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2010.1.6講于高雄淨心文教基金會


佛法十講( 三十)

釋傳道主講

 

  


  
第十講 修學佛法的道次第

 


三、阿含道次第

 (四)阿含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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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有人性,如將道擬人化,道也有道(的特)性。了解道性,不但對自己的修道有益;要為人介紹,也容易使對方契入。
  楊郁文教授將阿含道的道性(特性),分成十七種(而不只這十七種),並將其歸納為見道之要求,修道之要求,證道之要求與行道之肯定四部分,以下就分別來介紹:
  1.見道之要求:對於道的〔整體性〕、〔次第性〕、〔隨時性〕、〔因依性〕、〔緣起性〕、〔法性〕,要有深刻的認知與掌握,才能見道──證初果,得四不壞淨。
  ⑴整體性:這可以由八「支」聖道與三十七菩提「分」法來說明。「支」、「分」,意思相同,都是指部分或成分;部分、成分是對整體說的,有整體,才會講他的分支。
  用這樣的概念來解說,那八支聖道就可以理解為要成就解脫的聖者,完備聖人的人格所必具的八種修學方法。雖然為了說明的方便而分別為八,但這八支就是一個整體,如同人的五臟六腑一樣,相依共存,不可分割;一分割開來,就失去作用、失卻功能,所以楊郁文教授形容他是「互相的有機的組合」,「有靈性的組合」。
  如《雜阿含•七八七經》說:「正見者能起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
32這是重視正見(慧)的先導性,強調在正見的攝導下,才能次第引生其餘七支正道。換言之,每一道支都需要正見作為眼目,與正見相應而修習。
  不只如此,《中阿含•聖道經》又說:「有一道令眾生得清淨,離愁慼啼哭,滅憂苦懊惱,便得如法,謂聖正定有習有助,亦復有具而有七支。……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若有以此七支習助具,善趣向心得一者,是謂聖正定有習有助,亦復有具。」
33這是說修習聖正定,才能離愁憂、得清淨。但是要得聖正定,並不單是兩眼一閉、雙腿一盤,就可以修得;而必須先修正見至正念,在前七支的根基、助伴下才得成就。
  那麼,該如何修習前七支呢?經中接著說:「彼中正見最在其前;若見邪見是邪見者,是謂正見;若見正見是正見者,亦謂正見。……彼如是知已,則便求學;欲斷邪見、成就正見,是謂正方便。比丘以念斷於邪見、成就正見,是謂正念。此三支隨正見,從見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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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段經文,也就是我們在第七講引印順導師書上的解析所講的:「如正見,專心一意於正見(這是正念),努力於正見的修學(這是正精進)。又從正見中了解正志,專心一意於正志,努力於正志的修學。像這樣,正語、正業、正命也如此。這樣的正見為主,正精進、正念為助,『以此七支習助具,善趣向心得一者,是謂聖正定』。」
35由此可以證知:八正道的每一道支,並非各各獨立、互不相干,而是一個互動的、有機的組合在運作。
