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7.1講于高雄淨心文教基金會


佛法十講(十四)

釋傳道主講

 

第五講 佛法的特質──緣起中道正見


二、緣起的內容──十二支緣起的三段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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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緣起的內容即「無明緣行,行緣識,……生緣老死。」有情的生死流轉,即在這十二支緣起的發展過程中推移;這十二支,可約為三段去觀察:
 
(一)愛、取、有、生、老死五支,側重於「逐物流轉」的緣起觀。
  從現象界來看,有情都會「老(病)死」,沒有哪個人能夠不老、不死的(除了早夭者以外),為什麼?因為有「生」必然會老死。為什麼會生?因為有欲有、色有、無色有──三「有」的業,也就是欲界、色界、無色界三界的業,才會生在三界。「但這裡所說的,不是現實生命的存在(有),而是能起後世生命的業力,也可說是未來生命的潛在。」
8有此業感存在體,即不能不生,一如種子有了陽光、空氣、水、養分等助緣,即不得不萌芽一樣。為什麼會有?因為「取」──執著,佛教說有四種取: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
  世俗人耽溺在五欲境界的追求執取,稱為欲取。五欲,一般說是財、色、名、食、睡,這太淺顯了!佛教是說色、聲、香、味、觸:我們的眼睛喜歡看好看的,耳朵喜歡聽好聽的,鼻子喜歡聞好聞的,舌頭喜歡嚐好滋味,身體喜歡摸觸柔軟細滑的。其實東西本身並不是欲,是我們的內心從喜歡、討厭、無知,發展出強而有力的執取,甚至用不正當的方法去追求(或排擠),那才是欲取最大的過失。再來,宗教師、哲學家執取種種錯誤的見解,稱為見取。出家者執取無意義的戒條、儀式或邪行,認為特立獨行的最好,稱為戒禁取。緣起無我,一般人卻執取有不變、獨存、自主的我,這稱為我語取。
  人類之所以執取趨求,又由於「愛」,愛著自我與境界,愛著過去與未來;愛到極點,當然就要採取行動,發動身、語去造作諸業。有業,即不得不生、不得不死!所以從愛到老死五支,說明了苦與集的主要意義。
 
(二)識、名色、六處、觸、受五支,是在逐物流轉的緣起觀中,進求他的因緣,達到「觸境繫心」的緣起。
  凡夫對於境界的愛著是看到這個,就黏著這個;聽到那個,就黏著那個的。不但貪愛會黏著,瞋恨也會,愛與瞋,都擺在心底牢記不忘,什麼「君子報仇,三年不晚」啦!甚至不共戴天,一個天底下,有我就沒有你啦!嚇死人了!而一旦愛一個人,又關懷得無微不至,害得他無處躲藏!這就是情本的凡夫啊!
  我親近過的一位近代高僧,就曾有過這樣的遭遇。有信徒蓋了一間精舍,請他去常住,但這位信徒有點關心過頭了,美其名為報師恩,卻是一會兒熱的,一會兒冷的,一會兒鹹的,一會兒甜的,送來要他吃,害得他連專心看書都做不到,用功修行也沒辦法了。
  我就想起家師開證上人有一次腳受傷,住進八〇二醫院,我去照顧他。很多人都帶了東西來探望他,這人帶這個,那人帶那個,「師兄,這給上人吃,不可以讓別人吃!」一個這樣講,兩個也這樣講,我心想:即使沒病,吃完那麼些東西,大概也要「掛了」!
  哪有這樣的?請你們記住:東西布施出去,就是別人的,人家要怎麼處理,那是人家的權利,你們不要還想佔有、支配呢!所有權要記得同時辦移交!上人在醫院住了幾個月,讓友教的傳教士受到很大的震撼,因為他把供養品都集中起來,要我們分給其他病友,大家收到後都是:「阿彌陀佛!阿彌陀佛!感恩!感恩!」不但廣結善緣,也樹立了僧寶的典範!
  進一步去探究有情之所以愛著外在的一切,又執取趨求,是因為有喜、樂、憂、苦等情緒的感「受」。情緒的感受又由根、境、識三和合接觸的認識外境而來;由此識「觸」──可意觸、不可意觸或者非可意不可意的俱非觸,而起苦樂等受,所以這個觸專指無明相應觸。觸,源於「六處」的觸對境界;六處又由「名色」而有,名是心理,色是生理,名色是指精卵和合,還處於肉團的階段。名色要有「識」的執持才得增長,否則就成死胎;識也要依託名色才能起作用,所以經上說:不但因識而有名色(識緣名色),也因名色而有識(名色緣識),不過十二支緣起是著重在識緣名色。從識到受五支,是說明現實身心的活動過程。緣起支的敘述,很多是從識支開始,講到生、老死十支,所以經上說:「齊識而還,不能過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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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無明、行、識三支,是「生死流轉根源」的緣起觀。
  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十支,說明了有情從現實身心的活動,延續到未來生生不已的果報這之間的過程:識、名色、六處、觸、受五支,是有情的現在果,依愛、取、有三支現在因,而有生、老死的未來果。如要說明生死流轉的根源──現在果的從何而來,那必然要往上探究過去因,所以再加兩支:無明緣行,行緣識;由過去世的煩惱──無明,引發行業,而有現在世的生命開始──識。這三世兩重因果說,即是有情無限生死相續的歷程全貌,
10請見下面圖示。11



