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11.13講于法雲文教協會


法句經講記(六十 七)

釋傳道主講

 

北傳〈闇愚品第十三〉
二十有一章
南傳〈愚品第五〉
六○∼七五頌


二、釋頌義及因緣
 

【北傳】

18.遠道近欲者 為食在學名
  貪倚家居故 多取供異姓
  遠,音(援)oan7英倦切
  食,音(席)
sek8時極切
    俗作
sit8時直切
  倚,音(以)
i2英己切
  異,音(易)
i7英忌切

【南傳】

73.(愚人)騖虛名:僧中作上座 
  僧院為院主 他人求供養

  愚,音【牛】gu5語渠切
  騖,音(霧)
bu7文遽切
  名,音(明)
beng5文擎切
  僧,音(生)
seng1時經切
  座,音(坐)
tsə7精道切
  院,音(援)
oan7英倦切
  供,音(宮)
kiong1求恭切
  養,音(用)
iong7英用切
 

  首先要說明的是「供養」二字的讀音,本作kiong3 iong2;但是若以下奉上,如對三寶或父母、師長的供獻奉養,則應讀作kiong1 iong7
  這兩首偈頌依字面看來,似乎講的是不同義理;特別是北傳第三句「貪倚家居故」,或有直接解說為:貪著依賴家庭的緣故,而將「多取供異姓」的「異姓」,解說為外道者。但如此一來,本頌就會予人頗有不知所云之感!因為「貪倚家居故」與「多取供異姓」,這兩句顯然並無實質上的因果關係;甚至「遠道近欲者」,也未必然會「多取供異姓」──如果「異姓」是作外道來解說的話。
  對照南傳譯本,「多取供異姓」,了參法師是作「他人求供養」,淨海法師作『是為貪求恭敬供養』,敬法比丘作『貪求與他非親之人的頂禮』,皆未作『外道』來解說。所以「異姓」,解釋作與自己沒有親屬關係之人可能較為合宜。
  再看「家居」:據《說文.宀部》所解:『家,居也。』《玉篇.宀部》亦說:『家,人所居,通曰家。』所以「家」即「居」,住所之意,不必然作家庭來解說。依此義,再對照南傳七三、七四兩頌的因緣,「貪倚家居故」的「家居」,宜解釋作僧院或精舍,因為那才是比丘的住所。而且,這裡所指的,並非一般僧團共住修行的僧院或精舍,而是單獨受一人或一家供養,似家庭而彼此並無親屬關係的精舍,這也就是第十九章所說「家沙門」的意涵。不消說,此等形態的出家生活,不但與佛世比丘常乞食,或共住、或獨住阿蘭若修行的方式相違;更會衍生許多無謂的煩惱,無怪乎釋尊要斥之為「違聖教」!
  如上所釋,所以北傳第十八章是說:一個「遠」離佛「道」、狎「近欲」樂的修行「者」,實可謂之為愚者啊!他「為」了得到飲「食」、醫藥、衣服、臥具等四事供養之利,不得不假借隨佛「在學」道之「名」,以獲取信徒對他個人的恭敬承事。他所以「貪」著依附(「倚」,作依附解)在精舍(「家居」)之「故」,全為了「多取」得一對一的「供」養,於與己非親的「異姓」之人,並且得以當家作主、統理一切。入寶山,卻只是冒學道之虛名,以滿足私欲、換取生活所需,豈能不謂之愚呢?
  南傳七三頌則說:何等比丘謂之「愚人」呢?若不能將身心安頓在佛法中自利利人,卻「騖」求(「騖」,追求之意)「虛名」:一心在「僧」團「中作」為「上座」比丘,在「僧院」中作「為院主」總理一切,好得到「他人」前來「求供養」之利;而自己卻遠離佛道,不事修行,平白辜負此人身,此即謂之愚人!

 

【北傳】

19.學莫墮三望 莫作家沙門 
  貪家違聖教 為後自匱乏
  莫,音(木)bok8文獨切
  墮,音(道)
7地賀切
  望,音(夢)
bong7文洞切
  後,音(戶)
ho7喜度切
  匱,音(櫃)
kui7求櫃切


【南傳】

74.『僧與俗共知──此事由我作 
  事無論大小 皆由我作主』

  愚人作此想 貪與慢增長

  僧,音(生)seng1時經切
  與,音(宇)
u2英矩切
  知,音(蜘)
ti7地姬切
  大,音(代)
tai7地害切
  小,音犭肖
siau2時矯切
  我,音(五)
ngo2五可切
  想,音(賞)
siong2時拱切


