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8.5講于高雄淨心文教基金會


佛法十講(十 七)

釋傳道主講

 

第六講 佛法的綱要──戒、定、慧三增上學


二、戒定慧三增上學


 
(一)戒學(尸羅波羅蜜或波羅提木叉)
  
3.懺悔與持戒
  上面講過,出家,在印度是厭倦世間一般的生活,感到私欲佔有的罪惡,不願再為家庭的溫飽而造惡,這是第一點。第二、痛切有情的自相殘殺,感到一切是無常與苦迫,
發心出家的,必對於這樣的人生有所警覺,對於過去的自己有所不滿。對於生死有厭離心,即對於自己有懺悔心,這才能生活於出家的僧團而得佛化的新生。這是講出家,至於在家的信眾,也要有「住非家想」的見地,才能成解脫分善根,或者現身證覺。所以在受戒時,舉行真誠的懺悔,是非常重要的。
  什麼叫做「住非家想」?字面上看起來很簡單,我們先了解什麼叫做「家」?中國的「家」字,就是一個牢籠,一隻「豕」(豬)被蓋在裡頭,在這個以愛為名的牢籠裡,可以不惜造作無邊罪惡,來滿足感情與財產的私欲佔有。「非家想」,就是說你有家庭,對先生,對太太,對孩子,你要把他們當作一個生命體來尊重;不要當作你的財產,你所有的來佔有與支配。沒有離開佔有與支配的心,沒有這種「非家想」的觀念,那是不得解脫的。
  互相佔有很可憐呢!電視上不是常常出現一個廣告嗎?現在有了手機,要追蹤對方太方便了!「你下班了沒?」「到家了沒?」弄得對方不耐煩:「不要控制得那麼嚴,好不好?」熱戀中的情侶也許覺得這樣很好,很甜蜜;但是到最後就說:「你不要吵我,好不好?」還是各有一方天地比較好。
  在德國,孩子不屬於父母所有的,而是國家的,所以父母不可以打小孩、虐待小孩,否則就得抓去坐牢。臺灣雖然也有家暴防治法,但是華人普遍有這種心理:「孩子是我生的,我要把他打死,也是我的權利。」這絲毫沒把他當作生命個體看待,應該要尊重!「住非家想」不是叫你不管家庭,而是說關心家庭,關心對方,愛對方,卻不佔有和支配對方,這樣才能不黏縛,才能解脫,這是非常重要的!
  
佛法的懺悔制,出家者於大眾前坦白的披露自己的過失,接受僧團規定的處罰。經過一番真誠的痛切懺悔,即回復清淨。……惟有如法的懺悔,才能持律清淨,才能使動機不純的逐漸合律。在家眾受了戒,也是這樣。所以懺悔與持戒,有著密切的關係。這又與修定有關,你如果品行不好,一打坐下來,想的都是過往所做的惡事,那任何風吹草動,都會讓你膽顫心驚,不得安心,所以就不可能得定!這是事實。
  
戒律的軌則,不在乎個人,在乎大眾不是我個人修好就好了,不是呢!佛教的戒律在乎團體──僧團。不在乎不犯──事實上每不能不犯,在乎犯者能懺悔清淨。注意:是懺悔,不是後悔!請問:有沒有哪一個人從小到大都沒犯過錯的?請舉手。不可能嘛!那就不是人了!
  有人問孔子:「你的學生之中,哪一個最賢明、最好學?」他回答說:「有顏回者好學,不遷怒,不貳過。」
13顏回他生氣的時候不會遷怒別人,不會因為自己正在氣頭上,就把不相干的人也給罵進去,還怪人家為什麼在他不高興的時候來跟他說話,他不會。不貳過:同樣的過錯,他不會犯第二次。
  佛弟子之中,有「持戒第一」之稱的是誰?優波離尊者,偷偷告訴你們一個祕密:其實大多數的戒律,都是因優波離尊者而制的,他被稱為持戒第一,是因為他不犯貳過。這一條戒佛陀制定以後,他就不再犯;但是以後又做別的,人家說不可以,他說:「佛又沒制」,所以佛就又制,那無論如何,都是後來的人倒楣嘛!不過,要不貳過也很不容易哦!你們試試看,同樣的過錯不犯第二次,戒律我看一看,覺得很有意思!所謂的持戒第一,不是比賽哦!是說他以持戒作為典範來教育眾生,這是他的特色。佛教講的第一,都是特色,不要誤會了!
  