  八正道,又是(七類)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其中一類。三十七菩提分,是趣向正覺解脫的三十七種成分(修法),而不只這三十七種(詳後)。我們說過,三十七菩提分法其實不出八正道的範疇,而可以總攝為戒定慧三增上學,如四念處是正念的內容;四正勤(四正斷)是正精進的內容;四如意足(四神足)是從正定發神通的內容。七覺支偏於定慧的說明。五根如與八正道對論,那末,信是依勝解來的,所以正見能成就信根。精進根是止惡行善的,與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相當。念根就是正念。定根就是正定。慧根,依次第說,就是無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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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五根,佛又作過這樣的開示:「信根者,當知是四不壞淨;精進根者,當知是四正斷;念根者,當知是四念處;定根者,當知是四禪;慧根者,當知是四聖諦。」
37由此,四不壞淨、四禪與四聖諦,又因五根而與三十七菩提分法發生關聯。
  再說八正道的從正見到正定,道支並不是到正定就結束了,最終還要在正定中發無漏慧,才得正解脫。自知解脫貪、瞋、痴等煩惱,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稱為解脫知見。
  經中說學者(還未到無學位的有學,謂之學者)成就八支聖道,漏盡阿羅漢成就十支無學法,十無學法也就是八支正道加上正解脫與正智(楊教授稱為正果智或證智)。
38這樣,十無學法又與三十七菩提分法產生關聯,所以楊教授的〔三十七菩提分法〕表解,39除了原本的七大類修法,還將十正法、40十正行、四不壞淨、四聖諦、四道智、四果智41都納入其中,使我們了解到一一法門間的互動與連結,由此建構成一個綿密的修行網絡,這是道的整體性。
  但是,佛為什麼要說這麼多不同的法門呢?我們也許會覺得疑問,印順導師說:眾生的生死是同一的,解脫生死的道,也不會是不同的。之所以有不同的道品,是佛隨順眾生的根機不同,才說這種種別異的法門。
42雖然表面看來,似乎名稱不同,修法不同而引起我們不同的認識;但其實,這一一法門是詳略互通而皆導向菩提(涅槃)的。所以我說這三十七菩提分法,是整個有機體而契理契機的適當隨順行,理由是:「藥無貴賤,對症就是良藥;法無高下,應機便是妙法。」
  ⑵次第性:次第性就是修道的前後次序,先學什麼,次學什麼,再次學什麼,一法接著一法,按部就班,最後便得涅槃解脫。如《增一阿含•第一○經》說:「戒清淨義者,能使心清淨;心清淨義者,能使見清淨;見清淨義者,能使無猶豫清淨;無猶豫清淨義者,能使行跡清淨;行跡清淨義者,能使道清淨;道清淨義者,能使知見清淨;知見清淨義者,能使入涅槃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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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阿含•七車經》的內容大致相近。
44經中,滿慈子比丘舉了一個譬喻說:波斯匿王有事,必須在一日內從舍衛國去到婆雞帝,於是他就在兩地間布置了七車,藉由一車接續一車的換乘,終得在一日內抵達目的地。
  修道也是如此,不能一步登天,而必須循著佛說的道次第依序漸進,所以佛在《中阿含•一九五經》又說:「我不說一切諸比丘得究竟智,亦復不說一切諸比丘初(即)得究竟智;然漸漸習、學、趣跡,受教、受訶,然後諸比丘得究竟智,此諸比丘所得究竟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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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究竟智就是涅槃智,一入門就馬上要得到涅槃智,那是不可能的。一定要依循道跡,次第修習,不但自學,而且秉受善知識教導、督促,先知法住智,然後才能得涅槃智,這是講道的次第性。
  ⑶隨時性:「隨時」是說隨順時節因緣,這裡舉了兩個例子來說明。一是農夫田作,有三件事必須「隨時善作」:耕田、灌溉和播種。你不要那個季節明明是乾季,沒有雨水,你還要播種;那個季節就不適合種這種作物,你偏要種這種作物,那就沒有順應時節因緣。
