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6.3講于高雄淨心文教基金會


佛法十講(十)

釋傳道主講

 

第四講 佛法的基本原理──因緣


一、佛法以因緣為立義大本



 

  現在在臺灣,大家很有福報,不論藏傳、漢傳、南傳或日本佛教等等,都有很好的發展,可以說各有他的擁護者與追隨者。不過,佛法的基本原理大家如果不學,只想追求最好、最快的法門,那就如同蓋一幢五層樓、十層樓的房子,卻不打地基,還說只蓋最上面那一層就好,連柱子都不用,我看會是很麻煩的事情!所以這個基本原理,我們一定要了解。
  佛法的基本原理──因緣,包括緣起支性與聖道支性,稱為二大支性,這二大支性講起來也就是四諦;諦是諦實,有審諦不倒的意思。緣起支性說明生滅流轉的雜染因果,即十二有支;聖道支性說明還滅解脫的清淨因果,即八正道(八聖道),這二大支性可說是佛法中最重要的兩大理則。
  
以有情為中心,論到自他、心境、物我的佛法,唯一的特色,是因緣論。對於現世間的一切事象,有說是命中註定的,有說是神的賞罰,也有說這一生多受一點苦,下輩子就會好過一點,真的是這樣嗎?有的找不到原因,就將一切歸諸運氣的好壞。一有事情發生,我們常常可以聽到很多人說:怎麼那麼倒楣輪到我?地震,親人被壓死了,也說:怎麼那麼倒楣叫我們遇上了?換句話說,假使壓死別人就是我們好運嘍?這種心態很可議,也很麻煩!
  既非命中註定,也非神創造,也非無因論,到底佛教的主張是什麼呢?印度當時就有婆羅門為此而來問釋迦佛,「佛告婆羅門:我論因說因。……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
在此,釋尊說出佛教有別於印度其他宗教哲學的特色所在──因緣論,也就是佛陀最有名的苦、集、滅、道四聖諦。
 (二)因與緣的意義
  
因與緣,佛陀不曾有嚴格的界說。有時講因,有時講緣,就好比我現在在臺上講課,我是主,你們聽的人是賓;等一下換別人上臺來講,我在底下聽,那我就變成賓,主和賓的角色常常在互換。但從相對的差別說:因約特性說,指主要的因素,也就是在眾多原因之中最重要的那個因素;緣約力用說,指一般的因素,是次要的、輔助的。

因與緣的結合詞,在梵文中少有不同。梵文有一言、二言、多言。「因」字多用一言,即表示是單數的;「緣」字用多言,即表示是複數的。可見緣是種種和一般的,因是主要的。一法的成立,必依種種緣而成;在此種種緣中,最主要者名為因,一般者名為緣。這樣,因與緣可作這樣的分別:一、因顯體性而緣明作用;二、因為主要的而緣為一般的。

  因與緣的意義大抵如此分別,但因緣也可以總論:每一法的生起與滅除,都必須具備某些條件,生起有生起的條件,滅除有滅除的條件,凡是能為生起或滅除某法的條件,都可以稱為此法的因緣。
  關於因緣論,各部派可謂異說紛紜,據佛教學者呂澂的考察:說一切有部將南北方兩部論典(《法聚論》與《舍利弗毘曇》)中繁雜的因緣說加以簡化,只列舉了前四種,成為「四緣」說,即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四緣中的因緣,是生起某一現象的主要條件,可說是因中之因,所以有部又詳加分析,連同其他為緣之因,創發出「六因」說,作為一切(有為)法生起的主要原因與輔助原因之說明。據有部自己講,這六因說是彙集佛經中的各種不同說法總結出來的,其他部派不但沒有此說,甚至連名目都沒有,所以這是說一切有部的創說。試將四緣、六因表列如下:


  從上表可以看出:有部將四緣中的因緣解析為六因中的前五因──相應因、俱有因、同類因、遍行因、異熟因;至於只有輔助作用,或消極不障礙而有利於果法生起的疏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則都歸入能作因,所以能作因的範圍最廣泛。
  在六因中,很明顯可以看出有部特別注意心法,如將相應因放在第一位,講心與心所和其他法的相應。各種認識,都要依賴心和心所的合作,才能實現;他們要同時生起,同一所依(根),同一所緣(境),同一行相(分別)。譬如我們的眼睛要能認識外境,需要眼根──視覺神經,和外面的色境,和能分別的眼識,與種種精神作用(如觸、作意、受、想、思等等)同時俱起,還要有光線、距離。假使我們的眼睛看著一個人,內心卻在想別的事(不作意),那心不在焉,就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所以必須同時,這就注意到心和心理作用,這是重這個心。
  由於有部一方面講四緣,另方面更注意對因的分析,因而使因緣的學說更加完備,他所以獲得「說因部」的稱號,是不無原因的。同學有想要進一步了解,可以自行參閱《中華佛教百科全書》中「六因」、「四緣」的詞條。
  舉個簡單的例子來說,好比我們淨心文教基金會開辦這個佛學班,你想來參加,這個想要修學佛法的願欲,當然是最主要的因素,稱為(親)因緣。但是有心來聽課,還要前念心、後念心次第不間斷呢!如果來到半路,人家邀你去吃飯、看電影,你也跟人家去吃飯、看電影,那就間斷了,來聽課一事就不成,所以這稱為等無間緣或次第緣。所緣緣是你的心所緣的外境,也就是所認識的對象。你為什麼想來上佛學課?是因為得知淨心這裡有辦佛學班,才激起你想來上課的願欲。增上緣就很廣泛了,凡是能促成或不障礙你來上佛學課的條件,都可以稱為增上緣。
  所有一切法的生起與滅除,都依於因緣。
因此,學佛的有首先推究因緣的必要。知道了世間困苦的所以生,所以滅的條件,才能合理的解決他。從這生滅因緣的把握中,去實行滅苦的因緣,使應生的(善、明慧)生起,應滅的(惡、無明)滅除,進而達到離苦得樂、還滅解脫的目的。
  但是要注意:佛教徒如果學一學,到最後是非不分,說:啊!一切都是因緣啦!這樣就很麻煩!是因緣沒錯,但是,是什麼因緣?哪一個是主因?哪幾個是次要的疏緣?你告訴我;就如同打了繩結,我們應該先解開哪一個結,才不會綁得更緊,這很重要!如把一切推給一個模糊的概念,籠統地說因緣,這樣學起來就糊塗了!

因緣說的主要意義,在指出較主要的切近的因緣來,以便於把握事象的原因所在而予以改善。否則,一切是無量無邊,以一切一切為因緣,這使人從何下手而實踐呢?