學者應追蹤古聖的精神,坦白的發露罪惡,不敢覆藏,不敢再作,使自己的身心清淨,承受無上的法味。犯了錯以後如果遮遮掩掩的,那就沒辦法再去作好事,因為你得花費很多時間和精神去掩飾它,就像甕裡有毒物,你把它覆蓋住,蓋得越久就越臭!不如乾脆倒出來洗一洗,雖然還是有臭味,但是過一段時間就好了。這一點,中國人,尤其是臺灣人比較麻煩!愛面子!所以就有人形容這種習性是:「貪財怕死愛面子,好騙難教耳孔輕(耳根軟)」,希望我們大家改過來!
  從懺悔與持戒,我們來講律制的目的:佛陀之所以制戒,目的在建立和合、清淨的僧團,使正法久住人間。僧眾如有違犯,即應如法懺悔,接受僧團規定的處罰:罰掃廁所,不得受請供養等等;僧團開會羯磨,要表決什麼事,你犯了戒,還未懺悔清淨,就沒有資格參加。通常佛教議事的程序,會依事情輕重而有一白三羯磨──一次報告,三讀通過;一白一羯磨──一次報告,一讀通過;或單白羯磨等差別。若是無關大眾全體的小事,至少也得一白(向一人說明)。至於議事的表決,經常採用全數通過制,如一人反對,即不能成立。但也有行黑白籌而取決多數的,用意都是在維持僧團的清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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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僧團律制的精神有三:尊上座,重大眾,主德化,
15這都是印順導師幫我們整理出來的。尊上座:上座就是長老,他先出家,年齡長,戒臘高,所以在生活上以種種禮遇來尊重他。但如果開會議事,則是一人一票,票票等值,這是重大眾;你不能說我是長老,我是創辦人、董事長什麼的,就整個否決掉,不可以!這是僧團中民主、平等、法治精神的展現。主德化:僧眾犯了錯,不是一味呵責他,或將他逐出僧團(除非犯了不通懺悔的重罪);而是運用大眾的力量以道德感化他,使他向大眾懺悔,回復清淨。好比以手去作惡,難道你就把手給剁掉嗎?不是這樣;應該是教他以同一隻手去作善,這是主德化。這三者是佛教律制的精神,我們應當知道。
  