  如上圖所示,「這一期生命中的情識──『有識之身』,即有識的有情的發展,即是生。所以識依於行的『行』,即是愛俱思所引發的身行、語行、意行,也等於愛取所起的有。『無明』也等於無明觸相應的愛等煩惱。由於無明的蒙昧,愛的染著,生死識身即不斷的相續,不斷的流轉於生死苦海。苦因、苦果,一切在沒奈何的苦迫中,成為『純大苦聚』,這即是有情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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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支緣起可從上說的三段分別去觀察,但是否需要三段都觀呢?未必!有的人聽到逐物流轉觀(愛、取、有、生、老死)就開悟了,有的人還得加上觸境繫心觀(識、名色、六入、觸、受),總共十支才開悟,有的人則是聽到生死根源的「無明緣行,行緣識」就開悟解脫,所以釋迦牟尼佛有時講三支,有時講五支,有時講十支,是隨聽者的根機、需要、執著不同而作不同的開示;十二支緣起整個講,「只是說得更完備些,成為佛教緣起說的典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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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阿含經》中一再說到:「無明覆,愛結繫,得此識身。」
14所以無明、愛(行)、識這三者,是可以看作完整、獨立的緣起說的,15而且可與十二支緣起的無明、行、識相通。這怎麼說呢?從煩惱的特性來說:「無明是屬於知的,是認識上的錯亂;愛是屬於情意的,是行為上的染著。有了這兩大因緣,眾生就感到了『有識身』──眾生自體,而『相續』的流轉生死。這也就是無明為父,貪愛為母,和合而生生死眾生的意思。」16而「行業,不是別的,只是與愛相應的,思心所所發動的行為。所以三事說的無明,愛,識,與十二支中的無明,行,識,是可以相通的。」17
  這與我們上面說到識依於行的「行」,也等於愛取所起的「有」;「無明」也等於無明觸相應的「愛」等煩惱並不相違。因為上說是就三世兩重因果中,過去世與現在世的惑、業作比對;其實,無明、行(愛)、識即可完整的代表。如以五支的愛、取、有、生、老死來講,「愛、取」是無明相應觸發展來的,所以這兩支當然含有無明在裡頭;「有」相當於行,是造作愛俱思相應行而有的三有;「生」是得未來世的有識之身,這簡化起來也就是無明、行(愛)、識。十支說也同於此,所以並不相違。
  眾生都是自我中心的,而且隱隱約約覺得有一個單獨存在的個體我,為什麼會這樣?因為我的感覺和你的感覺不一樣,我的看法和你的看法不一樣,我的感受和你的感受也不一樣,思想不同、意見不同、所好不同,就誤以為有一個獨存、不變的本體我,所以才需要保護自己。如果我們在根、境、識三和合觸的那個當下,與明相應,而不是無明相應,那麼,當下知道他的緣起無自性,就不會執著這個最好,非這個不行。一旦不想要了,又非除去不可,不然就視之為眼中釘、肉中刺,有的人就是因為這樣把情敵殺得抱頭鼠竄的,不曉得在做什麼!
  以前臺灣人的感情是很單純的,失戀也不像現在這樣,還要開車把對方給撞死!不是這樣的,人家是說「半暝月娘照西窗,偏偏照我守空房,關窗將月緊緊(快快)送,送去公園照別人。」你看,臺語多文雅!儘管自己形單影隻,獨守空房,卻希望將月兒送去映照那成雙成對的戀人,祝福他們!哪裡像現在的人講話這樣直白,又不懂真正的感情?這就叫做無明相應!你如果明相應就不會了,他不愛你就算了!有的說:「師父,你不懂啦!」是的,所以「懂的」才有煩惱!
  因為無明我見、愛染執著,所以我們對喜歡的,不得不笑;對不喜歡的,不得不哭;對憎惡的,又不得不生氣,我們眾生是不是就這樣愚痴啊?一會兒笑,一會兒哭,一會兒愛,一會兒恨,我們是不是都活在這樣的輪迴裡啊?這也是輪迴啊!還沒死就落入輪迴了,為何不跳脫這樣的框框呢?可以努力一試!

