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5.6講于高雄淨心文教基金會


佛法十講(九)

釋傳道主講

 

第三講 佛法的教育




 

  佛法教育的特色──雙向教育,這一點現在已經慢慢消失了。社會教育一般也是單向居多;不過,我在特教老師身上看到希望,一些特教老師從國外學成回臺,我一直很鼓勵、讚歎他們。我去美國弘法時遇過好幾位,是師大畢業,去那裡念特殊教育的,回來都是雙向教育,非常好!
  像我現在的講課方式,都是單向的,效果比較不好,要像《金剛經》那樣,佛陀說法前,都會先問:「須菩提,於意云何?……」然後藉須菩提的回答,引出所要宣說的法義。
  又如《普門品》中,無盡意菩薩以偈問佛:
  「世尊妙相具,我今重問彼:佛子何因緣,名為觀世音?
  具足妙相尊,偈答無盡意:汝聽觀音行,善應諸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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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都是從一問一答中,凸顯佛法雙向教育的特色,雙向教育所展現出來的特點有三:相互教授,相互慰勉,相互警策,試分別說明如下:
 
(一)相互教授
  佛法雙向教育的第一個特點:相互教授,這是說不只老師應將所知道的教給學生,學生知道老師有哪裡不懂,也應該回饋呢!尤其,老師如果不知道學生的缺點在哪裡、不懂的是什麼,當學生的即應主動告知。否則,老師就是按照他平常講的那一套講,也不曉得學生到底哪裡不懂,不懂的關鍵是什麼,他講得很辛苦,學生也聽得暈頭轉向的!
  佛教裡有所謂的「上座法」,就是說你是長老、上座,你所懂的,都是人家教你的;當別人需要,你卻不教他,或者對方犯了錯,你卻沒有出言指正,那就犯了上座法,人家就不會尊重你。我們今天能夠有學問、有知識、有修養,都不是與生俱來的;而是師長的教導、同學的陪伴共學,還有其他眾多助緣才得以成就的,所以我們應該知恩、感恩、報恩,進而思以回饋。這種雙向教育在中國佛教的黃金時代──隋唐,可說發揮得最是淋漓盡致。
  如唐朝的古靈神贊禪師,他出家後外出參學,遇百丈懷海禪師指點而開悟,開悟後為報師恩,又回到當初出家的大中寺。授業恩師見他回來,就問他在外參學,有沒有什麼成就?他回答:「一無所得!」
  師父沒聽出他的弦外之音,心想:這徒弟真笨,怎麼學的,學到一無所得?就要他作務去!雖然他已經開悟,足堪獨化一方,但他還是依師命去做,沒有拒絕哦!
  有一天師父洗澡,要他幫忙刷背,他看著虎背熊腰的師父,坐著就像佛一樣,十分莊嚴,他一面刷背就一面說:「大好一座佛殿,可惜佛不靈!」
  師父一聽:「咦?怎麼這徒弟參學回來,講話都不一樣了?」就回頭看了他一眼。
  神贊禪師接著說:「佛雖然不靈,倒是會放光呢!」
  又一日,師父在窗下看經,一隻蜜蜂(一說蒼蠅)尋不著路出去,就一直在那飛撞紙窗;他見此,就藉機回饋師父說:「世界如許遼闊,不肯探身出去看看,卻在那鑽他故紙,待鑽到幾時呢?」於是說了以下這首偈頌:
  「空門不肯出,投窓也大(太)痴,百年鑽故紙,何日出頭時?」
  「咦?這莫非是在說我?在笑我鑽故紙(佛經)嘛!」心念至此,師父就問他在外參學到底遇到了誰,怎麼言行舉止判若兩人?
  神贊禪師才告訴他師父說,幸蒙百丈和尚指點,得了個歇腳處,從今以後,舌根和腳跟都不再隨人家轉了!今日返寺,為的是答報恩師的慈德。
  他師父也不簡單呢!身為老和尚,一方住持,知道徒弟已經開悟,就趕緊命人敲鐘,請徒弟上堂說法,而他執弟子禮,座下聽法。這是佛法教育相互教授的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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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互慰勉
  一般當老師的,身段都放不下來,認為「老師怎麼可以不懂?」我讀南一中時,我們物理老師和歷史老師都說:「你們儘管問!」好像一點都不怕被問倒似的;但終究被好學的我給問倒了。不過從那以後,我的分數就始終停留在六十分。
  我向老師抗議:「老師,標準答案就在那裡,我都答對,你為什麼只給我六十分?」
  老師回答我說:「我知道你很會讀書啦!分數不重要,那是我學生改的,沒關係啦!我知道你會讀書就好了!」其實是記恨啦!佛教裡頭不是這樣,要無我。
  人,都有七情六慾,任何人也都有情緒失控的時候;當老師情緒不佳時,就很需要安慰和勉勵,你們不要認為只有學生才需要呢!很多人都忽略這一點,以為師父本來就應該安慰我們、鼓勵我們的;那師父如果病得快死了,累得快虛脫了,怎麼辦?
  一些信徒很有意思,知道我二十一年前得了癌症,都很體諒我:「師父,你太疲勞了!太累了!休息啦!不要再講課了!」
  乍聽之下還覺得滿安慰的,不料她接著說:「去我們那裡講!」我一個星期去講一次課太累,去她們那裡一個星期講三次課不會累?真是拿她沒轍呢!這都是有「我」,「我」要享受特權,「我」認為師父去我們那裡講課不會累!……所以相互慰勉、體諒很重要!
 
