在18歲(1917)結婚的同年就生下梁南坤,至1931年也只有14歲,那裡可用其名義創立公司呢?36
這確實是有所出入,可能因報社報導之內容礙於篇幅,有所省略及疏誤。筆者從釋心覺的孫子梁百煜取得資料,他提供當時南大洋行香港支店「戎克航行許可證」及「假帆船船籍證書」相片,許可證上的日期是昭和18年(1943),這時梁南坤確實是21歲。所以,可以得知用其兒子的名義登記洋行是在1943年,並不是1932年。
        至於釋心覺是何時離開臺灣?陳真有不同的說法:
        太平洋戰爭爆發,日寇侵略之心更加暴露之際,氏因日人對之監視甚嚴,無法進行反日活動,七七事變(1937)時乃潛赴廈門,在閩、粵經營貿易,於商場得意一時。37
從上述資料可以推知,《臺灣新民報》在193741日被強制廢止全臺日刊報紙漢文欄,19323月進入《臺灣新民報》的釋心覺,此時可能因此而離開報社,先行到廈門等地經商。待事業有了基礎後,才於1939年將全家接至香港。若以此推知,1936年釋心覺應還在臺灣。但從以上的種種例證,可以確知釋心覺在日治時期還沒有信仰佛教,甚至差點成為基督教傳教士。況且他又是積極全心投入抗日運動;雖然民眾黨在1932年被解散,但釋心覺轉而在《臺灣新民報》工作,該報社是「臺灣人的喉舌」,唯一有漢文的報社。這工作可說是延續他一心護持同胞權益的一貫理念。雖然他後來離開報社到廈門、廣東一帶經商,但還是充當我政府與抗日份子情報傳遞的工作者。38
        從上述的論證可以得知,1936年向日本檢舉林慧雲從事間諜工作的人,不應是釋心覺。為何有此傳聞?可能與高執德事件有關,因為學界、教界大多認為釋心覺是密報高執德
之人,因質疑其人格,而引發聯想揣測檢舉林慧雲事件也是釋心覺所為。以下針對高執德事件的密報之說作進一步的探討。
(二)高執德事件
        有關高執德(1896~1955)事件,在學界有釋慧嚴、李筱峰、藍吉富、黃文樹、江燦騰、闞正宗、蘇瑞鏘、高榮松等人,曾論及或有專文探討。而葉阿月、吳老擇則以口述回憶這段歷史。其中,葉阿月的說法39最常被學界引用,她提到:「梁先生(按:釋心覺)與保密局人員來慎德堂訪問證光和尚(高執德),隨後押往保密局。」學者以此衍生種種的假設及推測。
        其中,吳老擇更直指釋心覺即是密報高執德之人,並揣測如下:
        光復後,梁氏亦長期地被觀察,因為他的父親亦參與二二八事件而被密集的追查中……可知梁氏亦處在恐怖氣氛中,是無須待言的。檢舉高證光,可能是不得已而採取自保辦法,他知道若不立即喀嚓砍下去,可能會受到連坐。但沒料到砍了高證光,同時也砍了自己的兒子梁培疏。40
        其實,釋心覺的父親早於1930612日往生41,並沒有遭遇二二八事件。釋心覺又是國民黨員,因此吳老擇的推測與事實大有出入。諸如此類,吳老擇針對釋心覺的相關猜測,有多處是值得商榷。闞正宗從「檔案管理局二二八事件檔案」及採訪與高執德同期被捕之人,重新解讀,並於〈臺南開元寺僧證光(高執德)的「白色恐怖」公案再探〉一文中,針對吳老擇口述與史實不符,作了一番釐清,也回應學者的疑義及推論,在此不再贅述。筆者僅針對密報之說作探討。
        最近闞正宗在未出版之新作《物華天寶話開元──二級古蹟開元寺歷史文物精華》一書中,闞氏查閱《覺生》刊物記載1954517日高執德公開參加慎德堂舉行安藏典禮,並親自說明請藏的緣起和經過。闞氏更分析所謂「高執德的因行蹤公開,當晚即被逮捕」一事。42事實上,高執德被捕是在1954524日凌晨1243。雖然如此,但他透露了一個重點,即是高執德的行蹤是公開的;既然是這樣,其實並不需要別人密報,而且以情治單位的綿密組織,對其行蹤應是瞭若指掌。所以,釋心覺被質疑為密告之人,是值得再作探討的。
        筆者也從其家屬梁南坤和梁百煜得知:
        培瑛那時候常出入開元寺,研究印度佛教。他當時的思想偏向左派,參與左派組織時已有覺悟,即不想結婚,但他卻鼓勵參與組織的獨生子身份的同學要結婚,以傳宗接代。他自認為家裡還有其他兄長,可以不用娶。他與同學共有三人,常在開元寺出入,後來被出賣,其他同學有人去自首,主導的是開元寺的住持,不是他們三個,他同學做正的,他做副的。44
        三叔(梁培瑛)當時有聽到風聲,曾躲到中部外婆家的閣樓,至於在哪裡被抓不知道,有調查人員曾到我們的木材行(臺南)搜查,後來在木材行搜到彈藥及無線發報機,木材行也被查封。45
從這段口述透露了一些訊息,即是其家人都知道梁培疏常往來開元寺,其思想偏左。而且在未被捕之前,即聞風而四處躲藏。由此可知,釋心覺不可能不知其兒子的走向。所以,釋心覺若檢舉高執德的話,相對的對其兒子也不利。而且以釋心覺的社會歷練,若要檢舉他人,也不需公開露面。況且高執德與他又相識,和其兒子關係密切,於情於理是不太可能的。
        另外,上文提到梁培疏是被出賣,而四處躲藏,且經營的木材行還被搜出彈藥及無線發報機,木材行也因此被查封。這在當時等同叛亂,情節重大。梁家定被列為監控的對象;所以,釋心覺與保密局的人同往慎德堂,可能是非自願的,是被強行要求同往,與高執德會面,有助瞭解梁培疏的案情。
        事後,高執德的兒子高克勤曾託人問明釋心覺原委,但釋心覺卻沒有詳告。46其實,在白色恐怖的時代,若是家人牽扯到叛亂之嫌,該戶常被列為監視的對象,以釋心覺曾參與政治的豐富經驗,定更加的謹言慎行,避重就輕,不敢詳告;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不經意的述說都有可能波及無辜。由此可見,釋心覺當時的處境是非常無奈的,木材行被查封,兒子有叛亂之嫌,又加上外界的質疑,可說是有苦難言。
        又梁百煜提及其三叔梁培疏被槍決後的處境:
        從此(木材行被查封)我們家道中落,因為三叔的事情,真如驚弓之鳥,別人對我們都保持距離,而家中所有看得到三叔遺物及資料包括相片也都一一銷毀。47
從其描述得知,那樣的時代,家人觸犯叛亂之罪,真如驚弓之鳥。由此更可以理解釋心覺不能詳告的苦衷。
        綜上所述,有關釋心覺密報高執德之說,向來備受討論,如前所述學界大多引自葉阿月的說法;然而,若未能考慮相關人事物及時代背景,則易流於以表象來論斷。筆者透過訪談及參考相關文獻,嘗試從人性面作不同角度的觀察,期能提供另一思考空間。
(三)被指控變賣開元寺寺產事件
        釋心覺被指為欲變賣開元寺寺產,此一說法與高執德有關。吳老擇的看法是:
        1950年11月,臺南市氏(釋心覺)參選臺南市議員落選,此時心耀法師還在,氏就來住開元寺,告發證光法師(高執德)為共產黨員,使證光法師被警總逮捕。氏於證光住持不在之後,申報地價時,就把開元寺周圍的宅地,申報比以前提高數倍(說有意變賣),因此每年增加了數十萬的地價稅。氏是黑、白兩道人物,計畫對開元寺奪權以賣掉開元寺產,但不久心耀法師圓寂了,證光法師還在獄中,未處死之前,不能剝奪他住持的職位。此事看來不易謀取,氏就離開開元寺,往大崗山的寺廟出家。48
        有關上述的說法,闞正宗在其〈臺南開元寺證光(高執德)的「白色恐怖」公案再探〉一文中針對其錯誤提出反駁:
        證光(高執德)被「警總」逮捕並不正確,事實上是「保密局」。……其次有關心耀法師(?~1958)的部分,1950年11月時還住在開元寺,這雖有可能,但是基本上戰後心耀法師主要是住持高雄岡山的警悟堂,……從1950年11月到1958年10月31日心耀圓寂,前後約八年,這應該不能算是「不久」,事實上心耀法師還比高執德晚了三年多才過世。49
        據此,吳老擇的回憶有多處錯誤。除此之外,筆者也從相關文獻發現還有與史實不符之處:其一,在《大乘月刊》〈慶祝印明大和尚七十七齡壽誕〉記載釋印明:
        連任本寺副寺十年,監院十年,顧問五年,對於開元古剎貢獻至鉅,乃於民國四十年(1951)十二月一日,就任開元寺住持。三年以來,改進寺務,不遺餘力。50
這與吳老擇的說法也有出入,因為從1951121日起,開元寺即由釋印明接任開元寺住持。另外,高執德的兒子高克勤,向中國佛教會臺灣省分會臺南市支會申訴時,提到其父親被捕的內容:
        於民國四十一年(1952)年(高執德)因帶病辭職,渡日療養身體,本年(1954年)3月28日始返回臺灣。51
可見高執德從1951年12月起就不再是開元寺的住持。所以,吳老擇提到梁加升趁住持高執德不在時,提高地價的申報,實有人物錯置的情形。
        其二,又高執德被捕時,氏的第三兒子梁培疏也被逮捕,在生死未卜的情形下,氏竟不為疼愛的么子安危而奔走,反覬覦開元寺的寺產,這似太不合乎常情了。
        其三,寺產的變賣是需經住持的同意及信徒大會通過的機制,方能出售,氏既非住持也不是當家,僅是信徒代表之一,依法是無此權限的。
        其實,有關氏介入開元寺產的部分,闞正宗在其未出版的《物華天寶話開元——二級古蹟開元寺歷史文物精華》一書中,有深入的探討。闞氏參考相關文獻所作的推論如下:
        政府一連串的土地改革是造成擁有大片土地的開元寺迅速失去寺產的主要因素,氏(釋心覺)透過開元寺會員代表介入開元寺寺產的運作,證據顯示是在民國42年10月之前,如果是這樣氏透過信徒代表身份提高地價申報的目的,極可能和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公佈施行有關,欲讓開元寺岌岌可危的田產以高價脫手。52
從上述得知,提高地價的前提是需經寺方同意方能辦理。且從其推論來看,雖然氏是為開元寺寺產解困而為;但確實也因地價的提高,增加納稅的負擔。但造成開元寺「收租不夠納稅」而積欠鉅額稅金,是1956年都監釋復妙為寺產自保,又再度申報高於原地價約4 倍的地價,以致面臨寺產難保的窘境,落得出售寺產一部份(三分子148 號)土地以償納地價稅。53闞氏的研究,可以說明釋心覺提高地價是為因應「耕者有其田條例」。否則,釋復妙不會再度將地價提高4 倍。這一線索的發現,提供了重新看待梁加升介入開元寺寺產的角度。
結語
        綜上所述,釋心覺是一位受高等教育又熱心參與公眾事物的人,從日治時代的抗日運動到國民政府時期參加臺南市議員選舉,足見其對公益、政治的參與是多麼熱衷。由於其個性積極主動,又勇於表達,做事態度一向投入又全力以赴。所以,無論參與任何團體,自然成為該團體的要員。他接觸開元寺而後成為該寺信徒代表,即是一例。然而,開元寺有三百多年的歷史,其資源豐富,是眾所周知,但由此也衍生寺產、派系之紛爭。釋心覺過於積極的投入開元寺的相關事務,急求表現,因而招來被質疑為上述事件的主謀者,是不意
外的。但他隨著其兒子被槍決,而後出家為僧,54其性情有所改變,淡出群眾,將其餘生全心投入創建妙心寺,但由於年事已高,不勝負荷。因此,大雄寶殿落成後不久即辭世。其對妙心寺最大的貢獻乃創立妙心寺並完成局部之建設,雖未能完成全部建設及弘展志業,但卻已為妙心寺奠定了重要的基石。
註釋:
1.參閱梁南坤提供的「家譜」。在黃文樹撰〈大崗山心覺法師行述〉一文中,釋心覺的出生年代誤登為1898年。在楊宮妹(釋如微)的《臺灣佛教僧團的現代轉型——臺南地區開元寺與妙心寺之比較研究》中,釋心覺的出生年代為1899年,二者皆有誤。
2.日治時期最重要的文化啟蒙運動與抗日民族運動之團體,19211017日成立,1931年後停止活動。參見何義麟撰,〈臺灣文化協會〉條。收錄於許雪姬總策劃,《臺灣歷史辭典》(臺北: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20049月),頁1078
