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心雜誌89期2005.9.1  妙心法雨

◎1997.08.28講于法雲文教協會

法句經講記(二十二)

                                                                                                      釋傳道主講

〈戒慎品第五〉十有六章
貳、釋頌義及因緣
   8.比丘立戒 守攝諸根 食知自節 悟意令應
   9.以戒降心 守意正定 內學止觀 無忘正智
  10.明哲守戒 內思正智 行道如應 自清除苦
     攝,音【澀】siap4時劫切
       俗音【涅】liap4柳劫切
       俗音【粒】liap8柳蝶切
     降,音【航】hang5奚龐切
     哲,音【窒】tiat4地結切

        「比丘」,原是依佛律制出家,受具足戒之男子的通稱。佛說法,常稱「比丘」以代表四眾弟子(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而非一切法但為出家比丘說。第八章的偈頌有謂:「比丘立戒」,此處即以「比丘」代表四眾弟子,來教示出家、在家弟子依教奉行。所以,可別誤以為這是對出家比丘所說的法偈,而將自己排除在外才好!
        以下便是這三首偈頌的釋義:
        「比丘」、比丘尼、優婆塞(近事男)、優婆夷(近事女)等四眾弟子,應遵行佛所制「立」的「戒」法律儀,以「守」護「攝」持我們的眼、耳、鼻、舌、身、意「諸根」門,不使煩惱賊任意出入,以盜取我們的功德法財。在飲「食」日用方面,則「知自」我「節」制,既不過分貪得,亦不過分苛刻,而能時時覺「悟」己心(「意」者,心也),「令」其在根、境、識三和合接觸之際,皆能與明(真理、智慧)相「應」,而如實知,知如真!
        除此,還要「以戒」法律儀,來「降」伏禁制內「心」的煩惱妄想,不令其橫生嬈害。常人一見到(聞、嗅、嚐、覺、知亦同)自己所喜歡的人事物,便總是想要佔為己有,而對於內心所不喜歡的,則往往想排除拒斥。佛法的修學,對於這些好惡愛憎,一方面以戒律加以約制,使自己的身語意三業行,在對境時的表現,能夠如理、如法、如分。一方面則藉由「守意」攝心、修習「正定」──首先擯除外緣,向「內」專意「學止」,將煩動惱亂、妄想紛飛的心止息下來(止成就,即得定);再進一步,於定中思惟,「觀」察所見所聞的佛法義理(觀成就,即得慧)──如此,在止觀雙運中,與空無我相應而引發無漏慧,即得正解脫。最重要的,在生活日用當中,要能夠「無」時或「忘」所觀察體驗的「正智」慧,並常得憶念現前,以對治自己的煩惱惡,那才真正算得上是佛法的修行。
        「明」智(「哲」,明智之意)之人,會持「守戒」法律儀,來匡制自己的無明煩惱,不使它從意念發展到言行。但持戒、修定,終究僅是被動的壓伏煩惱,而不能徹斷煩惱的根源;唯有由「內」專心「思」惟,修習佛法「正智」,善觀世間緣起無常、無我深義,以使自己的「行」事修「道」逐漸「如」法,而與所學的真理相「應」,久而久之,「自」能「清除」無明迷惑,遠離憂悲「苦」迫。
        釋尊所以說這三首偈頌,是源自以下的這個因緣:
        佛世,波羅奈國境內有座山,離城大約有四五十里路。彼時有五位沙門,就深居此山中,修學佛道。因為山、城之間的距離頗遠,所以為了一飯之食,常常要黎明即步行下山,到城裡去托缽;等吃完了這一缽食再走回山中,夜幕早已籠罩大地,告訴人們一天行將結束。他們天天這麼往而又返,就為了日中的一缽飯食,長期下來,這五人委實疲累已極,就連打坐禪修、思惟正定的精神,都提不起來了!