(三)相互警策
  凡夫畢竟是凡夫,總有約制不了自我的時候,在那個快要違犯的當下,就需要有人善意的警策,告訴我們不要這樣做,應該怎樣做。我們的教育通常都是說:不可以、不可以、不可以!卻沒有說怎麼樣可以,這一點應該適度的改變。
  譬如這個茶杯放這裡不大好,一般都是直接說:不可以放這裡!但我們也可以試著換個方式說:你如果把茶杯放進來一點會更好。地沒掃乾淨,一般都是直接就指責對方,但我們也可以說:你再把那個地方掃一掃更完美。只要是出於善意,又以委婉的言語態度說出,相信對方都會欣然接受,這也是師友與同參間應盡的義務。

六、佛法教育的精神──有教無類,眾生平等

  就這一點來講,佛教超勝儒家,雖然儒家也講有教無類,但孔子教育的原則是:「不憤不啟。不悱不發。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復也。」
28用白話來講,就是說:我告訴他這個是角,他如果笨到不曉得另外三個也是角,那這種學生我就不教了!
  釋迦佛不是這樣,他是真正做到有教無類。如前所述,他度化人人避之猶恐不及的殺人魔鴦掘摩羅成道;連愚笨到被五百阿羅漢和兄長放棄的周利槃陀伽,都可以耐心地藉由教他掃地,令他開悟證果。
29還有挑糞的尼提,30沉淪特種行業的蓮華色,31……釋尊不但沒有鄙視他們、遺棄他們,反而用身教告訴我們:什麼叫做眾生平等,什麼叫做不捨一眾生;只要福德智慧的資糧具足,任何人──不論男女老幼、種族階級、貧富貴賤,都能成賢成聖。有教無類、眾生平等──當唯有佛才能圓滿地實現他!

七、佛法教育的依據──真、俗二諦

  龍樹菩薩在《中論•觀四諦品》中這樣說:
  「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
   若人不能知,分別於二諦,則於深佛法,不知真實義。……
   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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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諸佛的教化,是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使眾生轉迷啟悟,從凡入聖的。所說的二諦,一是世俗諦,或簡稱世諦、俗諦,二是第一義諦,或稱為勝義諦、真諦。
  世俗諦:諦是正確真實、不顛倒的意思,「凡夫因迷情妄執,不悟真理,凡情的境界,即常識的世界,是世俗有的,名為世俗諦。世、是遷流義,俗、是浮虛不實義。依梵語,有覆障義,即凡情亂現虛妄不真而障於真相的。」
33「世俗的所以名諦,是因一切虛妄如幻的法,由過去無明行業熏習所現起的;現在又由無明妄執,在亂現的如幻虛妄法上,錯誤的把他認作是真實。他雖實無自性,然在凡夫共許的心境上,成為確實的。就世俗說世俗,所以叫世俗諦。」34
  勝義諦,是聖人以特勝的智慧體見的諸法實相(無自性空),是唯證能知的超常經驗。佛的說法化世,固然為令眾生悟入此勝義諦,但他卻不能直說世人所不能解了的法,而必須以世人所能曉了的,來顯說世間所不知的。所以說五蘊、六處、六界、惑業苦等等,目的就在引導世人,「從現實世間(俗諦)的正觀中,發見其錯誤,不實在,去妄顯真,深入到世間真相的體現。」
35所以勝義依世俗而開顯,假使不依世俗的言說顯示,修行觀察,就不能得到第一義;不得第一義,就不能得涅槃的果證,故說二諦為佛法教育的依據。

八、佛法教育的原則──四悉檀


  「悉檀」,梵語siddhAnta,譯為成就、宗、理。四種悉檀,就是四種宗旨,四種道理。
36「這是佛法適應世間,化導世間的四大宗趣,也是學者所能得的,或淺或深的四類利益。」37佛法的教育是對機設教,應病給藥,所以善別眾生的機宜、病根很重要;知道眾生需要什麼,才能為他說什麼法,慢慢將他從方便引入佛法的究竟義,終至出世解脫。佛說法的宗旨雖多,但總括起來,不出四悉檀的範圍,敬述如下:
 