  如生病求醫,無論西醫、中醫都好,至少要先從病象測知病因,知道病因在哪裡,還要對病下藥(一般說對症下藥,不對了)。對病下藥不是就會好呢!有的人把藥拿回去了卻不吃,所以還要如法服藥。醫生要你三個小時吃一次,你自作聰明,兩個小時吃一次,或者儉省一點,五個小時吃一次,這樣就好不了呢!必須按照正確的方法服藥,才有痊癒的希望。有的人是自己決定處方,自己當醫生,不當病人呢!這樣就很麻煩!
  我們接著看底下這個圖表。釋尊初轉法輪,
開示四諦──苦、集、滅、道,四諦即是染淨因果的解說。有因有緣世間集,就是苦與苦集;苦是染果,如病,是已經呈現的事實、現象。生病是有原因的,苦集(染因),就如同病因。造成我人痛苦的原因,就是愛與見。我們最愛的是自己,不是別人,這個以自我為中心而思佔有支配自他的無明我痴,才是一切苦惱的根源。
  愛對方,你只要設身處地去了解對方的需要,恰到好處,又注意到他的尊嚴與感受,他會很感動!但我們都不是這樣,「我覺得」這樣對你比較好,「我以為」這樣對你比較幸福,這是見解上的錯誤。另外是情感上的錯誤衝動:自己喜歡吃什麼,就要求別人也喜歡吃什麼;自己的壞習慣,要別人也按照你的壞習慣;自己的好習慣,就強迫別人也要學你的好習慣,這都很麻煩!
  但,一切是不是永遠這樣呢?不是,永遠這樣就慘了!苦是可以解除的,所以說有因有緣世間滅,苦集──病因是可以滅除的,苦集的滅除就如病癒;這個滅除要有方法,滅苦之道是淨因,如服藥,就是修八正道。將正確的見解、思想付諸實踐,表現在正確的身語行為和職業,說出來、做出來真正讓對方沒有負擔,又有鼓勵和淨化,對自、對他,和一切人、事、物都如此;而不是「我以為」、「我覺得」,或是說「我心地很好」,不是這樣!
  有的人,你問他心地怎麼好啊?「我沒有殺人,沒有搶人啊!」沒有殺人、沒有搶人,就是好啊?人家是欠你殺、欠你搶嗎?沒有殺人、沒有搶人,是本分!沒有殺人,還要救人;沒有搶人,還要幫助人,這才對的!所以一定要從八正道去修,沒有造雜染因、雜染緣,當然就不會有雜染果。病因──愛與見淨除了,有清淨因、清淨緣,自然成就清淨果,那就還滅解脫。

 (三)無因、邪因與正因
  
人類文化的開展,本來都由於探求因緣。如冷了有求暖的需要,於是追求為什麼冷,可能因為沒有進食啊!沒有進食就沒有熱量;也可能因為衣服穿得不夠暖啊!這是從現實這個冷的結果去推究他的原因。知道原因以後,接著就要去探求怎樣才會不冷,從而發現取暖的方法
  又如為什麼會生病?生病可能因為病毒感染啊!或是疲勞過度啦!這樣慢慢去了解,去推察原因。
一切知識,無不從這察果知因中得來。不過因緣極為深細,一般每流於錯誤。好比我們看到那個地方有煙,人家就說那個地方有火,有火的地方一定有煙是沒錯,但是有煙的地方不一定有火呢!化學藥品也有煙,瀑布的水流沖激下來也有煙,所以這個推論就不一定對。
  現在在佛教界,也有很多人講因緣呢!算命的也講因緣,講三世因果,但你要是相信他就麻煩了!
在釋尊未出世前,印度就有許多外道,他們也有講因緣的。但以佛的眼光看來,他們所講的因緣,都不正確,佛法稱之為「邪因」或「非因計因」,也就是把不是真正的原因當作是原因。還有一類人,找不到世間所以生滅的因果關係,就以為世間一切現象,都是無因的、偶然的。這種無因論,到底是不多的;多而又難得教化、固執不通的,要算非因計因的「邪因論」。佛法對此特別認真積極地反駁與教化,以下略舉三種古印度、一種中國的邪因論來作介紹:
  