        日子就這麼樣的倏忽飛逝,幾年過去了,他們五人誰也沒能得成道果。大悲釋尊愍念這五人長年以來勞而無獲,遂幻化為一個修道者,前去探訪他們的靜修處。到了那裡,釋尊開口便問這五位沙門說:『諸位隱居在此修道,難道一點都不覺疲累嗎?』
這五位沙門像是找到了一處宣洩的出口,連忙說道:『我們幾個人靜居此山,雖然遠離塵囂,不受俗世干擾;但這四大和合之身,終須仰賴飲食才能維持生存。所以天天為了供給這個身體飲食,總要往返疲勞,始能獲得。經年累月下來,儘管勤苦終日,然而白天為了一缽之食而勞頓,到了晚上早已疲累不堪,對於修道,是有心無力了!這就是我們一直以來所過的修道生活啊!如今,也就只能這麼維持到死了!』
        釋尊化現的修道者聽了這些話,就告訴他們說:『佛道的修習,是以戒法德行為根本,而以攝持身心為修行的方法。學道之人,向來便輕於形體的享樂,而重於真理的追求;甚至為了追求真理,可以捐棄這個形體生命。飲食,不過是為了支持這個形體的存活,使自己得以守心正定、修學止觀的因緣。設若只重於長養色身、順適心意,那又何能免脫無常苦患呢?
        更何況,並不是非得打坐修定,才叫做修行;修行是必須落實在生活日常──行住坐臥的覺觀中的。走路,是修行;托缽,是修行;吃飯,是修行;睡覺,一樣可以是修行。既然如此,又何須拘泥外表的形式呢?諸位道友,明日暫且不必下山去,就由我來負責供養諸位的飲食吧!也好讓諸位道友暫得修養生息一日。』
        這五位沙門聽了,內心一方面大為歡喜,一方面又為這從來不曾有過的好事而深感疑惑。不過,明日不必再跋涉下山,去張羅吃的東西,內心到底也覺得安定了些。
        次日中午,釋尊化現的修道者,果然依約送來了飲食。他們五人吃了這些食物之後,身心都覺得安和淡泊,於是釋尊就為他們說了以下的三首偈頌:
    「比丘立戒,守攝諸根,
    食知自節,悟意令應。
    以戒降心,守意正定,
    內學止觀,無忘正智。
    明哲守戒,內思正智,
    行道如應,自清除苦。」

        說畢此偈,釋尊也不再對他們隱藏真實的身分,隨即顯露出佛身原本的相好光明來。這五位沙門原來只覺得事有蹊蹺的,怎麼也料想不到竟然是釋尊親臨教誨,內心不覺是一陣驚喜、又一陣慚愧。於是旋依佛所教示的戒定慧三學,思惟修習諸法要義,而終得斷盡諸漏,證阿羅漢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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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活在世間,是不能沒有規矩的,無規矩則不足以成方圓;這規矩,以現代的名詞來講,就是遊戲規則。不同的團體,自有其不同的遊戲規則,而佛教的遊戲規則,就稱為戒律。這提供了出家、在家佛弟子,在自處與共處時的生活軌範與制度,以期達到止惡防非、自他淨化,及陶鍊完善人格、令佛正法久住的目的。
        其中,適用於個人自處的,主要是『根律儀』,也就是第八章所說:「守攝諸根」──密護根門的修行方法。佛法的修行,並不以不見、不聞、不接觸……,來杜絕外界的一切誘惑為高;反而是要我們在見、聞、嗅、嚐、覺、知的當下──在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與外界的色、聲、香、味、觸、法(六塵),以及我們的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六識)和合接觸的當下──如實知自心。知道這識觸是可意觸、不可意觸,或者俱非觸(非可意非不可意觸);而這可意、不可意觸,又如何引起我們的樂受、苦受,或者不苦不樂受,乃至進一步形成我們的概念名言(想),從而審慮、決定、發動言語身行(思)去回應它。
        除了如實知苦樂感受的形成過程而外,更要如實知造成苦樂的因緣,以及苦樂的無常、無我性,這才有從其解脫的可能。我們的生理、心理,以及外界的物理,都是無常而變動不居的,此時適合於我們心意的一切,也許會帶給我們可意、快樂的感受,但是這可意、快樂的感受,卻可能因於客體的一直持續,而沖淡了原來的感受強度。
        就如在非常飢餓的情形下,吃了第一個饅頭,它所帶來的滿足與效益,是最大的了;再吃第二個,它的效益就減了些。一旦肚子有了飽足感,還要你再繼續吃饅頭,那對你可就苦不堪言了!這是因為外界雖然一直維持沒變,然而我們的身心卻已悄然有了變化,因此,同樣的人事物,卻無法再給予我們同樣強度的快樂。內心希望改變而外境仍然未變,是苦!
