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8.5講于高雄淨心文教基金會


佛法十講(十八)

釋傳道主講

 

第六講 佛法的綱要──戒、定、慧三增上學


二、戒定慧三增上學


 
(二)定學(禪那波羅蜜)
  禪那 「禪那,譯義為靜慮,一般稱為禪定;為定的一名。……定與慧,在修習成就的(聲聞)菩薩行中,是相應不離的,稱為『止觀雙修』,『定慧均等』。也就因此,聲聞及菩薩法中,每以禪及三摩地等定,來稱那與慧相應的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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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離欲與定
  
依戒生定,是在三業清淨的基礎,修得清淨的禪定(三昧、瑜伽等大同小異),為內心體驗必要的修養法。
  現在的佛教,表面上看起來很興盛,卻是「虛胖」,外表胖胖壯壯的,但是不實,因為對法義真正了解的並不多。對法義不了解,體驗就少;自己的實修少,就沒有信心,哪個人說什麼方法好,你就跑過去了。不論信多久,學多久,一旦生了病,或病得快死了,哪個人說幫你灌頂加持一下就會好,抽籤、改運就會好,你就也想試試,也想要信了。正見沒有建立,信心還沒有根,當然談不上力量。有信根,才有信力嘛!這要注意的。所以,所有的緣起正見,都要在我們的日常生活落實,隨時拿來作為勘驗自我的標準。
  對佛法義理有所體驗,有這種修養,才會有絕對的信心。如果偏於定,就會變得驕傲、固執!因為我有體驗,你沒有,問題來了!有的人戒行德行不好,但是去一趟南傳禪修回來,就不一樣了:「來!你排班排到後面去,因為我已經修到四禪的境界,你沒有,所以你排後面去!」這叫莫名其妙!戒、定、慧,戒──德行,你不說;慧──正見,你不說,只專門講定,說他一打坐下去,都忘卻山河大地。……我倒是要問一句:「那你出定以後,怎麼斤斤計較都沒忘卻?」這是很重要的關鍵。定是世間共學,通於一般宗教,釋尊是用作引發真慧的方便,以此有別於世間,所以在佛法的德行中,還是有此行門。
  
修習禪定,必以離欲為先。如貪戀物欲與性欲,那是不可能得定的。禪定必須離欲,欲到底是什麼呢?這個要知道,印順導師跟我們講得很清楚:微妙的五欲──色、聲、香、味、觸,這五種不過是誘發情欲的因緣。他本身不是欲,內心的染著才是。內心一向受著環境的誘惑,所以呵責五欲。欲是習以成性,隨境染著的貪欲。所以《法句經》說:「欲、我知汝本,意以思想生,我不思想汝,則汝而不有。」25
  欲是習以成性的,有的人說:我喜歡吃什麼,喜歡聽什麼,……才沒那回事!不是生下來就這樣的,是習以成性。譬如父母親都喜歡吃辣,這個家庭慢慢習慣了吃辣,日子久了,你就覺得吃辣很快樂,沒有辣就不對味。包括一切的色、聲、香、味、觸都是這樣,習慣使然。但是外來的刺激,越刺激就越不覺得刺激;不覺得刺激,就想找更刺激的,有些人會搞起婚外情,就是因為這樣,覺得外面的比較好。一旦生活在一起,就有得吵了!都是這樣。所以要看破他的虛幻,要注意這一點,這一點是轉化的一個契機,忍一忍,心念一轉就過去了!
  