  只要你能夠隨順適當的時節,隨時耕作,隨時灌溉,隨時下種,那這樣,你不必明天去看它熟了沒有,後天也去看它熟了沒有,時間到了,果實自熟。修行也如此啊!只要隨順時節因緣,善修戒、定、慧三學,你不必記掛著自己什麼時候不起煩惱、心善解脫,功行純熟,自然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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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一個例子,佛以煉金為例來說明如何修得正定。譬如技藝精巧的金匠,將生金(原金)置於爐中加熱,他必須適時地搧風,使火旺盛起來;還要適時地在金上灑水,以免過熱;火力若恰到好處了,就繼續維持。如此適時地搧風,適時地灑水,又適時停止,這三法巧妙運用,就能將生金冶煉成純金,並打造成各種金飾。
  修定也是如此,應該適時地思惟止相、舉相與捨相。如心下劣惛沉了,就應該提起正念,策發精進。如心掉舉散亂了,就應該制心、持心(止)。如心不下沉、不上舉,那就應該行捨,持續保持平衡的心態。能夠隨時調整這三相,心自能漸漸得定,
47這是說明道的隨時性。
  ⑷因依性:因依性是講法法相益、法法相因,這是說在先前眾多條件的輔助下,產生了一個新成就的法;而這個新成就的法,又是後來所成就的另一法的條件基礎。前法與後法之間彼此依靠、互相資益,就叫做因依性。
  這裡舉了佛與縈髮目犍連的問答來說明。不同於雙賢弟子的目犍連,這一位是跟隨外道異學出家的捲髮目犍連。(前略)縈髮目犍連請問佛:「有沒有哪一法能令弟子修習多修習,即得到明解脫的利益成就呢?」佛陀告訴他:「七覺分修習多修習,自能得到明解脫的利益成就。」縈髮目犍連又問:「要如何成就七覺分呢?」佛告之以:「四念處修習多修習,自能成就七覺分。」
  縈髮目犍連再問:「那要如何成就四念處呢?」佛答以:「三妙行修習多修習,自能成就四念處。」縈髮目犍連又問:「那該如何成就身語意的三清淨行呢?」佛告訴他:「六觸入處律儀修習多修習,自能成就三妙行。」縈髮目犍連還是不明白,就再請問佛:「怎麼說六觸入處律儀修習多修習,就能成就三妙行呢?」
  佛於是對他開示了根律儀的修法說:「當眼見到適意、可愛念,能增長欲樂、令人貪著之色,能夠不喜不貪、不染著、不讚歎,正念安住。見到不適意、不可愛念,能增長苦受之色,也能不嫌惡、不瞋恚、不排斥而保持正念正知。耳鼻舌身意對聲香味觸法,在根、境、識三和合觸的當下,都能如此生警覺心,與明相應,不隨境轉,一而再、一而再地修習多修習,乃至形成一種良好的慣性,即成就根律儀。根律儀成就了,自能圓滿三妙行。」
  縈髮目犍連接著又請問佛:該如何修習三妙行、四念處、七覺分,佛一一為他詳細解說,最後說:「……七覺分修習成就,自然能得明慧解脫,清淨圓滿。目犍連啊!就是這樣法法相依,法法相益,一法修習成就了,自然圓滿另一法,由是從煩惱生死的此岸而到涅槃無生的彼岸。」
48這是講到因依性。
  ⑸緣起性:上面講的整體性、次第性、隨時性、因依性,其實總說都可以謂之緣起性,「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
49集世間與滅世間,同樣都有因有緣,所以緣起性就舉十二緣起為例:「緣無明行,緣行識,緣識名色,緣名色六處,緣六處更樂(觸),緣更樂覺(受),緣覺愛,緣愛受(取),緣受有,緣有生,緣生老死,緣老死苦」50,這所以純大苦聚集。
  一般凡夫遇苦,因為不明苦因,所以更迷惑、更造業,更造業就更受苦,因此形成一個苦的惡性循環;但是聖人就不同。楊郁文教授舉了一個譬喻很好,凡夫就像掉入漩渦,越旋越深,無力自救;但漩渦也有一股反作用的離心力啊!聖人就是藉著這股離心力,不是往漩渦裡栽進去,而是甩出來。這股甩出來的離心力,就是對苦集滅道的體會!
  佛說諸受是苦,苦真實是苦,不可令樂,為什麼?因為無常的緣故。當你諦實地體會苦,知道苦由惑業而來,確信苦集可滅,進而踏上滅苦集之道,這種對苦集滅道四聖諦的深信確知,就是四不壞信(淨)。經中接著說:「習苦便有信」,這個信就是聖出世間八聖道的正見。「習信便有正思惟,習正思惟便有正念正智,習正念正智便有護諸根,護戒,不悔,歡悅,喜,止,樂,定,見如實、知如真,厭,無欲,解脫,習解脫便得涅槃。」這個「習」可作因或緣來解釋。
