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發菩提心集》講記(十五)卷中

五、受益門


唐•慧沼大師撰 呂姝貞講述

提要

   
 繼〈四、受意門〉闡述「持戒」的目的之後,本門,慧沼大師引用《大智度論》卷第十四〈釋初品中尸羅波羅蜜義之餘第二十三〉、〈釋初品中羼提波羅蜜義第二十四〉,闡明「持戒」的利益──即能產生大乘菩薩道的核心實踐法門──六度的行為,圓滿眾生的願望,讓眾生超越生死大海。此外,又特舉阿難教提婆達多修神通不宜為例,闡明「安忍」的重要性。

壹、菩薩持戒能生六度

 一、總說

復次,菩薩持戒,能生六波羅蜜。

  再者,菩薩持守淨戒,進而能奉行布施、安忍、精進、禪定、智慧等六種大乘菩薩道的核心實踐法門。

 二、擇釋

 (一)持戒生布施

    云何持戒能生於檀1

    為什麼持守戒律能產生布施的行為?

  1.布施的種類

    檀有三種:一者、財施;二者、法施;三、無畏施。

    布施的種類有三:一是不但不侵奪他人的財物,而且要主動施捨自己的財物給需要者的「財施」。二是教授正法、令人生悟的「法施」。三是不侵害他人,且要救人厄難的「無畏施」。以下分別解說:

  (1)財施
   
持戒自撿2不侵一切眾生財物,是名財施

    不違犯戒律所規範的一切,且自我檢點,不侵佔、奪取一切眾生的財物,稱為財物的布施。

        然而,不侵一切眾生財物,只是消極的作為,也是本分;應有更積極的作為,就是主動施捨財物給需要的人。

  (2)法施
   
眾生見者,慕其所行;又為說法,令其開語〔悟〕。又自思惟:我當持戒,與一切生作供養福田,令諸眾生得無量福。如是種種,名法施。

        眾生看見修學者持守戒律的行為,非常仰慕;於是,修學者就契理契機適時地為眾生說法,讓眾生得以心開意解。修學者又暗自思考:我應當要堅持淨戒,以便作為一切眾生供養的福田,讓一切眾生能得到無量的福報。像這樣的種種情形,就稱為法布施。

  (3)無畏施
   
一切眾生皆畏於死;持戒不害,是則無畏施。

    一切有情識作用的生命體都害怕死亡;持守戒律的人能不殺害眾生,讓眾生免於害怕、擔心生命等被奪取,就稱為無畏施。

  2.滿眾生願度生死海
   
復次,菩薩自念:「我當持戒,以此戒報,為諸眾生作轉輪王,或作閻浮王,若作天王;令諸眾生滿足於財,無所乏短。然後坐佛樹下,降伏魔王,成無上道;為諸眾生說清淨法,令無量眾生度老、病、死海。」是為持戒因緣生檀波羅蜜。

    再者,菩薩心想:「我應當要持守淨戒,由持戒的果報,我就可以當眾生理想中的君主──轉輪聖王,或是當南贍部洲的國王,或是當護持佛法的天王;若能如此,就能夠讓一切眾生滿足而不致於錢財短缺。然後,我坐在菩提樹下,摧滅一切魔軍,降伏眾魔王,而成就無上正等正覺;再為所有眾生宣說清淨善妙的正法,讓無量眾生都能心開意解,超越老、病、死苦的大海。」這是因為持守淨戒的因緣而達到最圓滿的布施。

 (二)持戒生安忍
   
餘准理說。

    為什麼持戒能產生安忍?其餘的內容,就如《大智度論》卷第十四〈釋初品中羼提波羅蜜義第二十四〉中所說,我們依照該論所說的道理便可獲得了解。

        因本門未臚列相關經文,為增進了解此課題,今依據《大智度論》卷第十四所載,摘述內容如下:

    1.勤修安忍免墮惡趣

        持守戒律的人內心思索著:「我持戒是在心地上去用功的。如果持戒而無法安忍,也還不免墮入惡道中。因此,豈能放縱忿怒的情緒而不做好自我克制呢?否則,就會因為自己的心不能安忍,而意氣用事,造作種種惡業,而墮入地獄、餓鬼、畜生三惡道中;所以,不違犯淨戒的修學者,應當要自己盡力而為,努力修學安忍。」

    2.忍能固戒絕諸忿恨

    接著,修學者為了要使自己持守戒律的功德堅強牢固,應當要修學安忍。為什麼呢?因為安忍有很大的力量,能讓我們持守戒律的力量牢固,而不受動搖。修學佛法的人又再思考著:「我現在已經出家了,外在的形貌和世俗的人不一樣,豈能和一般人一樣恣意盡情,隨心所欲,放縱自己的心念、行為呢?因此,我應該要自我惕勵,以安忍來調伏自己的心情。既然身體不作殺生、偷盜、邪淫等行為;嘴巴也不說妄語、綺語、兩舌、惡口等類的言語;那麼,意念所生起的貪欲、瞋恚、邪見,也應該可以安忍。如果內心的意念無法安忍,身體和嘴巴也是一樣無法安忍的。」所以,修學者應當要使自己的行為、言語、意念都能夠安忍,以杜絕種種不正確、忿恨的情緒。

    3.安忍能得無量善戒

        廣泛而言,戒律是沒有限量的;我如何能夠持守無量的戒法?因為所有的戒律,不外規範我們的行為、語言及意念,所以,只要能夠安忍,遵守規範,就可以圓滿受持所有的戒法。

    (1)舉喻顯勝──刀車喻

    今舉例說明:因有人得罪國王,國王就把這位罪人放在刀車上,這輛刀車的前後左右及上下等六邊,都放滿了鋒利的刀子,縮小罪人可以活動的空間。當刀車在必經的道路上行駛時,因為無法選擇路況,有時顛簸,有時崎嶇不平,以致車身搖晃不已。如果罪人能夠注意自己的身體,不讓鋒利的刀子傷到,他就能夠死裡逃生。持守淨戒的人,也是如此。戒律就好比是鋒利的刀子,安忍就是注意自己的身體不受刀傷;持戒也是,如果安忍的心不夠堅固,就很容易因為一時的疏忽違犯戒律,而受到傷害。

    (2)舉喻顯勝──戒杖喻

    然戒喻老人,忍喻於杖;無杖則蹶,忍為戒杖,扶人至道。

    又,把戒律譬如老人,把安忍比喻為老人的手杖。當老年人走路時,如果沒有手杖的支撐協助,就很容易因站不穩而跌倒;而安忍就是戒律的手杖,能扶助修行人走上最究竟的至善至美之道。即使是以世俗的幸福快樂來引誘,都不能動搖堅持淨戒者的心念。如此種種,就稱為持戒能達到最究竟的安忍。

 (三)持戒生精進

    1.持戒生精進
    戒生勤者。

    至於為什麼持戒能產生精進?今略述如下:

        持戒的人,因不放任自己,對已斷的惡,能防治它,使它不再生起;對所修的善法,使它增長。努力進德,修學無上善法,捨棄世間的快樂,專心一意,決心探索貪欲、瞋恚、愚癡、一切煩惱永盡的方法,以度脫眾生。由於持戒的人發勇猛精進心,永不懈惰,只為追求佛果:這就是持戒能產生精進的道理。

    2.厭世間老、病、死苦──野干奔逸自脫喻

    持戒之人,疲厭世苦──老、病、死患,心生精進,必求自脫,亦以度人。譬如:野干在林樹間,依隨師子及諸虎、狗,求其殘肉以自存活。有時空乏,夜半踰城,入人舍,求肉不得,屏處睡息。不覺夜曉,惶怖無計,走則慮不自免,住則懼畏死痛;便自定心,詐死在地。

