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8.5講于高雄淨心文教基金會


佛法十講(十六)

釋傳道主講

 

第六講 佛法的綱要──戒、定、慧三增上學


一、前言


   上一講「佛法的特質──緣起中道正見」,我們理論講得比較多,有些學員可能聽不大來,那沒有關係!佛法講究多聞熏習,多看、多聽、多思惟,慢慢地就可以理解。
  大家都算是有福報的,我們以前在三、四十年前,要聽聞佛法不容易,要聽到正法更難!所以我們都很珍惜。要向大德請開示,去了就先頂禮三拜,然後跪著請法,合掌諦聽,所以大德講的話,字字句句都記到腦海裡;只是好的也記,不好的也記,正確的也記,不正確的也記就是啦!因為當時講正法的人少嘛,沒有辦法,這就是福報因緣。
  我是從傳統佛教出來的,也經歷過一段暗中摸索的時期,就像臺灣話形容的「捎(sa1)無寮子門」。「捎無寮子門」知道嗎?就是找不到山寮或寮房的門(可不是「貓的毛」),意思是不得其門而入,當然就不見宗廟之美,所以我有所苦。後來讀了印順導師的著作,我知道可以融會貫通,所以我是抱著一種感恩、報恩的心,來回饋大家,與大家分享。
  戒、定、慧三增上學,與戒、定、慧三學不大一樣,你不要說:「我聽過了!」沒錯!我們在第三講「佛法的教育」介紹過。也不要說:「我知道了!」知道?做到了嗎?我常常說:一聽就過,叫做聽過了;我知,可不要變成倒頭栽(知)!要真正去了解、去實行,才是真知!
  佛法有八萬四千法門,八萬四千是形容眾多;有這麼多法門,為的是契應眾生的根性──契機,使令眾生契入真理實相──契理。一般眾生的根性,約煩惱的偏重來說,可分為貪行人、瞋行人、痴行人以及等分行人;等分行人就是說無論貪、瞋、痴等煩惱,他樣樣都不缺的那種。因為各人的習性不同,適合的法門也就不一樣。
  譬如貪心重的,通常多作慈善;瞋心重的,稱為法行人,也就是臺灣話說的「鐵齒銅牙槽」,凡事都要打破砂鍋問到底的,這種人通常較偏重慧解。愚痴心重的,稱為信行人,他是:你只要告訴我哪一個法門好,我跟著學,跟著修就好了;不要跟我講太多,講兩、三種要我選擇,我就一個頭兩個大了!
  由此來看,我們臺灣人是不是都被教育得很「成功」啊?雖說「貨比三家不吃虧」,但真正要你作選擇,你可能就怕了!所以一般人都要求答案,你只要告訴我答案就好了!講答案,那就永遠傻傻的,不會思考,不會分辨!我現在不是講答案,可以的話,盡量講綱要,講啟發性的;知道大要,細節應該如何去思惟、實踐,就看各位自己了!
  佛法中誠然法門眾多,但若能正確地信、解、行、證,那就如同城門有好幾個,我們無論從東西南北哪一個門,都可以進到城內。同理,無論學什麼法門,自己的根性是信行人或法行人,都沒有關係;重點在要能契機又契理,契理還要契機。適合我們的根性、程度、喜好,但是不合道理,那沒有用;合於佛法真理,但是程度不夠、個性不合,還是不能得到佛法的真實利益。
  我們若不了解種種法門依契理契機的施設,彼此有著相連貫的關係,那對這裡說這本經最好,那裡說那個咒最好,哪裡又說哪個法門最快,是徑中徑又徑,可以橫超三界、頓超十地等等,就會有每一種都好,卻無所適從之感。因為大家都想要「俗擱甜,大碗兼滿墘」嘛!所以我們需要有綱領,就像衣服,哪一個地方都可以拎起來,但是不整齊;你如果直接從衣領拎起來,提綱挈領,就不一樣。所以修學佛法,必須有一個綱要性的統攝依歸,才不致落得支離破碎。
  所謂佛法綱要,依解脫道而言就是三學,亦即戒、定、慧三增上學,此乃實踐佛法最具體的中道德目,也是通往解脫的不二法門,屬三乘共法。聲聞、緣覺如果沒有修三學八正道,不可能開悟解脫;以菩薩道來講,就不會成佛了!因為大乘不共法是建立在三乘共法的基礎上,所以這三增上學一定要把握住。這三者,初學者或者各有所偏,或偏重戒,或偏重定,或偏重慧,可以啊!如果學了三、五年,甚至十年、二十年,還在炫耀他的定修得多好,戒持得多謹嚴,那他就應該回家睡覺去!不及格啦!戒、定、慧三學要平衡發展,這很重要!
 