  這一次第與我們上面說的阿含道次第表相通,正思惟即正志,有見賢思齊的正願欲,又念茲在茲地實踐正見正知的一切,即展開了無漏戒增上學:護諸根、護戒。因為護戒,便得不悔、歡悅、喜、止、樂、定,這是定增上學。見如實、知如真是慧增上學。能夠見如實、知如真,自會厭離以前的染污心、佔有心、支配心而無欲無求,那就解脫一切煩惱的束縛牽纏,得涅槃無生。這也是一步一步、環環相扣,隨時調整的,所以也可以說是整體性、次第性、隨時性、因依性,或者底下說的法性。
  ⑹法性:法性也就是緣起性,一一法的本性,亦即空無自性;因為空無自性,所以遇緣則起,緣滅則無,法爾如是。
  《中阿含•不思經》裡頭,佛對阿難說:「持戒者不應思令我不悔。阿難!但法自然,持戒者便得不悔。」
51修行不是憑空想像,所以持戒者不用去「想」:我要得到不悔;只要能做到持戒清淨,自然而然就無愧於心而得不悔,這就是法自然。
  這個自然,不是自然界的自然;而是合於因果必然的緣起法:「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自然。所以不是你想解脫,就可以解脫;但只要你按部就班地修學,具備了解脫的條件,因緣成熟,不必去求,不必去想,自然解脫!
  所以禪宗有一句話,大家都忽略了:「佛,不是修成的」;後面一句:「不修更不是」!佛不是你去修,去要求才成的;但是不修的話,凡夫永遠是凡夫!所以修行,不是要求成佛;而是修到因緣成熟了,水到渠成,自然成佛。所以叫做「不待時」,「非時通達」,不是一定要多久的時間,才會開悟證果;而是這些應該具備的,解脫成佛的條件都具備了,自自然然解脫成佛,所以不必問別人,這就是法性,也就是法自然。
  2.修道之要求:在修道的過程,應當了解並且依道的〔相應性〕、〔對治性〕、〔相須性〕、〔平等性〕、〔中道性〕而修,才是最穩當的修行。
  ⑴相應性:就是契理、契機,相應、相順說世、出世法,這裡舉了《別譯雜阿含•二○九經》
52,來說明相應性。
  經中說到有一外道修行者優陟,因為折服佛陀的智慧辯才,而來請問佛陀如何教育弟子。佛陀告訴他:譬如幼兒園的小朋友來到這裡,我就教他們唱歌跳舞、玩遊戲,還有點心吃,讓他們在歡悅的聚會中學習,這就是相應。如果是一個年過八十的老人,髮白面皺,牙齒都快掉光了,還教他這些歌舞兒戲,那就不相應。因此佛說:「我佛法中,相應相順,如童子戲。」
  佛法的自行、化他,都應該把握這個相應性。如果對方要求的,只是現生來世的福樂圓滿,那你就對他說三福行,教他修施、戒、定。對方是在家眾,你就不要教他修出家行;應該說世間法的,就教以世間法;他有解脫出離的心,再進一步對他說出世法。他如果是婆心很切的菩薩根性,你就不能教他當自了漢,那不相應!反之亦然。
  對方如果只是個孩子,你可不要教他念佛往生呢!我有個同參道友就是這樣,見國中生揹著沉甸甸的書包,竟然對他說:「你書包揹得那麼重,背都駝了,不要念書了!念佛往生就好了!」我心想:「那你自己怎麼不念佛往生啊?」說法不相應,就不能得法饒益、義饒益、梵行饒益。教育化他是如此,自行修道也是如此,必須契應自己的根性。我們的個性是怎樣,煩惱取向是怎樣,修什麼法門比較相應,這都應該知道,這是講到相應性。
  ⑵對治性:這相似於因依性,也就是要知病與藥,知道是什麼病,才開什麼藥方。如要得正定,必須勤修八斷行,來滅除五種過失,
53這就是對治性。
  修定的五種過失是懈怠、忘聖言、惛沉掉舉、不作行、作行。要對治懈怠,必須修信心:深信禪定能得身心輕安,成辦一切事業;也深信自己切實修學,一定能得定,那自然「信為欲依,欲為勤依」,引起修定的希求願欲,而勤精進。從身輕安而生身精進,心輕安而生心精進,以前做不來的事,現在做起來就很輕鬆。這樣,自己越有信心,就越是法喜充滿,所以信、欲、勤、安這四種斷行,是對治懈怠的過失。
  以正念對治忘聖言,聖言是聖者所開示的法義,這是作為修止的所緣境。如能繫心在同一境相,念念不忘聖言(或其他所緣境),那心就不會向餘處馳散,也就漸漸地安定下來。
