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句經講記(三十七 )
 

釋傳道主講

北傳〈雙要品第九〉二十有二章

南傳〈雙品第一〉二十章

貳、釋頌義及因緣
【北傳】
   7.行見身淨 不攝諸根 
     飲食不節 慢墮怯弱 
     為邪所制 如風靡草
   8.觀身不淨 能攝諸根 
     食知節度 常樂精進 
     不為邪動 如風大山
     行,音(形)heng5喜停切
     攝,音【澀】siap4時劫切
       俗音【涅】liap4柳劫切
       俗音【粒】liap8柳蝶切
     食,音(席)sek8時極切
       俗音sit8時直切
     墮,音(道)t 7地賀切
     怯,音(愜)khiap4去劫切
     靡,音(微)bi5文其切
     草,音【楚】chh 2出稿切
     樂,音【藕】ngau7義效切(常「樂」精進)
【南傳】
   7.唯求住淨樂 不攝護諸根 
     飲食不知量 懈惰不精進 
     彼實為魔服 如風吹弱樹
   8.願求非樂住 善攝護諸根
     飲食知節量 具信又精進
     魔不能勝彼 如風吹石山
     樂,音(鹿)lok8柳鹿切
     (住淨「樂」、非「樂」住)
     懈,音(害)hai7喜代切
     惰,音(道)t 7地賀切
     樹,音(士)su7時遽切
     具,一音(巨)ku7求遽切
         一音(技)ki7求芰切
     石,音(席)sek8時極切

        七、八二偈,南傳、北傳不管在偈意或字句結構上均十分相近,所以就不再分別作解說,而以北傳偈頌為主,輔以南傳的意涵來釋義。
        第七偈說:學佛修「行」,若不能正知此五蘊身心的無常、苦、非我、不淨,而執「見」此「身」為恆常、安樂、自由、清「淨」,那就會因愛著此身而放縱感官於欲樂的滿足。「不」能善自「攝」護眼耳鼻舌身意「諸根」門,「飲食不」知「節」量,懈「慢」怠「墮」(「墮」,懈怠之意,通『惰』)、意志「怯弱」而不能精進於佛法的修學,如此之人,終究會「為」愛欲煩惱等「邪」魔「所制」服,而隨煩惱造惡自苦,「如風」之吹倒(「靡」,倒下之意)弱「草」一般。
        反之,第八偈則是講正面的:能如實正「觀」此色、心和合之「身」,是無常、苦、非我、「不淨」,而隨時要變壞的,那就會珍惜此身,善「能攝」持密護「諸根」門,而不任劫功德賊長驅直入;在飲「食」上「知」所「節度」,而不貪圖美味享受;又能本著對佛、法、僧三寶的信心而「常樂」於「精進」,如此之人,終「不為」愛欲煩惱等「邪」魔所「動」亂,「如」同強「風」之無法撼搖「大山」一般。
        關於這二偈,有二句是必須加以說明的:
        一、北傳第七偈的「行見身淨」,南傳《法句》譯作:「唯求住淨樂」;「住淨樂」,了參法師註解為:見色身以為淨而好樂之。淨海法師所譯的《真理的語言──法句經》作:『住在(不清淨的現實)觀為清淨』,他在加註也說:原句義為『住淨觀』,即住於不清淨觀為清淨,也就是尋求生活上的欲樂。再參考周金言居士與敬法比丘依南傳所譯的法句,則分別作:『人若追求色身欲樂』與『住於欲樂中的人』。所以在釋義時解說為:因執身為(常、樂、我、)淨,而放縱感官隨逐欲樂。
        第八偈的「觀身不淨」,南傳《法句》譯作:「願求非樂住」;「非樂住」,了參法師加註為:指不淨觀,如觀三十二不淨身等。淨海法師譯作:『住在(不清淨的現實)見為不清淨』(加註:原句義為『住不淨觀』)。顯見各譯本,此句皆作『不淨觀』解。誠然不淨觀是佛法中的二甘露門之一,但考量此一法門係佛為出家弟子對治男女欲所說,並不適用於一般在家學佛者,而且一般眾生對於自我的愛執,也不僅止於執為清淨相,更執其為恆常、安樂,且有獨存、不變、自由的自我,所以在解說上就予以引申而廣解為:觀身無常、苦、非我、不淨。
        二、北傳第七偈的「為邪所制」與第八偈的「不為邪動」,句中的「邪」,南傳譯句係作「魔」(「彼實為魔服」、「魔不能勝彼」),魔有障礙之意,了參法師加註為:指情欲,淨海法師則註為:指人自心中的煩惱,故而解說為愛欲煩惱等邪魔。
        這二偈,南傳有一個因緣故事是說:摩訶迦羅與小迦羅二兄弟,平日即往來各地、經商為生,有一回他們在旅途中聽聞了佛陀的說法,內心十分法喜,於是二人就在佛陀座下出了家。
        雖然同時出家,但兄弟二人卻截然不同,哥哥摩訶迦羅常常就是依佛教法,而在僻靜處專精修習身念住與無常觀,所以不久也就證得了阿羅漢果。反觀小迦羅,他卻對佛法的修學及身心的訓練沒什麼興趣,倒是對世俗的欲樂念念難忘。
        有一次,佛陀帶領了包括他們二人在內的比丘眾,在尸舍婆林中停留,小迦羅昔日的妻妾們得知此事,就來禮請佛陀及眾比丘前去應供,因此小迦羅也就順理成章地先返俗家去安排飲食、座次等事宜。但是此次返家,卻也成就了他還俗的因緣。
        摩訶迦羅昔時的妻妾們見此,就也想循此模式勸服摩訶迦羅還俗,所以第二天也來禮請佛及眾比丘到家裡應供。供養畢,她們就向佛請求,讓摩訶迦羅留下來隨喜,佛陀也答應了,於是就率領眾比丘先行離去。
        一行人走到村子口,眾比丘就向佛陀稟白內心的疑慮,深怕摩訶迦羅也與小迦羅一樣,被妻妾們動之以情而還俗去。佛陀就告訴眾比丘說:他們兄弟二人是不同的,小迦羅雖然出了家,卻無法在佛法中安頓身心,而仍想念著感官的欲樂;摩訶迦羅則已對佛、法、僧三寶及解脫聖戒毫無懷疑,並堅定而精進于解脫之道,不再為世間的欲樂所誘動,佛因此對眾比丘開示了如下的偈頌:

「唯求住淨樂,不攝護諸根,飲食不知量,懈惰不精進──彼實為魔服,如風吹弱樹。
    願求非樂住,善攝護諸根,飲食知節量,具信又精進──魔不能勝彼,如風吹石山。」

※           ※           ※          ※           ※

        佛法,儘管有其深奧的論理、廣大的法門,但修行卻必然是植基於平常日用中的,不論出家、在家皆然。很多人或因為法門無量而覺得無所適從,或因為接觸到某一種法門、看到某一種儀軌,就自以為那是佛法的全部,以偏概全,而失去修學佛法的信心,這是未免可惜的!這二偈,明確指出修學佛法的入門初階──由善攝諸根門、飲食知節量入手,具信而精進于止惡、行善、淨心,如此,才算真正踏入了『學佛』之門。
        印順導師在《成佛之道》的〈三乘共法章〉講到戒學的修持時,也開示了與此相近的六種修法:『密護於根門,飲食知節量,勤修寤瑜伽,依正知而住,知足、心遠離。1一般人總是隨順自己的慣習、喜好而追求一切、享用一切,在漫不經心之中,攝取可意的境相而起貪、不可意的境相而生瞋,事不關己或不加作意之時,心又蒙昧不覺而生癡,故而總是受制於外境,由此起惑、造業、受苦而渾然未覺。
        這裡,導師慈示了一個十分重要的覺知自己的方法,告訴我們該如何密護根門,那就是:對外境與自心始終保持正知、正念。何謂正知、正念呢?『對於外來的境界,或內心的境界,要能正確認識他的危險性,是好是壞,叫正知。對於正知的,時時警覺,時時留意,叫正念。2寥寥數語,便切中我們日常用功的要點,學者若能依此慢慢訓練自心的敏覺性,相信對於自心與外境即更能如實地認知;也唯有真切地認知自心與外境,現見真理才成為可能!
        再以「飲食知節量」來看我們平日的衣食住用,我常常說:我們一個人『需要』的其實不多,『想要』的才多!在世俗人的眼裡,物資的受用,常常不只單純地為了維持基本的生存需求,而卻成了財富、身分、權位的表徵。但是在競逐美食、美顏、精品、名車、豪宅……等等光鮮亮麗的外表裡,內心又何嘗踏實過!
        出家學佛,衣、食、住、藥皆來自於信施,理當隨緣而知足地受用,以滋益身心、用功修行,上報四重恩。在家學佛,雖是以己之辛勤所得而換取一切物資,然『一日之所需,百工斯為備』,難道不該同樣感眾生恩,而善用此難得的人身來從事有意義的工作,以利樂人群嗎!『醲肥辛甘非真味,真味只是淡;神奇卓異非至人,至人只是常3。唯有識得『粗茶淡飯』滋味的,才能真正『樂天不憂』;而能安於『掃地焚香』之樂的,顯見其人『清福已具』。人生苦短,好吃的、好穿的、好用的,吃過、穿過、用過,其實不過爾爾!但是走過這一生,至少要不辜負此身、不枉學佛法,至少要讓它對自己、對別人都有意義!
【北傳】
   9.不吐毒態 欲心馳騁 
     未能自調 不應法衣
  10.能吐毒態 戒意安靜 
     降心已調 此應法衣
     馳,音(池)ti5地祈切
     騁,音(逞)theng2他景切
     調,音(條)tiau5地僑切
     降,音【航】hang5奚龐切