4.持戒與慈悲
  戒律的廣義,包含一切正行。所有好事、好話,都是戒律。但依狹義說,重在「根本五戒或十善業道」。
  五戒 以不殺生來講,我不想被殺,別人也不想被殺,所以持不殺生戒。我不想被偷、被搶,別人也如此,所以持不偷盜戒,不與不取。我的家庭不想有第三者介入,別人也一樣,所以不去破壞他人的家庭和感情。我不想被騙,別人也不想,所以持不妄語戒。不飲酒,不是叫你不要喝酒而已,是說一個學佛的人,應該隨時保持我們的身心平靜、清醒,酒也好,毒品也好,一吃下去以後,行為不能自我克制,內心又不清不楚、顛顛倒倒的,不該說的說了,不該做的做了,傷人又害己,因此持不飲酒戒。
  不殺生而慈悲,不偷盜而義利,不邪淫而節制,不妄語而誠信,不飲酒而善調身心。這五戒的前四戒是根本戒,又稱為性戒,意思是說不論受戒與否,做了這些行為,本身就是罪惡,所以叫做性戒。不飲酒稱為遮戒,遮戒是佛陀為了避世譏嫌而制的,凡是對身心不好的,都應該遮止,但也可以開緣。好比醫生告訴你藥引需要用到什麼酒,沒有它就不能發揮藥效,病就不容易好,這樣的話可以開緣。重點在於:我們不要身心不清楚地亂說、亂做,這才是重要而根本的。
  十善業 這是五戒的擴大,包括身業有三: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口業有四:不妄語,不惡口,不兩舌,不綺語。意業有三:離貪欲,離瞋恚,離邪見。
  進一步說明三種身業:(1)不殺生:是不斷其內命,你殺死他,他的生命就喪失了。所以消極的說是不殺生;積極行持,即為護生。不殺生也是一種慈悲,因為你不忍他受到痛苦,又使他有安全感,此即慈悲護生。(2)不偷盜(不與不取):是不傷奪其外命──身心以外的財產,包括動產、不動產。因為人類依賴這些生活嘛!你奪走以後,他就無以為生了,所以不偷他、不搶他。積極行持還要布施他,隨分隨力地來幫助他。(3)不邪淫:是不礙家室和好,不破壞他人家庭的感情,進而促使其幸福圓滿。
  四種口業:(1)不妄語:不混淆是非而說誠實語。(2)不惡口:不予人難堪而說柔善語。前不久,我看了探索頻道的紀錄片,有個小偷闖進人家家裡偷東西,被抓到了。抓到以後,那個主人不但以言詞羞辱他,又逼他脫掉衣服,光著身體走出去。後來這名小偷就去拿了馬槍,折回來朝主人開了六槍,結果當然一命嗚呼了!小偷抓到了,你看要報案或送警局都可以,何必拿話刺激對方呢?所以不要逞一時的口舌之快,切記「利刀割體痕易合,惡語傷人恨難消」,
16很多人就是仗著一張嘴巴,講話比刀劍還銳利,不要這樣!這樣到頭來,自己就有苦頭吃了!(3)不兩舌:就是不挑撥是非,不破人和合而說正直語。(4)不綺語:不講那些誨盜誨淫的話語,不啟人邪思而說淨法語,這是非常重要的!
  三種意業:在十善業中,這是根本,稱為三善根──不貪、不瞋、不痴,應當(1)離貪欲而嚴謹克己;(2)離瞋恚而寬恕他人;(3)離愚痴而明辨因果事理。《阿含經》也這樣講:「離貪故,心(定)得解脫」;「離瞋故,慈悲(戒)得解脫」,或說「無量心得解脫」;「離痴故,慧得解脫」。但是在印度,這三種早就沒有平衡發展了,因為聲聞者偏重厭自身苦,不重愍有情苦,所以他的淨化自心,偏於理智與意志,忽略情感。因而德行根本的三善根,多說「離貪欲者心解脫,離無明者慧解脫」,對於離瞋的無量心解脫,即略而不論!一直到以利他為先的菩薩行者重視慈悲,才從慈悲為本中完成聲聞所不能完成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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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聚淨戒 初學菩薩行,是從十善學起,名為十善菩薩。菩薩戒就是十善正行,不過從善行的不同意義,可總攝為三聚淨戒:(1)從離惡防非來說,名為律儀戒,這是止惡。(2)從廣集一切善行來說,名為攝善法戒,這是行善。(3)從利濟一切眾生來說,名為饒益有情戒或攝眾生戒;
18這當然也是行善,但深刻來說,從利他行中自利,最終也可說是淨心。
  三聚淨戒若就止持、作持二門來分別,律儀戒是止持門──止持作犯,你停止,不再作就是持戒;你沒有停止,去作了就是犯戒。這是三乘共戒,所以在受菩薩戒前,應先受七眾的律儀戒。攝善法戒與饒益有情戒是作持門──作持止犯,教你行善、淨心,你去作了,就是持戒;如果停止不作就犯戒。這是不共二乘的大乘戒,但為了悲愍眾生、利濟眾生,菩薩戒並不如聲聞戒,只是一味消極地不殺、不盜,不、不、不……,反而在願代眾生受無量苦的悲心驅使下,敢殺、敢盜……,所以慧遠大師才通論三聚淨戒,一一之中皆有止持與作持二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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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戒學,印順導師說得精確:
戒律的廣義,包含一切正行。但依狹義說,重在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等善。出家眾的四根本戒,比在家五戒更嚴格。淫戒,連夫婦的正淫也禁止;妄語,重在未證謂證等大妄語,還沒開悟說開悟;沒見到鬼神來,說有鬼神來;沒有神通,說有神通,用這樣來招搖撞騙、顯異惑眾,這種人應該逐出僧團,這是非常嚴重的!因為他不誠實,不信因果,在佛教中是敗害的!我這樣分析,有很多人會心生不滿,認為應該隱惡揚善,甚至還有人說:「若要佛法興,除非僧讚僧」。這句話固然不錯,但意思的詮釋卻錯了!讚僧應該是讚歎那些有德有能的,而不是讚歎那些亂七八糟的,害群之馬你也要讚歎他?這是鄉愿!濫好人!絲毫不足取!
  重未證說證的大妄語,
這都與定學有關。你說謊,打坐下來就不安心嘛!不殺、盜、淫、妄為根本的戒善,出家眾多從消極的禁止惡行說。這裡的出家眾,是指聲聞解脫僧,菩薩就不是這樣。但在家眾持戒,即富有積極的同情感。要知戒善是合法則的,也是由於同情──慈悲喜捨的流露而表現於行為的。如大乘的淨土,有些是沒有比丘僧,沒有聲聞、緣覺,而只有菩薩僧的。了解這個意思嗎?就是說他是在家眾,但是他應用菩薩精神,雖然有家庭,卻不會彼此佔有支配,這是佛教的理想國。但是當時印度的風尚是出家修行嘛!一方面可以減少家庭的干擾與牽掛,另一方面也比較不會自私,否則就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當宗教師,最好是如此。
  關於戒善的根源,印順導師引《雜阿含》(卷三七•一〇四四經)中,佛為鞞紐多羅聚落長者所說謂:
「若有欲殺我者,我不喜;我若所不喜,他亦如是,云何殺彼?作是覺已,受不殺生、不樂殺生。」──淫盜等同。20釋尊稱這是「自通之法」,即以己心而通他人之心的同情,近於儒家的恕道。所以身語根本戒的受持不犯,不但是他律的不可作,也是自律的覺得不應該作。作了以後,法律要制裁,戒律要制裁的,叫做他律。這是在已然之後,比較沒有力量;人家沒看到,可能就犯了。自律是發自內心的覺得不應該這樣作,不管有沒有人看見都如此,正所謂「君子不欺暗室」。21
  