  不必講到修定,有些人平常在聽經聞法,就是聽也聽了,看也看了,卻是一下子就忘記了。所以我勸大家要趁著自己腦筋還沒打結,還可以正常思考的時候,趕快多聞正法來開發智慧。否則就像我們成長教育講座請的一位醫師
54所講的,有些失智症患者的家屬,往往忽略發病的前兆,等到患者都「發糞塗牆」了才送醫,那就很麻煩!有的是洗澡不知道要脫衣服;有的是幫他洗好了,轉身進去拿個乾淨衣物,一回頭他已經把香皂吃掉一大半了,那個時候才要來學佛、歸依,可能就很困難了,所以要把握現在,多蓄備一些能量。
  心能以正念安住在所緣境,還要以正知時時來關照他,確知他安住而明顯,如有惛沉掉舉(這裡是指更微細的),也要以正知來覺了他,使心不向散亂流去。
  假使覺了心正在惛沉掉舉,卻由他惛沉掉舉;或者惛沉掉舉太嚴重,不容易遣除,就不設法對治,這叫做「不作行」,這時應該修「思」來對治:如沉相現前,就修舉相,使心明了有力;如掉相現前,就下心使他舒緩,或專修安住。如修到惛沉掉舉都息滅了,心已平等安住,那就不必再「作行」,而應該「捨」,使心平等正直而行,這是「由滅五過失,勤修八斷行」的對治性。
  另外,《長阿含•第九經》也講到「六出要界法」的對治:修慈心對治瞋恚,以悲心對治憎嫉心,以喜心對治憂惱心,以捨心對治憎愛心,以無我心對治狐疑心,以無想行對治眾亂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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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代高僧印光大師提倡「念死入道」,這是以念死來對治放逸。如我們常念的『普賢警眾偈』說:「是日已過,命亦隨減,如少水魚,斯有何樂?」所以「大眾!當勤精進,如救頭然。」我們的頭髮如果著了火,你還會說:我明天再來救,明年再來救嗎?不會的!一定馬上就把火給熄滅了!這就不敢放逸。
  ⑶相須性:「止觀俱修,得諸解脫界。」
56最初要先修止,止成了再修觀,止觀俱修,最後止觀俱成,止中有觀,觀中有止。就如同我們洗手,「左右相須,左能淨右,右能淨左。」57雙手在水中搓揉,互相幫對方洗乾淨,就是左右相須。修止觀也是如此,修止有助於修觀,修觀也有助於修止,這就是相須性。
  ⑷平等性:這裡舉佛陀教化二十億耳為例來說明。二十億耳出家後,獨自精勤修行卻不得開悟,所以想還俗回去作一名在家弟子。
佛陀知道後,就遣人去把他叫到跟前來,以他所擅長的彈琴為喻教示他:「就如將琴弦調到鬆緊適中,才能奏出美好的樂曲,修行也是如此。精進太過,只會增加掉悔;精進太緩,又令人懈怠,所以應當平等修習攝受,莫著、莫放逸、莫取相!」二十億耳聽完,一下子就悟入了!這是以恰到好處的精進,來說明平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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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⑸中道性:離苦樂二邊行,就名為中道性。這裡舉《中阿含•拘樓瘦無諍經》為例來說明:「佛言:莫求欲樂極下賤業,為凡夫行;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相應,離此二邊,則有中道,成眼、成智,自在成定,趣智、趣覺、趣於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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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說過,印度當時的修道者,不是修極端的苦行自虐,就是修樂行放縱感官;但這兩個極端,釋尊都親自體驗過,並且證明不能成道,所以他在成正覺之後的初轉法輪,一開口就對昔日的五位侍者說中道法,要他們離苦樂二邊、行中道。苦的時候如實知苦,知道他是緣起無自性的;樂的時候如實知樂,也知道他是緣起無自性的,生滅生滅就過去了。所以,該吃的時候吃,該穿的時候穿,該休息的時候休息,見聞嗅嚐覺知在對境的當下,不喜不憂,正念安住,這樣就不會黏著,這叫做中道性。