【南傳】
   9.若人穿袈裟 不離諸垢穢
     無誠實克己 不應著袈裟
  10.若人離諸垢 能善持戒律
     克己與誠實 彼應著袈裟
     穿,音(川)chhoan1出官切
     袈,音(加)ka1求家切
     裟,音(捎)sa1時家切
     垢,音(古)ko2求古切
     穢,音(薈)oe3英【過】切
     持,一音(池)ti5地祈切
         一音【徐】chhi5出其切

        此二偈,北傳說:「不」能「吐」棄貪、瞋、癡等「毒」害障覆我們心「態」的煩惱惡,而任由追求惡「欲」的「心」縱情「馳騁」(奔競、奔走之意),想貪就貪、想瞋便瞋;「未能」善「自調」御身語意三業,既無意于出世解脫,又不能與佛陀利濟眾生的精神相契應,此人即「不應」穿著佛的「法衣」(或可解說為:此人即與服佛法衣的出家真義不相應),以免障礙別人對佛法生信。
        反之,若「能吐」棄貪、瞋、癡等「毒」害障覆我們心「態」的煩惱惡,又持守淨「戒」的話,身語「意」業就能得不悔及「安靜」、清涼的法樂。「降」伏自「心」的惡欲與不善法,熱惱憂悔也「已」獲得「調」御,「此」人才是真正依教奉行而「應」服佛的「法衣」者(或可解說為:此人即與服佛法衣的出家真義相應)。
        南傳意涵大抵也同於北傳,是說:「若人」剃除鬚髮、「穿」上「袈裟」,隨佛出家,卻「不」能將出「離諸」煩惱「垢穢」列為第一要務,「無」法發起真「誠」為法的心,踏「實」地修行,以「克」除自「己」修道的種種障難與世俗名利欲望的誘惑,那他實在「不應著」上「袈裟」。
        反之,「若人」以出「離」煩惱「諸垢」作為他修道的首要目標,而「能」藉由「善持」佛制的「戒律」,以「克」除自「己」修道的種種障難「與」名聞利養的誘惑,真「誠」為法、踏「實」修行──因為懷此出世解脫的心,所以「彼」人實「應著袈裟」。
        這二偈,南傳同樣也有一個因緣故事是說:有一次,佛的二大上首弟子舍利弗與目犍連尊者,離開舍衛城到王舍城去。抵達那裡之後,王舍城的信眾們就邀請他們和其他比丘,一起接受早餐的供養。此時,信眾中有人就將一件價值不菲的布料捐給主辦者,言明若經費短絀,就賣掉它來添補;若不缺,就轉供養給他們認為最有資格擁有它的比丘。由於當時經費無虞,所以主辦者就決定將這件布料轉供養給有德比丘;但是該供養誰好呢?舍利弗與目犍連只是偶爾到這裡來,不如就將它供養給在此化區享有盛名,又兼受出家、在家四眾弟子擁護的提婆達多吧!
        提婆達多在得到這件布料之後,就將它作成了袈裟,穿在身上。有比丘從王舍城到舍衛城去,遂將此事稟白了佛陀,佛陀便告訴眾比丘說:這並不是提婆達多第一次接受他不該得的布料,在過去生中,他也曾經如此。某一世,他生為一名獵象人,那時象群都集結在某處的森林,有一次,正巧讓他觀察到這些大象在見到辟支佛時,都會虔敬地下跪行禮,於是他就將一件黃色的袈裟披在身上,偽裝是證道的辟支佛,等在大象出入的路上;而其實他手裡正拿著長矛,好整以暇地準備獵殺牠們。
        後來象王發覺到同伴的數目越來越少了,就決定到象群後面去看個究竟,這才識破了獵象人的詭計。象王英勇地躲過獵象人的長矛,還用象鼻將他整個人高高地捲起,牠原本可以輕而易舉地將他往地上一摜,就奪去他性命的;但是獵象人身上那一襲黃色的袈裟,卻使象王決定饒他一命!因此,佛陀便告誡諸比丘說:

「若人穿袈裟,不離諸垢穢,
  無誠實克己,不應著袈裟。
  若人離諸垢,能善持戒律,
    克己與誠實,彼應著袈裟。」

※           ※           ※           ※           ※

        這二偈,依南傳,是佛陀藉提婆達多的因緣以教誡比丘出家(著袈裟)真義的法句。提婆達多,在佛教徒的意念裡,向來是被定義為害佛、破僧的惡人。但是依印順導師據律典研究而寫的〈論提婆達多之破僧〉4一文所述,提婆達多其實聰明廣學,而且還曾經得過舍利弗的真心稱歎;特別是他專修禪定、引發神通,這都不是一般修行者可以輕易達到的。只是,如我常說的:難能,並不一定可貴!他終因動機不純正,在內有優越感、領袖欲作祟,外加王家尊敬、釋種擁戴、苦行風尚等因素的推波助瀾下,由爭取助佛揚化的地位不得,進而要求佛陀交出領導權,而終於犯下率領伴黨及五百初學比丘叛佛出走的惡行來。
        到底是什麼害了提婆達多呢?歸根結柢,還是自心的煩惱未能伏除所致!出身釋種的優越,修定得通、自以為能修別人無法達到之苦行境界的優越,來自王族、釋種比丘及一般信眾擁護的優越,漸漸腐蝕了他,使他不再認識自己,而嫉視起舍利弗、目犍連在僧團中的地位來。後來,甚至狂妄地認為自己所標舉的『五法是道』更勝釋尊的中道法!嫉與慢的發酵,終於徹底地將他毀滅!──此真足為所有學佛者之殷鑑!
        出家難!難在『真實的出家者,(要真心)為了「生老病死憂悲苦惱」的解脫』,要否定自我財產的私有與男女情感的互相繫屬,而『營為捨離我執的生活5。當然,出家眾中不乏為了情感、債務、生活逼迫,乃至其他不純良動機而出家的,或者身雖出家而『草衣內貪濁6,或在名聞利養中迷失墮落的,佛說此二偈,用意即在警醒出家修行者,勿忘遠塵離垢、出離生死的初衷──涅槃寂靜的究極理想,那才是裡外一致的應服法衣者。
        至於在家學佛者,亦莫因為自己識得些許佛法,就妄生分別:此僧應法衣、彼僧不應法衣,此僧有修行、彼僧沒有修行。要知道:出家、在家,同樣都是生死凡夫而發心學佛,只不過二者的生活方式及擔負的責任、義務不同而已。有些信徒對出家師父之恭敬,是完全不加簡擇地言聽計從;有些則是以超高標準在批判、呵求出家師父,這二種極端都並不理想,而應當『敬僧莫呵僧,亦莫衡量僧7,本著『依法不依人』的態度來親近學習。至於如何抉擇所依的法,那還得學者在佛法的義理上多自求充實才成!           (待續)
【註釋】:
1.印順導師,《成佛之道》(增注本),頁192~197
2.同1.,頁193
3.語出明.洪自誠《菜根譚》。
4.印順導師,《華雨集》第三冊,頁1~36
5.印順導師,《佛法概論》,頁218
6.本經〈教學品第二〉(大正4.559下)。
7.1.,頁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