        有時情況正巧相反,我們的內心還未曾得到滿足,還期待著外境的持續;但是外境卻不能如我們所願,而有了變化。就如同肚子還餓得很,還想再多吃幾個饅頭;可是,饅頭卻沒有了!所期望的落了空,當然是苦!這就是因為內心未變而外境已然改變所帶來的。
        不久前,聽說了一則家住外縣市,卻被分發到台南縣北門鄉任教的老師的趣聞。這位老師對吃蚵子簡直可以說是情有獨鍾,喜歡得不得了!因此,就對他的一個學生說:『等放了暑假,老師到你們家去住一個星期,順便去吃蚵子,好嗎?』
        學生回去問了家長,家長一聽說老師要來住幾天,哪還有不好的?當然是竭誠地表示歡迎了!老師又喜歡吃蚵子,那還有什麼問題!於是乎,從老師住到他們家那天起,就讓老師早上吃蚵子,中午煮蚵子吃,晚上吃蚵子煎,消夜當然還是蚵子麵線。就這麼連續天天都吃蚵子,一直到第四天,正好碰上一個中學生來這家長的魚塭偷抓魚,被人家逮個正著。
        鄉下人生性善良忠厚,想處罰處罰這個小偷魚賊嘛!就怕送警察局會讓他留下一輩子的汙點。不處罰他嘛!又怕他得寸進尺,來日成了慣竊。正在傷腦筋的當兒,想起老師書讀得多,也許會比他們更知道怎麼去處理這件事情;於是,兩人就相偕來請問老師:『老師,你腦筋比較好,就幫我們想想看,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教育他,教他以後不要再來偷魚?』
        老師也很有意思,他不假思索地就說:『那很簡單嘛!就讓他住你們家!』
        家長愣了一下,一時沒會意過來:『住我們家?』
        『對!住你們家,三餐都煮魚給他吃;吃上三天,保證他以後不敢再來。』
        二位家長面面相覷:『啊!慘了!老師住我們家,都已經第四天,蚵子也連續吃了四天了!』……
        所以,無論你喜歡吃的是什麼,如果每天三餐都讓你吃這些,我想,到最後,光是看到那種東西、聽到說要吃那種東西,大概就開始反胃了!外境改變而內心未變,誠然是苦;內心改變而外境未變,仍然是苦!
        這樣的苦,在不同的個人之間,是有其共通性的(苦的程度有差異)。但是同樣的人事物,同樣的景致,同樣的境遇,帶給不同個人的苦與樂,則有其差異性。所以同樣的一輪明月,在我們內心不同的情緒期待下,可能引發或苦或樂、或悲或喜的不同感受;而對他人來說,這輪明月的意義與所引發的苦樂、悲喜,也定是與自己截然不同的。
        苦與樂,既因人、因時地因緣等等差異,而被不同的定義與感受著,顯見苦樂無常,而且無一不變的實體存在(無我)。只要其中的任一因緣改變,必將造成它本質上與內容上的變化。於是,想要快樂的,不再能夠快樂了!不想要痛苦的,痛苦卻不請而自來!
        然世間幾乎人人都想快樂,而不想痛苦,可是別說苦樂的因緣,我們很難加以掌握了,即使自己那個想快樂、想不苦的心,我們都無法主宰呢!因為我們都不能無緣無故地就自己快樂起來(除非精神異常),所以我們只好隨逐著外境的因緣流變,而或苦或樂、或哭或笑,不能自已!什麼時候才得恆久的快樂,而沒有憂苦呢?依佛法說,證涅槃、悟無生,才得究竟樂;但就我輩凡夫而言,能夠少欲知足、恬淡無求,隨緣隨分地受用一切,至少是可以減些痛苦煩憂的!
        最起碼,我們在日常做得到的,就是生活簡單樸素,而且不要養成『不能一日無此君』的習慣。有些人非常講究,生活上一定非什麼不吃,非什麼不喝,非什麼不用,非什麼不穿,非什麼車不開。……一旦養成這種習慣,萬一外界無法滿足我們的要求,或者自己的經濟狀況有了改變,無法再作同樣的享受,那可就痛苦異常了!西洋人講了一句話說:『習慣是人的第二生命;人是習慣的奴隸。』真是一點都沒錯!