《雜含經》(卷四八•一二八六經)說:「非世間眾事,是則之為欲。心法馳覺想,是名士夫欲。」26「士夫」就是我們有情,凡夫。佛法的修定離欲,重於內心煩惱的調伏,並非拒絕世間一切。你想要貪,那是內心,不是叫外境不現前,或者乾脆逃離一切。否則,守護根門,遠離五欲,會同於外道波羅奢那的堵塞聰明了(雜含卷一一•二八二經)。27這段經文是說外道波羅奢那的弟子鬱多羅往詣佛陀,佛陀問他:「你的老師有沒有教你們修根的法門啊?」鬱多羅回答說:「有的,世尊,我的老師教我們眼不見色,耳不聽聲,就是修根。看到美好的色彩和男女色,我們就把眼睛蒙起來;聽到悅耳的音聲,我們就把耳朵塞起來,這樣就是修行了!」
  釋迦佛聽了,就反問他:「是這樣嗎?若如你的老師所說,那盲者也是在修根嘍?」站在佛陀身後,正在為佛搧風的阿難也質疑地說:「果真如你的老師所說,那聾者也是在修根嗎?因為唯有聾者才耳不聞聲啊!」是啊!照這麼說,那盲者就有道行,聾者就有功夫,啞者都有德行了?這樣對嗎?不對了!譬如啞者,他們也會生氣呢!只不過他們生氣時所表達的,我們不完全了解就是了。盲者的耳朵如果正常,那他的音感、記憶力通常特別強,為什麼?因為他不強記的話,有可能就活不下去了。我們常常滿不在乎就是因為我有眼睛、我有嘴巴,大不了再問一次嘛!所以就會依賴。
  
人類有眼耳鼻舌身等五根,即不能不受用五境──色聲香味觸;生存人間,即不能不衣食資生。所以佛法的離欲,不是拒絕外境這些看的、吃的、聽的,是淨化自心而適當的──合於社會情況,合於身心需要而受用這些,不為環境的愛著而牽轉。所以《雜含》(卷二一•五六四經)說「三斷」,有「依食斷食」;28《中含•漏盡經》說「七斷」,有「從用(資生具)斷」。29特別是釋尊自身的生活,可作確切的證明。
  「依食斷食」,不是叫你不要吃,是說在吃的時候,要了解「需要」和「想要」,除了是正當的需要以外,還要適合自己的身分。我們「需要」的不多,「想要」的很多!什麼是「需要」?以飲食來講,吃得飽、有營養就夠了!目的是什麼?為了有體力。佛教裡頭飲食是當作藥,用來醫治我們的饑渴病,因為不吃就沒力氣,就會病、會死。所以飲食不是為了享受,不是為了驕人,不是為了莊嚴,不是為了漂亮,好讓人稱讚,不是的!是為了養命好修養自己,止惡、行善;是為了淨化自己的身心和社會。為了這樣而吃,你會不會貪吃?不會啦!你就不會成為美食專家。佛教徒如果成了美食專家,那不會解脫的。所以「依食斷食」是這樣講的,你如果要「食予肥肥,格予椎椎」,只知道吃,遇到事情就裝笨,任人宰割,那就麻煩了!
  再講到「七斷」之中有「有漏從用(資生具)斷」,這是說在衣、食、住、用(藥)四種資生具的使用上,應該抱持何種心態,才能斷除煩惱憂戚。對於資生之具,我們知道那都是需要而已,所以不要貪,不要講究,講究到最後就很麻煩!重點還是把「需要」和「想要」分清楚,不要求名牌,不追逐流行,只是維持最起碼的生活需求,這樣就對了!好比穿衣服,為的是防止蚊虻風雨寒熱等,為的是維持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的禮貌。保暖與禮儀,我們知道這兩個作用就好了,穿衣服的意義在這裡。
  從釋尊自身的生活來看,他不曾為衣食住藥的受用而起煩惱。三個月的結夏安居,婆羅門原本承諾要供養卻食言了,馬師以馬麥供養,他也吃得津津有味。阿難不忍,內心嘀咕著:「怎麼成佛了還吃這個?」佛欲解開他的心結,就將剩下的餘飯施與他,阿難一吃:咦?竟是世所稀有的勝妙美味!這才明白原來如來的微妙功德,是如此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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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這段經文,我就想起我們小時候最喜歡吃人家喜宴結束後,「貺」(heng7)給左鄰右舍的「菜底」(吃剩下的菜餚),市場裡聽說也有專門賣「菜底」的,但是很多人都說沒有以前好吃。為什麼會這樣?我後來想通了,因為以前的「菜底」是集眾人的口水嘛(以前沒有公筷母匙),所以好吃。釋迦佛吃過的又不一樣,他的牙齒比我們多,舌頭又廣又長;味蕾多,分泌的消化酶也多,所以他無論吃什麼都非常好吃,因為佛的功德福報圓滿嘛!
  挑食的人福報就比較差,這不吃、那不吃的,弄到最後一定全身病。佛不是這樣,他有時接受百味食的供養,有時也吃粗食;但是他對美食不貪,對粗食不起瞋惡,可口、不可口,他都清楚明白。衣、食、住、用,莫不如此。住高樓重閣,他照樣入定、睡覺;在塚間、樹下坐,也一樣自在。他穿著名貴的金縷袈裟,也穿糞掃衣,墳場撿來的裹屍布洗一洗、染一染,他照樣穿。病了,有醫生看,就吃醫生開的藥;沒有的話,就服陳棄藥──尿療法,這還是戒律裡頭的。
  