三、緣起法分為──有為法、無為法
 

依緣起而現起緣生的事相,同時又依緣起顯示涅槃。涅槃,即諸法的真性,也即是法性。經中曾綜合這二者,說有為法與無為法。依《阿含》的定義說:有為法是有生有滅的流轉法;此流轉法的寂滅,不生不住不滅,名無為法。18

  上文印順導師所引的,即《雜阿含•二九三經》,該經說:「此甚深處,所謂緣起。倍復甚深難見,所謂一切取離,愛盡無欲,寂滅涅槃,如此二法,謂有為、無為。有為者,若生、若住、若異、若滅;無為者,不生、不住、不異、不滅……」19
  所以,依緣起而現起的千差萬別的事相──緣起相,稱為有為法;有為法具四相(或說三相):生、住、異、滅(或說生、住異、滅)──生起、安住(持續)、變異、消滅。緣起諸法(緣起相)的法性──緣起性,稱為無為法;無為法即不生、不住、不滅的涅槃。
  有為法有生,必定會在持續安住之後變異、消滅,故說有為諸行是生滅無常的;然而這個生滅無常的法則,卻恆常不變。你們會不會覺得奇怪啊?講弔詭一點,因緣所生法明明是無常的,他的法性卻恆常,也就是說這個無常變化的法則是恆常如此的。換句話說,緣起相是永久在變的,而這個永久在變的法則──緣起性,則是永久不變。無論此時、彼時,此地、他方,對此人、彼人,都是如此,沒有例外;既非佛所創造,亦非其他人所創造,稱為「法住法位」。所以不是離開無常去找常,而是如何如實地去了解無常,無常的就還給他無常!
  一般人都害怕無常,害怕滅;但是,滅,不是就沒有了,滅了又會生,所以生不足喜,死亦不足憂。死,是生的開始;是不同時間、空間,不同形態的存在,我們擔心個什麼?害怕個什麼?一些在安寧病房的癌末患者,我都會幫他們破除這個執著。
  曾經去看過一位直腸癌又肝轉移的患者,我問他說:「你還在擔心什麼呢?」他說:「財產還沒分。」
  我告訴他:「那趕快把孩子叫過來分一分吧!我再教你一個方法:尿療!你為什麼怕死,你知道嗎?」
  他說他不知道。
  「就是因為你不知道自己死後要去哪裡,才害怕;如果你要去的地方是西方極樂世界,或是比現在更好的地方,那應該慶祝才對!所以想要做而還沒做的好事,趕快去做,這才是最重要的!」
  聽我這麼說,他把財產分完,又尿療,竟然好起來,出院去了!那就是因為他有個放不下的結懸在那裡,只要心態、觀念一轉,一切都改變!不過,他並沒有珍惜他的生命,有一天回寺裡拜佛,他兒子告訴我:「師父啊!我真不知道該感恩或是該埋怨呢?」
  「怎麼了?」我問他。
  「我爸爸沒死!」
  我一聽,不由想起竹溪寺的匾額──「了然世界」!這真的是……他才說他爸爸病好出院以後,跟他借了兩次錢,一次借三十萬,一次借二十萬,去簽賭「大家樂」。
  我說:「那也是你爸爸給你的錢,不是嗎?好吧!你爸爸禮佛出來了,你先到旁邊去,給他一點尊嚴,我來跟他談談。」
  我問老人家為什麼去簽賭「大家樂」?他說:「我病好以後才想到財產分完了,長孫卻沒分到,長孫就等同么兒。……」民間一般都有這種觀念,你們可不要這樣做!長子一份,長孫也一份,這樣就佔兩份了!兄弟會吵架,很多是因為這樣。
  他說這個小兒子從來不曾賺錢給他,才會跟他借三十萬來玩「大家樂」,要是中了獎,就可以分給長孫;沒中獎的話,這些錢原本也是他的。
  我後來跟他說:「你這條命是撿回來的,還不趕快去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真是枉費我的一番苦心!」
  我們是不是都這樣啊?害怕無常,又不知把握無有恆常、生滅變化的生命,去造善興福、自利利他,所以佛說「此甚深處,所謂緣起」,這個緣起是指緣起相;「倍復甚深難見」的,則是緣起性,這是行八正道,破我見、我所見,了達一切因、緣、果都無自性,由無自性的法所積聚的五蘊身心──我,也是無自性,那就不會再染著,所以「一切取離,愛盡無欲」,他就不會再想去佔有、支配,再造作愛俱思相應的行業來生人間,那就「寂滅涅槃」,這就是證緣起性──空性。
  「難見與倍復難見,是先後的次第悟入,這就是『先知法住,後知涅槃』了。」
20這是《雜阿含經》常講的中道正見的修行次第,也就是說你要先知道有善有惡、有業有報、有前後世,及凡夫、聖者的境界,並且了知這些緣起相都是如幻如化、無自性的,只要與明──智慧相應,如實觀緣起,如理正思惟,如分正抉擇(取捨),你知道並且深信不疑,就是得法住智。我們雖然知道無我,不過遇到了,以自我為中心的習慣、觀念都還會起來,那個慣性就出來了;要等到真正證無我、無我所才不會。
  關於「先知法住,後知涅槃」,我們還可以透過印順導師的這段文字來理解:

緣起正觀,是觀緣起的如幻因果生滅相,通達諸法的無自性空。觀緣起的幻相,是對緣起法的如是因生如是果的因果決定性,生正確堅固的認識,得諸法的法住智,理解因果幻相的歷然不亂。通達法性空,是觀因果幻相的本性空,生出世的涅槃智,悟入諸法畢竟空不生不滅。修行者,先要得法住智,知道名相的差別,因果的必然,生正確的知見。無論是聲聞、菩薩、佛,都先得此智,次得涅槃智證涅槃。21

  很多情本凡夫此生不能結為夫妻,就發願來世「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什麼是比翼鳥,你們知道嗎?是中國古代傳說的一種鳥類,相傳僅有一只眼睛、一隻翅膀,所以必須雌雄兩隻並翼才能飛翔,你們併在一起做什麼呢?連理枝,是兩棵樹的樹枝相連纏繞在一起。怎不乾脆發願當連體嬰呢?最好還同一個心臟,否則終究會被分割開來!所以不要胡亂發願,果真如你所願,可能就苦不堪言了!你如果了知緣起無自性,無自性的法組合成的人、我、法,一切一切都無自性,那就不會再落入愛染執著的煩惱纏縛,不會再造業輪迴。
  不過,有時候我們自己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都不自覺得呢!你如果常常在修觀,還比較容易覺察。有一次我在夾菜,夾到第三次才發覺我往這個方向已經夾第三次了,啊!我喜歡吃這道菜!我就故意不再夾這道菜,這樣還是矯揉造作啦!所以就有時夾,有時不夾,剛開始有點勉強,後來就很自然,「始而勉強,終而自然」。
  起初我是這樣想:我喜歡吃,別人也喜歡吃呢!你就霸著那道菜吃,就像工作,你都霸著那份工作做,那份工作又很難做,誰叫你都霸著難做的工作來做呢?你偶爾也可以讓給別人做嘛!是你認為難做,別人也許覺得很容易也說不定,那都是「我以為」、「我覺得」啦!所以你能夠如實觀緣起、如理正思惟,自然就能如分作出最佳抉擇,如法受持奉行,這比你中樂透還好用啦!真的!
(請待續)(謝杏熏整理)

【註釋】:
7印順導師,〈緣起法〉,《佛法概論》,頁149∼151。
8 印順導師,〈三乘共法章〉,《成佛之道》(增注本),頁172。
9 《雜阿含經》卷一二•二八七經,《大正藏》第2冊,頁80下。
10 印順導師,〈三乘共法章〉,《成佛之道》(增注本),頁172。
11 馬來西亞佛教總會編著,《佛學入門手冊》(宏法寺佛學基礎研習班•臺南妙心佛學研習班倡印,1985年校正本),頁76。
12 印順導師,〈緣起法〉,《佛法概論》,頁150∼151。
13 印順導師,〈三乘共法章〉,《成佛之道》(增注本),頁165。
14 《雜阿含經》卷一二•二九四經的經文作:「無明覆,愛緣繫,得此識身。」(《大正藏》第2冊,頁83下)印順導師在《成佛之道》的偈頌作「無明之所覆,愛結之所繫,有識身相續,相續而不已。」並解析說:「愛有染著的作用,使人繫縛在生死中,所以譬喻為結。」(增注本,頁167)顯然「愛結」比「愛緣」更能表達此煩惱的特性,證諸《雜阿含》、《中阿含》,以及諸多論典,的確多有「無明所蓋,愛結所繫」(《雜阿含》二六六、二六七經),「無明覆世間,愛結縛眾生」(《雜阿含》一〇一二經),以及「無明所覆,愛結所繫,愚夫感得有識之身」(《顯揚聖教論》等)的語句,因此內文仍引用導師《成佛之道》的原文「無明覆,愛結繫,得此識身。」
15 印順導師,〈三乘共法章〉,《成佛之道》(增注本),頁167。
16 印順導師,〈三乘共法章〉,《成佛之道》(增注本),頁167∼168。
17 印順導師,〈三乘共法章〉,《成佛之道》(增注本),頁168。
18 印順導師,〈緣起法〉,《佛法概論》,頁154∼155。
19 《雜阿含經》卷一二•二九三經,《大正藏》第2冊,頁83下。
20 印順導師,〈「法」之研究〉,《以佛法研究佛法》,頁109。
21印順導師,《中觀論頌講記》,頁508∼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