        就有一次,一位信徒送來了兩罐『東方美人茶』,我沒有特別留意它,就隨手擺進櫃子裡。一日,正好泡了與信徒分享,不料卻被在座的一位信徒拒喝。我正納悶著,他才告訴我說:這種茶叫做『東方美人茶』,又名『 風茶』。原是茶葉嫩芽遭到一種名叫小綠葉蟬(一名浮塵子)的蟲吸食過後,所長成的茶芽,意外地竟製作出帶有蜂蜜與水果香味的風味茶來。這種茶後來被帶到英國,獻給英國女王品嚐,據說成了英國女王的最愛。因為它來自東方,所以英國女王將它命名為『東方美人茶』。
        這位信徒說,這種茶大部分都外銷,外銷所剩,如果有五十斤,他就五十斤全買;有一百斤,他就一百斤全買。但是常常都缺貨,因為茶商還是得照顧到其他客戶的需求,不可能全部供應給一個人。這下,他真的很慘了!一喝慣了這種茶,別的茶他就是喝不習慣;而一旦沒有這種茶喝,他整個人就像毒癮發作一般,還比那更難受!所以他後來就毅然決然地下定決心,戒掉這種喝東方美人茶的習慣,而且已經戒了五年了!我這才了解了事情的原委。
        就如同釋尊在故事中對五位沙門說的,用功修行是有方法的,但絕不是一天到晚打坐,才叫修行;也不是一天到晚誦經、持咒,才叫修行;修行其實就在我們生活中的分分秒秒、點點滴滴。比方我們的眼睛見到喜歡的東西,正要起貪心的時候,你覺察到了,就趕快轉!耳朵聽到悅耳的聲音,要引誘你,你覺察到了,那趕快轉!不要就隨它牽引而去。
        每晚要入睡之前,一定先虔心內觀反省自己:我今天起了貪心嗎?起了瞋恨心嗎?起了嫉妒心嗎?有了非分的想法,做了非分的行為,說了非分的話語嗎?如果有,那我們就應該予以適度的調整;沒有,那就自己鼓勵自己,以後都必須這樣去做,這就是在守護我們的六根。
        說到「食知自節」,這對大部分人來說,是滿困難的。凡夫的世界,畢竟是以美食主義者居多,儘管學佛修行,到底還貪戀著口腹之慾的滿足,這所以有些人一見到美食,就往往毫無節制的大快朵頤一番,這是一個極端。而另一個極端,則是過度的壓抑自己、刻苦自己;對於修行而言,這兩者不免都是各有所偏的。
        佛說『一切眾生皆依食住1,印順導師給以廣義的解釋為:『凡有資益增長作用,都可稱為食。2為了維持個體生命的存續,不消說,飲食是絕對必要的;但我們切勿忘記:依『食』來資益增長這個身體,目的是要好好地修養自己、利樂眾生、服務社會的。所以飲食,只要天然、衛生,吃下去有益身心,就可以了!至於還要要求精緻、可口、美味,那是貪了!有些人甚至為了追求美味,或者達到延年益壽的目的,而造作殺生的惡業,那真是可悲復可愍了!
        世俗人衣、食、住、用,樣樣講究享受、講究排場,甚至要仰賴名牌來顯耀自己、證明自己的存在。但就佛法的修行而言,衣、食、住、用……,無一不是修行,無一不在挑戰我們的貪瞋無明。要能少苦,要能與真理之道相應,先從我們對衣食住用的少欲少求做起吧!《八大人覺經》也說:『心無厭足,唯得多求,增長罪惡。菩薩不爾,常念知足,安貧守道,唯慧是業。』3一個人唯其將物欲減至最低,才有時間與空間去追求精神、心靈的淨化與提升,也才談得上隨遇而安、隨處而隨緣自在! (待續)
【註釋】:
1.《大集法門經》卷上(大正1.227下)。
2.印順導師,《佛法概論》(新版),頁70。
3.《佛說八大人覺經》(大正17.715中)。