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心雜誌86期

1997.08.28講于法雲文教協會

 

法句經講記(二十)

                                                                                                               釋傳道主講

 

     〈戒慎品第五〉十有六章

壹、釋品題

        戒慎品者 授與善道
        禁制邪非 後無所悔
        戒,音(界)kai3求蓋切
        慎,音(腎)sin7時認切
        與,音(予)u2英矩切
        後,音(戶)ho7喜度切

        本品「戒慎品」,主要在「授與」吾人持行「善道」的種種益利,以之策勉學人修持戒行善法,「禁制」偏「邪」不善的「非」法。果能依此而止惡行善、清淨自心,那末,自今而「後」,仰不愧人、俯不怍己,便可在身安心安中,得「無所」後「悔」。
        經上常說:『因持戒便得不悔,因不悔便得歡悅,因歡悅便得喜,因喜便得止,因止便得樂,因樂便得定。1足見要能得到不悔,乃至修學佛法的次第功德,首先必得端正自己的言行,使從克己而消極地不傷他、不害他,進而積極地恕他、利他。然動身發語,終究只在傳達我們的思想與情感,要想予以改變,追根究柢,還須從端正我們不正確的見解與觀念入手,才能將一切不合法、不合理、不近情的言行,徹底而根本地糾正過來。
        佛法中,所謂的善與不善,並非取決於個人的主觀意識,而有其客觀的界定標準。質言之,利人利己,是善;損己以利人,亦是善。損人利己,是惡;損人不利己,仍然是惡。『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誠然是連黃毛小兒都知曉的道理;但有些人卻是可以勇於斷惡,而不能積極行善。有些則是在孳孳行善之餘,還持續地在造作惡業。多數人大約都是如此的吧!能夠時時警醒而精勤地面對自己、反省自己,並持之以恆地斷惡興善,那是難能又可貴了!
        不過凡夫的煩惱力強,有時明明是心存善念地做了一件好事,卻可能因為得不到預期的回應,甚或反遭恩將仇報,而為之悔憾不已!於是為善而後悔,反倒成了惡!所以,在分別抉擇善惡邪正之後,還要能夠本著對佛法的信心,而堅持令自己的身語意三業行離惡向善,並且堅持自己向上、向善、向光明、向解脫提升!這該是本品「戒慎品」,編列於「篤信品」之後的另一層重要的意義吧!
        然而一般人所冀求的,常常都是借助宗教儀軌,或者改名字、換方位、更變地理風水,而達改變或逃避現生苦果的目的。有些信徒甚至還問:今年犯太歲,點光明燈有沒有效?簡直將佛教當成保險公司一般。不從自身的思想觀念、言行慣習,去作一番佛化的革新,卻只妄想在果報上討便宜,這豈不如緣木而求魚一樣嗎?但眾生就是這麼顛倒,所以神壇、占卜,才永遠有其市場需求,也永遠歷久而不衰!
        其實,信仰宗教,有兩項重要的特質,是我們每一個人都必須善加把握的:第一是開發我們的智能:將我們的智慧、慈悲、擔當、道德勇氣……等等人性中良善的一面,源源不竭地開發出來。以前愚癡而不明事理的,現在越學越有智慧了;以前刻薄而沒有同情心的,現在越學越有慈悲心了;以前畏畏縮縮、不敢承擔責任的,現在越來越能夠獨當一面了;以前既懶惰又浪費的,現在越學越知道勤儉惜福了;以前一開口便要傷人、損人的,現在越學越能夠體貼人、讚美人了!這就達到了信仰宗教的第一個目標。
        其次,是使我們的身心得到淨化,而不再處處以自我為中心。止惡行善,固然是世間宗教的共同要求,也是作為一個世間善人必備的基本要件。但我們若不能學會『自淨其意』,以放捨自我對於持戒的優越感與成就感,那同樣會衍生無量的苦惱與障閡。
        如以自我為中心來作善,好事一定要我來做,好話一定要由我說;且不說別人的能力、表現比我強了,只要有人所得勝過於我,此時內心可不免就七上八下,五味雜陳了!於是,在嫉妒心的催發下,什麼耳語、破壞、毀謗、誣蔑……,就接二連三地出籠了!原本還是一心行善利他的呢!卻因為爭勝而迷失了自己,卒將自己推入妒火與瞋焰交織成的苦海,伺機而便發作!不能淨化自心,真是有著無邊的過患啊!
        所以,佛法的可貴與殊勝,就在於『自淨其意』。修學佛法,唯有不斷地堅持,才有不斷地淨化;唯有不斷地淨化,才有不斷地提升。也唯有不斷地提升,才有真正的無悔!