   北傳第十九章說:出家「學」道,目標或在解脫一己生死,或在師法菩薩莊嚴國土、自利利他而成佛。然切「莫墮」入「三」種不當有的想「望」欲求:一者莫望名聞,二者莫求利養,三者「莫作」接受一對一供養的「家沙門」;而應不違出家之初心,為續佛慧命,為濟拔眾生煩惱苦迫而學佛修行。如若「貪」著一「家」之豐厚供養,「違」背佛陀欲藉托缽乞食,而與眾生結下教化因緣的「聖教」,或者眼前衣食無虞、備受尊重,然則福消氣盡業現前,「為後」就要「自」受「匱乏」的苦果了。
  南傳七四頌則說:出家「僧」眾「與」在「俗」信眾應當「共知」:「此事」皆因「由我作」,才得以成就,所以「事無論大小」,「皆」當「由我作主」,眾人皆當聽從於我的指揮。──「愚人作此想」法之時,必然伴隨著對權力的「貪」戀「與」傲「慢」同時俱「增長」,如此,便與出家之本心相違背了。
  南傳七三、七四兩頌有一則因緣,名作『信徒與固執的比丘』。這是說佛世有一位在家信徒,名叫希達。一日,他遇到佛陀最早度化的五比丘之一──摩訶那摩(或譯摩訶男)尊者正在托缽化緣,他就邀請尊者到家中來應供。供養後,尊者對他開示佛法大意以為回饋;善根深厚的希達在聽法之後,即有所體悟。後來,他在自家的芒果園裡建了一間精舍,用來供養、照顧所有到精舍來的比丘,而殊達瑪比丘則在精舍常住。
  一天,佛陀的雙賢弟子舍利弗與大目犍連,也到希達的精舍來了。在聽完舍利弗為其說法之後,希達即證得三果。為了答報三寶深恩,希達就邀請兩位尊者次日再到家中應供,隨後也邀請了殊達瑪比丘。然而殊達瑪比丘卻拒絕了,他的理由是:『你是先邀請他們,才邀請我的,所以我不去應供。』悉達再度提出邀請,殊達瑪卻依舊不肯。
  孰料第二天一早,殊達瑪比丘竟出現在希達家門口,悉達就又表達了供養之忱,可是殊達瑪同樣予以峻拒!他說他正在化緣,絕不坐下!嘴上是這麼說著,但他到底在好奇心的驅使下,入內一探究竟。當他看到希達供養兩位尊者的飲食後,內心忍不住嫉妒起舍利弗與目犍連來,熊熊的怒火再也克制不住地延燒開來!他開始辱罵希達,並且宣稱自己再也不住希達的精舍了!撂下重話後,殊達瑪就怒氣沖沖地離開了!
  後來,殊達瑪得到機會向佛陀稟白整件事的經過(好一個惡人先告狀),佛陀就告誡他說:『你的嫉妒與傲慢,已經傷害了一位虔信三寶又有布施心的信徒了!你必須回去找希達,並且確實向他認錯。』
殊達瑪遵照佛陀的教示去做了,但希達卻認為殊達瑪必須確實知道自己錯在哪裡,他才願意接受道歉。殊達瑪無奈,只好再回精舍面見佛陀。
  佛就再進一步開示他說:『一位有修持的比丘,不會對人或在內心自己誇耀說:這是我的精舍,這是我的僧院,這是我的信徒……這一切都歸我管理,由我作主。比丘若執著這種想法,貪愛、貢高之心就如火焰般熾盛,如此,要成就道業也就難了!』
殊達瑪恭聆了佛陀的教誨之後,心開意解,就懷著慚恥心再次前往希達家表達歉意。這一次希達真誠地接受了,二人又回復原來和諧的僧俗關係,幾天後,殊達瑪也證得了阿羅漢果。
 