1.宿作論(定命論):他們也說由於過去的業力,感得今生的果報。但以為世間的一切,無不由生前業力招感的,對於現生的行為價值,也即是現生的因緣,完全抹煞了。若真的世間一切現象,都是由前生鑄定的,那就等於否定現生努力的價值。佛法雖也說由前生行為的好惡,影響今生的苦樂果報,但更重視現生的因緣力。……佛法正確的因緣論,是徹底反對這種抹煞現生的努力而專講命定的。佛法與宿命論的不同,就在重視現生努力與否。
  要是學佛學了很久,遇到事情還在講運氣不好(偶然論)、命中註定(定命論),說什麼吃素有吃素的命,讀書有讀書的命,當官有當官的命,……那就不及格!如果都沒有,豈不就沒命?哪有這種事情?
  很多人喜歡引用「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來說明三世因果。還有人據此在佛教雜誌上說:世間的一切,都是業力決定的。今生能夠升官發財,擁有轎車美眷,或者被人欠債、倒會等等,都是前世種下的業因,註定在今生受報的。更匪夷所思的,竟說今生會遇見哪些人,做哪些事,說哪些話,也是前世就決定的,這真是豈有此理!而今生所作的一切善惡,則要來世才受報。這是宿命論,而不是佛教的因果業報觀;多少人受此「定業不可轉」的邪謬觀念所誤,而灰心喪志!要注意:佛說諸行無常,哪裡會有恆常不變的定業呢?業報的定與不定,其實掌握在每一個人自己手中!只要勇於承擔,勇於斷除惡的相續心、相續行,孜孜不息地作善利他,惡報終有受盡的一天。更何況,如果把時間拉長來看,所謂的定業,到底還是有限有量啊!
  
2.尊祐論(創造論):這是將人生的一切遭遇,都歸結到神的意旨中。以為世間的一切,不是人的力量所能奈何的,要上帝或梵天,才有這種力量,創造而安排世間的一切。包括我們今天會不會發展,有沒有成就,孩子聰明、不聰明,都來自神。要真是這樣,神對那些天生殘疾者也未免太殘忍了!要真是這樣,那我們用功、修養、教育都沒有用了!一切得看創造主──上帝或梵天的臉色,所以我們得巴結他才行。這與宿作論一樣,是教育無用論,修養無用論,殺人放火無罪論!這也是講因緣,只是這因緣全來自創造主的個人意志。
  所以陳進興
在被槍決前接受洗禮,他就說他的罪上帝都幫他承擔了!他壞事做絕,去洗禮,上帝就幫他把罪擔完了,那這些被殺害、被侵犯的人,不就活該倒楣?相信不是這樣解釋的。
  
對於這種尊祐論,佛法是徹底否定,毫不猶疑。因為世間的一切,有好的也有壞的,如完全出於神的意旨,即等於否定人生,這實是莫大的錯誤!不自己努力,單是在神前禱告,或是許願,要想達到目的,必然是不可能的。佛法否認決定一切運命的主宰,人世的好壞,不是外來的,須由自己與大家來決定。以上所說的兩類思想(宿作論、尊祐論),在佛法長期流變中,多少混雜在佛法中,我們必須認清揀別才好!
  
3.苦行論(邪因緣論):他們以為現生多吃一些苦,未來就能得樂。其實,這苦是冤枉吃的,因為無意義的苦行,與自己所要求的目的,毫沒一點因果關係,這也是非因計因。就好比我欠人家錢,但是我不還錢,卻把錢花光或拿去布施捐獻,這樣對嗎?不對了!功與過,事實上是無法相抵的。
  你們知道苦行者修苦行苦到什麼地步嗎?夏天裡穿棉襖,或者在鐵片上鋪一層沙,底下燒炭火,人就坐在上頭,跟煎燒餅一樣,任由身體流汗;說受這種苦,就可以消業障,你們相信嗎?
  我去印度,還特地帶了兩副眼鏡,想看看他們究竟在玩什麼把戲,臺灣話叫做「變勾當」(pin3 kau1 lang7)。那些印度教徒見觀光客來了,就在恆河邊的沙地裡挖個洞,把頭栽進沙坑裡,腿雙盤,倒坐蓮花,再用手把沙填滿。他胸部以上都埋在沙坑裡呢!可以閉氣閉很久,大概十五至二十分鐘,我一直在旁邊觀察他,直到導遊喊我了才離開。沒有人拍手,又沒有人丟錢,我想他也只能自己爬起來了!所以難能,不一定可貴!要說這樣受苦就能得道,就能消業;這樣虐待自己,就能得解脫,這也未免太離奇了!
  釋尊從小生活在王宮,可以想見必然曾經極盡欲樂的享受,後來踰城出家,又經歷了修定與苦行,而終於覺悟到這些都無助於究極人生的實相。佛以他的親身體驗告訴我們:他是「覺苦覺樂覺中道」,從中道的緣起觀完成圓滿的正覺,同時否定了當時外道異學的定樂與苦行成道論。所以修苦行,暫時的對治情欲是可以,但過分的刻苦自己,對自對他其實意義都不大!
  