  3.證道之要求:必須具備〔實踐性〕、〔實證性〕、〔漸次性/分證性〕。
  ⑴實踐性:修方便隨順成就,謂之實踐性,這裡且引《雜阿含•二六三經》來說明。
60經中,佛對諸比丘說:「如果不修方便隨順成就,而只一味在內心祈求:令我得漏盡解脫,那是不可能的!」為什麼?因為他只有解脫的目標和理想,並沒有實際去修習能令自己漏盡的解脫之道。不修習何等漏盡解脫之道呢?「不修習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也就是三十七菩提分法。
  佛接著舉了三個譬喻來說明,第一個譬喻是孵蛋,母雞下了很多蛋,牠不必祈求上天,讓牠的雞子順利孵出;而只要認真地孵覆,隨時留意蛋的溫度和調整位置,等到小雞成形,自能用嘴爪由內往外,安全地破殼而出。
  第二個譬喻:如巧師與巧師弟子手持斧柄在工作,天天捉持同一個地方,並不覺得那個地方特別凹陷;但是日子久了,手捉之處自然現出凹陷的指痕。修行也是這樣,只要精勤修習三十七菩提分法,雖然不自知見今日斷了什麼煩惱,明日斷了什麼煩惱;但煩惱是一天一天在淡薄,煩惱斷盡之時,自然自知自見。
  第三個譬喻:如綁在船身的藤索,不論乾或濕的藤索,都很難徒手去弄斷它;但是經過夏日六月的風吹日曬雨淋,乾了又濕,濕了又乾,你不必刻意去弄斷它,最後它都會自行斷裂。修行也一樣的,只要精勤修習三十七菩提分法,終得漸盡一切煩惱結使。
  這一經的譬喻非常貼切易懂,佛弟子常說我要修行,我在修行;但修行不是離開我們原本的生活,去到寺院或深山才叫修行。而就在我們的生活中,在面對順境、逆境、不順不逆的時候,能不能清楚明白、不隨境轉,而把我們所了解的佛法實踐出來,自我療癒,對治煩惱。一點一滴地努力堅持,一點一滴地自解纏縛,這才是真正將佛法實踐在我們的生活日用中。
  ⑵實證性:離貪瞋痴三毒,超越欲界、色界、無色界三界的輪迴,才能自記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自知不受後有。」
  什麼叫做實證?無論聲聞、緣覺、菩薩和佛,有一個共同的標準──離三毒,貪、瞋、痴永滅,才叫做實證。如果貪名、貪利、貪吃、貪穿、貪用、貪徒弟,貪一切一切,那決定沒有解脫!所以不是你說了、我說了就算,臺灣話怎麼講?「大目港牛販──先講先贏」,也不是很多人講就贏哦!
  首先舉《雜阿含•四九九經》為例,
61提婆達多的弟子月子比丘,有一天來拜訪舍利弗尊者,舍利弗問他:「你們老師都說些什麼法教育你們啊?」月子比丘回答說:「老師教我們『比丘心法修心,是比丘能自記說:我已離欲,解脫五欲功德。』」
  印順導師分析說:這可見提婆達多的修心決要,是壓制物欲。不受五欲(微妙的色聲香味觸)功德,專精苦行,養成厭惡五欲,不再愛好五欲的習性,以為這就是離欲、解脫。但這樣的修心法,淺些的是戒行,深些的是定行,定行猶如以石壓草,煩惱不過暫時潛伏而已,內心並未真正得到淨化,所以舍利弗才會批評說:「何以不說法言:比丘心法善修心,離欲心,離瞋恚心,離愚痴心,得無貪法、無恚法、無痴法,不轉還欲有、色有、無色有法」而得心解脫呢!
62這樣才能肯定地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
  當時提婆達多所標榜的「五法是道」,就是苦行成道論。但修道尚且不等於證道,何況極端的苦行,根本無益於煩惱的滌除,只是壓抑而其實離證道甚遠!這所以舍利弗要這樣來反詰他的教法。
  第二個例子是舉《雜阿含•三五一經》為例,
63這是講到那羅、茂師羅、殊勝與阿難尊者四人的對話。那羅尊者問茂師羅尊者說:「除了來自於信、欲、聞、行覺想、見審諦忍之外,你有正自覺知見:生故有老死,不離生有老死嗎?」茂師羅肯定地說他有。
  「那麼,你也有正自覺知見:有滅則寂滅、涅槃嗎?」茂師羅同樣給以肯定的答案。
  那羅尊者就問他:「那你是漏盡阿羅漢嗎?」這一次,茂師羅答不出來了。一旁的殊勝尊者,就舉了一個譬喻來代他回答,他說:「這就好比一個為熱渴所逼的路人,雖然看到路邊有一口井,但是沒有打水的繩、罐可以取水,看得見水卻喝不到水。」所以一定要找到工具把水打上來,喝下水才能真正解渴,修行的實證性便是這樣的。
