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12.04講于法雲文教協會


法句經講記(八十)

釋傳道講述

 

北傳〈羅漢品第十五〉
有十章
南傳〈阿羅漢品第七〉
九○∼九九頌

  

二、釋頌義及因緣

【北傳】
9.在聚在野 平地高岸
 應真所過 莫不蒙祐
 
聚,音(自)tsu7精巨切
 
岸,音(雁)gan7語限切
【南傳】
98.於村落林間 平地或丘陵
  何處有羅漢 彼地即可慶
 
丘,音(邱)khiu1去丩切


   北傳第九章說:不論「在聚」落或「在」荒「野」,處「平地」或處「高岸」,「應真」──阿羅漢「所」經「過」居止之處,眾人「莫不」因為接受他的教化,而「蒙」受其福「祐」。
  相對應的南傳九八頌說:不管「於村落」或「林間」,「平地或丘陵」,「何處有」阿「羅漢」居止,「彼地即」因「可」以得到聖者的教化,而值得「慶」悅。
  南傳此頌有一則因緣,名為『舍利弗尊者最小的弟弟』。舍利弗尊者最小的弟弟離婆達(北傳通常譯作離婆多),是兄弟中唯一沒有出家的。父母根據當時的習俗,在他很年輕時,就安排他與一名女子成婚。婚禮當天,賓客中來了一名高齡一百二十歲的老婆婆,當離婆達見到她時,立刻明白世間離不開生老病死的無常變化,因此決定追隨兄長的腳步,出家修行去。
  離開家的離婆達,一下就來到一處有三十位比丘修行的精舍,由於舍利弗尊者的預先安排,離婆達因而順利成為沙彌。在比丘們給了他一個禪修的業處後,離婆達就獨自到遙遠的山林去禪修;等到解夏之時,他已證得了阿羅漢果。
  這時,舍利弗就請求佛陀允許他去見離婆達,佛陀說他也要一起去,於是,佛陀、舍利弗就與幾位比丘,一同前去探視離婆達。這段路途十分遙遠且難行,但有天神護法們供養了所有的必需品。離婆達也運用神通,為佛陀造了一處特別的精舍,並為其他比丘安排適當的住處,使眾人在停留期間,皆得以安住。

※   ※   ※   ※

  本頌說一個超越世間名利情的聖者,無論到哪一個地方,那個地方的人就得到教化,那個地方的人就蒙受他的恩澤。真的是這樣嗎?我們先舉個反面的例子來說明,假使你們家隔壁經常有凶神惡煞出入,還帶刀帶槍的,那不僅你們家,住附近的人恐怕成天都要提心吊膽的,不曉得什麼時候要遭受池魚之殃。
  相反地,如果有聖人在附近出入教化,那有一些人就會不一樣,就會往好的方向轉變。例如東晉高僧慧遠大師,他率徒眾在廬山結白蓮社念佛,聲名遠播。當時桓玄專政,欲裁汰眾僧,通令除了諳經論、具戒行者外,皆令罷道還俗,唯有廬山被認定是道德者所居,不在搜簡之列。相傳連盜賊都彼此約束,不入廬山!這可以說是『澤被林泉』。不單人類受惠而已,就連動物、山林樹木都受到聖人加被,因為他會教導人類保護山林、尊重生命。
  〈陋室銘〉也說:『山不在高,有仙則名;水不在深,有龍則靈。斯是陋室,惟吾德馨。』只要是有德的賢聖居之,那個地方哪怕是陋室、草廬、茅亭,甚至不毛之地,又何陋之有呢?大家為了來親近他,從他學習,不多久他所在的地方,就會發展成一個城鎮,很多文人雅士都會來聚。世間賢聖尚且如此,更何況出世間聖者呢?所以說「何處有羅漢,彼地即可慶」。