(一)世界悉檀──以生樂為宗
  以現在的語彙來講,這是引起對方受教育的動機,令他生起希願聽聞的歡喜心;否則他不感興趣,你說得再多都不得效果。如對農夫,你可以先與他談農事;對商人,可以先與他談傳銷……等等,從對方所熟知的世間事物中,巧妙地引入佛法,正所謂「先以欲鉤牽,後令入佛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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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各為人悉檀──以生善為宗
  如對方不明白佈施、持戒、忍辱等功德及其利益,而不肯佈施修善、堅守道德,那就為他宣說彼等功德及利益,以令他的善根增長。這是應對方的根機、需求,而說諸善法。
 
(三)對治悉檀──以止惡為宗
  如貪欲重的(特別是男女欲),教以不淨觀;瞋心重的,教以慈悲觀;愚痴重的,教以因緣觀;散亂重的,教以念息觀;我執重的,教以界分別觀,這是從煩惱惡的對治上說的。
  除此,對治悉檀也可以是修行上、思想上、教育上不契機的對治。如尊者目犍連度了二名弟子,雖然專精學禪卻無所進展。一天,好友舍利弗問起二人的修行是否已達殊勝境界,目犍連回答說:「還沒哩!」
  「那你教他們二人修習何種法門呢?」
  目犍連說:「一個教他修不淨觀,一個教他念出入息。」
  舍利弗覺得疑惑,就再問:「這兩個弟子是從何等種姓而來出家的呢?」
  「一個專門幫人洗滌衣物,一個是鐵匠。」
  舍利弗聽了,就對目犍連說:「鐵匠應該教他修安那般那念(念息觀),因為他必須一拉一放,操作風箱來維持爐火,如果手放了不再拉,爐火就熄了。就像我們的呼吸,如果一息不來,人也就走了。浣衣人天天要面對衣物上的污穢,修不淨觀對他而言,很容易就可以相應而契入。」
果然,這二名弟子這麼一調整禪法,又復加以精勤修習,很快就證得了阿羅漢果,
39這也是一種對治悉檀。
 
(四)第一義悉檀──以顯理為宗
  第一義悉檀是佛法的究竟義,也是佛法教育的最終目的,不論過去、現在、未來,都不會改變。依佛說的第一義悉檀而修而證,才能出離愛見迷惑,徹證圓滿的真理。
  龍樹菩薩說:「三悉檀可破可壞,第一義悉檀不可壞。」
40因為前三悉檀是契機的方便,所以可能因時因地因人而異,如在古代、別處是道德的,在此時此地看來,不一定是完善的道德;對某甲是引發樂欲的方便,對某乙來說就不一定是,所以方便是有個別差異,又有階段性的。
  佛法如醫師給藥病人吃一樣,隨病人的情勢變化,給他吃的藥也就不同。所以隨著時代、環境、根機的不同,所說的法也應有差別。如佛法在印度,就要適應印度的各種情況;佛法傳到中國、日本、南洋等國家,都因適合這些國家的不同的情況而多少不同。佛法施教的宗旨,有此四悉檀不同。弘揚佛法而要得到機教相契的效果,就得深切地注意四悉檀的運用才行,把握方便(前三悉檀)與究竟的差別才行。尤其是不能誤解方便為究竟,從根本上破壞了佛法的綱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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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佛法教育的內容──五明