  ⑶漸次性/分證性:分證性,我建議大家可以參考天臺宗的「六即佛」:理即佛、名字即佛、觀行即佛、相似即佛、分證即佛、究竟即佛,那就是分證。
  對四聖諦漸次無間等(現觀),是為漸次性。這裡舉了《雜阿含•四三五經》來說明,
64經中,給孤獨長者須達請問佛說:「四聖諦是漸次無間等或是頓無間等?」佛陀明白地告訴他:「是漸次無間等,若未能現觀苦聖諦,卻想要對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無間等,那是不可能的!」
  為什麼呢?佛陀舉了一個譬喻說,就如同有人拿了鳳凰木的兩片細葉,連接起來用作盛水的容器,那是行不通的!至少也要以藤蔓編成籃狀,上面再覆以蓮華葉來盛水,水才不致於一下子全部漏光。
65四聖諦也是如此,唯其對苦聖諦無間等,才能漸次於苦集、苦滅、苦滅道跡聖諦無間等。
  另外再舉佛回答異學比丘該如何修習七覺支,來說明漸次性。
66由四念處(住)的身念住開始,身念住又分內身身觀念住、外身身觀念住與內外身身觀念住,每一念住都必須成就七覺支的修習,再進到下一念住。
  如修內身身觀念住時,要修到攝心繫念、不忘所緣(內身),才算成就念覺支。念覺支修習成就了,就能夠止,但是還要觀哦!所以接著就要於法選擇、分別思量,這是擇法覺支。擇法覺支修習成就了,再依次修習精進、喜、輕安、定、捨覺支。待內身身觀念住的七覺支方便修習圓滿了,再進到外身身觀念住的七覺支修習,如是內外身、受、心、法法觀念住漸次修習。
  南傳佛教對於四念處,至今仍承襲原始佛法身、受、心、法念住的漸次入手修習;北傳則一向從心、法念住入手,勸人放下,不要執著,南北傳的修法在這裡成差別。
  4.行道之肯定:是〔同行性〕、〔必行性〕、〔可證性〕。
  ⑴同行性:聲聞、緣覺、菩薩三乘所同行,都依此一乘道而證解脫,沒有例外!
  這裡舉了《雜阿含•六三五經》為例,
67世尊開示諸比丘說:「若比丘於四念處修習多修習,那麼,未清淨眾生,令得清淨;已清淨眾生,令增光澤。……同樣的,四念處修習多修習,未度彼岸者令度;未得阿羅漢者,令得阿羅漢;未得辟支佛者,令得辟支佛;未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令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三乘同行,阿含道即是佛道,惟因發心與根性而成就不同果證。
  ⑵必行性:「八正道行入涅槃」,是唯一而不許別異的正道;不修八正道,決不會開悟證果,更別說成佛,這是必行性。
  須跋陀羅不明白為什麼其他異學也有修行,也講德行,卻不得解脫?釋尊對他說:「我佛法中因為有八正道的緣故,所以有聖果;行八正道中道,才能得正覺解脫。」有人或許疑惑:修三學八正道證初果以後,要修什麼?還是三學八正道。二果,三果,要證到四果,還是修三學八正道。菩薩從初地到八地,同樣是修三學八正道,只不過多了施與忍。即使成佛了,他還是修三學八正道、六度萬行,只是心態、境界大不相同而已,這是必行性。
  ⑶可證性:佛在鹿野苑,對五位侍者(後來成為五比丘)初轉法輪,宣說四諦法門,稱為三轉四諦十二行相,就是說明道的可證性。
  第一轉稱為「示相轉」──示苦集滅道的相狀:「此是苦,此是集,此是滅,此是道」。在佛詳細開示了哪些是苦,哪些是苦的原因──集,什麼是滅,什麼是道之後,憍陳如首先開悟證果,所以憍陳如的意譯就是「最初解」。
  第二轉是「勸修轉」:「此是苦,汝應知;此是集,汝應斷;此是滅,汝應證;此是道,汝應修。」這是勸大家應深切地體認苦;能深切信解世間眾苦的逼迫性,才會厭離世間,求向解脫。集是應斷的,不斷苦集就不能出離生死。滅是應證的,這才能實現解脫。道是應修的,不修道就不能斷苦集而證滅諦。
  第三轉稱為「作證轉」:「此是苦,我已知,不復更知。此是集,我已斷,不復更斷。此是滅,我已證,不復更證。此是道,我已修,不復更修。」這是佛以他的自身經驗為道的可證性作證明,來加強弟子們信解修行的決心。
68這樣說完之後,五比丘都證了阿羅漢。(請待續)(吳文宗初稿)(謝杏熏整理)