    持守戒律的人,厭倦世間老、病、死等難以忍受的煩惱痛苦,一心勇猛進修一切善法、努力不懈地斷惡、去染轉淨,不但要自求解脫,也要度化別人離苦得樂。譬如:外形像狐狸的野干3在樹林間,跟隨凶猛的獅子、老虎、狗,以牠們吃剩下的肉來養活自己。偶爾沒有食物可吃時,野干就會利用半夜進入城市的民宅,倘若沒有找到可填飽肚子的肉可食用,牠就會窩在隱密的地方,等待機會;結果不小心睡著了。不知不覺中醒來時,已經天亮了;在惶恐、慌張失措下,不知該如何是好,牠擔心:要是現在跑出去,可能會被發現,甚至被抓去殺死,如果停留不逃跑,也難免會遭受到死亡的痛苦;於是,牠決定躺在地上,假裝死去。

    眾人來見,有一人言:「我須野干耳。」即便截取。

        一大群人來看見裝死的野干之後,有一個人說:「我要這隻野干的耳朵。」說罷立刻切取野干的耳朵。

    野干自念:「截耳雖痛,但令身在。」

    野干心裡思索著:「割去耳朵雖然痛,但幸好身體還在,沒有大礙。」於是繼續裝死。

    次有一人言:「我須野干尾。」便復截去。

    又有一個人說:「我要牠的尾巴。」於是又迅速把野干的尾巴割去。

    野干復念:「截尾雖痛,猶是小事。」

    野干心裡又想著:「割掉尾巴雖然很痛,但還是小事一樁。」

    次有一人言:「我須野干牙。」

    接著,又有一個人說:「我要野干的牙齒。」

    野干心念:「取者轉多,儻取我頭,則無活路。」即從地起,奮其智力,絕踊間關4,逕得自濟。

    野干心想:「要割取我身上各部位的人越來越多,如果要我的頭,那我豈不是一命嗚呼?」於是牠立即從地上爬起來,用盡牠的機智和力氣,奮勇突破層層的障礙、包圍,終於得以逃脫險地,保住自己的性命。

    行者之心,求脫苦難,亦復如是。若老至時,猶故自寬,不能勤苦決斷精進。病亦如是,以有瘥期,未能決計,死欲至時,自知無冀;便自勉勵,果敢殷勤,大修精進,從死地中,得至涅槃。

    修學者打從內心想逃脫生死的苦難,也應該和野干奮勇逃脫險地一樣,積極勇健、堅定不移。如果當年紀老大時,還給自己寬限,不能勤奮果決地勇猛精進。當生病時,也認為病會痊癒,所以也遲遲不下定決心認真修學;最後,當死亡即將來臨時,知道再也沒有期望了;這時,若能夠自我發憤,下定決心精進修學,在極危險的處境中,努力求取生存,雖然或許不如趁早修學者,但也能進而達到煩惱永滅、寂靜、安穩、快樂的涅槃境界。

 (四)忍度喻──舉提婆達多貪著利養,求學神通,而自受其害

    說忍度中,言利養創深,特宜便忍;如:提婆達多,雖得出家,佛及五百大阿羅漢不教修通。阿難未得他心,以敬兄故,依佛所說,教令修通。得通現變,求門徒等。廣說思之。  

   在忍度中談及該如何修學安忍?

        佛陀告訴我們修學安忍,即是:修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諦察法忍,以對治瞋恚,使喜怒不影響其心,讓心安忍違順之境。今分別略述如下:

        一、耐怨害忍:如遇怨仇、刀杖傷害、挾怨誣害,或是惡意誹謗,因而損害名譽、利養等之情形。菩薩應憐憫對方為煩惱所驅迫,忍受怨敵的傷害而不生瞋忿,不加報復。5

        二、安受苦忍:不論從外界來的風、雨、寒、熱、蛇、蠍、蚊、蝨等苦,或從自身所引生的勞苦、病苦。菩薩都要安心忍受;否則,會引起煩惱罪惡,障礙自己的修學。6

    三、諦察法忍:審細諦察、忍可(即認透確定)事理7、體認法性,也就是安心入理、證入法性,安住在法性中,沒有人我的對立。忍可諸法無生性,稱為無生忍,即般若慧。8  

     菩薩發大心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秉承四弘誓願,學無量佛法,立志實踐淨化人間的廣大難行,修集攝化眾生的布施、護念眾生的淨戒,擔負眾生離苦得樂的誓願,理應受人讚譽,但在實踐的過程中,往往受到許多阻礙,或眾生也可能不知領受,反而以怨報德,或來嬈害。因此,菩薩在修學過程中,若能與般若相應,以無盡的悲願、盡其在我的精神,以德報怨且不捨棄眾生,絕不因種種橫逆或外來的打擊等影響,而改變初衷,甚至退失菩提心,或引生罪過。如此,才能利益眾生而後成佛。若不能安忍,又如何攝化眾生?所以,安忍是依緣起性空的智慧,與同體大悲的心情,安住於各種情境。

        正如佛陀曾說:貪著利養如患瘡病一般,它能夠讓皮破裂而進入肉中,能夠讓肉爛掉而進入骨頭裡,能夠讓骨頭斷掉而進入骨髓中。人如果貪著利養,就會失去為得聖果所應修習止惡行善(戒)、克服精神散亂(定)、了解諸法真實相(慧)的機會。所以,應特別注意安忍的修學,勿貪著利養。

    例如:淨飯王曾下令,只要是能讀書寫字的貴族子弟,都要出家。於是斛飯王的兒子──提婆達多,就出家學道。他出家後,背誦六萬首的偈語,精進修行十二年後,為了想要得到別人的供養,就請求佛陀教他修學神通的方法。

        佛陀告訴提婆達多:「你只要觀照五蘊的無常,就可以獲得神通。」因此,不教他修得神通的方法。

        於是他就去求舍利弗、目犍連,乃至五百位阿羅漢;但是,他們都不教提婆達多修學神通的方法,只告訴他:「你應當要觀照五蘊的無常,就可以獲得神通。」

        提婆達多對學神通的要求得不到滿足,於是,他轉向阿難請教修學神通的方法。這時候,由於阿難尚未得到他心通,再加上對哥哥的尊敬,所以就依照佛陀所教導的方法,教提婆達多。

        提婆達多知道修學神通的方法後,就入山中去精勤修練,不久之後,果真證得五種神通。他證得五種神通後就想:「誰來當我的施主呢?」他想到阿闍世王子將來會當國王,於是就想要接近王子。因此,他就到天上去拿諸天的飲食,還到北俱盧洲去拿自然生長的粳稻,又到印度人想像中的理想樹──閻浮樹林中採收甘美無比的閻浮果。然後把這些人間稀有的食物,送去供養阿闍世王子,藉以凸顯自己神通力的難能與可貴。

        有時,他也會變成大象、駿馬,來迷惑王子;有時又變成嬰孩,坐在王子的腿上,讓王子抱他、親吻他、用嘴巴餵他吃東西。他經常說自己的名字,以便讓王子記住他。就這樣,他經常變幻各種形態,來打動王子的心。

        王子被他迷住之後,就在奈園中建造廣大的精舍,除了日常的飲食、臥具、醫藥、衣被等四種供養之外,又有其他種種的供養,提婆達多被供養得物質充足,不虞匱乏。王子還每天率領所有的大臣,親自送來五百鍋的羹飯。

        提婆達多雖然得到種種的供養,但是信徒卻很少,於是他就思索著:我已經具有三十種微妙相,只比佛陀少二相而已,我現在缺少的,不過就是弟子尚未聚集;如果有眾多的徒眾圍繞著我,我和佛陀又有什麼不同呢?