佛雖如此,還是被稱為少欲、知足、無事、寂靜(中含•箭毛經)。這可見問題在內心;不繫戀於環境,不追逐於塵欲,那麼隨緣適量的享受,無不是少欲知足。反之,如貪欲熾盛,那即使遠離人間,粗衣惡食,也算不得少欲,離欲。《法句經》裡這樣講:「草衣內貪濁」,31說外表雖然穿得破破爛爛的,但貪欲心、瞋恨心卻非常重,那沒有用的,那是「乞食(乞丐)揹葫蘆」,歇後語就是「假仙」(裝模作樣),所以重點是在內心的離欲,而不是外表。
  
2.修定的意義
  
習定的方法,儘可不同,但大抵調身、調息、調心,使精神集中而歸於平靜。然而這只是共世間定,還要進一步由定發慧──在定中起觀,觀緣起無常,緣起的,在時間上一定無常;無常的所以苦,苦所以無我。「我」是自在義,可是人生世間觸處不得自在,所以知道是無我。無我所以無生,沒有一個本體生,就沒有一個本體滅,所以說緣起無自性。我們在定中修四念處觀也好,四諦觀也好,目的都在引發空無我慧相應而解脫,這是修定的終極目標。
  底下再引印順導師在《成佛之道》〈大乘不共法章〉的一段話,來說明修定的理由與意義:

修止而能得定,就能成辦種種有義利的事業。所以說:『制心一處,無事不辦』。修止而得住心時,身心引發輕安,身心都輕快舒適,而有行善離惡的力量。眾生一向在散亂心中,對欲境的抗拒力,煩惱的制伏力,善事的進修力,都非常薄弱,總覺得有心無力,如逆水行舟那樣的艱難。身體也如此,身體健康的,也時有煩勞不堪的感覺。如久病一樣,身心都滯重遲緩,軟弱無力。如修止而能住正定,依住心而發生堪能性,就是從身輕安而生身精進,從心輕安而生心精進;過去無能不堪的情形,全部改觀。依止這樣的堪能性,就能勇於進修,作成所要作的事業。什麼是要作的事?聲聞人,依定才能得現法樂住,得殊勝知見(天眼),得分別慧,得漏盡解脫。大乘行人,依定才能引發身心輕安,引發神通等功德;能深入勝義,更能作饒益眾生的種種事業。總之,佛法的殊勝功德,都是離不了定的,所以應專心修習禪定。32