【北傳】
10.彼樂空閒 眾人不能 
  快哉無望 無所欲求
  
閒,音(寒)han5喜蘭切
【南傳】
99.林野甚可樂 世人所不樂

  彼喜離欲樂 不求諸欲樂

  北傳這一章需要說明的是「快哉無望」,宋、元、明、聖四種版本皆作「快哉無婬」,所以同於第八章,此處的「無望」,也作『沒有欲望』來解說。
  頌文說:「彼」阿羅漢好「樂」住在林野「空閒」處,這是「眾」多世「人」所「不能」做到的,但在他,卻覺得無比快意(「快哉」)!為什麼呢?因為他無有顛倒妄想,「無」有欲「望」,「無所欲求」,所以他喜好獨住林野空閒處。
  相對應的南傳九九頌說:「林野」寂靜處是修行者「甚」感愉悅「可樂」之地,然卻是大多數「世人所不」愛「樂」的。「彼」阿羅漢「喜」好遠「離」世間諸「欲樂」,「不」追「求」世間「諸欲樂」,所以他樂住林野寂靜處。
  南傳這一頌也有一則因緣故事,名為『誘惑比丘的妓女』。這題目有點聳動,不過內容並未提到有妓女(也許該名女子的不端行為,被認定是妓女吧)。
  故事說到有一位比丘,在得到佛陀給他的禪修業處後,就到一處老舊的花園去禪修。正當他在禪修之際,有一位生性多疑的女子也來到這裡,她見四下無人,只有一位比丘結跏趺坐在那修行,就心生邪思,想誘惑這位比丘。
  她開始走到比丘面前,反反覆覆地把自己的內衣褪下又穿上,把頭髮弄亂又繫好,旁若無人地又是鼓掌又是放聲大笑,害得禪修中的比丘也心神蕩漾,怎麼都靜不下來。
  『我是怎麼了?竟然這麼輕易就受到外境影響?』
  這時,在精舍中的佛陀,因為記掛著該名比丘禪修的進展,便透過天眼看見了這一切,於是就運用神通對比丘慈示說:『比丘!追求欲樂的人所流連的地方,沒有喜悅可言;沒有激情的人所聚集的地方,則充滿喜悅!』佛陀並且放光,示現在比丘面前,對他說法,比丘因此證得了阿羅漢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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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無所求的人,到哪裡都自在。如果有所求,就不得自在;所求越多,障礙就越多,所以說『人到無求品自高』。我們靜下心來想一想就知道,一個人要能夠得到真正的快樂,品行、品格要能夠高尚,少欲知足、生活單純,是一定要的。
  錢,夠用就好;超出一個人基本的生活所需,那都只是拿來炫耀而已。你不相信,銀行存款多兩個零,三個零,……有什麼意義呢?還沒拿出來用,不一定是你的。佛教說財富是五家──水災、火災、不肖子、盜賊、惡王(惡法)所共,所以,如何將財富化為恩惠,化為智慧,去幫助他人,獎勵他人,教育他人,那金錢的價值才能轉化為能量,永遠存在,而且誰都偷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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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傳第七∼十章,也有一則十分感人的因緣,講到奴隸階級的分那出家得道,又度化主人與國王的故事。佛說的『道器平等』,在這個因緣故事裡,充分得到印證。眾所皆知,印度當時有著嚴密的種姓階級制度,四姓不平等。但是不論男女老少、種族階級,每一個人都能在佛法裡修道、證道。而且,只要具足解脫的因緣條件就解脫,這就是佛說的道器平等論。
  故事說到佛世,靠近南海邊有一個國家,叫做那梨,該國人民多以入海採真珠,及種植、販賣旃檀木為業。其中有一戶人家,父母雙亡後,兄弟二人說好了要分家。他們家裡還有一個奴隸,名叫分那,分那年少聰慧,舉凡經商買賣,入海採寶等等生計事業,無一可以難得倒他,所以分家產時,家中財物視作一分,分那也視作一分。兄弟二人抽籤,弟弟分得了分那,所以就帶著妻兒與分那,空手離家。
  當時正逢飢荒,卻只分得奴隸分那一人,弟弟心裡不免擔憂無法維持家裡的生計。分那十分聰明,他看出主人的隱憂,就告訴主人無須憂愁,他有把握不用多久,就可以讓主人擁有比哥哥更多的財富。主人聽了,當然十分窩心,就對分那說:『果真能夠如你所說這樣,我就讓你回復自由之身。』夫人手邊恰好還留了些私房珠寶,分那就說服她拿出來作本錢。
  那時,海潮常會帶來漂流木,所以城內的居民都會到海邊去撿拾。這天,分那帶著夫人的私房財寶,也出城去了;到了城外,見到一名乞兒揹著一綑柴,當中竟然有一根牛頭旃檀香木。牛頭旃檀香木是所有檀香木中最珍貴的,可治重病,世所難得,所以一兩就值一千兩金。分那識得,乞兒卻不知,所以聰明的分那只用了兩枚金幣,就把整根牛頭旃檀買了回來,之後再將它分作數十段。
  此時正好有一位大富長者得了重病,必須以二兩牛頭旃檀來合藥,可是卻遍尋不著此物。分那知道後,就帶了二兩牛頭旃檀去賣給他,賺到了二千兩金。後來又陸陸續續賣出去,直到賣完一整根牛頭旃檀,已經幫主人累積了不可計量的財富,甚至比他哥哥還要富有十倍。
  主人十分感念分那之恩,就依約讓分那獲得自由,隨他的心意前往他所想去的地方。得到自由的分那,辭別了主人一家,就準備出家學道去。他來到舍衛國向佛陀禮座,並且長跪佛前,至誠懇切地稟白佛說:『分那雖然出身微賤,卻一心嚮往出家修道,唯願世尊慈悲攝受,度我出家!』於是就在佛陀『善來分那!』的應允下剃去鬚髮,著上法衣,成為釋沙門團的一員。在佛陀為他說法後,分那隨即證得了阿羅漢果。
  證道後的分那就這樣思惟著:『我今日之所以能夠證聖果,得六通,獲致真正的自由,都是主人對我的恩德,我應當回去化度他和國人,藉此來答報他們才是!』於是分那就動身前往那梨國,回訪主人家。主人見了他,十分歡喜,就準備飲食來款待他。
  分那飯食畢,洗過手,就將自己所體證的佛法說與主人聽,又運用神通飛昇到半空中,化現無數的分身,身上一半出水,一半出火,光明洞達,從上而下,然後稟告主人說:『今日所示現的這些,都是拜主人還我自由之身而得的,我到佛陀的僧團求道,所學的就是這超越世間的無上智慧!』
  主人不覺驚歎地說:『佛陀的智慧與神通如此微妙,真希望能求見世尊,接受他的化導。』
  分那就告訴主人說:『只要主人至心懇切地設席供養,佛陀有三明六通,一定可以感通您的心意而自來應供!』
  主人依言設供,並且在很短的時間內就成辦,隨後就朝著佛陀駐錫的舍衛國方向頂禮長跪,焚香祈請佛與弟子前來應供,教化群生。
  佛陀知道分那的主人誠心求道,便與五百羅漢施展神足通來到他的住處,國王與人民莫不驚歎恭敬地來到佛前,五體投地向佛頂禮,以表最高的禮敬,而後退坐一旁。待飲食畢,洗過手,佛陀就為分那的主人,以及國王官屬廣說佛法大要,一行人聞法之後,皆受五戒,成為佛的在家弟子。
  為了感謝分那成就他們得度的因緣,眾人又在佛前稱歎分那說:『分那在家時勤奮工作,出了家又精進得道,他的道德神通高遠莫測,庇蔭了家國人民悉皆得度,我們該如何來報答他的恩德呢?』
  於是世尊又在眾人面前,再一次稱歎分那而說偈言:
  「心已休息,言行亦止,從正解脫,寂然歸滅。
   棄欲無著,缺三界障,望意已絕,是謂上人。
   若聚若野,平地高岸,應真所過,莫不蒙度。
   彼樂空閒,眾人不能,快哉無望,無所欲求。」