這例如不殺,不使一切有情受殺生苦,也是給一切有情以安全感。進一步,更要愛護有情的生命,戒不即是慈悲的實踐嗎?你們看,印順導師這個地方將戒的精神講得如此淺白,平易近人,平凡可學,我們應該如何感恩!
  再舉《雜阿含》(卷三二•九一六經)佛為刀師氏聚落主所說,這個刀師氏聚落主就是專門打造刀具,打鐵店、打刀店的聚落主。佛對他說:
「若於有心殺生,當自悔責不是不類。若不有心殺生,無怨無憎,心生隨喜。……心與慈俱。……如是偷盜對以悲心,邪婬對以喜心,妄語對以捨心。」22這以四無量心別對四戒,不過約他的偏重說,其實是相通的。也就是說不殺生而使眾生有安全感,即不殺生與慈心俱;同時,也是不殺生與悲心俱,與喜心俱,與捨心俱。
  
如《中含•波羅牢經》佛為波羅牢伽彌尼說:「彼自見斷十惡業道,念十善業道已,便生歡悅;生歡悅已,便生於喜;生於喜已,便止息身」;你的身體就得到輕安,因為沒做壞事嘛!所以就覺得心安理得。心安是因為理得──是得到道理,不是得到地理。所以「止息身已,便身覺樂;身覺樂已,便得一心。」你的心就容易靜下來,定於一,就能夠有定。「伽彌尼,多聞聖弟子得一心已,則心與慈俱,……」就能夠與慈悲相應,所以「無結、無怨、無恚、無諍。」23你如果能自見斷十惡業,念十善業,就可以心與慈俱,悲、喜、捨皆同於此,不用每一種都講。
  
依五戒、八戒、十善業而說到四無量心,這是經中常見的教說。尤其是《增一含.三寶品》,以施為「施福業」,五戒四無量為「平等福業」,七覺支為「思維福業」,這即是施、戒、定三福業,而佛稱戒與四無量為平等福業,屬於戒善,這是極有意義的。什麼是平等?平等即彼此的同一,大乘所說的平等慈,同體悲,即是這一深義的發揮。上面講過了,同體悲,我不想被殺,他也不想被殺,而且,他的感受與我的感受一樣,叫做感同身受,發揮起來就是菩薩道了。
  
慈悲喜捨與定心相應而擴充他,即稱為四無量。四無量心是可以解脫的,這本是戒的根源;由于戒業清淨,同情眾生的苦迫,即引發慈悲喜捨的「無上人上」法。戒與四無量的相關性,可證明佛法──止惡、行善、淨心的一切德行,本出於對人類──有情的同情,而求合于和樂善生的準則。和樂善生,是不是自己一個人?不是!是你與你的家庭,你的社區,以及所有動植物都平衡無諍。
  
戒與慈悲,是側重于「無瞋」善根的。但這在限於時機的聲聞法中,還不能充分的發揮出來!所以我們前面為什麼說「離瞋故,無量心(戒)得解脫」在當時的印度略而不談,因為聲聞者(解脫道)厭離心重,認為尋求個人煩惱生死的解脫比較重要,其他的人事不重要,因此你要他積極去參與社會改革、淨化服務,他就比較不樂意,這是根性問題。(請待續)(謝杏熏整理)

【註釋】:
13《論語•雍也第六》。
14 印順導師,〈出家眾的德行〉,《佛法概論》,頁219。
15 印順導師,〈出家眾的德行〉,《佛法概論》,頁220。
16 語出《增廣昔時賢文》。
17 印順導師,〈菩薩眾的德行〉,《佛法概論》,頁247。
18 印順導師,〈大乘不共法章〉,《成佛之道》(增注本),頁276∼277。
19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二),頁500b∼501a。
20 《雜阿含經》卷三七•一〇四四經,《大正藏》第2冊,頁273中。
21唐•駱賓王〈螢火賦〉有云:「類君子之有道,入暗室而不欺。」
22《雜阿含經》卷三二•九一六經,《大正藏》第2冊,頁232上、中。
23《中阿含經》卷四(二〇)《波羅牢經》,《大正藏》第1冊,頁447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