貳、釋頌義及因緣

      1.人而常清 奉律至終 
        淨修善行 如是戒成

        學佛之「人」,如「常」存「清」淨自己的一念心,即能自動自發地持「奉」戒「律」軌範,由始「至終」──從發心到成佛為止,都不踰越。有此離染向「淨」的目標與理想,繼而立意去「修」習一切「善行」,止息一切惡業,「如是」則得正語、正業、正命──正「戒成」就。以正戒為基,復加以正念、正定的精勤修學,一旦在正定中引發無漏慧,即得圓成正覺的解脫。
        戒與律,通常被併稱為戒律,而其實二者略有不同。戒,梵語尸羅,有平治、清涼等意思;戒,或被稱為律儀,這是從止惡防非的功能而說。簡言之,戒,是個己的一種自律自發的道德要求;是吾人對佛法有了深切的仰信,乃誓願止惡行善,進而護持身心,不違戒法,而終於達到自心清淨的。所以,戒重在個人。
        律──毘奈耶(毘尼),義為調伏,則是佛依法攝僧,為令出家僧眾和樂共住,乃至令正法久住,而制定的共同生活規約。所以律重在大眾,而且是他律的、法治的、被動的法規制度。偈中說到「奉律至終」,依頌意,宜指「戒行」德行而說;只是因為用字上的要求變化,才將戒律二字拆開來分別應用。
        關於戒,印順導師解說得好:『戒是從克制自己的私欲中,達到世間能和樂善生的德行,(也)就是從克己以利他的。2但我們為什麼願意克制自己的私欲,以嚴持淨戒呢?又為什麼願意忍受種種的考驗、磨難,以及威逼、利誘,來成就心中的那分堅持呢?
        是為了那看不見、觸不著的『功德』嗎?這未免渺遠而不切實際!抑或者,是為了博得別人的讚賞與令譽呢?只可惜這世間的伯樂並不多!那,我們究竟為了什麼而決心受持淨戒呢?
        趨吉避凶、欣樂厭苦,本是一切眾生的共欲。正因為我們不願意一切的苦痛、罪惡、不平……,加諸己身,所以我們也不將它加諸他人,以換取自己的幸福快樂。正因為我們樂意一切的美善、吉祥、福樂……,加諸己身,故而我們也樂意將這一切,真誠地分享他人。這種與樂拔苦的慈悲,推己及人的仁恕,正是我們自願克己持戒的動力來源。
        所以,不管對方於我,是親、是疏、是怨,我都願意堅忍持淨戒。倒不是因為不這樣做,別人會給以約制、給以處罰,才不得不勉強為之;而是因為如果不這樣做,我就覺得對不起自己的良心,也對不住他人。所以,為了利他,為了世間的和樂善生,我甘心願意克制自己的私欲。能夠為此而持戒,那這樣的持戒,就有著無上的價值和無比的功德!
        既然一切是自己深心所願,於是乎,在人前,自己是如此;在人後,自己還是如此。對某甲,是如此;對某乙,何嘗不是如此?處順境,是如此;逢逆境,依舊可以是如此!識透了這一層,那末,不管身處哪一個時空,不管遭逢何等順逆,也不管面對或親或疏或怨,自己就可以安心而清涼地謹守應持的道德戒行。如此,才堪稱「戒成就」!