※    ※    ※    ※    ※
 

  『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先心難;自未得度先度他,是故我禮初發心。』❶初發心菩薩,無論出家、在家,都是難得的、值得禮敬的;儘管經上說,他也如同魚子、菴羅華一樣,『三事因中多,及其結果少』,❷卻無損於他內在所蘊含,終有一日完全展放的無比光輝!
  何以『無量無數眾生發菩提心』,而竟『難得若一若二住不退轉』❸呢?這固然與凡夫的信解、智慧力不足,以致對菩薩深廣大行心生退怯、懈怠,而不能堅持精進有關。另一個重要因素,也就是北傳第十九章所說的「墮三望」──在名聞、利養、凡情的環繞下忘失初心,成了敗壞菩薩!
  凡夫的道心恰似『露水道心』,露珠誠然晶瑩剔透,卻禁不得風吹,耐不住雨淋,更不堪日曬。幾乎是一點小小的因緣,就可以令它消失不見;更何況菩提道上不知凡幾的或順或逆境界,無一不在試煉著初發心學人。所以且慢談破我見、證聖位,能否通過名、利、情這『小三關』,而堅持行在菩提道上,才是最緊要的。
  尤其出家,本意在捨離財產經濟的私欲佔有,與男女眷屬的繫縛愛著。所以捨離的,不僅是家的形態,凡具有『家』的實質內容之凡情佔有,均須捨離,可不要出了一個家,又入了一個家!
  凡情與名利、權位本屬世俗物,但只要置身現實人間,都無可避免地要去面對。沒沒無聞,是苦;聲名斐然,而終為盛名所累,又是另一種苦。沒有人供養,很苦;過於豐厚的供養,以致『利養瘡深』,又成另外一種苦。沒有人關心,很苦;太多人關心,舉措不得自由,更是苦不堪言!但凡夫就是如此,觸處而不得自在!
  再看看釋尊,為什麼這些從不對他構成問題呢?因為在他老人家悲智等流的心中,總是隨緣地受用一切而無欲想。所以他可以吃百味食,也可以吃馬麥;可以穿金縷衣,也可以著糞掃衣;他住得高樓重閣,也可以樹下住,而依然被稱歎為究竟離欲者。
  他的接受供養,是為成就眾生的福德,與取得教化眾生的機緣;他無所求而德馨自然遠播,使得欣求出世解脫的人們,都自動歸投在他門下。依世俗的眼光看來,他在印度當時可說是新興教派的領袖;但他卻說他只是僧團的一員(我在僧數),他不過肩負著攝導比丘修行的責任而已,並不具僧團的領導權。僧團中的各個職事,也只是各盡己能、各展所長地『承擔義務,奉獻身心而不是權力佔有。所以沒有領袖,為佛教僧團的惟一特色。』❹以此對照南傳七四頌所說的:「『僧與俗共知──此事由我作,事無論大小,皆由我作主。』愚人作此想,貪與慢增長。」作為佛弟子的我們,亦當知所取捨,並且自我惕勵:我們是學佛啊!不是學那愚痴之人!
  以我自己為例,從出家至今,足堪告慰的就是不違初心,而始終以凡夫菩薩自居。我從不因信徒的貧富貴賤、供養多寡而給以差別待遇(不過,有緣與心性相契者是會多說幾句),或失卻宗教師應盡的教化本分與責任。雖然聽得進『真言』(願意聽真話面對自己、改變自己)的人不多,但至少我盡心而無愧!加上一路以來,參與社會關懷、環境關懷與政治關懷運動,很多人都會好奇地問我:為什麼不怕羔羊跑掉了?我總是幽默地回答對方:因為我不喝羊奶,也不穿羔皮大衣啊!
  而其實,真正的原因無他,就是一個『無所求』而已!『人到無求品自高』,出家早期,我曾經是不接受信眾供養的;但家師開證上人告誡我:這樣是行不通的,不接受供養就沒有人緣,未成佛道要先結人緣啊!想想也是,從此我就是懷著慚愧心受供,然後將所學、所體會的佛法再回施一切眾生。
  後來接觸了印順導師的思想,才慢慢了解菩薩道與解脫道的其中一項差別就在於:菩薩行者,他並不是消極地不殺生、不偷盜、……什麼都不、不、不而已。為了更高的悲愍與救拔(包括對極惡之人),他是積極地敢、敢、敢;如為了救五百人,他敢於殺一惡人。這不是功過相抵,而是不忍惡人殺這五百人,要墮地獄長期受苦;更不忍這五百個被害者的家庭,陷於失親的悲戚愁憂中,所以他敢於犯下殺生重罪,敢於自我犧牲而下墮地獄!這種『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勇氣與擔當,是人性中永遠的光輝!
  對名、利、情的態度亦復如此啊!這三者就如同刀刃,用之善則善,用之惡則惡。菩薩行者當如實了知它的險惡與過患,不必一味拒斥(拒斥的應是極少數),而當隨緣如分地受用,以智化情,以智導行,將其導向正向的入世利生事業,作為增上的助緣!(待續)(謝杏熏整理)

【註釋】:
❶《大般涅槃經》卷三八〈迦葉菩薩品第十二之六〉(大正12.590上)。
❷《大般涅槃經》卷一四〈聖行品第七之四〉原文:『譬如魚母,多有胎子,成就者少。如菴羅樹,花多果少。眾生發心,乃有無量,及其成就,少不足言。』(大正12.450上)。
❸《佛說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三〈寶塔功德品第三之二〉有云:『雖復有如是無量無數無邊眾生,發菩提心,行菩薩道,於其中間若一若二住不退轉地。』(大正8.596中)。
❹印順導師,〈論提婆達多之「破僧」〉《華雨集》(三)(臺北:正聞,82年4月),頁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