  佛陀說完偈頌,主人及國王等人更加法喜充滿,在供佛及僧七日之後,眾人皆證得初果。

三、 結語

  本品為我們勾勒出阿羅漢多面向的樣貌,讓我們了解一個解脫的聖者,他「棄欲無著」、「無所貪樂」,「不怒如地」、「不動如山」,並且「已度痴淵」,「捨憍慢習」,所以他能「從正解脫」,「生死世絕」。
  換言之,聖者之所以能跳脫生死輪迴,是因為他斷除了貪、瞋、痴、慢、疑等一切煩惱。然一切煩惱中,驅使我們不得自在、造業輪迴最根本的繫縛力,則是對於環境──自然、社會、身心的染著──愛。因為有愛,就有不愛。我們愛的,就想佔有支配他,而且最好永遠為我所有;不愛的,就要拒絕排斥他,而且最好永遠消失在我眼前。但我們的愛是常恆不變的嗎?不,我們這一秒愛,有可能下一秒就不愛了。今天愛,有可能明天就不愛了,我們的心就是這樣恆常處於不定變動中,當然時時都要活在無明愛憎中苦惱糾結。
  『內心的染著境界,如膠水的黏物,磁石的吸鐵那樣。由於染著,我們的內心,起顛倒、欲望,發展為貪、瞋、痴等煩惱,這才現生為他所繫縛,並由此造業而繫縛到將來。我們觸對境界而生起愛瞋、苦樂,不得不苦、不得不樂,這不是別的,只是內心為事物所染著,不由得隨外境的變動而變動。學佛的,要得解脫與自由,便是要不受環境所轉動,而轉得一切。』

  如何能不受環境轉動,而轉得一切呢?最主要是修學般若,慧證無我。無我即無我所(對的一切),能所雙泯,哪裡還有什麼拘縛不自在的我與我所?為此,佛說有種種不同的道品,但大抵不出三學八正道的範疇。如專約慧證解脫的修持過程,則略可分為三階:

  一、於千差萬別的緣起相,先求通達一切法(外而器界,內而身心)的緣起性──法法本性空,法法常寂滅。由此悟入平等無差別的法性,「見滅得道」,「見空成聖」,即能從執障中透出,入於脫落身心世界的境地。
  二、 雖悟入空性無差別,於「理」上不迷,卻不能沉滯此空寂,而必須從真出俗,不忘不失,在苦樂、得失、毀譽,以及老病死等「事」的境界中去陶練,將理論應用在現實生活中。
  三、 功行純熟,達到動靜一如,事理無礙。醒時、睡時,入定、出定,都無分別,這才是世法與出世法的互融無礙。所以無論遭遇順境也好,逆境也罷;置身都市也好,身處山林也罷,一個解脫的聖者都能於一切境界中自在無礙。凡他所到之處,那裡的眾生就有幸得以接受他的教化,蒙受他的福祐。對這樣一位與世無爭的聖者,我們應該學習,更應該歡喜讚歎!(待續)(謝杏熏整理)

【註釋】:
➑ 印順導師,〈解脫者之境界〉,《學佛三要》,頁196∼197。
➒ 印順導師,〈解脫者之境界〉,《學佛三要》,頁20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