        他這樣思考後,就生起破壞僧團取代佛陀的心念,於是便開始在教團內製造分裂,把五百位佛陀的弟子拉到他那裡。然而舍利弗和目犍連立刻去向這五百人說法教化,使他們又回到僧團中。

    之後,提婆達多又起了壞心眼,把山上的巨石推下去想要壓死佛陀。護衛佛陀的金剛力士就用金剛杵,擲向滾落而下的巨石,石頭雖然被擊碎了,但是四散的碎石,卻擊傷佛陀的腳趾頭。因此,蓮華色比丘尼就呵罵提婆達多,提婆達多揮拳打中蓮華色比丘尼的腦袋,當場倒地死亡;這就是提婆達多所造的破和合僧、出佛身血、殺阿羅漢三種逆罪。

        婆達多又和邪惡的外道──富蘭那成為好朋友,甚至把自己的善根都斷除了,卻毫無慚愧懊悔心,還把劇毒藏在指甲中,準備在禮佛時,毒害佛陀。當他在前往王舍城的途中,準備進行這項陰謀詭計時,大地就自然裂開,他就這樣活生生的下了地獄。

        利養如重瘡,能夠讓人破皮以致於進入骨髓中。提婆達多雖已經具有三十種微妙相,但他不能以安忍來調伏自己的心;為了想得到信徒的供養,而造作更大更多的罪業,結果活生生的墮入地獄中。所以持戒者應勤修安忍心,去除貪愛別人供養的心,甚至不貪愛任何供養及對自己恭敬的人。

    修學者因為持守戒律、智慧增長等的功德,而能夠獲得種種的供養。內心裡應該想:別人供養的是功德而不是我。經過這樣的思惟後,必能調伏貢高的心,這就是安忍。相反的,如果是用欺騙的手段而獲得供養,那反而是自己害自己,這是不足取的。因為若用欺騙的方式而得到供養,和惡賊搶劫別人的食物並沒有兩樣,這是犯欺騙的罪過。所以,對於種種供養、誘惑,心能不貪愛、執著,也不貢高我慢,就能達到安忍的境界。

        此外,一切凡夫受到外來的侵犯就會氣憤發怒,得到利益就會心生歡喜,遇到恐怖就會畏懼害怕;我是凡夫菩薩,雖然我的煩惱尚未斷除,但我應當要自我克制,要修學安忍才可以。因此,當惱害來時,不要起瞋心;遇到恭敬供養時,也不起歡喜心;面臨種種的困苦艱難時,更不生畏懼心,應當要為眾生,而生起大悲心。

        菩薩如果遇到眾生來惱亂,心裡就要思考:這些眾生是我的親人,也是我的老師,對待他們應更加親愛、恭敬。為什麼呢?因為如果他們不給我這麼多的煩惱,我的安忍就修不成了。正如佛陀所說:眾生從無始劫以來,不停的輪迴,我也曾經是眾生的父母兄弟,眾生也都曾經是我的父母兄弟,將來也是如此。所以,不應該對眾生起惡心或瞋恨心。尤其,在所有的煩惱中,瞋恚是最嚴重的,在不善的果報中,瞋恚的果報最大;因為瞋心能夠吞滅一切善法,毒害一切。我怎麼能夠造這種重罪呢?如果起瞋心,自己都會失掉快樂的利益,又如何能讓眾生獲得快樂呢?

    諸佛菩薩以大悲心作為根本;而瞋恚是熄滅大悲心的毒藥,如果失去大悲心,怎麼能夠稱為菩薩?所以,修學者應該修學對諸法的安忍。如果眾生使我瞋恚煩惱,我應當要憶念眾生所具有的功德,雖然現在眾生使我煩惱,但他還有其他美好的功德;因此,我不應該對惱害我的眾生,生起瞋恚心。

        菩薩對眾生的慈悲,如同對待小孩子一樣。由於凡夫充滿憂愁,少有歡樂,如果他們罵我或說我的壞話,而能夠得到快樂,這種快樂對他們而言,是很難得的,那麼就讓他們罵我好了。為什麼呢?因為我本來就發心,要讓眾生離苦得樂。