3.日治時期臺灣人所組成的唯一合法政黨,擁有21個支部,總計約有600 名黨員。1927710日在臺中成立,成員是文化協會分離出來的右派幹部,該黨主要目標在於要求地方自治、集會結社言論自由、改革學制、教育機會平等、廢除保甲制度、改革金融專賣制度與稅制等。19312月第四次代表大會召開時,遭日警下令解散。逮捕蔣渭水等16人,同年85日蔣氏去世,民眾黨勢力完全瓦解。參見何義麟撰,〈臺灣民眾黨〉條,收錄於許雪姬總策劃,《臺灣歷史辭典》(臺北: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20049月),頁1087
4.韓石泉先生逝世三週年紀念專輯編印委員會,《韓石泉先生逝世三週年紀念專輯》(臺南:韓石泉先生逝世三週年紀念專輯編印委員會,民5510月),頁75
5.莊永明,《韓石泉傳》(南投:臺灣文獻委員會,民8211月),頁105
6.同4.,頁38
7.孔子嘉,〈參加抗日活動未受政府委派完全基於民族大義〉,載《聯合報》,民54108日,第6版。
8.蔡培火、吳三連等著,《臺灣近代民族運動史》(臺北:自立晚報社,民712月),頁387
9.李筱峰,《臺灣近代名人誌‧第四冊》(臺北:自立晚報社,民76年),頁291
10.同4.,前錄相片。
11.同註9.,頁300
12.同註8.,頁441
13.〈梁加升先生事略〉,《臺灣風物》第19卷第34期(臺北:臺灣風物,民5812月),頁100
14.釋心覺遺稿1:「余任旅粵台灣同鄉會理事長台灣同胞二萬餘人之安全繫在余身,聞悉澳門長泰、永泰兩輪整修計畫行駛台灣,余以理事長身份往澳門接洽於民國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農曆十月二十五日)同子馮孝君(碧苑)搭昌明輪由澳門歸省城,船至仃洋觸水雷沈沒,余漂流十一小時獲救,身重傷就醫脫險。」PS.字被蟲蛀掉。
15.梁南坤訪談錄(2002.04.02):「父親從大陸回來後(1945年),因發生二次大戰,美國總統指使發射原子彈,炸日本的長崎和廣島,日本死了好多人。美國總統是基督徒,對於一個教徒,竟然做出這樣的事情感到厭惡,從那時候開始信仰佛教。」
16.蘇南成等監修,《臺南市志卷九選舉志》(臺南:臺南市政府,民683月),頁124
17.梁加升寄予其妻之信函:「惠招如面:卿收到本信時,應是鄙人摩頂為僧伽的時……余自英兒(培疏)亡後,對社會一切的一切已成幻滅,這數月來祇詐痴詐醉,過著矛盾的生涯。長此以往必定自我毀滅。余為求有正常的生活,秉余所信佛陀決心,做個佛弟子,為佛教做些事,余志已決,自不能挽留,余信這條路是余之歸宿處。」(妙心寺提供)
18.吳老擇口述,卓遵宏、侯坤宏主訪,《臺灣佛教一甲子:吳老擇先生訪談錄》,頁78
19.江燦騰,〈高雄大崗山超峰寺派的源流和發展〉,《大崗山法脈傳承史.通訊錄》,頁57之註101:「據慧嶽老法師告訴筆者說:『林慧雲比丘,來臺後,由於深受龍湖庵方面的重視,甚至有庵中年輕女學員,轉拜他為師,此舉在當時是犯大忌諱,因而被開元寺檀越出身的梁加升(1899~1969),向日本警方檢舉林慧雲比丘,有從事間諜工作的嫌疑』」。
20.釋傳道表示:曾於2005526日向慧嶽法師當面請教,有關江燦騰引其說法提及梁加升即是向日本警方檢舉林慧雲的人,此訊息從何處來,慧嶽法師表示是從西定法師而聞。
21.梁南坤訪談錄(2002.04.02)。
22.莊永明,〈妙心寺心覺和尚〉,《自立晚報》,民74127日,第10版。
23.霜梧(加升),〈我往臺中受戒一年的回憶〉,《法音》,第1卷第12期(民451120日),頁16
24.梁百煜訪談錄(2005.05.28)。