二、戒定慧三增上學


  我們先來講戒學、定學、慧學,這三學為什麼稱為「增上學」?戒是德行,定是修心,慧是思辨簡擇。如果我們是為了名、利、情,為了德行而持戒,這只能稱為戒學。如果我們是為了比誰的內心平靜,或為了有神通,能知過去、現在、未來而修定,這都叫做定學。如果是為了爭強好勝,為了著書立說,好得到名、利、情,說什麼書中自有顏如玉等等而修慧,這都只能叫做慧學。
  這個「增上」,是有力、勝解,能為他所因依的意思;對自己的現狀有所不滿,而想向上提升,這才能稱為增上。如為了作為修定的基礎而持清淨戒,這種戒才能稱為戒增上學或增上戒學。修定使身心平靜下來,是為了在定中思惟觀察修學過的法義,使煩惱減少,進而引發無漏慧,這種定才稱為定增上學或增上定學。修智慧,不單是為了有智慧,而是為了更高層次的身心淨化、解脫生死及度化眾生,這種慧才能稱為慧增上學或增上慧學。
  戒、定、慧三增上學叫做有漏,就是還有煩惱的成分在其中,因為我們剛剛在學嘛!內心總不免摻雜有雜染的因子,就有人被問到打坐可以坐多久?他表面上客氣地說:「沒多久啦!我一打坐下來,差不多三天三夜而已!」你一聽就知道他骨子裡其實驕傲得很!「那你呢?」沒想到對方更高:「沒什麼啦!我差不多一個星期而已!」人生苦短,你說要坐多久?真要比久,關子嶺的枕頭山不更久?從我還沒出生,它就在那裡,到現在始終靜靜的,動也不動地坐在那裡。靜靜地在那坐,叫做靜坐;現在講的定,不是靜坐,是心一境性名定。心能夠專一,集中思考,叫做定,當然深定不僅這樣而已,以下就分別來介紹三增上學。

 (一)戒學(尸羅波羅蜜或波羅提木叉)

  戒學是德行之學,一般聽到戒,就想到戒律、戒條,其實更重要而應該重視的,是戒的根本與實質。
  尸羅 梵語尸羅,意譯為戒,有清涼、平治等義。➊我們的身口意三業,想的、講的、做的如果不合理、不合法、不合情,就會傷害自己,又傷害別人;使別人苦惱,自己也苦惱,內心就憂悔熱惱。如能心淨持戒,克制自己不作惡行,那就能平治煩惱而得不悔,不悔就能得安樂,故說戒是清涼義。
  心地如何能得清淨呢?這要從深切的了解、懇到的誓願中,信三寶,信四諦而來。真能信心現前,就得心地清淨,從而產生一種止惡行善的力量,以防護自心,不犯過失,這才是戒學的根本。➋
  波羅蜜 具稱波羅蜜多,意為到彼岸──到達沒有煩惱束縛的境地,或超越一切煩惱束縛及世間名利情的困擾。波羅蜜還有另外一義:一切事究竟成辦,止惡、行善、清淨心都究竟成辦,這不容易的!尸羅波羅蜜,就是以戒行──德行作為我們日常生活人際關係自我規範的標準,離惡行善,清淨身心,饒益一切有情,又與空無我慧相應。不但自己能受持淨戒,又不輕視毀犯戒法或不能持戒者,這樣的持戒,才是真能超越煩惱生死,而到得涅槃彼岸的尸羅波羅蜜。
  波羅提木叉 
prAti是「各別」義,所以譯波羅提木叉為「別解脫」或「別別解脫」。prAti又有「對向」、「順向」義,所以或譯波羅提木叉為「從解脫」、「順解脫」。這一解說,為北傳佛教所常用。➌
  ⓵ 別解脫戒:我們的起心動念、講話、做事,有了一種錯誤,就引生一種煩惱;如能按照佛陀教我們的聖戒──德行去行,持一種戒,就減少一種煩惱束縛,逐條逐條受持五戒、十戒等,就可以各別防非止惡,而別別解脫該項煩惱過失,故稱別(別)解脫戒。
  所以持戒不一定全部受持,比如作生意和情治人員,有時候就不適合講真話;你講真話,說我們的軍火有多少,軍事設備如何,國防又是如何,那慘了!但是,不妄語戒不能持,我持其他的戒,可以吧?可以的。可以持一戒(稱為一分優婆塞、優婆夷),持二戒(稱為少分優婆塞、優婆夷),持三戒、四戒(稱為多分優婆塞、優婆夷),或者五戒全修(稱為滿分優婆塞、優婆夷)。所以作一名佛教徒有兩個條件:第一、受三歸依,又名三歸戒;第二就是要受持五戒,沒有受持五戒,就不能叫做在家居士。但受戒只是一個儀式,實際上你有沒有去做才重要!
  別解脫戒又稱為別解脫律儀,「戒,也稱為律儀。梵語三跋羅,如直譯應作等護;義譯為律儀,從防護過惡的功能而得名。」➍律儀有三類:除了上說的別解脫律儀,還有道共律儀(道共戒):這是破我見、我所見,得無漏慧,真智現前,以慧而離煩惱。他不必刻意持戒,身口意三業就都如法、如理、如分。
  第三是定共律儀(定共戒):這是說入定時沒有起心動念,身口也沒有行動,不會造惡;因定心現前,以定而離煩惱。對初學者而言,定共戒就像臭水、污水不去搖動它,讓它自然沉澱。沉澱下來,就像照鏡子一樣,可以自我觀照;但是一搖動它,又麻煩了!所以重點是在道共戒──於定中引發無漏慧,破我見、我所見而解脫,這是終極目標。
  ⓶ 順解脫戒:波羅提木叉的另一義譯:從解脫、順解脫,或隨順解脫,是說依佛戒法而行,即得清淨身口意三業,順向解脫涅槃。
波羅提木叉意義的演變 據印順導師對僧伽布薩說波羅提木叉(說戒)的考察,推論布薩制度的演化約可分為三階段,藉此我們即可了解波羅提木叉的意義在前後不同的演變,試述如下:➎