        而且凡夫眾生,經常被眾多病苦、煩惱所羈絆;死亡也隨時會來臨,就像怨敵經常找機會下手。因此,善良的人,怎能對人不慈悲憐憫,而還要再增加別人的痛苦呢?或許別人都還沒有感覺到痛苦,自己已經先深受其害了。修學者這樣思考時,就不會再去瞋恨加害自己的人,反而會修行安忍。

        此外,修學者要觀照,在貪、瞋、痴三毒之中,瞋恚的罪過最深;所有的心病中,瞋恚也是最難調伏的。

        瞋恚心重的人,不知道什麼是善,什麼是不善,甚至不知道利害輕重,也不擔心將來是否會墮落在惡道中。瞋心重的人,不在乎名譽,不管別人的煩惱,也不知道自己會因瞋恚而導致身心疲倦且煩惱不已。由於瞋恚覆蓋他的慧眼,於是他就專門去讓別人煩惱。瞋恚的人,好像老虎豺狼,很難和別人共處;又,好像毒瘡,容易發作而損壞人的健康。瞋恚的人,好像毒蛇,一般人都不喜歡看見。累積瞋心的人,凶惡的心會漸漸增強,終至難以收拾,甚至對佛陀生起惡念。

        因此,修學者應當要除去瞋恚,修行對諸法的安忍,即使有被小人輕慢的情形,實際上修學者仍是尊貴的。而且從久遠劫以來,每個人只不過是因緣和合而生,且假名為人,哪裡有真實的人呢?因此,要對誰起瞋心呢?因為這個人只有骨頭、血液、皮膚和肌肉,被牽引而有去、來等種種動作。如果我對他起瞋心,就是愚痴,自作自受罪苦。因此,菩薩應該要修學安忍。

        過去無量諸佛,在修學菩薩道時,都先修學對眾生的忍耐,然後修學對諸法的安忍,我現在修學菩薩道,也應當學諸佛的慈悲、智慧,不應該像擾亂身心、障礙善法、破壞勝事的惡魔那樣對眾生起瞋恚心。由於這樣的原因,對於任何讓自己愉快或不愉快的事情,應當要學習安忍。因為能夠修學安忍,慈悲就容易產生;懷有慈悲的人,因心地柔軟、悲心增上,終能悲智雙運而成就佛道。

註釋:

1.「檀」,為梵語檀那(dAna)的略稱,意譯為布施。
2.教育部《異體字字典》網路版,蔡信發氏研訂說明,略述如下:「撿」 字見段注本《說文解字.手部》:「撿,拱也。」與從木之「檢」本是二字,然「手」、「木」形近,傳抄時極 易誤書,且筆勢極易相混,久之則不別,《廣韻.上聲.琰韻》「檢」字 下注云:「檢校,俗作『撿』。」(即「撿」)之為「檢」,雖是訛字,然習用已久,可視同異體。
3.野干:梵語ZRgAla,音譯「悉伽羅」。《續一切經音義》卷第九(大正54.974a):「野干,案:青黃色形,如狗群行,夜鳴,聲如狼。」一般或譯為「狐狼」、「野狐」。但《翻譯名義集二》(大正54.1089a):「《輔行記》云:狐是獸,一名野干,多疑善聽。……然《法華》云:狐、狼、野干,似如三別。《祖庭事苑》云:野干形小尾大;狐即形大。《禪經 》云:見一野狐,又見野干。故知異 也。」所以,此處暫不翻譯,仍沿用 野干一詞。
4.《大正藏》校勘欄:間關=門開。
5.印順導師著,《成佛之道》(增注本 )(新竹縣竹北市:正聞,民90年5月),頁296。
6.同上。
7.印順導師著,《般若經講記》(新竹 縣竹北市:正聞,民89年10月),頁 89:「梵語羼提,即是忍。……忍可(即認透確定)事理。」
8.印順導師著,《般若經講記》,頁89:「忍可諸法無生性,叫無生忍,無 生忍即般若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