      2.慧人護戒 福致三寶 
        名聞得利 後上天樂
        致,音(智)ti3地記切
        得,音(德)tek4地激切
        後,音(戶)ho7喜度切
        樂,音(鹿)lok8柳鹿切

        有智「慧」的「人」,會善加「護」持自己的「戒」體德行,不論講話、做事或起心動念,都會嚴守佛的教示教誡,而不致任性胡為。因為受持此戒「福」業的緣故,便可獲「致三」種有如珍「寶」一般的功德善報:第一、可得聲「名」遠「聞」;第二、可「得」到他人的尊重與「利」養;第三、命終之「後」,得享「上」生「天」界的福「樂」,或生人間聞持正法的尊榮。
        在《戒經》中,亦可找到意涵相同的偈頌,說道:『明人能護戒,能得三種樂,名譽及利養,死得生天上。3此偈所謂的『明人』,同樣指的是有智慧之人;而偈意亦在說明持守淨戒的益利功德,用以勸勵學人。
        此處,有一點必須說明的就是:佛法的教育,從來不是目的論,更非功利論。佛從不教人為了得到名聞利養,或者為達一己私利,而去止惡行善,乃至發為任何的身語行為。
        相反地,佛教講究的是動機論,是過程論。如持戒的動機,是為了尊重生命;為了護生,為了讓其他生命的存活,也能享有尊嚴、富樂與善利,所以才堅忍克己,以予人不受侵害掠奪,無有威脅怖畏的自由。至於因為持戒,而受到眾人的護持、社會的敬重,以及種種伴隨而來的益利福報,我們不妨稱其為『持戒的附加價值』──這是果。一定要先有奉持淨戒的正因,而後才得成就諸如上述的彼果。這一點,是吾人必須要有的正確因果觀。
        古賢有謂:『物必先腐也,而後蟲生之。4又謂:『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5有些人即是如此,不開口則已,一開口說話,不是撥弄是非,便是損人無義之言。不做事則已,一做起事來,不是爭功諉過,便是推托遲延,試想:連自己都不尊重自己,不能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了,又豈能得到人家的尊重和信任?所以一個有智慧的人,一定善於守護自己的身語意業,不使它隨著煩動惱亂,而造作傷人害己的惡業,這也就是持戒的基本要求了。
        本偈雖然說到死後生天,為護持淨戒所得的三種福報之一。但佛法的修學者,實際上是修天而不生天的。因為天界雖可享有長壽與福樂,但就佛法的修學而言,苦樂參半的人間,無疑更是佛弟子所仰望的樂土,以及修行的試煉場!

      3.常見法處 護戒為明 
        得成真見 輩中吉祥
        輩,音(貝)poe3邊【貨】切
        吉,音(拮)kit8激質切

        修學佛法,若「常」能「見」聞、思惟「法」義真理,時刻遵行佛制的學「處」(戒律),而善「護」持「戒」體德行,那末,假以時日的修持,即得成「為」一個「明」智之人。因為唯有將深切的信解,落實在身語意的正行,才算「得」上「成」就「真」實的正知「見」;否則知而不行,即有違宗教的本質。能知能行,並且在篤行當中,圓成正知見,這樣的人,才是我「輩」(「輩」,類也)之「中」的最「吉祥」者。
        同於此,在《雜阿含經》中,佛也曾對鬱低迦開示說:『當先淨其戒,直其見,具足三業,然後修四念處。』唃這『淨其戒』(正行)、『直其見』(正見),就猶如修學佛法者的手足與眼目,少了其中之一,都不成其為佛法的修學,更遑論進一步的開悟證果!但是現代人在一片求速、求簡、急功、近利的風潮影響所及,不免是將這基礎工作──正見、正行的修習,給以忽略了!
        多數人所見到的,是眼前的、個人的利益,於是為了私利的追求,可以毅然捨棄對於道德、對於正義的堅持!試想:一個缺乏道德觀念與正義感,而唯己利是圖的團體與社會,生存其間的人們,還能談得上和樂善生嗎?所以,知見的是否正確、淨戒的得否成就,不但關乎個己的上升下墮,更深深地影響著周遭的一切,而成其為或向上升進、或往下沉淪的重要因子!吾人切莫忽視嚴持淨戒的殊勝功德!(待續)
【註釋】:
1.《中阿含經》〈習相應品.何義經第一〉(大正1.485中)。
2.印順導師,《成佛之道》(增注本)頁106。
3.《四分律比丘戒本》(大正22.1022下)。
4.蘇軾〈范增論〉。
5.《孟子•離婁篇》。
6.《雜阿含經》卷二四.六二四經(大正2.175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