一、起初,隨佛出家的弟子道心真切,所以佛成道十二年以來,並未制立學處(制戒),當時布薩只宣說這樣的偈頌:「善護於口言,自淨其志意,身莫作諸惡,此三業道淨;能得如是行,是大仙人道。」➏覺音尊者稱之為「教授波羅提木叉」,大眾部所傳稱為「偈布薩」。

二、佛法廣大弘傳以後,出家眾越來越多,不免有僧品雜濫的情形出現,佛因而制立學處,向大眾公布,要大眾憶持,並理解其意義。學處的學習,大抵是在大眾和合布薩之時,所以起初的說(學處)波羅提木叉,不但是誦說,也是分別解說。

三、 等到制立的學處多了,比丘有所違犯而不知真誠發露的也有了,這才編集所制的學處,作為布薩所說的波羅提木叉。這是由僧伽和合,推一位上座,宣說(學處的)波羅提木叉,藉由僧伽的集體力量,使違犯者不得不悔罪,這就是覺音尊者所說的「威德波羅提木叉」。

  由上可知:在尚未制立學處之時,約「教授波羅提木叉」說,「初」(眾善法之初基)、「面」(眾善法之面首)、「上首」(眾善法中最為上首)、「最勝」(諸善之本,得生眾善),是波羅提木叉的初義。意謂波羅提木叉──戒法是一切善法的初基與根本依處,一切定慧等功德,都由此而成就。等到學處制立以後,誦說波羅提木叉(「威德波羅提木叉」),也就逐漸被解說為「別解脫」了。➐
  