4.祖承論(親子承襲論):這是中國特有的,認為我們今天的好壞,不是自己這一生做得好不好,而是我們的祖先有沒有積好德。在現代,可能還加上基因遺傳說,認為是基因的好壞決定個人的成敗,講這種話都不對呢!有一句臺灣話這樣講:「否(phain2)竹出好筍」,意思是家庭窮困,父母親沒受過什麼教育,可是子女有成就的多得是!
  例如七股鹽分地帶就人才輩出,有當董事長的,有當教授、畫家、音樂家的,我們王董就是那裡人。倒不是因為那個地方地理環境好、風水佳,相反地,那裡的地理環境很不好,捕魚、曬鹽,有的甚至沒得吃的,所以年輕人出外打拚,知道自己如果不好好奮鬥,回去就是死路一條,因而激發他們闖出一番成就的鬥志,這才是正因緣論。
  龍崎牛埔也是如此,那個地方都是白堊土,白堊土就是泥岩,屬鹹性土,是連樹都種不大起來的惡地,從月世界到左鎮、玉井都是。但也因為是鹹土,所以種出來的芭樂、番茄、芒果,特別好吃!大家很難相信,光是牛埔就出了三十五位校長,當地人說是因為那個地方有根石柱,就像文昌筆一樣,是拜這個地理所賜,所以文昌筆的地景絕對不可毀損,否則地理就破壞掉了!
  我去過以後,我的看法是:因為這地方太貧瘠了,沒辦法生活;大家為了生活,當然要力爭上游,所以有很多就去念公費的師範、師專,他們知道自己必須一直往上奮發,不容失敗,也不容走回頭路。有三十五位校長是這樣來的,這才符合真正的因緣果報。
  華人有很多都相信《易經》上講的:「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以佛法的因緣觀來看,這只能說因緣果報相近的會聚合在一起,但也未必全然如此,如堯帝是一位賢君,他的兒子丹朱卻不學無術、凶狠暴戾;舜生性大孝,他的父親鼓叟卻聯合繼母、繼弟千方百計要置他於死地。家庭教育對一個人的人格養成,固然有一定的影響力,但是由子女來承受父母、先祖的果報,這種祖承論是站不住腳的。連法律都已經修改,子女不一定繼承父母親的債務呢!所以這種漢民族的文化遺毒,佛弟子要特別注意加以簡別。漢民族,我常常說是「譀(ham3)民族」,「譀」,誕也,虛妄浮誇之詞,「譀民族」的因緣論自是有待商榷!(請待續)(謝杏熏整理)


【註釋】:
➊ 本講(第四講)道師父是根據印順導師《佛法概論》的第十章〈我論因說因〉(頁137∼146)加以演繹而成,所以文稿中引用導師原作部分,概以標楷體加黑標出,不再另行加註頁碼,敬請讀者逕行參閱導師原著。
➋ 《雜阿含經》卷二•五三經,《大正藏》第2冊,頁12下。
➌ 印順導師,《中觀今論》,頁167。
➍ 六因,請參見《中華佛教百科全書》(三),頁1113∼1117;(九),頁5366。四緣,請參見《中華佛教百科全書》(四),頁1559∼1562;(九),頁5366。
➎ 印順導師,《中觀今論》,頁170∼171。
➏ 陳進興(1958-1999),犯下多起綁架、殺人、強盜、性侵案,尤以1997年與林春生、高天民一同綁票殺害白曉燕案最廣為人知,後來挾持在臺之南非武官被勸降。1998年在獄中受洗,1999年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