  《瑜伽師地論》說:「菩薩求法,當於何求?當於五明處求。」
42世出世間的一切學問,佛教將其歸納為五明,「明即智慧,即學術的通名。」43五明是聲明、因明、醫方明、工巧明、內明,除了內明是不共世學的佛法(稱為內典)以外,其他四明是共世間的學問,可知學佛並不就是放棄世間的一切,相反的,菩薩為了廣度一切眾生,必得遍學一切世出世間之學,這五明就是大乘佛弟子所應當修學的五類學術。
  (一)聲明:是語言文字學,包括語言、訓詁、文法、音韻(也通於音樂)等。善用語言文字,你所表達的,人家容易了解;人家所表達的,你也才能夠明瞭。
  (二)因明:因是原因、理由,這是依已知求未知,察事辯理的學問。在語言方面,是辯論術;在思想方面,是理則學──邏輯。聲明與因明,是自覺覺他必備的學問。沒有這二種學問,不但自己思想混亂、是非不明,講的話又沒有條理,要自度或度人都會成問題。
  (三)醫方明:就是醫藥學,包括醫學、藥理學、生理、心理衛生及優生學等等。有了這些知識,眾生身心有什麼大病,才能有效地給予協助或轉介;否則,得急性盲腸炎的,你也叫他去拜懺、朝山、念咒,可能就把他害到變成腹膜炎了!
  (四)工巧明:是理論科學,實用科學。包括世間的營造、農工商業、天文地理等一切工法技巧,乃至駕駛、打字、會計、小說、漫畫、電腦、傳播、藝文美術等,這些能夠增進人類福祉的技藝都應當學。
  (五)內明:佛法的教育是在前述共世間學的四明之上,進修不共的佛學,所以叫做內明,也可說是純粹佛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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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佛弟子受到小乘思想的熏染,認為前四明是世間法,內明才是出世的佛法,將佛法與世法打成兩橛;殊不知佛教的重視五明,正如孔子除了大談性理之學,也以六藝(禮、樂、射、御、書、數)教人。「菩薩智非常」,菩薩的智慧所以非比尋常,這一定是從遍學一切法門而來,所以說大乘佛學是即世間而出世,世間與出世間、真諦與俗諦融然無礙。

十、結語

  佛法教育的文化活動,包括講經說法、開示、著作,以及與佛教有關的文藝、音樂,和經典的蒐藏、流通、翻譯等,不應局限於一隅。但許多佛教徒至今仍停留在狹義的救濟上,不知佈施的真義,不只是金錢、物資的救濟而已;佛教的救濟世間,應包含以佛法教育世間等切實的工作,而非口號,所以必須精勤修學五明,方能落實悲濟事業。
  度化眾生需要豐富的知識,但也不能徒具知識而不實踐,所以佛陀的教化,不僅戒、定、慧兼施,同時身教、言教並重。佛法重於實踐,佛法的教化傳習及度眾,須以五明圓滿融合,方能奏效。五明是師資授受的主要科目,大悲、大智、大雄力三德圓滿,方為大乘佛弟子所應修學的完人教育。
  尤須拳拳服膺的是,從事佛法教育者,不但不應為自身的名聞利養著想,也不該為教團勢力的擴張而為;應當為弘揚正法、利益人類,或為眾生需要而發心去做,這才是佛法的教育,才是佛法教育工作者的真精神。(請待續)(謝杏熏整理)

【註釋】:
26《妙法蓮華經》卷七〈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第二十五〉,《大正藏》第9冊,頁57下。
27《五燈會元》卷四〈福州古靈神贊禪師〉,《卍續藏經》第138冊,頁125下∼126上。
28《論語•述而第七》。
29參見《增一阿含經》卷一一•第一二經(《大正藏》第2冊,頁601);《法句譬喻經》〈述千品第十六〉(《大正藏》第4冊,頁588下∼589中);達摩難陀上座編著•周金言譯《法句經/故事集》,頁83∼85。
30參見《賢愚經》卷六(三五)(《大正藏》第4冊,頁397上∼398上);《大莊嚴經論》卷七•四三經(《大正藏》第4冊,頁293下∼297上)。
31參見《法句譬喻經》〈無常品第一〉(《大正藏》第4冊,頁576中、下);《四分律》卷六(《大正藏》第22冊,頁605下∼606上);《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四(《大正藏》第22冊,頁25上、中)。
32《中論》〈觀四諦品〉,《大正藏》第30冊,頁32下、33上。
33印順導師,《中觀今論》,頁206。
34印順導師,《中觀論頌講記》,頁447。
35印順導師,〈大乘不共法章〉《成佛之道》(增注本),頁341。
36印順導師,《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頁490。
37印順導師,《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頁878。
38《維摩詰所說經》卷中〈佛道品第八〉,《大正藏》第14冊,頁550中。
39《大莊嚴經論》卷七•四二經,《大正藏》第4冊,頁293中、下。
40《大智度論》卷一原文:「除第一義悉檀,諸餘論議,諸餘悉檀,皆可破故。」(《大正藏》第25冊,頁60下)
41印順導師,〈從依機設教來說明人間佛教〉,《佛在人間》,頁32。
42《瑜伽師地論》卷三八〈力種姓品第八〉原文:「彼諸菩薩求正法時,當何所求?云何而求?何義故求?謂諸菩薩以要言之,當求……。如是一切明處所攝,有五明處:一、內明處,二、因明處,三、聲明處,四、醫方明處,五、工業明處。菩薩於此五種明處若正勤求,則名勤求一切明處。」(《大正藏》第30冊,頁500下)
43印順導師,《勝鬘經講記》,頁106。
44印順導師,〈佛教與教育〉,《佛在人間》,頁329∼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