1.制戒的因緣
  承上所說,釋尊制戒的因緣有二:一、動機不純的出家者多了;二、發心純正的出家者,有時也會因煩惱衝動而犯戒,故而釋尊因事制戒。在制戒之前,釋尊對出家弟子其實只簡單提示了「法味同受」、「財利共享」兩個原則。➑
  「見和同解」的「法味同受」:「見緣起即見法,見法即見佛」,相信因緣果報,有正見正行,念正行不忘,進而在正定中引發無漏慧,即得解脫。佛是見緣起無自性,破我見、我所見而解脫成佛。弟子們若如此,同樣得以涅槃解脫。
  「利和同均」的「財利共享」:寺院的東西不是出家眾私人所有的,是利和同均,財利共享的。所以你們供養出家師父要記住一點:不要只個別供養某位師父,應該寺眾人人有份,那知事僧就會去分配。最有名的就是唐朝的一位祖師,他當住持,寺眾有好幾百人,有信徒拿了一個梨子,說要供養師父,他就祝福對方:「所謂布施者,必獲其利益,若為樂故施,後必得安樂」。
  信徒回去以後,住持就要侍者將梨子搗碎,放入大水缸,加冷開水擺著,然後打板請大家來,一人舀一口喝。這是利和同均嘛!雖然水裡一點梨子的味道都沒有,但是有法味,大家喝了都感動流淚!當領導者的住持若能做到這樣,那不用擔心,寺眾的道心一定都很堅固。所以財利共享,釋迦佛當時是這樣講而已,大家因為對財產的私欲佔有感到罪惡,所以都能如法受持。
  不過,隨著出家弟子的越來越多,也就越來越不一樣了!釋迦佛成道十二年以後(有說二十年,有說五年),終因迦蘭陀子須提那作不淨行,而開始制立學處。➒上面說釋尊因動機不純的出家眾增多而制戒,這是其中一例。另外,據《(木奈)女祇域因緣經》➓所述,摩竭陀國的御醫耆婆,本是頻婆娑羅王的大太子,阿闍世出生後,耆婆自願放棄王位的繼承而去習醫。習成後當了御醫,也銜王命為釋迦佛及眾弟子治病。所以有很多社會人士為了讓御醫治病而出家,但是把病治好以後就還俗去了,這是出家者動機不純的另一例。
  因為上述這些動機不純者的寄食佛門,釋尊才因事制戒,以法攝僧,使出家者咸能在僧團中陶賢鑄聖,過著和合清淨的生活;另一方面也住持佛法,進而達到令正法久住人間的終極目的。所以佛對目犍連尊者說:「我正法律亦復如是,漸作漸學,漸盡漸教。…為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施設禁戒。」⓫這是說制戒是有因有緣的,所以在家有五戒、八戒,也有菩薩戒,出家就有比丘、比丘尼戒。
  制戒的另一個因緣是發心純正者的誤犯,為什麼誤犯?這有兩個原因:一是出家者修行的功力尚淺,而煩惱力較強;一是外境的誘惑力太強,
就是發心純正的出家者,有時也會煩惱衝動起來,不能節制自己而犯了戒。這對於佛法的修習,是極大的障礙,這需要給以戒律的限制;已經犯戒的,即責令懺悔,使他回復清淨。⓬否則,因衝動犯錯而未懺悔清淨,終將留下深刻的印記,成為進修德行的大障礙,不能得定,不能發慧。即使引發定慧,不要高興!也必是邪定、惡慧,那是很麻煩的事情!因事制戒的因緣就從這裡來。
  
2.制戒的意義:止惡、行善、淨心
  有人問說:「佛教的三藏十二部經那麼多,師父,你可以簡單用半小時的時間講給我聽嗎?」
  我說:「不必講到半個小時,五分鐘,三分鐘就可以了,那就是止惡、行善、淨心。」所以我們這裡取名為淨心文教基金會,是有著深意的。
戒,消極的說是止惡,就是諸惡莫作,斷身、口、意的十惡業等。積極的說是行善,也就是眾善奉行,到達慈悲喜捨四無量心的發揮。深層來說是淨心,使我們的心與無我相應,引發無我的空慧。所以由戒生定,你的德行很好,引生的定是正定,引發的慧是無漏慧而解脫,這是制戒的意義。
(請待續)(謝杏熏整理)

【註釋】:
➊ 印順導師,〈三乘共法章〉,《成佛之道》(增注本),頁178。
➋ 印順導師,〈三乘共法章〉,《成佛之道》(增注本),頁178∼180。
➌ 印順導師,《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頁112∼113。
➍ 印順導師,〈三乘共法章〉,《成佛之道》(增注本),頁179。
➎ 印順導師,《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頁110∼111。
➏ 《四分僧戒本》,《大正藏》第22冊,頁1030中。
➐ 印順導師,《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頁112∼113。
➑ 印順導師,〈法與法的創覺者及奉行者〉,《佛法概論》,頁18。
➒ 印順導師,《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頁109。
➓ 《(木奈)女祇域因緣經》,《大正藏》第14冊,頁896下∼902上。
⓫ 《中阿含經》卷九(三七)《瞻波經》,《大正藏》第1冊,頁478下。
⓬ 本講,道師父係依印順導師所著《佛法概論》第十八章〈戒定慧的考察〉(頁229∼244)一篇講述而成,所以文稿內容若有引用導師原作,皆以標楷體加黑標示,不再另行加註頁碼,敬請讀者逕行參閱導師原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