  3.修定的方便
  《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這樣講:「若欲安心習學(定),必須善知方便。」33方便就是方法、技巧,你缺乏方便善巧,修再久可能都不得成就,所以善知方便很重要。
  天臺宗將止觀的修習分為方便與正修,方便是指修習止觀前的預備功夫,共有二十五項,稱為「二十五方便」。內容包括修定前的心理、生理、環境等條件的預備,以及修習止觀必須注意的心身調適方法與修行態度等。同學可以參閱《中華佛教百科全書》第二冊,
34以下就分別介紹:
  ⑴具五緣:⓵持戒清淨;⓶衣食具足;⓷閑居靜處(依止無憒鬧處);⓸息諸緣務(摒息人事交際、治生、工巧、聽學讀誦等外緣);⓹近善知識(親近外護、同行、教授等善知識)。
  其中,持戒清淨尤為修定必備的基礎,因為「戒淨便得無(熱惱追)悔;無悔故歡;歡故生喜;由心喜故,身得輕安;身輕安故,便受勝樂;樂故心定。
35一般人只欣慕禪定的功德,而不知應從持戒學起。唯有持戒清淨,才能心安理得,「寢安,覺安,遠離一切身心熱惱」;「無諸怖畏,心離驚恐」,36身心一直在安靜中,再加修定學,自然易修易成,37這一點,印順導師特別強調與重視。
  ⑵呵五欲:⓵色欲;⓶聲欲;⓷香欲;⓸味欲;⓹觸欲。
  「如修定而想有成就,那一定要『離欲及惡不善法』。因為定是屬於色無色界的善法;如心在欲事上轉,不離欲界的惡不善法,那是不能進入色界善法的。」
38欲是五欲,「五欲是淨妙的色、聲、香、味、觸,這是誘惑人心,貪著追求的物欲。……在五欲中,男女欲是最嚴重的;」39前面講過,如對物欲及男女欲戀戀不捨,絕不能得定。因為禪定的本質,不外乎厭此欣彼,厭塵欲而欣心樂。要對世間的人事,和物質、感情的佔有感到厭煩,欣慕修定那種明淨安定的境界,才能得定。就好比工作,你如果覺得那裡不錯,這裡也不差,那你會換工作嗎?不會的!你如果覺得這裡很差,那裡才符合自己的理想,可能一秒鐘都待不下去,馬上就跳槽,不會等到領年終獎金啦!這是事實。有欣有厭,這個功夫不高,卻是最基本的。
  ⑶棄五蓋:⓵貪欲蓋;⓶瞋恚蓋;⓷睡眠蓋(惛沉闇昧);⓸掉悔蓋(心之躁動謂之「掉」;憂惱已做之事謂之「悔」);⓹疑蓋(疑自,疑師,疑法)。
  修定應離的惡不善法,是「五蓋」。「這都是覆蓋淨心善法而不得發生,對修習定慧的障礙極大,所以叫蓋。」
40底下再敬錄印順導師對五蓋的定義,以供同學參照:

五蓋,是欲貪蓋,瞋恚蓋,惛沉睡眠蓋,掉舉惡作蓋,疑蓋。……欲貪,從五欲的淨妙相而來。瞋恚,從可憎境而起。惛沉的心情昧劣下沉,與睡眠鄰近,這是從闇昧相而來的。掉舉與惛沉相反,是心性的向上飛揚。惡作是追悔,是從想到親屬、國土、不死,及追憶起過去的事情,或亂想三世而引起的。疑從三世起,不能正思惟三世的諸行流轉,就會著我我所,推論過去世中的我是怎樣的,……這一類的疑惑。41