【註釋】:
31 請參閱楊郁文,〈阿含簡介〉,《阿含要略》,頁022∼033。楊郁文主講,李冷雪芬整理,〈阿含道性〉(上),《新雨佛教文化月刊》第48期(1991.8出刊),頁5∼12。楊郁文主講,李冷雪芬•姚玉芝整理,〈阿含道性〉(下),《新雨佛教文化月刊》第49期(1991.9出刊),頁4∼8。
32 《雜阿含經》卷二八•七八七經,《大正藏》第2冊,頁204中。
33 《中阿含經》卷四九(一八九)《聖道經》,《大正藏》第1冊,頁735下。「有習有助有具」:另譯作「說習、說助」,「習、助、具」,「為根本,為眾具」。南傳作「助伴、資糧」,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跟隨著其輔助與其要件」(引用自莊春江《漢譯阿含經辭典》,https://agama.buddhason.org/ad/adSearch.php?keyword=%E6%9C%89%E7%BF%92%E6%9C%89%E5%8A%A9&button1=%E6%9F%A5++%E8%A9%A2)。
34 《中阿含經》卷四九(一八九)《聖道經》,《大正藏》第1冊,頁735下。「從見方便」,楊郁文教授加註南傳《中部》117經,作「隨遍轉/隨正見普遍現起正見、正方便、正念等三成分。」(《阿含要略》頁022)
35 印順導師,〈出家眾的德行〉,《佛法概論》,頁222。括弧內文字為筆者自加。
36 印順導師,《方便之道》,《華雨集》(二),頁25。
37 《雜阿含經》卷二六•六四六經,《大正藏》第2冊,頁182中。
38 《中阿含經》卷四九(一八九)《聖道經》,《大正藏》第1冊,頁736中。
39 楊郁文,〈阿含簡介〉,《阿含要略》,頁023。
40 依楊郁文教授的〔三十七菩提分法〕表解,十正法是八正道加上正道智、正解脫(《阿含要略》頁023)。
41
42 印順導師,〈三乘共法章〉,《成佛之道》(增注本),頁233。
43 《增一阿含經》卷三三•第一○經,《大正藏》第2冊,頁734下。
44 《中阿含經》卷二(九)《七車經》,《大正藏》第1冊,頁430下∼431上。
45 《中阿含經》卷五一(一九五)《阿濕貝經》,《大正藏》第1冊,頁752上。括弧內文字為楊郁文教授所加。
46 《雜阿含經》卷二九•八二七經,《大正藏》第2冊,頁212上、中。
47 《雜阿含經》卷四七•一二四七經,《大正藏》第2冊,頁342上。印順導師,〈修定──修心與唯心•秘密乘〉,《華雨集》(三),頁145∼146。
48 《雜阿含經》卷一一•二八一經,《大正藏》第2冊,頁77上∼78上。
49 《雜阿含經》卷二•五三經,《大正藏》第2冊,頁12下。
50 《中阿含經》卷一○(五五)《涅槃經》,《大正藏》第1冊,頁491上。括弧內文字為筆者加註。
51 《中阿含經》卷一○(四三)《不思經》,《大正藏》第1冊,頁485中。
52 《別譯雜阿含經》卷一一•二○九經,《大正藏》第2冊,頁451下。
53 印順導師,〈大乘不共法章〉,《成佛之道》(增注本),頁316∼328。
54 妙心寺成長教育講座2009.11.7邀請林育德醫師主講「失智症的早期症狀與治療」。
55 《長阿含經》卷八(九)《眾集經》,《大正藏》第1冊,頁52上。
56 《雜阿含經》卷一七•四六四經,《大正藏》第2冊,頁118中。
57 《長阿含經》卷一五(二二)《種德經》,《大正藏》第1冊,頁96中。
58 《雜阿含經》卷九•二五四經,《大正藏》第2冊,頁62中、下。
59 《中阿含經》卷四三(一六九)《拘樓瘦無諍經》,《大正藏》第1冊,頁701中、下。
60 《雜阿含經》卷一○•二六三經,《大正藏》第2冊,頁67。

61 《雜阿含經》卷一八•四九九經,《大正藏》第2冊,頁131。

62 印順導師,〈論提婆達多之「破僧」〉,《華雨集》(三),頁27。

63 《雜阿含經》卷一四•三五一經,《大正藏》第2冊,頁98下∼99上。

64 《雜阿含經》卷一六•四三五經,《大正藏》第2冊,頁112下∼113上。

65 此一譬喻是出自與本經(四三五經)相近的《雜阿含•三九七經》(《大正藏》第2冊,頁107上),經中的佉提羅葉,楊郁文教授解說為鳳凰木的細葉,莊春江老師則譯作金合歡樹的樹葉、長葉松葉或油柑子葉(南傳《相應部》56相應32經/《金合歡樹樹葉經》)。純曇摩,是蓮華;摩樓迦,是蔓草的一種。

66 《雜阿含經》卷二七•七三三經,《大正藏》第2冊,頁196中。

67 《雜阿含經》卷二四•六三五經,《大正藏》第2冊,頁176上。

68 請參閱印順導師,〈三乘共法章〉,《成佛之道》(增注本),頁22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