25.此一運動旨在臺灣設置議會,以牽制臺灣總督在臺灣的施政。從1921年起到1934年為止,14年間向日本帝國議會提出15回請願,其規模不可謂不大。在運動的過程中,自始至終接受到臺灣當時最有力的團體的支持:先是文化協會,後來是臺灣民眾黨,並以林獻堂為中心。參見蔡龍保,〈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條,收錄於許雪姬總策劃,《臺灣歷史辭典》(臺北: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20049月),頁1179
26.少滄遺稿,〈日據時代台灣民族革命運動興起與沿革略述〉(民5463日稿),頁8~9
27.張炎憲等編,《臺灣近代名人誌》(臺北:自立晚報,民76年),頁291
28.闞正宗、蘇瑞鏘,〈臺南開元寺僧證光(高執德)的「白色恐怖」公案再探〉,《護僧》第37期(高雄:中華佛教護僧協會,200412月),頁24
29.同註26.,頁18
30.同註18.,頁81
31.同註21.。
32.莊永明,《臺灣百人傳‧1》(臺北:時報文化,2000522日),頁82:「《臺灣新民報》,是由民間集資經營,秉持其做『臺灣人的喉舌』之外,還得和當時島內的四家御用報紙相互競爭。一九三四年,《臺灣新民報》也和這些『類似官報』的御用報紙一樣,發行晚報,愈拼愈勇,銷售份數突破五萬以上。」
33.同註21.。
34.孔子嘉,〈不滿不平待遇發起罷工風潮〉,《聯合報》,民54108日,第6版。
35.黃文樹,〈大崗山派心覺法師行述〉,《護僧》第27期(高雄:中華佛教護僧協會,20026月),頁41
36.同註18.,頁82
37.陳真,〈少時率眾抗倭報國晚年獨伴黃卷青燈 心覺法師圓寂修成正果 遺體火化獲八粒舍利子〉,《中國時報》,民5822日,第7版。
38.孔子嘉,〈參加抗日活動未受政府委派完全基於民族大義〉,《聯合報》,民54108日,第6版。
39.葉阿月,〈中日佛教三寶的差異〉,《中日文化差異研討會論文集》(臺北:臺灣大學,民813月初版一刷),頁254:「一九五三年,證光和尚從東京搭機返台,回到故鄉員林高家。隨後由教姑與筆者招待,住宿於臺南慎德堂,參加開元寺新派及其信徒們慶祝大藏經奉置歡迎會,當晚,梁先生與保密局人員來慎德堂訪問證光和尚,隨後押往保密局。約一年半後(即一九五五年)即遭國民黨槍斃。」
40.同註18.,頁91
41.心覺的族譜。
42.闞正宗,〈一、印明和尚的欠稅風波〉,《物華天寶話開元——二級古蹟開元寺歷史文物精華》,未出版。「高執德到日本養病外,還因緣際會地迎請到《大藏經》回臺,後安奉在臺南市慎德堂中。43517日,正式在慎德堂舉行安藏典禮,高執德並親自說明請藏的緣起和經過,參與的諸山大德及居士共有二百餘人。這一公開活動,讓高執德行蹤曝光,也就是在當晚,保密局人員就到慎德堂將其逮捕。」
43.聲請書〉,民43624日,高克勤呈中國佛教會臺灣省分會臺南市支會。「二、緣於五月二十四是下午十二點許,忽有台南市人梁加升偕一不明身份便衣人來慎德堂訪問家父,然後要求同去,嗣後一去不回,雖經託人詢問梁加升是何理由?而他不肯詳告。」
44.同註21.。
45.同註24.。
46.同註43.。
47.同註24.。
48.同註18.,頁47~48
49.同註28.,頁21
50.〈印明和尚略傳〉,《大乘月刊》第六期(民43910日),頁19
51.同註43.。
52.闞正宗,〈(二)心覺法師(梁加升)在「高執德事件」的因素〉,《物華天寶話開元——二級古蹟開元寺歷史文物精華》,未出版。
53.闞正宗,〈一、印明和尚的欠稅風波〉,《物華天寶話開元——二級古蹟開元寺歷史文物精華》,未出版。
54.梁加升致其妻的信函中提及「余自疏兒亡後,對社會一切的一切,已成幻滅,這數月來祇詐痴詐醉,過著矛盾的生涯。長此以往必定自我毀滅。余為求有正常的生活,秉余所信佛陀,決心做個佛弟子,為佛教做些事,余志已決,自不能挽留,余信這條路是余歸宿處。至於社會上毀譽褒貶,在所不計。」從其信得知,並非吳氏所言因奪取開元寺住持不果,而赴大崗山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