  ⑷調五事:⓵調節飲食;⓶調節睡眠;⓷調身;⓸調息;⓹調心。
  調節飲食:不吃那些容易致病或增加睡眠、增添煩惱的食物,也不過飽過飢。無論在家、出家,無論學佛多久,如果非吃什麼不可,不吃就睡不著,坐不安穩,那就不要談什麼功夫了,我們用那個味道誘引他,他就動了!所以飲食方面需要調節。
  調節睡眠:眠是眼食,不過分少眠,也不過分貪睡。真正進入熟睡,其實五分鐘就夠了,這個觀念我已經打破。我講一個事實,我們如果很想睡卻必須工作,不能睡,不得已就會打個盹,打盹要多久?有沒有五分鐘?沒有啦!有時連一分鐘都不到,搖頭晃腦一下,待會兒精神就很好了,那是真正達到最大的邊際效用,真的睡著了!忍不住呢!打個盹,就好了!睡太久,這邊壓迫到就翻過來,壓久了又翻過去,翻來翻去就像在煎魚一樣,煎到最後,連皮都要掉了!所以睡越久,人越累,你們可以試試睡個一天一夜看看,保證你腰痠背痛的!
  調身:修定時,身體不可太疲勞,不可太散漫,應保持平穩正直,舒適安和;不可前俯後仰,也不要有緊張積壓的感覺。調息:調呼吸使之漸細漸長,不可太喘,要似有若無,若存若亡,也不要吸進來的氣長,呼出去的氣短,都不要!要很順。調心:使心繫念所緣相,不散亂,不惛沉,不掉舉,心意集中(歸一)而能平正,自然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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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⑸行五法:⓵欲;⓶精進;⓷念;⓸巧慧;⓹一心。
  欲:不是世間的欲望,而是志願修習禪定等諸深法門的希求願欲。精進:就是勤,堅持禁戒,棄捨五蓋,初夜後夜專精不廢,認真地貫徹始終。念:明記不忘,憶持對治;常念不忘世間之欺誑可厭,禪定之可尊可貴。巧慧:知道世間的欲樂是暫時的、相對的、變化的、苦迫的;唯有修定發慧得解脫,才是真正徹底的究竟樂,所以就能巧慧分別。一心:就是得定。
  
4.佛法對於修定的態度
  佛法修定而不重定(因深定易生染著而不得解脫),這句話很重要,修定的主要目的是集中精神,從而引發無漏慧,離我、我所執,破我見、我所見而解脫。所以修定是工具,是過程,而不是目標。
  
佛法常說依定發慧,所依的定不必是極深的,多少能集中精神就可以了。所以不得「根本定」的,或但得「未到定」的,但是一念相應「電光喻定」的,都可以引發勝義慧,離煩惱而得解脫。如「慧解脫阿羅漢」,不得禪定,但對於生死的解脫,已切實做到。否則,定心愈深,愈陶醉於深定的內樂中,即愈對佛法不相應。如因定而生最高或頂好的世界,也不能解脫,反而是「八難」的一難。佛法修定而不重定,是毫無疑問的。偏於禪定的,必厭離塵境而陶醉于內心。久而久之,生活必流於忽略世間的現實生活,思想必落於神我型的唯心論。……禪定,要遠離物欲與男女欲,但不知定境也同樣的是貪欲。……禪定也還是無明貪欲的產物。
  
5.定與神通
  依深定可引發天眼通、天耳通、神境通、他心通、宿命通等五通,是常人所不能達到的超常經驗。
這不是佛法的特色,不能獲得正覺的解脫,是外道所共有的。古代宗教的神秘傳說,與有人利用這些神秘現象,號召人民作軍事的叛變,這都是事實。佛法所重的是漏盡通,漏是煩惱,破我見、我所見,自覺煩惱的清淨。佛弟子能深入禪定的,即有此五通,佛也不許他們利用這些來傳佈佛法,更不許利用來招搖名利。非特殊情形,不能隨便表現。
  戒律中規定:為了斷疑生信,可以顯神通。好比有一位比丘,他還沒證四果阿羅漢,卻說自己已證四果阿羅漢,博得了國王、大臣、百姓的尊敬,後來大家就集會羯磨:「來,你說你證四果,有神通,展現給大家看一下吧!」
  他說:「戒律裡頭規定不可以顯神通!」
  「如果為了斷眾疑可以,這不是對外。」大眾這樣回應。
  但他根本施展不出什麼神通,於是因為這個大妄語而被逐出僧團!這種例子不少。所以,
如有虛偽報道,沒有神通說有神通,還沒開悟說開悟,還沒證果說證果,為佛法的大妄語戒,勒令逐出僧團。神通,對於社會,對於自己的危險性,惟有釋尊才能深刻理會得。那些以神秘來號召傳佈佛法的,真是我佛罪人!
  印順導師是苦口婆心啦!在臺灣,說他開悟證果、有神通的,用列車都載不完。你們如果信佛學佛一、二十年了,還相信這些,我會說:你連門都沒有進來,不要說登堂入室!
  一般成就定的,可以得到三種通遍的殊勝功德:一、明顯(心極明淨);二、無分別(心安住而自然任運,了了分明);三、微妙的身心輕安。這樣深妙的定德,還只是共世間的定,也是凡夫所可以修得的。那麼,該如何分別世間定、出世間定,或大乘定、小乘定呢?這全由所修的觀慧而成差別:得未到地定後,如修欣上厭下的六行觀,就成世間的色無色定。如以無常為觀門,漸入無我我所觀,即成聲聞乘的定。如進觀法性空、不生不滅,與大乘般若相應,就成大乘禪定。
43可見觀慧才是決定大小乘、世出世間定的關鍵,而不是禪定本身。
  現在在臺灣,禪修是太普遍了,對於禪修所可能誤入的歧途,印順導師早提出他的警語說:

有些偏好禪修的,不讀不誦三藏教典,以為這只是增長知解,於修持沒有多大用處。在這種遠離顯了教典,專心修習,憑自己的一些修持經驗,就以為了不得。由於這是離欲的,所以覺得自己不起煩惱(欲界的),就以為斷煩惱而不為煩惱所染了。由於任運的無功用無分別心,就以為無分別智的證悟了。由於起定而定的餘力相隨,就以為動靜一如,常在定中了。看作解脫的有(如說修得四禪,以為得了四果),看作成佛的也有,不知這還是共世間定的初步呢!其實,有這樣修驗的人,也並不太多。有些還在修止過程中,有些身心特殊經驗,就狂妄得不知自己真面目!修禪而不修觀慧,以為禪那就是般若,這是永不能深入出世法中,真是可悲愍的!44

  但修禪定,不修觀慧,不能解脫生死,更不可能成佛!印順導師如此斬釘截鐵地告誡我們,多麼值得禪修偏好者引以為戒!(請待續)(謝杏熏整理)

【註釋】:
24 印順導師,〈大乘不共法章〉,《成佛之道》(增注本),頁313。
25 《法句經》卷下〈愛欲品第三十二〉,《大正藏》第4冊,頁571中。
26 《雜阿含經》卷四八•一二八六經,《大正藏》第2冊,頁354中。
27 《雜阿含經》卷一一•二八二經,《大正藏》第2冊,頁78上∼79上。
28 《雜阿含經》卷二一•五六四經,《大正藏》第2冊,頁148上、中。
29 《中阿含經》卷二(一○)《漏盡經》,《大正藏》第1冊,頁432中、下。
30 《中本起經》卷下〈佛食馬麥品第十五〉,《大正藏》第4冊,頁162下∼163下。《大寶積經》卷一○八〈大乘方便會第三十八之三〉,《大正藏》第11冊,頁606中、下。
31 《法句經》卷上〈教學品第二〉,《大正藏》第4冊,頁559下。
32 印順導師,〈大乘不共法章〉,《成佛之道》(增注本),頁315∼316。
33 《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二,《大正藏》第46冊,頁483下。

34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二),頁167b∼168b。

35 《瑜伽師地論》卷二二,《大正藏》第30冊,頁405下。

36 《瑜伽師地論》卷二二,《大正藏》第30冊,頁406上。

37 印順導師,〈三乘共法章〉,《成佛之道》(增注本),頁198∼199。

38 印順導師,〈三乘共法章〉,《成佛之道》(增注本),頁199。

39 印順導師,〈三乘共法章〉,《成佛之道》(增注本),頁200∼201。
40 印順導師,〈三乘共法章〉,《成佛之道》(增注本),頁201。

41 印順導師,〈三乘共法章〉,《成佛之道》(增注本),頁201∼202。

42 印順導師,〈五乘共法章〉,《成佛之道》(增注本),頁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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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順導師,〈大乘不共法章〉,《成佛之道》(增注本),頁332∼334。

44 印順導師,〈大乘不共法章〉,《成佛之道》(增注本),頁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